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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协法律“车主说了算”消费者护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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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1900/1/1 0:00:00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一部保护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权益的法律。在这部法律中,增加了一项新内容,即即使是购车也可以退款,从而确保了消费者利益的最大限度保护。现在,无论是买车还是买房,都被加入了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让我们跟随成都集团车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买车也有后悔的权利

如何顺利退货质量差的产品?如果消费者权益保护难以提供证据,我们该怎么办?如果网上购物出现问题,如何退货?近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其中规定了消费者关心的各种问题,包括汽车维权难、退货难等。然而,许多人担心《消费者法》修正案草案能否有效处理汽车销售纠纷。

提供证据并归还事故车辆是否困难?

赵先生去年3月在一家汽车经销店买了一辆车,在销售人员的热情推荐下,花了12万元买了一台“性价比高”的无牌试驾车。三个月后,由于一次碰撞,他提出了保险索赔,并从保险公司得知这辆车发生了重大事故。他已经注册了保险,并提出了索赔。在多次要求4S店退换车未果后,赵先生对4S店提起诉讼。法院最终裁定,4S店未如实告知原告该车已卖给他人并退货,导致原告误认为该车为未售出新车,以新车价格购买。如果存在欺诈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草案:经营者负责提供证据

草案规定,“自消费者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微型计算机、电视机、冰箱等耐用品或者装修服务存在瑕疵,发生争议的,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关举证责任

行业解读

《民事诉讼法》规定,提出诉讼请求的,应当提供证据。然而,在许多车主维权案例中,由于车主缺乏专业知识和信息不对称,举证问题往往成为车主维权最难攻克的一座大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如果消费者想自己维权,举证门槛很高,成本也很高。草案规定“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关举证责任”,并向消费者倾斜。举证责任倒置也能有效约束汽车制造商的产品质量和4S店的服务质量。

据不完全统计,约10%的汽车投诉是由于制造商拒绝与车主合作进行身份识别,或在车主寻求身份识别时设置重重障碍,导致车主最终因证据问题而陷入维权困境。在一些情况下,如重大事故和自燃,制造商的负面处理比例甚至高于60%。

网上汽车购物?有七天的后悔期

现在,在网上买车很普遍。吉利、东风日产和SMART等新车都已登陆互联网,并通过在线方式促进汽车交易。去年12月,李先生在一家电子商城看到某品牌汽车的网上促销,花了7万元左右买了一辆新车。当他去4S店提车时,发现购买的车的颜色和一些装饰件与网上看到的不一样,希望退货。由于是特殊的大件,商场没有回应,但制造商希望通过与他们协商换车来解决问题,不同意退货。由于没有独特性,小美在网上为她心爱的汽车购买了一套3D立体汽车脚垫,但发现它们与汽车的尺寸不匹配。她还遇到了商家出售地垫却不退货的问题。

草案:消费者可以单方面解除购买合同

要求确保消费者的r……

ht了解并为在线产品提供必要的信息。同时,网络购物消费者有权在适当期限内单方面解除合同: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但因商品性质不适合退货的除外。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货之日起七日内退还消费者支付的价款。同时,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的隐私。

行业解读

汽车属于大型昂贵商品,需要消费者在正确购买之前进行体验。在网上购车的风险由买家和卖家共同承担。从汽车的使用特性来看,它们不是一种“不适合退货”的产品。因此,一旦网络购车出现问题,消费者也可以有效维权。

律师解释:

新《消费者法》是维权的利刃

许多经销商向记者表达了对新规草案对消费者“偏袒”的担忧:无条件退货规定和赔偿约束是否会导致恶意退货,对经营者不利?对此,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团队负责人、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顾问邱宝昌表示,这种规定本身就体现了一种公平,经营者不必担心。实践证明,汽车等商品恶意要求退货或换货的情况非常少。证据倒置在汽车行业已经提倡了很多年,甚至今年即将出台的“汽车三包”也没有在这个问题上取得突破。如果这次《消费者法》修正案能够在这一问题上取得突破,无疑将是车主维权的新工具。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购物中的不满后悔权

陈宇

当我收到通过互联网或电视购买的东西,并意识到“这个产品不是那个”时,我该怎么办?消费者有权在收到商品后30天内退货,不收取任何费用

不要对上述说法感到太惊讶,因为它可能会在未来成为新《消费者法》的法定条款!

记者昨日从相关渠道获悉,颁布16年的《消费者法》正式进入第二次修订程序。相应的最新修订草案,在明确标注了“原文”和“修改”两大部分之后,可以清晰地看到新《消费者法》未来的改革方向。

在“场外”购物中添加“后悔权”

《消费者法》第9条: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

《修订》第九条增加:通过电话销售、邮寄销售、上门销售等非固定销售方式购买的商品,消费者有权在收到商品后30日内退货,不产生任何费用,但影响商品转售的除外。

● 真实体验:

喜欢户外运动的王先生看到一个户外帐篷在网上贴了标签,在商场里只卖了一半的价格,于是他在网上出价购买了一个。谁知道当货物交付时,他意识到这个帐篷和商场里的帐篷有很多不同。尽管款式相似,但许多功能性拉链都不可用,而且面料的触感也很差。王先生随后要求商家能够退货。经过多次沟通,卖家终于想出了一个解决方案,要求他支付50元邮费,然后再办理退货手续。王先生说,这个帐篷只花了100元,如果他再付邮费,他觉得不划算,所以他就不再追求了。

买房或买车也受到消费者法的保护

《消费者法》第二条消费者为日常消费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其权益受本法保护。

修订后的法律第二条增加:本法所称消费者,是指为非生产经营目的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自然人。

真实遭遇:

去年,王先生起诉法院购买了一辆轿车,该轿车在事故维修后作为新车出售。法院适用《消费者法》对分销公司给予双倍赔偿;同样在去年,在同一地区,一名消费者购买了一辆行驶了2000多公里的旧车作为新车,并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法院认定,该车属于奢侈品,不属于消费法调整范围,不支持消费者的双重赔偿请求。

“修改”的解释:

什么是“消费”?什么是“消费者”?根据《消费者法》,调整适用的范围是“消费者在日常消费中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益受本法保护。什么是“生活消费需求”没有明确的定义。在实践中,《消费者法”的适用完全取决于法官的认可程度。

新修订的《消费者法》征求意见稿将消费者明确定义为非生产经营目的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自然人。南京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周辉指出,从这句话的表达来看,预计汽车、房屋等商品也将进入新《消法》的管辖范围。

成都团车网编辑总结:新《消费者协议保护法》的出台,为消费者的购买增加了新的砝码。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不再犹豫不决。这是中国法律制度的完善,也反映了社会的进步。

标签:发现东风日产一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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