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于新能源汽车的好消息层出不穷。除了从今年9月起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的优惠政策外,国家政府事务管理局、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13日联合发布《机关事业单位采购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明确了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新能源化”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2014年至2016年,88个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中央政府机构和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低于当年总装备和更新汽车的30%,此后还会逐年增加。此外,其他省市政府机构和公共机构在2014年购买了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10%以上(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细颗粒物控制任务重地区的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购置比例不低于15%);2015年不低于20%;
2016年不低于30%,此后逐年增加。
对于如何落实这些目标要求,本实施方案围绕规范采购管理、建立设施服务体系、优化使用环境等提出了多项具体要求。
以纯电动汽车为主的新能源汽车是指在城市地区运营并有固定路线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主要在城市地区运营且路线相对固定的公务用车应使用纯电动汽车。在寒冷地区可以选择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充电接口与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比例不得低于1:1。《方案》要求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保障充电需求,建立与使用规模相适应、满足新能源汽车运营需求的充电设施和服务体系。充电接口与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比例不得低于1:1。
扣除补贴后,新能源汽车价格不得超过1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新能源汽车,享受财政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按照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政策执行。其中,扣除财政补贴后的购车价格不得超过18万元。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从其他地区购买新能源汽车,不得设置障碍限制购买。当地品牌应享受相同的补贴政策。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障碍,限制购买外国品牌的新能源汽车。
地方政府应在制定和实施限牌、车牌拍卖、购车配额指标、道路优先等制度方面,为新能源汽车提供适当的优惠政策,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截至2014年底,中央政府机构已完成报废黄标车的淘汰工作。地方政府将根据行动计划,加快政府机构和公共机构淘汰和报废黄标车辆。在更新黄色标签车辆时,应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
以下是“计划”的全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促进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新能源汽车,制定本计划。
1、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统一部署的原则,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因地制宜、分类推广、逐步推广,逐步完善相关政策和配套设施,不断扩大应用规模,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进步和优化升级,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防治大气污染,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2、 总体目标是逐年扩大新能源汽车的购买规模。
2014年至2016年,纳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登记范围的中央政府机构以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以及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不低于当年设备更新总数的30%,此后将逐年增加。除上述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外,2014年各省其他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得低于当年装备更新汽车总量的10%;2015年不低于20%;
2016年不低于30%,此后逐年增加。
配套基础设施正在逐步完善。
按照“企业投资第一、政府鼓励引导、形成合力、积极稳定推进”的原则,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保障充电需求,建设与使用规模相适应、满足新能源汽车运营需求的充电设施和服务体系。充电接口与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比例不得低于1:1。
运行保障体系正在逐步完善。
事业单位节能管理部门要制定新能源汽车更新、日常使用和处置的配套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责任明确、保障充分的工作机制。
3、 实施范围:机构范围。
本计划所称政府机构和公共机构包括:国家机构、公共机构和使用全部或部分财政资金的组织。政府机构的重点是中央政府机构和省级政府机构;
其他公共机构专注于教育、技术、文化、卫生和体育等系统。
型号范围。
本规划所称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燃料电池汽车。主要在城市地区运营且路线相对固定的公务用车应使用纯电动汽车。在寒冷地区可以选择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适用范围。
政府机构和公共机构在购买机动车时应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其中,在更新用于保密通信、相对固定路线执法执勤、通勤等车辆的设备时,应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在环卫、邮政、旅游、公共交通等更多领域和更广泛用途购买和使用新能源车辆。
4、 主要措施是规范新能源汽车的采购管理。
1.新能源汽车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公务用车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超过核定的编制数量。
2.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在编制更新公务用车配置年度计划时,应明确新能源汽车的采购数量和比例。事业单位节能管理部门要根据新能源汽车购置比例下限要求,严格审核协调安排。
3.使用财政资金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应当遵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从工业和信息化部定期发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推荐车型目录》中选择采购车辆。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新能源汽车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并优先采购。
4.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新能源汽车享受财政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按照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政策执行。其中,轿车购置价格扣除财政补贴后,不得超过18万元。
5.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应享受与当地品牌相同的补贴政策。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障碍,限制购买外国品牌的新能源汽车。
6.政府机构和公共机构可以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除“整车购置”方式外,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探索租赁等方式使用新能源汽车。
2014年底前,中央政府机构将完成报废黄标车的淘汰工作。地方政府将根据行动计划,加快政府机构和公共机构淘汰和报废黄标车辆。在更新黄色标签车辆时,应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
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充电设施服务体系。
8.地方政府应按照适度超前、有保障使用的原则,将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作为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纳入城市建设发展总体规划,整合社会资源,出台相关政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充分竞争,参与传统加油站的升级改造、新型充电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运营维护。
9.机关事业单位新增或改造的停车场应与新能源汽车设备更新计划相结合,充分考虑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设置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并配备充电桩。随着新能源汽车购买比例的提高,充电站逐渐增加到现有的停车场。
10.充电设施运维企业由事业单位节能管理部门通过政府采购确定。
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
11.各级财政部门会同事业单位节能管理部门制定经营限额标准……
新能源汽车的充电和维护等费用,核实运营费用,并将其纳入部门预算。新能源汽车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向经营企业缴纳费用。
12.地方政府应为新能源汽车提供适当的政策激励,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制定和实施车牌限制、车牌拍卖、购车配额指标、道路优先等制度。
13.供电企业要积极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提供供电保障服务,采取分时电价机制,引导用车单位合理安排充电时间,提高能源利用率。
14.充电设施运维企业应建立新能源汽车及基础设施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对车辆、动力电池、充电设施进行实时管理,提高车辆故障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新能源汽车安全高效运行。
5、 这项工作要求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以及对全国范围内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政府机构和公共机构的评估。省级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采购新能源汽车,由事业单位节能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自2015年起,各省事业单位节能管理部门每年对上一年度新能源汽车的设备、累计行驶里程、能耗、成本等信息进行统计汇总,并于3月31日前报送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各级事业单位节能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新能源汽车采购的监督检查,并将实施情况纳入事业单位节能资源和公务用车管理绩效评价考核。通知进展缓慢且未达到采购比例要求的人员;对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令整改,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即将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在购买新能源汽车时,应综合考虑公务用车制度的改革进程,在核定的预留车辆范围内实施;各省将逐步分解细化新能源汽车年度购置比例,明确责任,并提出具体实施措施。
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对节能、环保和改善环境的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政府机构和公共机构的示范和引导作用,形成有利于新能源汽车大规模使用的社会舆论氛围,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标签:
2014年7月11日20日,第十一届中国长春国际汽车博览会在长春国际会展中心隆重举行。
1900/1/1 0:00:007月7日下午的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增量指标竞价收入资金管理办法》。
1900/1/1 0:00:00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13日联合公布了《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规定至2016年,
1900/1/1 0:00:007月10日,A股有充电桩业务的上市公司全线上涨,国电南瑞、动力源更是强势涨停。新能源汽车的其他细分子行业,稀土永磁、电机等行业股票也出现不同程度上涨。
1900/1/1 0:00:00中国以年销2000多万辆雄踞全球最大汽车市场已多年但提起“汽车强国”,心里一凉,没看见吗,今年自主品牌的份额又下滑了。
1900/1/1 0:00:00“新一代408和老408我们垂直切换,老408到8月份我们终端销售完毕,我们全面启动新一代408的预售和销售。
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