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人民政府、省级政府部门和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据统计,全省共有784家新能源、节能环保企业,主营业务收入429.7亿元,但产业规模仍然较小,工业化程度较低,竞争力不够强。为切实加快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
(1) 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注重政策创新、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科学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切实加大财政投入,从生产、流通、建设、消费等各方面进行引导,从研发、示范、产业化全过程给予支持,吸引技术、人才、资本等资源向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集聚,加快形成以企业为导向、市场化、人才支撑、产学研结合的产业。
(2) 基本原则。
坚持解放思想、创新发展。解放思想,推动发展理念转变,进一步创新思维,乘势而上,为加快发展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坚持市场导向和政府推动。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加大对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的投资力度,加强政策引导,为新能源、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坚持以科学技术为指导,以人才为支撑。推动产学研融合,实施人才开发和培养项目,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新能源、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撑。
坚持集聚发展和产业驱动。加快培育优势产品,培育龙头企业,建设产业基地,推动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3) 目标和任务。
1.新能源产业。到2015年,新能源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将突破1000亿元;新能源利用率已达到全省能源消费总量的6%以上;培育一批大型企业集团,其中1家企业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10余家企业销售收入在10亿元以上;建设6个省级新能源特色产业基地。
2.节能环保产业。到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将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00亿元以上。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其中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的企业超过20家,销售收入超过50亿元的1-2家;
建设五个省级节能环保产业基地。
二、关键支持领域
充分发挥我省发展新能源节能环保产业的现有优势,对市场潜力大、带动能力强、吸纳就业多、综合效益好的新能源节能环境保护等新兴产业给予重点扶持。
(1) 太阳能领域。积极支持太阳能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建设,支持光伏发电关键技术和产品产业化发展。专注于晶硅和非晶硅薄膜太阳能电池组件、光伏发电控制系统、太阳能灯具等产品的本地化生产开发。积极推进太阳能利用,重点开发生产太阳能热水器、光热发电系统及配套产品,重点支持太阳能和地源热能在建筑中的推广应用,“太阳能屋顶计划”,光伏幕墙等光伏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
(2) 生物质能领域。重点支持秸秆能源综合利用,重点支持秸秆成型燃料、秸秆生物质燃气生产、秸秆沼气生产、秸秆干馏和秸秆发电。支持农村秸秆综合利用、家庭沼气等示范项目建设;
支持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设备的本地化开发和生产。
(3)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继续支持江汽、奇瑞等汽车制造商研发节能环保、混合动力、纯电动等节能新能源汽车,支持汽车节能新能源设备及配套设备制造。支持节能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鼓励各地在公共交通、租赁、公务、环卫、邮政等领域率先使用节能新能源车辆,扩大市场规模。
(四)节能环保技术和设备。大力发展先进的节能环保技术和设备。支持富营养化污水防治、污水回用技术、污水成套设备的研发和生产。支持空气预防和净化设备的研发和生产。支持企业开发、生产和使用节能、节水、环保的先进技术和设备产品。推进低温余热锅炉和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特种环保节能锅炉、新型节能墙体材料、建筑节能成套技术及零部件的产业化进程。
(5) 循环经济领域。积极鼓励工业剩余能源回收利用,重点支持煤层气(气)开发利用、水泥余热利用技术研发和设备生产。扩大煤矸石、粉煤灰、冶炼废渣等大宗工业废渣的综合利用。鼓励建立城市垃圾发电厂。
(6) 再利用领域。加快发展报废汽车、轮胎、电子仪器、家用电器、塑料和金属的综合利用和再制造技术。重点支持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和汽车零部件再制造。
(七)节能产品消费领域。积极扩大节能环保产品的使用和消费,重点支持节能惠民产品、绿色照明项目和公共交通、租赁、公务、环卫、邮政等公共服务。支持空调、冰箱、平板电视、洗衣机、电机等产品的高效节能产品研发。
(八)洁净煤技术的应用。积极支持利用先进的煤气化和煤液化技术生产煤基燃料。重点推进“淮北”水煤浆技术产业化,支持水煤浆出口,抢占国际市场。
(九)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控制领域。支持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重点支持流域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建设、工业污水深度处理和饮用水水源保护。重点支持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农村历史遗留工矿污染治理。
(10) 核能和风能领域。支持芜湖核电项目尽快开工建设,支持池州、安庆核电项目纳入国家中长期核电发展规划。支持有条件地区的风能开发利用,建设两个大型风电场。加快发展风电设备制造业,支持风电设备本地化制造。
(十一)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服务。支持建立新能源、节能环保中介服务体系,重点发展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咨询、能源合同中介服务、信息服务和人员培训等中介服务。
三、 释放……
政策和措施
(1) 大力推动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
深入推进合肥、芜湖、蚌埠自主创新和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打造新能源、节能环保技术研发基地和科技产业基地,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组织实施重大技术研究项目,力争在重点领域取得突破。加强产学研结合,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中介服务机构和企业联合起来,形成多方参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合作机制。鼓励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加快开发远落后于国外先进水平或国内急需的技术和产品,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品牌产品。
(2) 积极落实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支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各类投资者发展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项目,加快项目审批和备案。将技术先进、优势明显、带动配套功能强的重大项目纳入全省“861”行动计划,优先给予用地、信贷等支持。优化产业结构,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鼓励发展技术含量高、引领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注重生态保护,为符合产业政策的环保项目开辟“绿色通道”。
(3) 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
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补贴和国债,支持符合条件的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申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重点产业结构调整项目,装备制造业发展项目和各类专项补助(补贴)资金。启动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争取中央政府支持,加大对流域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市县申报国家可再生能源建设和应用示范市县。
加大对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投入,通过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重点支持新能源、节能环保技术的研发和示范项目建设。整合现有省级专项资金,加大对新能源、节能环保产业科技成果自主创新和转化的支持力度。
落实国家和省级税收减免政策,加快认定符合条件的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引导企业用好国家相关税收减免政策。
(4) 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
积极支持符合国内外产业调整振兴方向的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企业上市,鼓励企业使用公司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融资。建立政府与金融机构沟通协调机制,搭建政府、银行、企业沟通合作平台,推动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各类投资者进入新能源和节能环保行业,引导风险投资、风险投资机构和基金,支持新能源和节约能源环保企业发展。积极探索和创新使用f……的方法……
加强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合作,引进资金、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
(5) 创建优势企业和产业园区。
鼓励和引导新能源、节能环保企业向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集聚。建设一批特色新能源产业园和节能环保产业园,以园区建设促进产业发展,以基地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实施大型企业集团带动战略,选择一批产业特色突出、带动能力强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通过兼并、结盟、重组等方式,发展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主导产品优势突出的大型企业集团。鼓励企业与上下游企业和研发机构结成战略联盟,实施优势互补,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积极发展上下游配套产业,努力形成新的产业链和经济增长点。
(6)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充分发挥我省教育资源优势,支持省内有实力的高校和职业院校加强新能源与节能环保学科建设,培养复合型人才。鼓励科研机构、企业和高校联合建立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科技人才培训基地,完善员工培训体系,不断提高员工的管理和技术水平。支持留学生在我省投资创业。支持省内外优秀人才承接产业化项目,积极营造有利于创业发展和技术创新的氛围。
(七)为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支持产业基地定期举办产业发展研讨会、论坛、博览会,搭建产业交流和市场平台,进一步提升影响力。按照有利于新能源开发利用、经济合理的原则,尽快研究出台我省风电、太阳能、生物质发电电价管理办法。加快建立节能环保技术标准和产品体系,构建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监督机制。尽快完善我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行业市场监管体系,促进企业规范经营,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严格环境保护执法,加快发展环保产业市场。
第四,岗位要求
(1)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快发展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是落实中央扩大内需政策、实现“三保”目标的重要保障,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的发展,明确提出发展新能源,节能环保产业应被视为新一轮经济发展的战略性主导产业和未来的支柱产业。各级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支持新能源、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重大意义,把发展新能源、节约能源环保等新兴产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落实……
m在一个级别和另一个级别。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B) 勇于探索和创新机制。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加快建立以利益为导向、以市场为手段的长效机制,扩大有效投资,加快发展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积极参与泛长三角地区发展的分工与合作,利用建设万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历史机遇,加快吸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技术含量高、竞争力强的新能源和节能环保项目,努力建设一批特色园区。
(3) 协调推进,形成合力。省政府建立加快发展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联席会议制度,统筹规划新能源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战略研究和重大决策实施,协调解决全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有关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配合。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研究制定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新能源技术装备研发工作;省财政厅负责研究实施支持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工业节能、综合利用、节能环保设备的研发和制造;省科技厅负责组织科技成果的技术创新和转化;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制定促进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土地政策;省农业委员会负责小城镇和农村地区新产品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促进太阳能和地热能在建筑中的开发利用;省环境保护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环境保护产业技术标准,参与环境保护产业政策的制定;
其他相关部门应结合部门职能落实相关工作。同时,要充分利用相关高校和研究院所、行业协会、社会中介机构等力量,共同推动新能源、环保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市、县人民政府、省级政府部门和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据统计,全省共有784家新能源、节能环保企业,主营业务收入429.7亿元,但产业规模仍然较小,工业化程度较低,竞争力不够强。为切实加快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
(1) 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注重政策创新、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科学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切实加大财政投入,从生产、流通、建设、消费等各方面进行引导,从研发、示范、产业化全过程给予支持,吸引技术、人才、资本等资源向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集聚,加快形成以企业为导向、市场化、人才支撑、产学研结合的产业。
(2) 基本原则。
坚持解放思想、创新发展。解放思想,推动发展理念转变,进一步创新思维,乘势而上,为加快发展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坚持市场导向和政府推动。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加大对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的投资力度,加强政策引导,为新能源、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坚持以科学技术为指导,以人才为支撑。推动产学研融合,实施人才开发和培养项目,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新能源、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撑。
坚持集聚发展和产业驱动。加快培育优势产品,培育龙头企业,建设产业基地,推动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3) 目标和任务。
1.新能源产业。到2015年,新能源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将突破1000亿元;新能源利用率已达到全省能源消费总量的6%以上;培育一批大型企业集团,其中1家企业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10余家企业销售收入在10亿元以上;建设6个省级新能源特色产业基地。
2.节能环保产业。到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将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00亿元以上。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其中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的企业超过20家,销售收入超过50亿元的1-2家;
建设五个省级节能环保产业基地。
二、关键支持领域
充分发挥我省发展新能源节能环保产业的现有优势,对市场潜力大、带动能力强、吸纳就业多、综合效益好的新能源节能环境保护等新兴产业给予重点扶持。
(1) 太阳能领域。积极支持太阳能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建设,支持光伏发电关键技术和产品产业化发展。专注于晶硅和非晶硅薄膜太阳能电池组件、光伏发电控制系统、太阳能灯具等产品的本地化生产开发。积极推进太阳能利用,重点开发生产太阳能热水器、光热发电系统及配套产品,重点支持太阳能和地源热能在建筑中的推广应用,“太阳能屋顶计划”,光伏幕墙等光伏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
(2) 生物质能领域。重点支持秸秆能源综合利用,重点支持秸秆成型燃料、秸秆生物质燃气生产、秸秆沼气生产、秸秆干馏和秸秆发电。支持农村秸秆综合利用、家庭沼气等示范项目建设;
支持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设备的本地化开发和生产。
(3)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继续支持江汽、奇瑞等汽车制造商研发节能环保、混合动力、纯电动等节能新能源汽车,支持汽车节能新能源设备及配套设备制造。支持节能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鼓励各地在公共交通、租赁、公务、环卫、邮政等领域率先使用节能新能源车辆,扩大市场规模。
(四)节能环保技术和设备。大力发展先进的节能环保技术和设备。支持富营养化污水防治、污水回用技术、污水成套设备的研发和生产。支持空气预防和净化设备的研发和生产。支持企业开发、生产和使用节能、节水、环保的先进技术和设备产品。推进低温余热锅炉和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特种环保节能锅炉、新型节能墙体材料、建筑节能成套技术及零部件的产业化进程。
(5) 循环经济领域。积极鼓励工业剩余能源回收利用,重点支持煤层气(气)开发利用、水泥余热利用技术研发和设备生产。扩大煤矸石、粉煤灰、冶炼废渣等大宗工业废渣的综合利用。鼓励建立城市垃圾发电厂。
(6) 再利用领域。加快发展报废汽车、轮胎、电子仪器、家用电器、塑料和金属的综合利用和再制造技术。重点支持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和汽车零部件再制造。
(七)节能产品消费领域。积极扩大节能环保产品的使用和消费,重点支持节能惠民产品、绿色照明项目和公共交通、租赁、公务、环卫、邮政等公共服务。支持空调、冰箱、平板电视、洗衣机、电机等产品的高效节能产品研发。
(八)洁净煤技术的应用。积极支持利用先进的煤气化和煤液化技术生产煤基燃料。重点推进“淮北”水煤浆技术产业化,支持水煤浆出口,抢占国际市场。
(九)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控制领域。支持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重点支持流域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建设、工业污水深度处理和饮用水水源保护。重点支持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农村历史遗留工矿污染治理。
(10) 核能和风能领域。支持芜湖核电项目尽快开工建设,支持池州、安庆核电项目纳入国家中长期核电发展规划。支持有条件地区的风能开发利用,建设两个大型风电场。加快发展风电设备制造业,支持风电设备本地化制造。
(十一)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服务。支持建立新能源、节能环保中介服务体系,重点发展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咨询、能源合同中介服务、信息服务和人员培训等中介服务。
三、 释放……
政策和措施
(1) 大力推动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
深入推进合肥、芜湖、蚌埠自主创新和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打造新能源、节能环保技术研发基地和科技产业基地,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组织实施重大技术研究项目,力争在重点领域取得突破。加强产学研结合,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中介服务机构和企业联合起来,形成多方参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合作机制。鼓励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加快开发远落后于国外先进水平或国内急需的技术和产品,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品牌产品。
(2) 积极落实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支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各类投资者发展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项目,加快项目审批和备案。将技术先进、优势明显、带动配套功能强的重大项目纳入全省“861”行动计划,优先给予用地、信贷等支持。优化产业结构,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鼓励发展技术含量高、引领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注重生态保护,为符合产业政策的环保项目开辟“绿色通道”。
(3) 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
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补贴和国债,支持符合条件的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申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重点产业结构调整项目,装备制造业发展项目和各类专项补助(补贴)资金。启动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争取中央政府支持,加大对流域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市县申报国家可再生能源建设和应用示范市县。
加大对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投入,通过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重点支持新能源、节能环保技术的研发和示范项目建设。整合现有省级专项资金,加大对新能源、节能环保产业科技成果自主创新和转化的支持力度。
落实国家和省级税收减免政策,加快认定符合条件的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引导企业用好国家相关税收减免政策。
(4) 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
积极支持符合国内外产业调整振兴方向的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企业上市,鼓励企业使用公司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融资。建立政府与金融机构沟通协调机制,搭建政府、银行、企业沟通合作平台,推动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各类投资者进入新能源和节能环保行业,引导风险投资、风险投资机构和基金,支持新能源和节约能源环保企业发展。积极探索和创新使用f……的方法……
加强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合作,引进资金、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
(5) 创建优势企业和产业园区。
鼓励和引导新能源、节能环保企业向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集聚。建设一批特色新能源产业园和节能环保产业园,以园区建设促进产业发展,以基地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实施大型企业集团带动战略,选择一批产业特色突出、带动能力强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通过兼并、结盟、重组等方式,发展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主导产品优势突出的大型企业集团。鼓励企业与上下游企业和研发机构结成战略联盟,实施优势互补,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积极发展上下游配套产业,努力形成新的产业链和经济增长点。
(6)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充分发挥我省教育资源优势,支持省内有实力的高校和职业院校加强新能源与节能环保学科建设,培养复合型人才。鼓励科研机构、企业和高校联合建立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科技人才培训基地,完善员工培训体系,不断提高员工的管理和技术水平。支持留学生在我省投资创业。支持省内外优秀人才承接产业化项目,积极营造有利于创业发展和技术创新的氛围。
(七)为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支持产业基地定期举办产业发展研讨会、论坛、博览会,搭建产业交流和市场平台,进一步提升影响力。按照有利于新能源开发利用、经济合理的原则,尽快研究出台我省风电、太阳能、生物质发电电价管理办法。加快建立节能环保技术标准和产品体系,构建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监督机制。尽快完善我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行业市场监管体系,促进企业规范经营,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严格环境保护执法,加快发展环保产业市场。
第四,岗位要求
(1)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快发展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是落实中央扩大内需政策、实现“三保”目标的重要保障,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的发展,明确提出发展新能源,节能环保产业应被视为新一轮经济发展的战略性主导产业和未来的支柱产业。各级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支持新能源、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重大意义,把发展新能源、节约能源环保等新兴产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落实……
m在一个级别和另一个级别。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B) 勇于探索和创新机制。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加快建立以利益为导向、以市场为手段的长效机制,扩大有效投资,加快发展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积极参与泛长三角地区发展的分工与合作,利用建设万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历史机遇,加快吸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技术含量高、竞争力强的新能源和节能环保项目,努力建设一批特色园区。
(3) 协调推进,形成合力。省政府建立加快发展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联席会议制度,统筹规划新能源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战略研究和重大决策实施,协调解决全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有关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配合。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研究制定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新能源技术装备研发工作;省财政厅负责研究实施支持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工业节能、综合利用、节能环保设备的研发和制造;省科技厅负责组织科技成果的技术创新和转化;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制定促进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土地政策;省农业委员会负责小城镇和农村地区新产品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促进太阳能和地热能在建筑中的开发利用;省环境保护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环境保护产业技术标准,参与环境保护产业政策的制定;
其他相关部门应结合部门职能落实相关工作。同时,要充分利用相关高校和研究院所、行业协会、社会中介机构等力量,共同推动新能源、环保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新能源产业是我省重点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在构建我省现代产业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明确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实施《江苏省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二五”规划》,着力提高我省新能源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为促进新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划。
一、一般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抢占世界新能源产业发展制高点为目标,聚焦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核能等四大产业,以重大关键技术突破为核心,以培育龙头企业为载体,以建设特色产业基地为抓手,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努力增加有效投资,加快自主创新,加强品牌建设,拓展市场空间。加快高端化、规模化、集约化、国际化产业升级,加快建设产业高地、创新高地和人才高地,推动光伏产业和风电装备产业尽快做强,推动生物质能和核电装备制造业规模化发展,切实把新能源产业培育成为我省新一轮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为我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实现“两个第一”提供有力支撑。
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必须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坚持自主创新与开放融合相结合,全面提升行业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坚持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相结合,以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突破提升整体水平;坚持分类指导和优化生产力布局相结合,在加快发展的同时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第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将我省建设成为国内综合实力领先、多个领域居世界前列的新能源产业研发、制造和规模应用示范基地。主要实现以下目标:
(1) 工业规模进一步扩大。新能源产业销售收入超过1万亿元,年均增长率超过25%;
装机容量约为1100万千瓦。
(2) 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建设了10个国家级创新平台和100个省级创新平台,申请发明专利1万多件,引进培养了100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突破了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开发了一批高端产品。
(3) 企业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培育销售收入超过50亿元的70家企业(集团),其中销售收入超过500亿元的3-4家企业、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的15家企业、50亿元以上的50家企业,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重点创新企业。
(D) 产业集聚效应进一步增强。重点建设5个千亿元规模的新能源产业集群,重点建设10个国家级或省级新能源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和5个新能源应用示范基地。
第三,重点任务
(1) 加强光伏和风电设备行业。
1.光伏产业。以降低成本、提高光伏产品性能、实现光伏发电平价上网为重点,着力推动关键技术创新,提高生产技术水平,突破设备研发瓶颈,促进市场规模应用,大大提高了光伏产业的整体竞争力。到2015年,太阳能电池和组件的产能将超过30吉瓦,销售收入将超过6000亿元;我省将建设成为世界光伏产业基地、光伏电站输出基地和国家光伏规模应用示范基地,确保领先地位。
重点开发高纯度多晶硅、高效低成本晶硅电池和薄膜电池、集成系统和设备、电站控制系统、生产设备及配套材料。重点突破硅烷法、物理法等高纯多晶硅提纯技术和关键器件、大面积超薄硅片及浆料回收、太阳能并网发电和均衡调度等关键技术。支持低成本、高转换效率、长寿命的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的研发和产业化,加快实现光伏发电每千瓦时1元的目标,尽快实现光伏发电上网平价。重点建设无锡、常州、苏州、扬州千亿级光伏产业集群和连云港硅材料特色产业基地,着力将徐州建设成为国内领先、全球最大的高纯硅产业基地。到2015年,单晶硅电池转换效率将超过22%,多晶硅电池转换效率超过20%,非晶硅薄膜电池转换效率达到12%,高纯多晶硅材料综合能耗将低于70千瓦时/公斤。
2.风电设备行业。以风电场规模化建设促进风电设备产业发展,实施重大科技攻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关键产品开发,推动风电设备规模化、标准化、系列化。到2015年,销售收入将超过2000亿元;
将我省建设成为国内领先的风电设备研发、制造和规模应用示范基地,在多个领域跻身世界前列。
重点发展2兆瓦及以上陆上风电机组和3兆瓦及以上海上和潮间带风电机组,提高发电机、叶片、大功率齿轮箱、塔架和轴承等关键部件的技术水平和制造能力,加快船舶海上风电安装维护的发展和产业化,海上平台电气设备、钢结构长期重载防腐涂料等风电配套设备和材料,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高附加值的相对完整的产业链和产品链。开展6-10兆瓦大型风机关键技术攻关,支持翼型设计和叶片结构优化设计、大功率中高速齿轮箱设计、大型风机设计优化、大型风轮机整机和关键部件检测等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重点建设盐城、常州、南通、镇江等风电产业集群,形成全国风电产业创新发展高地;大力推进南京、无锡、徐州、连云港等重点零部件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到2015年,国内占主导地位的关键部件市场份额将达到50%,形成每年1000万千瓦的生产能力。
(2) 提升生物质能和核电设备产业。
1.生物质能产业。增加生物质能资源的有效供给,降低生物质能产品的生产成本,提高生物质能开发利用设备的技术水平,加大对生物质能开发利用的推动力度。到2015年,销售收入将达到1300亿元,我省将建设成为国家重要的生物质能装备制造基地和国家重要的生物质能源产业化基地。
生物质能设备重点发展生物质收集、储运、成型燃料制造、直燃和混燃设备、沼气热电联产成套设备、低热值燃气和蒸汽发电机组。加快生物质燃烧锅炉、焚烧锅炉、高效生物质气化装置、低能耗成型机、热解液化装置等关键部件的研发和产业化,形成完善的产业体系和规模化生产能力。生物质能产品专注于开发生物质气体、液体和固体燃料等新能源产品制造工艺;突破生物柴油、生物乙醇、生物丁醇、合成燃料等新一代液体燃料的制备、沼气的转化与净化、低成本、低能耗固体燃料的成型与制造等关键技术;
完善和加强生物质能产业链,形成100万吨生物基液体燃料生产能力。
2.核电设备行业。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核电的方针政策,通过重大核电项目建设促进核电设备产业发展。开展特种设备技术研究,大力推进关键零部件产业化。到2015年,力争实现销售收入700亿元,形成中国核电关键零部件和核电专用设备的研发制造基地。
核电关键零部件将重点推进核电锻件、核级主管、核级不锈钢无缝管及管件、核级钛合金管及管件,核级传热管、核级电缆、核级海绵锆、核级阀门的研发和产业化,全封闭组合开关、核电站专用泵、核蒸汽发生器传热管等,形成了大规模生产能力。核电专用设备重点推进核电站自动控制设备、核电站特高压交直流输变电成套设备、大型高效节能变压器、,核电站三废处理成套设备、核电站应急电源等设备,加强配套能力,逐步将设备制造范围扩大到核电站汽轮机和发电机组,加快形成核电站主辅设备和配套设备制造能力。
(3) 增强产业自主创新能力。
1.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我省光伏科技、生物质能与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核电厂安全可靠性工程技术中心等核心创新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前沿技术研发作用,储备和推进现有国家和省级创新平台的先进技术工程,引领和推动产业创新能力建设。推动技术、成果和资金向优势企业集中,鼓励企业建设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100个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深化产学研合作,构建10个以企业为主体的产业创新联盟。
2.实施关键技术研究计划。按照重点突破、跨越式发展、整体提升的原则,组织实施《江苏省新能源产业关键技术研究计划》和《江苏省新型能源产业专利技术转化实施计划》,加快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专利。集中力量突破高效低成本光伏发电设备、大型高性能风力发电设备、生物质能成套设备、核电配套设备等关键技术。整合国家科技计划实施、本省重大成果转化和本省新兴产业专项,重点实施100个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点培育100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引领产业发展的重大战略产品,大幅提高新能源产业重大装备、高端上游材料等主导产品的自主设计能力和国产化率。
3.完善创新服务体系。围绕新能源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的共同需求,我们将重点建设一批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研发、测试和测试公共服务平台,如江苏光伏产品公共服务平台、光热利用平台……
产品测试技术服务中心、国家海上风电技术与设备研发中心、国家风电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加快研究制定我省新能源产业生产应用中的相关产品标准、并网标准和技术规范。推进技术评估咨询、技术转让、技术产权交易等中介服务组织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重点建设五大行业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和五大专业系统测试、认证等公共服务平台。
(4) 培育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
1.培育一批龙头企业。聚焦产业基础、核心、前沿、高端技术产品,实施龙头企业培育计划。制定实施促进各类要素向行业优势企业、龙头企业集中等重点措施,鼓励龙头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到2015年,重点打造3-4家年营收超过500亿元的龙头企业,培育15家年营收突破100亿元的骨干企业,培育50家拥有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产品市场占有率高的龙头企业,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先进制造业与技术服务业的融合发展。
2.培育一批高成长性企业。支持建设以新能源为特色的科技创新创业园区,引导中小企业开展专业化支持。支持新能源领域的中小企业承担国家和省级重点产业化项目,参与制定新能源相关标准。到2015年,培育50家以先进技术为支撑、具有高速增长能力和鲜明专业特色的“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成为行业重点企业。
(5) 建设特色产业基地。
优化发展环境,整合创新资源,促进关联企业集中,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延伸,提高集约发展水平。按照发展重点、重大项目、创新载体、系统支撑的要求,加快建设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1.光伏产业。围绕完善产业链,提升高端产品研发制造水平,重点建设以徐州、连云港为重点的硅材料产业基地;以无锡、常州、苏州、南京、扬州、镇江为重点的光伏垂直一体化产业基地;以苏州、南通、淮安为重点的新一代薄膜太阳能电池产业基地;以苏州、无锡、常州为重点的光伏生产和测试设备产业基地;
以镇江、泰州为重点的光伏配套材料和集成系统基地。到2015年,将建成5个国内领先的光伏产业基地。
2.风电设备行业。以提高大型风机制造能力、关键零部件及配套设施研发为重点,重点在盐城、常州、无锡、南通、镇江建设大型风机生产基地,在扬州建设国内小型风机制造基地,以及南京、连云港、徐州、泰州和盐城的配套产品和关键零部件制造基地。到2015年,将建成五个国内领先的风电产业集群。
3.生物质能产业。以生物质成套设备和关键生物质能产品为重点,重点建设苏州、无锡、常州生物质成套设备制造基地,重点推进徐州、连云港、盐城、淮安、宿迁生物质能源高效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
4.核电工业。围绕提升关键零部件和特种设备配套能力,重点建设连云港核电应用基地,培育发展苏州、无锡、南通、镇江等关键零部件和配套产品产业基地。
(6) 促进示范和规模应用。
1.光伏发电。重点建设地面和屋顶光伏电站,支持光伏建筑一体化发展和光伏发电分布式应用。鼓励利用学校、医院、公园等公共建筑设施、大型工厂和沿海滩涂等边缘土地建设一批光伏电站。支持自给自足的光伏产品进入公共设施和家庭。鼓励风光互补发展和光热发电示范应用。到2015年,光伏并网发电装机容量将达到2000兆瓦。
2.风力发电。继续推进风电规模化发展,加快建设1000万千瓦国家级沿海风电基地。充分发挥我省丰富的海上风能资源优势,加快海上风电场开发建设,重点建设沿海地区示范项目,开展低风速资源开发应用示范和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推进一批典型示范项目建设。以太湖、洪泽湖、微山湖江苏段、苏南丘陵和苏中丘陵为重点,实施规划控制,因地制宜发展中小风电项目。新能源产业是我省重点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在构建我省现代产业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明确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实施《江苏省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二五”规划》,着力提高我省新能源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为促进新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划。
一、一般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抢占世界新能源产业发展制高点为目标,聚焦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核能等四大产业,以重大关键技术突破为核心,以培育龙头企业为载体,以建设特色产业基地为抓手,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努力增加有效投资,加快自主创新,加强品牌建设,拓展市场空间。加快高端化、规模化、集约化、国际化产业升级,加快建设产业高地、创新高地和人才高地,推动光伏产业和风电装备产业尽快做强,推动生物质能和核电设备制造业规模化发展,有效培育新能源产业……
成为我省新一轮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为我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实现“两个第一”提供了有力支撑。
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必须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坚持自主创新与开放融合相结合,全面提升行业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坚持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相结合,以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突破提升整体水平;坚持分类指导和优化生产力布局相结合,在加快发展的同时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第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将我省建设成为国内综合实力领先、多个领域居世界前列的新能源产业研发、制造和规模应用示范基地。主要实现以下目标:
(1) 工业规模进一步扩大。新能源产业销售收入超过1万亿元,年均增长率超过25%;装机容量约为1100万千瓦。
(2) 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建设了10个国家级创新平台和100个省级创新平台,申请发明专利1万多件,引进培养了100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突破了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开发了一批高端产品。
(3) 企业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培育销售收入超过50亿元的70家企业(集团),其中销售收入超过500亿元的3-4家企业、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的15家企业、50亿元以上的50家企业,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重点创新企业。
(D) 产业集聚效应进一步增强。重点建设5个千亿元规模的新能源产业集群,重点建设10个国家级或省级新能源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和5个新能源应用示范基地。
第三,重点任务
(1) 加强光伏和风电设备行业。
1.光伏产业。以降低成本、提高光伏产品性能、实现光伏发电平价上网为重点,着力推动关键技术创新,提高生产技术水平,突破设备研发瓶颈,促进市场规模应用,大大提高了光伏产业的整体竞争力。到2015年,太阳能电池和组件的产能将超过30吉瓦,销售收入将超过6000亿元;
我省将建设成为世界光伏产业基地、光伏电站输出基地和国家光伏规模应用示范基地,确保领先地位。
重点开发高纯度多晶硅、高效低成本晶硅电池和薄膜电池、集成系统和设备、电站控制系统、生产设备及配套材料。重点突破硅烷法、物理法等高纯多晶硅提纯技术和关键器件、大面积超薄硅片及浆料回收、太阳能并网发电和均衡调度等关键技术。支持低成本、高转换效率、长寿命的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的研发和产业化,加快实现光伏发电每千瓦时1元的目标,尽快实现光伏发电上网平价。重点建设无锡、常州、苏州、扬州千亿级光伏产业集群和连云港硅材料特色产业基地,着力将徐州建设成为国内领先、全球最大的高纯硅产业基地。到2015年,单晶硅电池转换效率将超过22%,多晶硅电池转换效率超过20%,非晶硅薄膜电池转换效率达到12%,高纯多晶硅材料综合能耗将低于70千瓦时/公斤。
2.风电设备行业。以风电场规模化建设促进风电设备产业发展,实施重大科技攻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关键产品开发,推动风电设备规模化、标准化、系列化。到2015年,销售收入将超过2000亿元;将我省建设成为国内领先的风电设备研发、制造和规模应用示范基地,在多个领域跻身世界前列。
重点发展2兆瓦及以上陆上风电机组和3兆瓦及以上海上和潮间带风电机组,提高发电机、叶片、大功率齿轮箱、塔架和轴承等关键部件的技术水平和制造能力,加快船舶海上风电安装维护的发展和产业化,海上平台电气设备、钢结构长期重载防腐涂料等风电配套设备和材料,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高附加值的相对完整的产业链和产品链。开展6-10兆瓦大型风机关键技术攻关,支持翼型设计和叶片结构优化设计、大功率中高速齿轮箱设计、大型风机设计优化、大型风轮机整机和关键部件检测等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重点建设盐城、常州、南通、镇江等风电产业集群,形成全国风电产业创新发展高地;
大力推进南京、无锡、徐州、连云港等重点零部件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到2015年,国内占主导地位的关键部件市场份额将达到50%,形成每年1000万千瓦的生产能力。
(2) 提升生物质能和核电设备产业。
1.生物质能产业。增加生物质能资源的有效供给,降低生物质能产品的生产成本,提高生物质能开发利用设备的技术水平,加大对生物质能开发利用的推动力度。到2015年,销售收入将达到1300亿元,我省将建设成为国家重要的生物质能装备制造基地和国家重要的生物质能源产业化基地。
生物质能设备重点发展生物质收集、储运、成型燃料制造、直燃和混燃设备、沼气热电联产成套设备、低热值燃气和蒸汽发电机组。加快生物质燃烧锅炉、焚烧锅炉、高效生物质气化装置、低能耗成型机、热解液化装置等关键部件的研发和产业化,形成完善的产业体系和规模化生产能力。生物质能产品专注于开发生物质气体、液体和固体燃料等新能源产品制造工艺;突破生物柴油、生物乙醇、生物丁醇、合成燃料等新一代液体燃料的制备、沼气的转化与净化、低成本、低能耗固体燃料的成型与制造等关键技术;
完善和加强生物质能产业链,形成100万吨生物基液体燃料生产能力。
2.核电设备行业。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核电的方针政策,通过重大核电项目建设促进核电设备产业发展。开展特种设备技术研究,大力推进关键零部件产业化。到2015年,力争实现销售收入700亿元,形成中国核电关键零部件和核电专用设备的研发制造基地。
核电关键零部件将重点推进核电锻件、核级主管、核级不锈钢无缝管及管件、核级钛合金管及管件,核级传热管、核级电缆、核级海绵锆、核级阀门的研发和产业化,全封闭组合开关、核电站专用泵、核蒸汽发生器传热管等,形成了大规模生产能力。核电专用设备重点推进核电站自动控制设备、核电站特高压交直流输变电成套设备、大型高效节能变压器、,核电站三废处理成套设备、核电站应急电源等设备,加强配套能力,逐步将设备制造范围扩大到核电站汽轮机和发电机组,加快形成核电站主辅设备和配套设备制造能力。
(3) 增强产业自主创新能力。
1.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我省光伏科技、生物质能与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核电厂安全可靠性工程技术中心等核心创新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前沿技术研发作用,储备和推进现有国家和省级创新平台的先进技术工程,引领和推动产业创新能力建设。推动技术、成果和资金向优势企业集中,鼓励企业建设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100个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深化产学研合作,构建10个以企业为主体的产业创新联盟。
2.实施关键技术研究计划。按照重点突破、跨越式发展、整体提升的原则,组织实施《江苏省新能源产业关键技术研究计划》和《江苏省新型能源产业专利技术转化实施计划》,加快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专利。集中力量突破高效低成本光伏发电设备、大型高性能风力发电设备、生物质能成套设备、核电配套设备等关键技术。整合国家科技计划实施、本省重大成果转化和本省新兴产业专项,重点实施100个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点培育100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引领产业发展的重大战略产品,大幅提高新能源产业重大装备、高端上游材料等主导产品的自主设计能力和国产化率。
3.完善创新服务体系。围绕新能源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的共同需求,我们将重点建设一批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研发、测试和测试公共服务平台,如江苏光伏产品公共服务平台、光热利用平台……
产品测试技术服务中心、国家海上风电技术与设备研发中心、国家风电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加快研究制定我省新能源产业生产应用中的相关产品标准、并网标准和技术规范。推进技术评估咨询、技术转让、技术产权交易等中介服务组织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重点建设五大行业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和五大专业系统测试、认证等公共服务平台。
(4) 培育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
1.培育一批龙头企业。聚焦产业基础、核心、前沿、高端技术产品,实施龙头企业培育计划。制定实施促进各类要素向行业优势企业、龙头企业集中等重点措施,鼓励龙头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到2015年,重点打造3-4家年营收超过500亿元的龙头企业,培育15家年营收突破100亿元的骨干企业,培育50家拥有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产品市场占有率高的龙头企业,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先进制造业与技术服务业的融合发展。
2.培育一批高成长性企业。支持建设以新能源为特色的科技创新创业园区,引导中小企业开展专业化支持。支持新能源领域的中小企业承担国家和省级重点产业化项目,参与制定新能源相关标准。到2015年,培育50家以先进技术为支撑、具有高速增长能力和鲜明专业特色的“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成为行业重点企业。
(5) 建设特色产业基地。
优化发展环境,整合创新资源,促进关联企业集中,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延伸,提高集约发展水平。按照发展重点、重大项目、创新载体、系统支撑的要求,加快建设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1.光伏产业。围绕完善产业链,提升高端产品研发制造水平,重点建设以徐州、连云港为重点的硅材料产业基地;以无锡、常州、苏州、南京、扬州、镇江为重点的光伏垂直一体化产业基地;以苏州、南通、淮安为重点的新一代薄膜太阳能电池产业基地;以苏州、无锡、常州为重点的光伏生产和测试设备产业基地;
以镇江、泰州为重点的光伏配套材料和集成系统基地。到2015年,将建成5个国内领先的光伏产业基地。
2.风电设备行业。以提高大型风机制造能力、关键零部件及配套设施研发为重点,重点在盐城、常州、无锡、南通、镇江建设大型风机生产基地,在扬州建设国内小型风机制造基地,以及南京、连云港、徐州、泰州和盐城的配套产品和关键零部件制造基地。到2015年,将建成五个国内领先的风电产业集群。
3.生物质能产业。以生物质成套设备和关键生物质能产品为重点,重点建设苏州、无锡、常州生物质成套设备制造基地,重点推进徐州、连云港、盐城、淮安、宿迁生物质能源高效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
4.核电工业。围绕提升关键零部件和特种设备配套能力,重点建设连云港核电应用基地,培育发展苏州、无锡、南通、镇江等关键零部件和配套产品产业基地。
(6) 促进示范和规模应用。
1.光伏发电。重点建设地面和屋顶光伏电站,支持光伏建筑一体化发展和光伏发电分布式应用。鼓励利用学校、医院、公园等公共建筑设施、大型工厂和沿海滩涂等边缘土地建设一批光伏电站。支持自给自足的光伏产品进入公共设施和家庭。鼓励风光互补发展和光热发电示范应用。到2015年,光伏并网发电装机容量将达到2000兆瓦。
2.风力发电。继续推进风电规模化发展,加快建设1000万千瓦国家级沿海风电基地。充分发挥我省丰富的海上风能资源优势,加快海上风电场开发建设,重点建设沿海地区示范项目,开展低风速资源开发应用示范和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推进一批典型示范项目建设。以太湖、洪泽湖、微山湖江苏段、苏南丘陵和苏中丘陵为重点,实施规划控制,因地制宜发展中小风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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