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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交通白皮书(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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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1900/1/1 0:00:00

第一章目标与策略

第一节发展现状

第一条经过30年的发展,深圳已初步建立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对深圳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新的历史时期,深圳已进入经济社会全面转型发展阶段。加快转变交通发展方式,提高交通服务质量,建设低碳生活交通,建立现代化、国际化、一体化的综合交通体系,已成为深圳城市交通发展的战略选择。

第二条转型是深圳下一阶段城市和交通发展的最重要特征。经济发展方式、区域和城市空间结构、人口构成、居住和就业空间分布、交通需求特征将发生一系列重大变化,交通发展将面临巨大机遇和挑战。

(1) 城市定位的提升和经济发展的全球化,对深圳参与更大范围的竞争提出了更高的交通发展要求。

国家赋予深圳新的发展定位,如国家经济中心城市、国际城市和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这要求深圳充分利用区位优势,积极参与全球经济竞争,进一步扩大深圳对国际和国内的辐射,加强对区域和周边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

(2) 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将带来交通需求的持续大幅增长。

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将带来人口结构变化,现代服务业等高端行业从业人员数量将进一步增加,常住人口比例将继续提高,居民日均机动出行将大幅增加。预计到2030年,全市客货运周转量将分别是2010年的3.2倍和2.3倍。

(3) 区域合作的加速和都市圈城市群空间结构的变化,将促进城市交通需求在更大范围内的再分配。

随着《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实施,区域一体化进程正在加快,珠江东部地区将形成以香港、深圳为中心的都市圈。未来,深圳中心城市的交通圈将扩大到原特区以外,通勤交通圈将延伸到东莞和惠州的邻近地区。客运需求将进一步向中心区和主要交通走廊聚集,高峰时段通勤交通将大幅增加。

(D) 汽车数量持续高速增长,中心城市将面临大规模、长期交通拥堵的巨大压力,交通方式结构亟待优化。

近年来,深圳机动车保有量以每年16%的速度增长,目前已超过200万辆,道路车辆密度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与此同时,公共交通对公众的吸引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期轨道的开通对缓解目前的交通压力起到了很大作用。然而,由于轨道与其他交通方式的低效整合,以及轨道建设能力和周期的限制,深圳的轨道交通很难满足未来几年机动化出行快速增长的需求。如果我们不采取必要的综合交通管制措施,减缓汽车的过度增长,尽快提高公交服务水平,中心城市的道路交通将陷入严重拥堵。

(5)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交通环保意识的增强,对交通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市民对交通安全、生态保护等方面的需求不断增加,交通出行需求逐步多元化、高标准化。这将是深圳城市交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

促进低碳生活的发展,提高城市交通系统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创造宜居宜商的交通环境。

第二节发展目标

第三条根据深圳市委、市政府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的战略目标和创造“深圳品质”的新要求,围绕《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深圳交通发展的目标是建设全球物流枢纽城市、具有国际标准的交通大都市和国际化、现代化、一体化的交通体系。

第四条深圳将以交通发展目标为导向,努力实现开放性、可达性、可靠性、公平性、低碳性和安全性六类交通发展指标:

(A) 开放交通的建立:完善城市对外交通体系,提高深圳对外交通辐射能力。到2015年,机场年旅客吞吐量和货物吞吐量分别达到3500万人次和130万吨,深圳港年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分别达到2.8亿吨和2800万标准箱,机场和港口的竞争力和枢纽地位将进一步加强;深圳铁路交通圈3小时到达长沙、厦门,5小时到达武汉、福州,8小时到达长三角,12小时到达京津。深圳至香港的轨道交通可在30分钟内到达,与深圳中心区的虎门、松山湖、惠阳等重要节点可在1小时内到达。

(2) 建立无障碍交通:持续缓解交通拥堵,提高交通运营水平。到2015年,中心城市和集团核心区的路网平均行驶速度将保持在25-30公里/小时,其他地区将保持在30公里/小时以上。

(3) 建立可靠的交通:不断推进轨道建设,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提高公共交通的运行速度、正点率和市民满意度。2015年,轨道交通准点率达到99%以上,地面公交准点率超过90%。

(4) 建立公平的交通:合理利用资源,将交通投资向公共交通倾斜,提高居民乘坐公共交通的比例。2015年,公共交通在全时机动出行中的份额达到56%以上。

(五) 建立低碳交通:系统推进交通节能减排,引导市民低碳出行,促进城市交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2015年,机动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会高于当前水平。

(6) 建立安全交通: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消除安全隐患,降低交通事故率和死亡率。2015年,交通事故死亡率不到2.5人/万辆车。

第五条上述目标指标的实现将有力推动深圳交通发展方式的五大转变,即:交通方式将从相对分散向综合高效转变;出行结构从个体机动交通和公共交通并行向公共交通转变;运输服务已经从安全转向质量;交通发展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交通排放已经从高消耗、低效率转变为低碳、环保。

第三节发展战略

第六条深圳将以《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为指导,实施枢纽城市、过境大都市、需求控制和优质交通四大核心交通战略。继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高对外交通辐射力和影响力,强化区域中心城市地位;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重点提高公共交通服务能力和水平,建立以轨道交通为主的城市客运结构;

加强交通需求管理,有效缓解机动车交通需求过快增长,保持交通供需基本平衡;

广泛应用智能交通技术,大大提高交通管理水平,创造低碳安全的交通环境。

第七条深圳将围绕上述战略,实施以下十大交通发展战略,其核心理念是步行公交优先、低碳生活发展、差异化发展、交通需求调控与融合:

战略1:加强枢纽地位。为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要求,我们将重点建设深港国际航运中心、深港机场合作、高铁和深通道建设,完善综合交通枢纽体系,增强对外交通的辐射和影响,强化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地位,支持深圳建设国家经济中心城市和国际城市。加强国外大型客运枢纽与城市交通系统,特别是与城市轨道和地面公交系统的一体化布局和高效衔接,以综合客运枢纽锚定城市公共交通网络,形成城市客运系统的基本格局。

战略2:促进区域一体化。根据区域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在深港跨境铁路和深广城际铁路的支持下,我们将全面推进以深圳为核心的香港深广都市圈综合交通体系建设。从完善设施和优化政策两个方面促进深港跨境交通发展,提供更快、更便捷的深港跨境运输服务,强化深港在大都市区的核心地位。根据深圳-观辉都市圈的空间结构和交通需求的发展趋势,系统推进都市圈综合交通体系建设,以一体化发展的共识协调三地综合交通发展,重点协调推进城际轨道和都市快线的规划建设,支持和引导都市圈发展轴线的形成。

战略3:整合交通用地。进一步推动交通建设引领城市可持续发展政策,建立交通与土地利用多层次互动高效耦合协调机制。重点加强轨道交通在优化城市空间结构、促进土地利用和发展中的作用,建立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发展模式。协调交通建设、新城发展和城市更新的时间安排,实施交通影响评估制度。

战略4:可持续轨道建设。提高已建成轨道交通的效率,继续扩大城市轨道交通的供应规模,建立覆盖城市主要功能区的轨道交通网络。以运营管理和都市圈发展要求为指导,大力加强中心城市城市发展轴线和轨道交通建设。围绕轨道交通全面整合客运系统,推动客运系统从分散低效向综合高效转变。积极探索轨道交通土地开发和投融资建设新模式,形成轨道交通投融资、建设、运营、资源开发的良性循环,确保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

战略5:升级公交服务。以加快公共交通为核心任务,积极推进快速公交系统建设,大力提高地面公交走廊的运输能力和服务水平。在城市重要客运走廊建设“轨道+快速公交”复合公交走廊,通过设置各种形式的公交专用道和深港公交站点来提高公交速度。继续优化常规公交网络,扩大公共交通覆盖范围。丰富常规公交网络的服务水平和种类,提供多样化的公交服务。大力改善公交车站设施,进一步提高公交运营管理水平,全面提高公交服务质量……

。积极推进公共交通体制机制改革,探索一条有利于公共交通企业健康发展、有利于政府成本控制、有利于直接民生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策略6:扩展慢速网络。以轨道二期工程建成运营为契机,大力建设连续的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网络。加强慢行交通与轨道公交网络的便捷连接,与绿道网络全面对接,努力营造安全舒适的出行环境,提高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的活力和吸引力,满足广大市民日常出行、换乘公共交通、休闲健身的需要。

战略7:优化道路功能。加强道路功能优化,引导公共交通和慢行道路权利配置,重点在原特区和新功能区以外建设。在二线通道等城市重点交通走廊,优先安排充足的公交专用道和车站设施。新城市道路网的建设应与土地利用的发展相协调,在公交走廊内同步建设公交专用道等公交设施。结合城市更新和区域交通综合管理,完善街区支线网络建设,改善微循环交通。

策略8:引导车辆使用。在机动车保有量保持快速增长的情况下,要加强交通需求管理的实施,通过设施供给、经济杠杆、出行管理、宣传倡导等综合手段,引导机动车合理使用,促进城市交通方式结构优化。近年来,以停车发展政策为主要抓手,通过合理供应停车设施和提高停车收费,缓解了城市特别是中心城市的道路交通压力。

战略9:提高管理水平。坚持建设和管理并举,优化完善设施功能,加强系统集成和统筹管理,在延续交通基础设施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设施的潜力。以智能交通引导为主要方向,推进智能技术应用,推进智能交通系统和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建设,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行管理和调度组织水平,为市民提供更丰富、更实用的交通出行信息服务。建立稳定的交通综合整治工作机制,不断改善交通状况。

战略10:创造低碳环境[注6]。贯彻低碳生活发展理念,重点推广新能源汽车,大力推进交通节能减排。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大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深入开展绿色出行和交通安全宣传,营造更加环保、低碳、安全、可靠的交通出行环境。

第二章加强枢纽地位

第一节加快港口转型升级,推动深港共建国际航运中心。

第八条与香港港口合作,共同建设辐射全球的国际航运中心,强化世界级航运枢纽地位,把深圳港建设成为以集装箱运输为主体、客货兼顾、内外贸易相结合、环境友好的现代化港口,优化效益和可持续发展。

第九条拓展国际班轮航线,加强深圳港在国际航运网络中的枢纽节点作用。按照效益优先、集约发展、港城协同发展的原则,完善港口基础设施和集疏运体系,拓展服务功能,加快港口转型升级,实现从大港口向强港口转变。

第十条推动深港共建国际航运中心。加强两地在港口金融、保险等高端服务业领域的合作。促进机械化……

前海合作区港口相关产业的创新和政策创新。

第十一,重点扩大国际新兴市场的班轮航线。进一步巩固欧美传统市场,大力开拓澳大利亚、南美、非洲、中东、东盟等新兴市场,提高航线频率,形成覆盖全球主要通航区的全球航运网络体系。

第十二条完善港口基础设施。加快建设盐田港西部作业区、东部lng码头码头等集装箱码头。积极推动蛇口、赤湾港区散货功能向周边港口转移。加快蛇口太子湾国际邮轮母港建设,推进梅沙、南澳、西永等旅游客运码头规划建设。

第十三条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推进西部港区出海通道二期工程前期工作,加快长江沿线、东部过境、博深、外环线高速通道规划建设,完善多模式集疏运体系,拓展经济腹地。推动海上铁路运输、江海运输等多式联运发展,提高综合运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第一章目标与策略

第一节发展现状

第一条经过30年的发展,深圳已初步建立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对深圳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新的历史时期,深圳已进入经济社会全面转型发展阶段。加快转变交通发展方式,提高交通服务质量,建设低碳生活交通,建立现代化、国际化、一体化的综合交通体系,已成为深圳城市交通发展的战略选择。

第二条转型是深圳下一阶段城市和交通发展的最重要特征。经济发展方式、区域和城市空间结构、人口构成、居住和就业空间分布、交通需求特征将发生一系列重大变化,交通发展将面临巨大机遇和挑战。

(1) 城市定位的提升和经济发展的全球化,对深圳参与更大范围的竞争提出了更高的交通发展要求。

国家赋予深圳新的发展定位,如国家经济中心城市、国际城市和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这要求深圳充分利用区位优势,积极参与全球经济竞争,进一步扩大深圳对国际和国内的辐射,加强对区域和周边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

(2) 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将带来交通需求的持续大幅增长。

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将带来人口结构变化,现代服务业等高端行业从业人员数量将进一步增加,常住人口比例将继续提高,居民日均机动出行将大幅增加。预计到2030年,全市客货运周转量将分别是2010年的3.2倍和2.3倍。

(3) 区域合作的加速和都市圈城市群空间结构的变化,将促进城市交通需求在更大范围内的再分配。

随着《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实施,区域一体化进程正在加快,珠江东部地区将形成以香港、深圳为中心的都市圈。未来,深圳中心城市的交通圈将扩大到原特区以外,通勤交通圈将延伸到东莞和惠州的邻近地区。客运需求将进一步向中心区和主要交通走廊聚集,高峰时段通勤交通将大幅增加。

(D) 汽车数量继续高速增长,中心城市将面临巨大的压力……

大规模、长期的交通拥堵,交通方式结构亟待优化。

近年来,深圳机动车保有量以每年16%的速度增长,目前已超过200万辆,道路车辆密度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与此同时,公共交通对公众的吸引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期轨道的开通对缓解目前的交通压力起到了很大作用。然而,由于轨道与其他交通方式的低效整合,以及轨道建设能力和周期的限制,深圳的轨道交通很难满足未来几年机动化出行快速增长的需求。如果我们不采取必要的综合交通管制措施,减缓汽车的过度增长,尽快提高公交服务水平,中心城市的道路交通将陷入严重拥堵。

(5)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交通环保意识的增强,对交通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市民对交通安全、生态保护等方面的需求不断增加,交通出行需求逐步多元化、高标准化。推动低碳生活发展,提高城市交通系统服务能力和水平,创造宜居宜商的交通环境,将是深圳城市交通发展的重要任务。

第二节发展目标

第三条根据深圳市委、市政府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的战略目标和创造“深圳品质”的新要求,围绕《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深圳交通发展的目标是建设全球物流枢纽城市、具有国际标准的交通大都市和国际化、现代化、一体化的交通体系。

第四条深圳将以交通发展目标为导向,努力实现开放性、可达性、可靠性、公平性、低碳性和安全性六类交通发展指标:

(A) 开放交通的建立:完善城市对外交通体系,提高深圳对外交通辐射能力。到2015年,机场年旅客吞吐量和货物吞吐量分别达到3500万人次和130万吨,深圳港年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分别达到2.8亿吨和2800万标准箱,机场和港口的竞争力和枢纽地位将进一步加强;

深圳铁路交通圈3小时到达长沙、厦门,5小时到达武汉、福州,8小时到达长三角,12小时到达京津。深圳至香港的轨道交通可在30分钟内到达,与深圳中心区的虎门、松山湖、惠阳等重要节点可在1小时内到达。

(2) 建立无障碍交通:持续缓解交通拥堵,提高交通运营水平。到2015年,中心城市和集团核心区的路网平均行驶速度将保持在25-30公里/小时,其他地区将保持在30公里/小时以上。

(3) 建立可靠的交通:不断推进轨道建设,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提高公共交通的运行速度、正点率和市民满意度。2015年,轨道交通准点率达到99%以上,地面公交准点率超过90%。

(4) 建立公平的交通:合理利用资源,将交通投资向公共交通倾斜,提高居民乘坐公共交通的比例。2015年,公共交通在全时机动出行中的份额达到56%以上。

(五) 建立低碳交通:系统推进交通节能减排,引导市民低碳出行,促进城市交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2015年,机动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会高于当前水平。

(6) 建立安全交通: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消除安全隐患,降低交通事故率和死亡率。2015年,交通事故死亡率不到2.5人/万辆车。

第五条上述目标指标的实现将有力推动深圳交通发展方式的五大转变,即:交通方式将从相对分散向综合高效转变;出行结构从个体机动交通和公共交通并行向公共交通转变;运输服务已经从安全转向质量;交通发展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交通排放已经从高消耗、低效率转变为低碳、环保。

第三节发展战略

第六条深圳将以《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为指导,实施枢纽城市、过境大都市、需求控制和优质交通四大核心交通战略。继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高对外交通辐射力和影响力,强化区域中心城市地位;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重点提高公共交通服务能力和水平,建立以轨道交通为主的城市客运结构;加强交通需求管理,有效缓解机动车交通需求过快增长,保持交通供需基本平衡;

广泛应用智能交通技术,大大提高交通管理水平,创造低碳安全的交通环境。

第七条深圳将围绕上述战略,实施以下十大交通发展战略,其核心理念是步行公交优先、低碳生活发展、差异化发展、交通需求调控与融合:

战略1:加强枢纽地位。为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要求,我们将重点建设深港国际航运中心、深港机场合作、高铁和深通道建设,完善综合交通枢纽体系,增强对外交通的辐射和影响,强化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地位,支持深圳建设国家经济中心城市和国际城市。加强国外大型客运枢纽与城市交通系统,特别是与城市轨道和地面公交系统的一体化布局和高效衔接,以综合客运枢纽锚定城市公共交通网络,形成城市客运系统的基本格局。

战略2:促进区域一体化。根据区域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在深港跨境铁路和深广城际铁路的支持下,我们将全面推进以深圳为核心的香港深广都市圈综合交通体系建设。从完善设施和优化政策两个方面促进深港跨境交通发展,提供更快、更便捷的深港跨境运输服务,强化深港在大都市区的核心地位。根据深圳-观辉都市圈的空间结构和交通需求的发展趋势,系统推进都市圈综合交通体系建设,以一体化发展的共识协调三地综合交通发展,重点协调推进城际轨道和都市快线的规划建设,支持和引导都市圈发展轴线的形成。

战略3:整合交通用地。进一步推动交通建设引领城市可持续发展政策,建立交通与土地利用多层次互动高效耦合协调机制。重点加强轨道交通在优化城市空间结构、促进土地利用和发展中的作用,建立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发展模式。协调交通建设、新城发展和城市更新的时间安排,实施交通影响评估制度。

战略4:可持续轨道建设。提高已建成轨道交通的效率,继续扩大城市轨道交通的供应规模,建立覆盖城市主要功能区的轨道交通网络。以运营管理和都市圈发展要求为指导,大力加强中心城市城市发展轴线和轨道交通建设。围绕轨道交通全面整合客运系统,推动客运系统从分散低效向综合高效转变。积极探索轨道交通土地开发和投融资建设新模式,形成轨道交通投融资、建设、运营、资源开发的良性循环,确保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

战略5:升级公交服务。以加快公共交通为核心任务,积极推进快速公交系统建设,大力提高地面公交走廊的运输能力和服务水平。在城市重要客运走廊建设“轨道+快速公交”复合公交走廊,通过设置各种形式的公交专用道和深港公交站点来提高公交速度。继续优化常规公交网络,扩大公共交通覆盖范围。丰富常规公交网络的服务水平和种类,提供多样化的公交服务。大力改善公交车站设施,进一步提高公交运营管理水平,全面提高公交服务质量……

。积极推进公共交通体制机制改革,探索一条有利于公共交通企业健康发展、有利于政府成本控制、有利于直接民生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策略6:扩展慢速网络。以轨道二期工程建成运营为契机,大力建设连续的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网络。加强慢行交通与轨道公交网络的便捷连接,与绿道网络全面对接,努力营造安全舒适的出行环境,提高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的活力和吸引力,满足广大市民日常出行、换乘公共交通、休闲健身的需要。

战略7:优化道路功能。加强道路功能优化,引导公共交通和慢行道路权利配置,重点在原特区和新功能区以外建设。在二线通道等城市重点交通走廊,优先安排充足的公交专用道和车站设施。新城市道路网的建设应与土地利用的发展相协调,在公交走廊内同步建设公交专用道等公交设施。结合城市更新和区域交通综合管理,完善街区支线网络建设,改善微循环交通。

策略8:引导车辆使用。在机动车保有量保持快速增长的情况下,要加强交通需求管理的实施,通过设施供给、经济杠杆、出行管理、宣传倡导等综合手段,引导机动车合理使用,促进城市交通方式结构优化。近年来,以停车发展政策为主要抓手,通过合理供应停车设施和提高停车收费,缓解了城市特别是中心城市的道路交通压力。

战略9:提高管理水平。坚持建设和管理并举,优化完善设施功能,加强系统集成和统筹管理,在延续交通基础设施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设施的潜力。以智能交通引导为主要方向,推进智能技术应用,推进智能交通系统和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建设,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行管理和调度组织水平,为市民提供更丰富、更实用的交通出行信息服务。建立稳定的交通综合整治工作机制,不断改善交通状况。

战略10:创造低碳环境[注6]。贯彻低碳生活发展理念,重点推广新能源汽车,大力推进交通节能减排。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大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深入开展绿色出行和交通安全宣传,营造更加环保、低碳、安全、可靠的交通出行环境。

第二章加强枢纽地位

第一节加快港口转型升级,推动深港共建国际航运中心。

第八条与香港港口合作,共同建设辐射全球的国际航运中心,强化世界级航运枢纽地位,把深圳港建设成为以集装箱运输为主体,客货兼顾,内外贸易相结合,环境友好的现代化港口,优化效益和可持续发展。

第九条拓展国际班轮航线,加强深圳港在国际航运网络中的枢纽节点作用。按照效益优先、集约发展、港城协同发展的原则,完善港口基础设施和集疏运体系,拓展服务功能,加快港口转型升级,实现从大港口向强港口转变。

第十条推动深港共建国际航运中心。加强两地在港口金融、保险等高端服务业领域的合作。促进机械化……

前海合作区港口相关产业的创新和政策创新。

第十一,重点扩大国际新兴市场的班轮航线。进一步巩固欧美传统市场,大力开拓澳大利亚、南美、非洲、中东、东盟等新兴市场,提高航线频率,形成覆盖全球主要通航区的全球航运网络体系。

第十二条完善港口基础设施。加快建设盐田港西部作业区、东部lng码头码头等集装箱码头。积极推动蛇口、赤湾港区散货功能向周边港口转移。加快蛇口太子湾国际邮轮母港建设,推进梅沙、南澳、西永等旅游客运码头规划建设。

第十三条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推进西部港区出海通道二期工程前期工作,加快长江沿线、东部过境、博深、外环线高速通道规划建设,完善多模式集疏运体系,拓展经济腹地。推动海上铁路运输、江海运输等多式联运发展,提高综合运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十四是扩大港口服务功能,提高港口综合效益。大力发展港口高端物流、金融、保险等高端服务业,提高港口对城市经济发展的贡献。加强与区域内其他港口的合作,进一步提高深圳港的效率。

第十五条促进港口与城市协调发展。集约利用与港口相关的土地,为未来的转型和发展留下灵活性。降低道路疏浚港口的比例,使港口疏浚交通与城市交通有效分离。有效控制和减少港口装卸运输生产对空气、水等生态环境的污染。

第二节深化深港机场合作,打造区域航空枢纽

第十六条通过与香港机场的合作,我们将共同建设一个服务于深港大都市区,集本地配送、门户枢纽和国际中转功能于一体的区域性航空枢纽。

第十七条按照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原则,深化与香港机场的合作,拓展机场发展空间和服务功能,共同提升辐射力和竞争力。完善机场基础设施和集疏运体系,强化区域综合交通枢纽功能。以临空经济促进大临空区的产业布局和经济发展。

第十八条加快香港西部和深圳快速通道的筹备工作,建立深圳和香港机场之间的快速交通联系,缩短深圳和香港机场之间的时间和空间距离。完善深港空中交通管制合作机制,推动空域规划调整,共同提升区域航空运输能力。利用香港机场和深圳机场在国际和国内航线资源方面各自的优势,推动深化客运、货运配送和商业运营合作,共同提高服务水平。

第十九条扩大国内外航空网络。大力发展国际航线,进一步完善国内航线网络,建设航空快件集散中心。

第二十条加快完善深圳机场基础设施和集疏运体系。加快T3航站楼建设。推进广深高速沿江、机场南干线等集疏运道路、深茂铁路、广莞深城际、地铁11号线等轨道线、机场地面交通中心建设,加强与城市轨道等城市交通系统的连接,道路和公共交通,提升深圳机场综合交通枢纽功能。

第二十一条大力发展临空经济,促进区港协同发展,充分发挥……

机场对周边地区发展的推动作用。

第二十二条推进机场管理体制改革。借鉴香港等地经验,制定机场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推进机场用地、建设、运营和管理模式改革。

第三节扩大高速铁路辐射范围,建设国家铁路枢纽

第二十三条建设国家铁路枢纽,提高深圳对华南乃至全国的铁路交通辐射能力,推动深圳从铁路末端节点向国家铁路枢纽转变,提升深圳作为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城市的功能和地位。

第二十四条重点建设高铁,提高铁路运输在深圳对外运输中的作用。加强国家铁路与城市交通系统的衔接,完善铁路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发挥枢纽对城市发展的带动作用。

第二十五条加快厦深铁路深圳段、福田站、布吉站、深圳东站建设,与深圳北站、罗湖站共同形成深圳“两主三辅”铁路客运枢纽布局。加快建设平湖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和东西港装卸站,形成“一主两辅”铁路货运枢纽布局。

第二十六条加快扩大高速铁路网,加快深铁八条对外通道建设,扩大辐射范围。推进深茂铁路深圳段和广深港客运专线深圳段的规划建设,增强深圳对珠江西岸、西南沿海地区和香港的辐射能力。积极推进赣深客运专线前期工作,增强深圳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和长三角地区的辐射力。

第二十七条加快建设以火车站为核心的综合交通枢纽,促进铁路枢纽周边地区发展。以深圳北站、福田站、布吉站、深圳东站等大型铁路枢纽建设为契机,加强铁路枢纽与城际轨道、城市轨道、地面公交、慢行的衔接,促进铁路枢纽地区土地利用发展和城市更新。

第二十八条促进公铁、海铁、空铁多式联运发展[注7],提高综合运输效率和效益。

第四节:完善公路设施功能布局,巩固国家公路主枢纽地位。

第二十九条完善高速公路网布局,优化公路客货枢纽站点体系,进一步巩固深圳国家公路主枢纽地位[注8]。

第三十条以深中通道建设为战略突破口,提升深圳对外交通辐射能力。按照系统集成、集约发展的原则,优化公路客货站功能布局,合理配置资源。加强信息技术的应用,提高效率和效益。

第三十一条完善深圳西、中、东高速公路通道。将努力推进深中通道的前期工作,加强深圳与珠江西岸的交通联系。加快推进沿江高速公路、博深高速公路、东交高速公路、外环高速公路和清平二期高速公路建设,以及梅关、神山、惠盐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

第三十二条完善公路客运枢纽体系。建设平湖、葵涌客运站,扩建沙井、公明客运站,加快完善原特区外公路客运枢纽功能整合和规划布局。建设南山、盐田客运站,优化原特区客运站布局。建设完善龙华客运站和机场客运站,预留深圳湾客运站,依托铁路、机场、港口的规划建设,发展复合型交通枢纽。

三十年代……

rd完善公路货运枢纽体系。结合物流园区发展,加快建设平湖、新安、龙华、丹珠等一级货运枢纽站。松岗货运站和龙岗货运站分别位于深圳市西北部和东北部。

第三十四条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公路枢纽管理水平。加强公路枢纽与城市轨道和地面公交的连接,提高公路枢纽的运输效率。

第三十五条根据未来公路客运需求发展,及时调整公路客运枢纽站内部功能布局,为深圳冠汇跨境公交提供车站设施。

第三章促进区域一体化

第一节加强深港交通联系,促进深港一体化发展。

第三十六条建立规模足够、布局合理、连接香港的跨境运输体系,提供更快、更便捷的跨境运输服务,促进深港一体化发展。

第三十七条推进深港都市圈综合交通体系建设,重点发展深港跨境铁路;从完善设施、优化政策等方面协调推进深港跨境交通发展,不断完善跨境交通服务,促进两地人员往来和物流;完善深港交通发展协调机制,加强两地在跨境交通规划、建设和管理方面的合作与融合。

第三十八条加强深圳、香港跨境铁路设施的规划建设。

(1) 结合深港的空间结构和交通需求的发展前景,构建以轨道交通为主要模式、功能齐全、规模充足、层次丰富、方便快捷的跨境客运体系;研究并加强深圳和香港之间的轨道交通联系,以满足通勤和城市生活的需要。

(2) 完善深港跨境铁路和港口布局。在西部,加快香港西部、深圳西部快速铁路、机场和前海铁路港的规划建设;中期,加快广深港客专深港段及其沿线铁路口岸的规划建设;

再加上中部既有福田港(连接深圳地铁4号线与香港东铁落马洲支线)和东部的罗湖港(连接香港东铁与深圳地铁1号线),我们将在西部、中部和东部形成跨境轨道通道格局。

第三十九条促进深圳和香港跨境道路设施的规划和建设。

(1) 完善深港跨境道路设施布局,加快长江公路、东部过境公路等项目建设,实现深港跨境货运“西进西出,东进东出”。

(2) 完善公路口岸体系。加快莲塘/香园围口岸规划建设,分流黄冈口岸东行货运,缓解沙头角口岸、文锦渡口岸货运压力。

第四,改善水运港口的设施和管理。完善蛇口码头客运港口设施,加快东部地区南澳、西永水运港口规划建设。加强深港水运港口合作,促进水路客货运输发展。

第四十一条优化港口集疏运体系,发展港口复合枢纽。客运口岸集疏运方式以轨道交通为主,地面公交为辅,汽车交通适度控制。货运港口鼓励发展多式联运。

第四十二条进一步加强跨境运输服务。

(1) 争取更灵活的跨境政策,探索更高效的通关模式。在“一国两制”框架下,创新口岸查验方式,简化通关手续,推行自助通关,逐步推行货物“单一窗口”通关和车辆“一站式”电子验放,提高通关便利性。

(2) 加强信息技术应用,提高跨境交通效率。推动深港跨境交通联合调查,分享交通调查结果。建立跨境客货交通信息发布系统和跨境出行交通信息公共平台。探索与香港建立信息共享和监管结果互认机制。促进深圳和香港之间电子票款支付卡的互操作性。

(3) 丰富和完善深港跨境交通服务。加快开放跨境直升机服务,为游客和商务旅行者提供更便捷的交通方式。为跨境学童提供更方便、更安全的通关服务。

第二部分促进深广惠交通一体化,强化深圳中心城市地位。

第四十三条推进深广惠一体化综合交通体系建设,促进三地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进一步巩固深圳作为珠江东岸区域中心城市的地位,扩大深圳对东莞、惠州的辐射范围和影响力。

第四十四条以深广惠城际轨道为重点,推进深广惠都市圈综合交通体系建设。以一体化共识协调三地交通综合发展,从发展规划、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技术标准等方面全面推进深广惠交通一体化。

第四十五条推进深圳观辉都市圈交通发展战略研究,强调规划引领,统筹规划布局战略性交通基础设施。

第四十六条加快深圳观辉都市圈轨道交通规划建设。

(1) 共同推进珠江三角洲城际铁路网规划建设。与东莞、惠州合作,推进城际轨道专项规划,协调广莞深城际、深惠城际等城际轨道的规划、布局、建设和运营管理……

y线和沪龙城际线。加快广莞深城际线路建设,积极推进火车站交通设施配套、沿线道路建设和公交线路优化。

(2) 加强与东莞、惠州城市轨道的对接,推进深圳中心城区及邻近的虎门、长安、凤岗、惠阳等镇城市圈轨道快线系统的规划建设。

第四十七条加强深圳、东莞、惠州之间的道路连接,构建多层次的都市圈道路交通连接体系。

(1) 加强高速公路对接。加快长江沿线高速公路建设、梅关高速公路扩建、青平高速公路二期、博深高速公路扩建,加强外环高速公路与惠沙高速公路的连接,进一步完善深莞都市圈高速公路网。

(2) 加快建设连接深圳、观辉、惠州一级干线和二级干线的道路。加快新和路至建安路跨越东包河大桥、如意路至龙凤大道、四里路、神山公路的改造。

第四十八条促进深圳与东莞、惠州跨境公共交通发展。

(a) 加强三地公交线路规划、运营和监管的协调,逐步增加深圳、东莞和惠州的公交线路和班次,提高跨境公交服务水平。

(2) 协调三地出租车的运营管理,加强三地交通管理部门在统一平台上对出租车的日常监管。

第四十九条完善深广惠交通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安排和协调相关规划、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建立深圳观辉都市圈滚动交通规划机制,协调交通发展战略,促进区域交通一体化发展。建立深圳观辉都市圈交通发展定期评估和改善机制,加强交通运营管理对接,提高区域交通服务水平。在深圳、观辉建立交通信息收集共享机制,搭建信息共享平台,为出行人员提供区域交通信息服务。

第四章交通用地整合

第五十条深化实施交通建设引领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立交通与土地利用的宏观、中微观互动高效耦合协调机制,促进全市土地利用与交通建设的协调发展,进而优化空间结构,支持新城建设和城市更新,形成与公共交通发展相适应的城市形态,建立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发展模式。

第五十一条通过协调各级交通规划和城市规划,促进交通建设与城市空间结构调整、土地利用发展、产业和配套功能设施规划布局的融合发展,实现“四个同步”,即,轨道、公交、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空间调整同步,交通配套设施建设与新功能区和试点示范区发展同步,交通枢纽和车站建设与周边土地开发同步,交通影响评价与重大项目建设同步进行。

第五十二条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作用,从空间结构和城市功能等方面引导交通源的合理布局。

(1) 进一步强化“三轴两带多中心”的空间布局结构[注9],促进城市紧凑发展,优化居住与就业相结合,引导人口与就业合理布局,从源头上实现交通减量。

(2) 加快前海中心规划建设,与罗湖福田中心形成两大城市发展中心。推动前海、龙华环等新功能区和先行示范区发展……

华为,培育一批承担城市和地区重要服务功能的发展极。

(3) 加快向光明新城、平山新城、龙华新城、大运新城等新城配置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资源,促进城市功能不断完善,缓解中心城市和重点交通走廊压力。

第五十三条完善各级交通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协调机制,为交通运输与土地利用发展的系统协调提供依据和保障。

(1) 通过制定区域交通发展战略研究和开展重大区域交通基础设施规划,与国家、省有关部门及周边城市协调区域空间发展战略和规划布局,巩固深圳作为国家经济中心城市的地位。十四是扩大港口服务功能,提高港口综合效益。大力发展港口高端物流、金融、保险等高端服务业,提高港口对城市经济发展的贡献。加强与区域内其他港口的合作,进一步提高深圳港的效率。

第十五条促进港口与城市协调发展。集约利用与港口相关的土地,为未来的转型和发展留下灵活性。降低道路疏浚港口的比例,使港口疏浚交通与城市交通有效分离。有效控制和减少港口装卸运输生产对空气、水等生态环境的污染。

第二节深化深港机场合作,打造区域航空枢纽

第十六条通过与香港机场的合作,我们将共同建设一个服务于深港大都市区,集本地配送、门户枢纽和国际中转功能于一体的区域性航空枢纽。

第十七条按照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原则,深化与香港机场的合作,拓展机场发展空间和服务功能,共同提升辐射力和竞争力。完善机场基础设施和集疏运体系,强化区域综合交通枢纽功能。以临空经济促进大临空区的产业布局和经济发展。

第十八条加快香港西部和深圳快速通道的筹备工作,建立深圳和香港机场之间的快速交通联系,缩短深圳和香港机场之间的时间和空间距离。完善深港空中交通管制合作机制,推动空域规划调整,共同提升区域航空运输能力。利用香港机场和深圳机场在国际和国内航线资源方面各自的优势,推动深化客运、货运配送和商业运营合作,共同提高服务水平。

第十九条扩大国内外航空网络。大力发展国际航线,进一步完善国内航线网络,建设航空快件集散中心。

第二十条加快完善深圳机场基础设施和集疏运体系。加快T3航站楼建设。推进广深高速沿江、机场南干线等集疏运道路、深茂铁路、广莞深城际、地铁11号线等轨道线、机场地面交通中心建设,加强与城市轨道等城市交通系统的连接,道路和公共交通,提升深圳机场综合交通枢纽功能。

第二十一条大力发展临空经济,促进区港协同发展,充分发挥机场对周边地区发展的带动作用。

第二十二条推进机场管理体制改革。借鉴香港等地经验,制定机场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推进机场用地、建设、运营和管理模式改革。

第三节扩大高速铁路辐射范围,建设国家铁路枢纽

第二十三条建设国家……

l铁路枢纽,提高深圳对华南乃至全国的铁路交通辐射能力,推动深圳从铁路末端节点向国家铁路枢纽转变,提升深圳作为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城市的功能和地位。

第二十四条重点建设高铁,提高铁路运输在深圳对外运输中的作用。加强国家铁路与城市交通系统的衔接,完善铁路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发挥枢纽对城市发展的带动作用。

第二十五条加快厦深铁路深圳段、福田站、布吉站、深圳东站建设,与深圳北站、罗湖站共同形成深圳“两主三辅”铁路客运枢纽布局。加快建设平湖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和东西港装卸站,形成“一主两辅”铁路货运枢纽布局。

第二十六条加快扩大高速铁路网,加快深铁八条对外通道建设,扩大辐射范围。推进深茂铁路深圳段和广深港客运专线深圳段的规划建设,增强深圳对珠江西岸、西南沿海地区和香港的辐射能力。积极推进赣深客运专线前期工作,增强深圳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和长三角地区的辐射力。

第二十七条加快建设以火车站为核心的综合交通枢纽,促进铁路枢纽周边地区发展。以深圳北站、福田站、布吉站、深圳东站等大型铁路枢纽建设为契机,加强铁路枢纽与城际轨道、城市轨道、地面公交、慢行的衔接,促进铁路枢纽地区土地利用发展和城市更新。

第二十八条促进公铁、海铁、空铁多式联运发展[注7],提高综合运输效率和效益。

第四节:完善公路设施功能布局,巩固国家公路主枢纽地位。

第二十九条完善高速公路网布局,优化公路客货枢纽站点体系,进一步巩固深圳国家公路主枢纽地位[注8]。

第三十条以深中通道建设为战略突破口,提升深圳对外交通辐射能力。按照系统集成、集约发展的原则,优化公路客货站功能布局,合理配置资源。加强信息技术的应用,提高效率和效益。

第三十一条完善深圳西、中、东高速公路通道。将努力推进深中通道的前期工作,加强深圳与珠江西岸的交通联系。加快推进沿江高速公路、博深高速公路、东交高速公路、外环高速公路和清平二期高速公路建设,以及梅关、神山、惠盐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

第三十二条完善公路客运枢纽体系。建设平湖、葵涌客运站,扩建沙井、公明客运站,加快完善原特区外公路客运枢纽功能整合和规划布局。建设南山、盐田客运站,优化原特区客运站布局。建设完善龙华客运站和机场客运站,预留深圳湾客运站,依托铁路、机场、港口的规划建设,发展复合型交通枢纽。

第三十三条完善公路货运枢纽体系。结合物流园区发展,加快建设平湖、新安、龙华、丹珠等一级货运枢纽站。松岗货运站和龙岗货运站分别位于深圳市西北部和东北部。

第三十四条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公路枢纽管理水平。加强公路枢纽与城市道路的连接……

l和地面总线,以提高公路枢纽的运输效率。

第三十五条根据未来公路客运需求发展,及时调整公路客运枢纽站内部功能布局,为深圳冠汇跨境公交提供车站设施。

第三章促进区域一体化

第一节加强深港交通联系,促进深港一体化发展。

第三十六条建立规模足够、布局合理、连接香港的跨境运输体系,提供更快、更便捷的跨境运输服务,促进深港一体化发展。

第三十七条推进深港都市圈综合交通体系建设,重点发展深港跨境铁路;从完善设施、优化政策等方面协调推进深港跨境交通发展,不断完善跨境交通服务,促进两地人员往来和物流;完善深港交通发展协调机制,加强两地在跨境交通规划、建设和管理方面的合作与融合。

第三十八条加强深圳、香港跨境铁路设施的规划建设。

(1) 结合深港的空间结构和交通需求的发展前景,构建以轨道交通为主要模式、功能齐全、规模充足、层次丰富、方便快捷的跨境客运体系;研究并加强深圳和香港之间的轨道交通联系,以满足通勤和城市生活的需要。

(2) 完善深港跨境铁路和港口布局。在西部,加快香港西部、深圳西部快速铁路、机场和前海铁路港的规划建设;中期,加快广深港客专深港段及其沿线铁路口岸的规划建设;

再加上中部既有福田港(连接深圳地铁4号线与香港东铁落马洲支线)和东部的罗湖港(连接香港东铁与深圳地铁1号线),我们将在西部、中部和东部形成跨境轨道通道格局。

第三十九条促进深圳和香港跨境道路设施的规划和建设。

(1) 完善深港跨境公路设施布局,加快长江公路、东部过境公路等项目建设,实现深港跨境货运“西进西出,东进东出”。

(2) 完善公路口岸体系。加快莲塘/香园围口岸规划建设,分流黄冈口岸东行货运,缓解沙头角口岸、文锦渡口岸货运压力。

第四,改善水运港口的设施和管理。完善蛇口码头客运港口设施,加快东部地区南澳、西永水运港口规划建设。加强深港水运港口合作,促进水路客货运输发展。

第四十一条优化港口集疏运体系,发展港口复合枢纽。客运口岸集疏运方式以轨道交通为主,地面公交为辅,汽车交通适度控制。货运港口鼓励发展多式联运。

第四十二条进一步加强跨境运输服务。

(1) 争取更灵活的跨境政策,探索更高效的通关模式。在“一国两制”框架下,创新口岸查验方式,简化通关手续,推行自助通关,逐步推行货物“单一窗口”通关和车辆“一站式”电子验放,提高通关便利性。

(2) 加强信息技术应用,提高跨境交通效率。推动深港跨境交通联合调查,分享交通调查结果。建立跨境客货交通信息发布系统和跨境出行交通信息公共平台。探索与香港建立信息共享和监管结果互认机制。促进深圳和香港之间电子票款支付卡的互操作性。

(3) 丰富和完善深港跨境交通服务。加快开放跨境直升机服务,为游客和商务旅行者提供更便捷的交通方式。为跨境学童提供更方便、更安全的通关服务。

第二部分促进深广惠交通一体化,强化深圳中心城市地位。

第四十三条推进深广惠一体化综合交通体系建设,促进三地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进一步巩固深圳作为珠江东岸区域中心城市的地位,扩大深圳对东莞、惠州的辐射范围和影响力。

第四十四条以深广惠城际轨道为重点,推进深广惠都市圈综合交通体系建设。以一体化共识协调三地交通综合发展,从发展规划、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技术标准等方面全面推进深广惠交通一体化。

第四十五条推进深圳观辉都市圈交通发展战略研究,强调规划引领,统筹规划布局战略性交通基础设施。

第四十六条加快深圳观辉都市圈轨道交通规划建设。

(1) 共同推进珠江三角洲城际铁路网规划建设。与东莞、惠州合作,推进城际轨道专项规划,协调广莞深城际、深惠城际等城际轨道的规划、布局、建设和运营管理……

y线和沪龙城际线。加快广莞深城际线路建设,积极推进火车站交通设施配套、沿线道路建设和公交线路优化。

(2) 加强与东莞、惠州城市轨道的对接,推进深圳中心城区及邻近的虎门、长安、凤岗、惠阳等镇城市圈轨道快线系统的规划建设。

第四十七条加强深圳、东莞、惠州之间的道路连接,构建多层次的都市圈道路交通连接体系。

(1) 加强高速公路对接。加快长江沿线高速公路建设、梅关高速公路扩建、青平高速公路二期、博深高速公路扩建,加强外环高速公路与惠沙高速公路的连接,进一步完善深莞都市圈高速公路网。

(2) 加快建设连接深圳、观辉、惠州一级干线和二级干线的道路。加快新和路至建安路跨越东包河大桥、如意路至龙凤大道、四里路、神山公路的改造。

第四十八条促进深圳与东莞、惠州跨境公共交通发展。

(a) 加强三地公交线路规划、运营和监管的协调,逐步增加深圳、东莞和惠州的公交线路和班次,提高跨境公交服务水平。

(2) 协调三地出租车的运营管理,加强三地交通管理部门在统一平台上对出租车的日常监管。

第四十九条完善深广惠交通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安排和协调相关规划、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建立深圳观辉都市圈滚动交通规划机制,协调交通发展战略,促进区域交通一体化发展。建立深圳观辉都市圈交通发展定期评估和改善机制,加强交通运营管理对接,提高区域交通服务水平。在深圳、观辉建立交通信息收集共享机制,搭建信息共享平台,为出行人员提供区域交通信息服务。

第四章交通用地整合

第五十条深化实施交通建设引领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立交通与土地利用的宏观、中微观互动高效耦合协调机制,促进全市土地利用与交通建设的协调发展,进而优化空间结构,支持新城建设和城市更新,形成与公共交通发展相适应的城市形态,建立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发展模式。

第五十一条通过协调各级交通规划和城市规划,促进交通建设与城市空间结构调整、土地利用发展、产业和配套功能设施规划布局的融合发展,实现“四个同步”,即,轨道、公交、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空间调整同步,交通配套设施建设与新功能区和试点示范区发展同步,交通枢纽和车站建设与周边土地开发同步,交通影响评价与重大项目建设同步进行。

第五十二条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作用,从空间结构和城市功能等方面引导交通源的合理布局。

(1) 进一步强化“三轴两带多中心”的空间布局结构[注9],促进城市紧凑发展,优化居住与就业相结合,引导人口与就业合理布局,从源头上实现交通减量。

(2) 加快前海中心规划建设,与罗湖福田中心形成两大城市发展中心。推动前海、龙华环等新功能区和先行示范区发展……

华为,培育一批承担城市和地区重要服务功能的发展极。

(3) 加快向光明新城、平山新城、龙华新城、大运新城等新城配置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资源,促进城市功能不断完善,缓解中心城市和重点交通走廊压力。

第五十三条完善各级交通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协调机制,为交通运输与土地利用发展的系统协调提供依据和保障。

(1) 通过制定区域交通发展战略研究和开展重大区域交通基础设施规划,与国家、省有关部门及周边城市协调区域空间发展战略和规划布局,巩固深圳作为国家经济中心城市的地位。(二)进一步加强综合交通系统规划、轨道交通规划、干线路网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互动,协调综合交通系统与城市空间结构布局。

(3) 建立分区规划、法定规划、城市更新等城市规划过程中的交通规划和评价工作机制,实施上层交通规划,协调土地利用和交通发展。

(四)配合土地利用规划,对轨道、车站等大型交通枢纽周边区域开展专项交通规划和总体设计工作。

第五十四条合理安排交通和土地利用开发建设时序,配套交通设施和城市功能。结合前海、龙华等新区建设、城市更新等土地利用开发,共同推进轨道交通、主干道、综合交通枢纽等重大交通设施规划建设,协调功能布局和建设规划,推动新一轮城市空间结构布局优化调整。

第五十五条实施交通影响评价制度。

(1) 按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尽快落实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同时对重大设施建设、土地开发和专项规划进行交通影响评估,评估新增交通量及其影响,制定交通改善措施,改善项目本身和周边地区的交通环境。

(二)建立建设项目与配套道路、汽车站、人行过街设施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移交和调试制度。

第五十六条制定土地利用与交通运输协调发展相关政策、标准和工作机制,促进沿线轨道建设和土地利用发展。

(1) 修订城市规划标准和指南,为促进土地利用和交通的协调发展提供技术规范。在主要火车站周围建设开发强度高、土地利用混合、环境舒适的住宅、商业和就业中心,优化和调整铁路沿线、车站和其他大型交通枢纽的交通设施,鼓励使用步行、骑自行车和公共交通等各种交通方式,以及减少对汽车的依赖。

(2) 建立健全铁路站区土地利用、规划控制和吸引投资者的激励机制。完善土地储备、控制和经营机制。进一步发挥轨道交通对城市发展的引导作用,通过开发地上物业筹集轨道开发建设资金。

(3) 完善铁路车站地下空间开发的相关政策,提高空间利用效率。

第五章可持续轨道建设

第五十七条通过轨道交通的不断建设,建立覆盖城市主要功能区的轨道交通网络,确立轨道交通在中心城市和城市发展主轴乘客出行中的主要地位……

加强轨道交通在城市客运系统中的骨干作用,促进轨道交通主导交通模式的实现,支持具有国际标准的公交都市建设。

第五十八条面向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加强客运需求和运营收入在规划建设决策中的地位,确保轨道交通的可持续发展。面对都市圈的发展,要通过“强轴加密”调整轨道网规划,以应对城市空间结构的变化和交通需求的快速增长,并通过“引导”加强轨道对城市发展的带动作用,促进新功能区和先行示范区的发展。

第五十九条采取各种措施,尽快提高已建成轨道交通的使用效率。逐步增加线路发车频率,增加车辆编组,提高线路运输能力。完善铁路服务质量监督体系,加强铁路运营管理。建立轨道与地面公交的协调运行机制,加强轨道与地面公交车的协调联动。协调场地周边土地开发,全方位、多层次培育轨道客流。

第六十条轨道交通客运系统全面整合。加强城市轨道与城际轨道的协调布局和合理连接。系统完善轨道连接二期配套设施,加强轨道交通与地面公交、出租车、慢行及周边停车设施的连接,依托轨道车站推进综合客运枢纽建设。

第六十一条总结轨道二期规划建设经验,优化轨道三期站址和线路建设时序,继续推进轨道三期6号线、7号线、8号线、9号线、11号线规划建设,新增轨道长度约170公里,新增轨道车站101个。面向轨道线路运营要求,优化调整轨道线路功能、技术标准和设施规模,指导轨道工程建设和实施。

第六十二条我们将以“强轴、加密、引导”为基本思路,继续推进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

(1) 增加城市放射性发展轴线上的轨道交通供应,以满足轴线交通需求的快速增长,特别是满足高峰时段进出中心城市的通勤交通需求。

(2) 提高中心城市轨道网密度,实现中心城市轨道站800米服务半径基本覆盖和核心城市500米服务半径全覆盖。

(3) 在高强度客运走廊和城市重点走廊中,应充分考虑为双线轨道交通建设预留空间。

(4) 推广TOD(公交导向发展)模式,加强火车站周边土地开发,引导城市发展。

第六十三条积极探索轨道交通用地开发和投融资建设的新模式。推广“轨道建设运营+上层建筑物业开发”的建设模式,支持和鼓励集约创新用地,积极探索多元化融资渠道为轨道交通建设筹集资金,形成轨道交通投融资、建设、,运营和资源开发,确保轨道交通的可持续发展。

第六章公共交通服务升级

第六十四条通过系统升级改造措施,建设路权更加安全、网络层次更加丰富、设施更加完善、运营服务更加可靠、行业管理更加先进的公共交通体系,全面提高公共交通服务质量。

第六十五条公共交通优先政策应从“路权保护、设施完善、运营完善、机制创新”等方面全面实施,努力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和竞争力,保障各类人群的基本出行需求,建设具有汽车竞争力的公共交通体系,提供高质量、多样化的公共交通服务。

第66条改善运营……

总线网络的eed各级“快、干、支”,实现整个网络的速度升级。

(1) 在二线走廊等高强度客运走廊建设“轨道+快速公交”复合公交走廊,加快大容量交通走廊的公交速度,提高城市重点交通走廊的公交车供应能力。

(2) 在中运量公交走廊中,采取设置公交专用道、深港公交站点等措施提高公交速度,采取灵活的线路运营组织模式提高干线公交速度。

(3) 通过开放微循环、修路等道路工程,改善接驳公交道路的运行环境,通过合理的交通组织,提高接驳公交的整体运行速度。

(4) 加快完成快速公交系统规划,推进福坂快速公交示范线建设。

第六十七条继续优化常规公交网络,扩大网络覆盖范围。

(a) 按照轨道和地面公共交通“双网合作、扩大覆盖”的总体原则,优化不同地区的公交线路,完善轨道未覆盖地区的公交干线网络,加强常规公共交通与轨道的连接,提高公共交通服务的可及性。到2015年,新增调整公交线路300多条,公交站点500米半径覆盖率达到93%以上。

(二)丰富公共交通服务种类,推广高峰巴士、商务特快巴士和接驳小巴,满足多样化的公共交通需求,增强公共交通吸引力。增加华强北、车公庙等重点区域以及皇岗路、深南路等主要通道的快速公交和高峰公交的数量和服务范围。在城市主要居民区与核心商务区或中央商务区之间运行直达商务快车。建设服务于城市主要社区的公交微循环系统,优先发展保障性住房社区和火车站周边小型接驳公交。

第六十八条完善公交枢纽、车站和站点。

(1) 完善各类客运枢纽的公交接驳站建设。加快建设轨道交通车站二期配套的公交接驳站设施,为轨道交通换乘提供便利。最近,计划建设55个公交接驳站,占地面积约21.5公顷。

(2) 大力推进常规公交车站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模式,加大政府对公交车站建设的投入,建立相应的土地保障体系。实施大型公共建筑住宅开发和公交车站分配制度,建设“公交社区”和“公交大厦”。到2015年,计划建设177个常规公交车站。

(3) 改善公交车站设施。所有新建道路将高标准建设公交车站,有条件的道路将增加港湾式和深港式公交车站。全面梳理核实全市公交站点,实施公交站点、站台、站牌、站台“四站”提升工程,改善乘客候车环境。

第六十九条提高公交运营管理水平。提高公共交通运营技术含量,结合深圳市智能交通系统建设,积极推进智能公共交通技术应用,近期重点建设实时公共交通信息发布系统和乘客信息服务系统。建立健全公共交通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提高公共交通准点率和舒适度。分批完成公共交通车辆改造,完善车辆内部设施,运营安全、舒适、清洁的乘车环境。

第七十条深化公共交通体制机制和票务制度改革。基于可持续发展原则,以调动企业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控制运营成本为导向,完善公共交通系统运行机制,优化公交票务系统,合理分担成本,为市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交通服务。

第七十一条改善出租车服务。

(1) 建立……

出租车行业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并扩大出租车接入“呼叫即用”系统的数量和“呼叫即叫”服务范围。

(2) 改善出租车停靠站的建设。在大型交通枢纽、火车站、港口、旅游集散中心、大型商业中心等公共服务和娱乐中心设立出租车候客点或商务站。

(3) 加强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监管,提高驾驶员素质和服务质量,完善考核奖惩和退出机制,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提高出租汽车行业的服务水平。

(4) 优化出租车运营的市场环境。继续开展经营市场整治,加大对非法经营的打击力度,优化出租汽车发展环境。

第七章扩展慢速网络

第七十二条建设安全、便捷、舒适的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网络,满足市民日常出行和休闲健身需求,积极引导市民短途出行选择步行和自行车出行,中长途出行选择“公交+步行”或“公交+自行车”。

第七十三条按照“连续联网、便捷连接、相互分离、改善环境”的原则,以扩大轨道交通服务范围和连接公共休闲空间为重点,延伸慢连接网络和慢休闲网络,促进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

第七十四条以轨道、公交车站为起点,构建慢连接网络。在距离车站500米(步行5分钟)的半径范围内,修建一条行人连接通道。在距离现场3公里(15分钟自行车路程)的半径范围内,修建自行车连接通道,加强现场周边配套慢连接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第七十五条与绿道网络相结合,构建慢休闲网络。重点加强居民区与绿道设施之间的慢系统连接。进一步完善连接山野、滨海和公园与周边地区的慢行系统。

第七十六条推广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加快完善公共自行车投资运营机制,建立政府主导、企业运营的发展模式。在全市主要大型居住区、公共设施、旅游区、轨道交通站点,推进建设具有深圳特色的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探索使用深圳通卡的可行性。

第七十七条为步行和骑自行车创造安全舒适的环境。

(a) 原则上,中心城市的主要道路使用护栏或绿化带将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隔开,并在有条件的道路上尽量设置相对独立的人行道和自行车道。在有条件的商业区、居民区、学校,设置独立的步行街或者与机动车完全隔离的步行区。

(二)确保道路两侧人行道和自行车道的有效宽度和连续性以及路面的畅通,改善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的交通条件。

(3) 加强道路无障碍设施建设。新建道路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配备无障碍设施。该系统改善了现有道路交叉口的匝道和盲道等无障碍设施。加强对非法占用人行道、自行车道行为的监管。

(4) 改善人行横道设施。扩大人行过街灯和安全岛的范围和数量,人行过街信号应确保足够的过街时间。适当延长地铁站通道的开放时间,为夜间过街的行人提供便利。

(5) 完善辅助步行设施。在交通量较大的地铁站和人行天桥出入口设置自动扶梯、自动扶梯等设施。在人员集中的商业区、旅游区和长地铁通道设置自动人行道。在连接地铁站出入口和重要的行人吸引点的人行通道上,将建立连续的风雨走廊系统。

第七十八条增强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的吸引力。

(A) 在新的居住区,结合社区绿化建设……

低通道体系,促进和平社区建设。

(二)在商业区、风景名胜区和居民区,人行道应铺设有特色的形式,并完善沿街绿化、照明、长椅和小品等辅助设施。完善自行车道标志标线,在有条件的地区设置彩色通道。

第八章优化道路功能

第七十九条应当构建以公共交通和行人为导向,与城市空间结构和土地利用相协调,支持特区一体化发展的和谐、通达、集约、安全的道路交通体系。道路交通发展应从建设为主向建设与管理并重转变,实现路权的优化分配和交通质量的全面提高。

第八十条在继续完善路网的同时,加强路权管理,引导路权向公共交通和慢行划拨,重点在原特区和新功能区以外建设。优先考虑公共交通和慢行的道路空间,实现道路功能从保障汽车通行向保障公共交通和行人通行的转变。(二)进一步加强综合交通系统规划、轨道交通规划、干线路网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互动,协调综合交通系统与城市空间结构布局。

(3) 建立分区规划、法定规划、城市更新等城市规划过程中的交通规划和评价工作机制,实施上层交通规划,协调土地利用和交通发展。

(四)配合土地利用规划,对轨道、车站等大型交通枢纽周边区域开展专项交通规划和总体设计工作。

第五十四条合理安排交通和土地利用开发建设时序,配套交通设施和城市功能。结合前海、龙华等新区建设、城市更新等土地利用开发,共同推进轨道交通、主干道、综合交通枢纽等重大交通设施规划建设,协调功能布局和建设规划,推动新一轮城市空间结构布局优化调整。

第五十五条实施交通影响评价制度。

(1) 按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尽快落实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同时对重大设施建设、土地开发和专项规划进行交通影响评估,评估新增交通量及其影响,制定交通改善措施,改善项目本身和周边地区的交通环境。

(二)建立建设项目与配套道路、汽车站、人行过街设施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移交和调试制度。

第五十六条制定土地利用与交通运输协调发展相关政策、标准和工作机制,促进沿线轨道建设和土地利用发展。

(1) 修订城市规划标准和指南,为促进土地利用和交通的协调发展提供技术规范。在主要火车站周围建设开发强度高、土地利用混合、环境舒适的住宅、商业和就业中心,优化和调整铁路沿线、车站和其他大型交通枢纽的交通设施,鼓励使用步行、骑自行车和公共交通等各种交通方式,以及减少对汽车的依赖。

(2) 建立健全铁路站区土地利用、规划控制和吸引投资者的激励机制。完善土地储备、控制和经营机制。进一步发挥轨道交通对城市发展的引导作用,通过开发地上物业筹集轨道开发建设资金。

(3) 完善铁路车站地下空间开发的相关政策,提高效率……

空间利用率。

第五章可持续轨道建设

第五十七条通过轨道交通的不断建设,建立覆盖城市主要功能区的轨道交通网络,确立轨道交通在中心城市和城市发展主轴客运中的主要地位,加强轨道交通在城市客运系统中的骨干作用,从而推动轨道交通主导交通模式的实现,以国际标准支撑交通大都市建设。

第五十八条面向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加强客运需求和运营收入在规划建设决策中的地位,确保轨道交通的可持续发展。面对都市圈的发展,要通过“强轴加密”调整轨道网规划,以应对城市空间结构的变化和交通需求的快速增长,并通过“引导”加强轨道对城市发展的带动作用,促进新功能区和先行示范区的发展。

第五十九条采取各种措施,尽快提高已建成轨道交通的使用效率。逐步增加线路发车频率,增加车辆编组,提高线路运输能力。完善铁路服务质量监督体系,加强铁路运营管理。建立轨道与地面公交的协调运行机制,加强轨道与地面公交车的协调联动。协调场地周边土地开发,全方位、多层次培育轨道客流。

第六十条轨道交通客运系统全面整合。加强城市轨道与城际轨道的协调布局和合理连接。系统完善轨道连接二期配套设施,加强轨道交通与地面公交、出租车、慢行及周边停车设施的连接,依托轨道车站推进综合客运枢纽建设。

第六十一条总结轨道二期规划建设经验,优化轨道三期站址和线路建设时序,继续推进轨道三期6号线、7号线、8号线、9号线、11号线规划建设,新增轨道长度约170公里,新增轨道车站101个。面向轨道线路运营要求,优化调整轨道线路功能、技术标准和设施规模,指导轨道工程建设和实施。

第六十二条我们将以“强轴、加密、引导”为基本思路,继续推进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

(1) 增加城市放射性发展轴线上的轨道交通供应,以满足轴线交通需求的快速增长,特别是满足高峰时段进出中心城市的通勤交通需求。

(2) 提高中心城市轨道网密度,实现中心城市轨道站800米服务半径基本覆盖和核心城市500米服务半径全覆盖。

(3) 在高强度客运走廊和城市重点走廊中,应充分考虑为双线轨道交通建设预留空间。

(4) 推广TOD(公交导向发展)模式,加强火车站周边土地开发,引导城市发展。

第六十三条积极探索轨道交通用地开发和投融资建设的新模式。推广“轨道建设运营+上层建筑物业开发”的建设模式,支持和鼓励集约创新用地,积极探索多元化融资渠道为轨道交通建设筹集资金,形成轨道交通投融资、建设、,运营和资源开发,确保轨道交通的可持续发展。

第六章公共交通服务升级

第六十四条通过系统升级改造措施,建设路权更加安全、网络层次更加丰富、设施更加完善、运营服务更加可靠、行业管理更加先进的公共交通体系,全面提高公共交通服务质量。

第六十五条公共交通优先政策应当从“路权保护、完善设施……”等方面全面实施……

完善运营和机制创新”,努力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和竞争力,保障各类人群的基本出行需求,建设有汽车竞争力的公共交通体系,提供高质量、多样化的公共交通服务。

第六十六条提高“快、干、支”各级公交网络运行速度,实现全网速度升级。

(1) 在二线走廊等高强度客运走廊建设“轨道+快速公交”复合公交走廊,加快大容量交通走廊的公交速度,提高城市重点交通走廊的公交车供应能力。

(2) 在中运量公交走廊中,采取设置公交专用道、深港公交站点等措施提高公交速度,采取灵活的线路运营组织模式提高干线公交速度。

(3) 通过开放微循环、修路等道路工程,改善接驳公交道路的运行环境,通过合理的交通组织,提高接驳公交的整体运行速度。

(4) 加快完成快速公交系统规划,推进福坂快速公交示范线建设。

第六十七条继续优化常规公交网络,扩大网络覆盖范围。

(a) 按照轨道和地面公共交通“双网合作、扩大覆盖”的总体原则,优化不同地区的公交线路,完善轨道未覆盖地区的公交干线网络,加强常规公共交通与轨道的连接,提高公共交通服务的可及性。到2015年,新增调整公交线路300多条,公交站点500米半径覆盖率达到93%以上。

(二)丰富公共交通服务种类,推广高峰巴士、商务特快巴士和接驳小巴,满足多样化的公共交通需求,增强公共交通吸引力。增加华强北、车公庙等重点区域以及皇岗路、深南路等主要通道的快速公交和高峰公交的数量和服务范围。在城市主要居民区与核心商务区或中央商务区之间运行直达商务快车。建设服务于城市主要社区的公交微循环系统,优先发展保障性住房社区和火车站周边小型接驳公交。

第六十八条完善公交枢纽、车站和站点。

(1) 完善各类客运枢纽的公交接驳站建设。加快建设轨道交通车站二期配套的公交接驳站设施,为轨道交通换乘提供便利。最近,计划建设55个公交接驳站,占地面积约21.5公顷。

(2) 大力推进常规公交车站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模式,加大政府对公交车站建设的投入,建立相应的土地保障体系。实施大型公共建筑住宅开发和公交车站分配制度,建设“公交社区”和“公交大厦”。到2015年,计划建设177个常规公交车站。

(3) 改善公交车站设施。所有新建道路将高标准建设公交车站,有条件的道路将增加港湾式和深港式公交车站。全面梳理核实全市公交站点,实施公交站点、站台、站牌、站台“四站”提升工程,改善乘客候车环境。

第六十九条提高公交运营管理水平。提高公共交通运营技术含量,结合深圳市智能交通系统建设,积极推进智能公共交通技术应用,近期重点建设实时公共交通信息发布系统和乘客信息服务系统。建立健全公共交通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提高公共交通准点率和舒适度。分批完成公共交通车辆改造,完善车辆内部设施,运营安全、舒适、清洁的乘车环境。

第七十条深化公共交通体制机制和票务制度改革。基于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指导……

调动企业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控制运营成本,完善公共交通系统运行机制,优化公交票务系统,合理分担成本,为市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交通服务。

第七十一条改善出租车服务。

(1) 建立出租车行业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扩大接入“叫车通”系统的出租车数量和“叫车”服务范围。

(2) 改善出租车停靠站的建设。在大型交通枢纽、火车站、港口、旅游集散中心、大型商业中心等公共服务和娱乐中心设立出租车候客点或商务站。

(3) 加强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监管,提高驾驶员素质和服务质量,完善考核奖惩和退出机制,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提高出租汽车行业的服务水平。

(4) 优化出租车运营的市场环境。继续开展经营市场整治,加大对非法经营的打击力度,优化出租汽车发展环境。

第七章扩展慢速网络

第七十二条建设安全、便捷、舒适的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网络,满足市民日常出行和休闲健身需求,积极引导市民短途出行选择步行和自行车出行,中长途出行选择“公交+步行”或“公交+自行车”。

第七十三条按照“连续联网、便捷连接、相互分离、改善环境”的原则,以扩大轨道交通服务范围和连接公共休闲空间为重点,延伸慢连接网络和慢休闲网络,促进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

第七十四条以轨道、公交车站为起点,构建慢连接网络。在距离车站500米(步行5分钟)的半径范围内,修建一条行人连接通道。在距离现场3公里(15分钟自行车路程)的半径范围内,修建自行车连接通道,加强现场周边配套慢连接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第七十五条与绿道网络相结合,构建慢休闲网络。重点加强居民区与绿道设施之间的慢系统连接。进一步完善连接山野、滨海和公园与周边地区的慢行系统。

第七十六条推广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加快完善公共自行车投资运营机制,建立政府主导、企业运营的发展模式。在全市主要大型居住区、公共设施、旅游区、轨道交通站点,推进建设具有深圳特色的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探索使用深圳通卡的可行性。

第七十七条为步行和骑自行车创造安全舒适的环境。

(a) 原则上,中心城市的主要道路使用护栏或绿化带将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隔开,并在有条件的道路上尽量设置相对独立的人行道和自行车道。在有条件的商业区、居民区、学校,设置独立的步行街或者与机动车完全隔离的步行区。

(二)确保道路两侧人行道和自行车道的有效宽度和连续性以及路面的畅通,改善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的交通条件。

(3) 加强道路无障碍设施建设。新建道路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配备无障碍设施。该系统改善了现有道路交叉口的匝道和盲道等无障碍设施。加强对非法占用人行道、自行车道行为的监管。

(4) 改善人行横道设施。扩大人行过街灯和安全岛的范围和数量,人行过街信号应确保足够的过街时间。适当延长地铁站通道的开放时间,为夜间过街的行人提供便利。

(5) 完善辅助步行设施。在交通量较大的地铁站和人行天桥出入口设置自动扶梯、自动扶梯等设施。在商业区、旅游区和长地铁通道设置自动人行道……

这里的人很集中。在连接地铁站出入口和重要的行人吸引点的人行通道上,将建立连续的风雨走廊系统。

第七十八条增强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的吸引力。

(A) 在新的居住区,结合社区绿化慢通道体系建设,促进和平社区建设。

(二)在商业区、风景名胜区和居民区,人行道应铺设有特色的形式,并完善沿街绿化、照明、长椅和小品等辅助设施。完善自行车道标志标线,在有条件的地区设置彩色通道。

第八章优化道路功能

第七十九条应当构建以公共交通和行人为导向,与城市空间结构和土地利用相协调,支持特区一体化发展的和谐、通达、集约、安全的道路交通体系。道路交通发展应从建设为主向建设与管理并重转变,实现路权的优化分配和交通质量的全面提高。

第八十条在继续完善路网的同时,加强路权管理,引导路权向公共交通和慢行划拨,重点在原特区和新功能区以外建设。优先考虑公共交通和慢行的道路空间,实现道路功能从保障汽车通行向保障公共交通和行人通行的转变。协调城市道路一体化发展,加快原特区外道路建设,完善原特区路网。

第八十一条合理配置道路资源,保障公共交通权,减缓交通。

(a) 在二线走廊和其他重点城市交通走廊中,根据公共交通发展的需要,安排或设置公交专用道作为公交专用道,优先满足公共交通设施的布局要求。

(二)新建、改建城市快速路、主次干道,应当优先考虑公共交通、慢行空间。

(三)结合片区交通综合整治和新城中心区道路规划建设,完善片区支线网络,突出慢行特点,营造良好的慢行环境。

(四)优先考虑公共交通和慢速接驳,加强轨道车站周边配套设施建设。

第八十二条推进面向公共交通和慢行的路网布局和道路功能设计。以满足公共交通需求为导向,优化调整路网布局和道路功能定位。开展绿色可持续的道路交通规划设计,统筹安排公共交通、自行车、汽车等不同交通方式的空间资源,优先保障公共交通和慢行通行权,营造和谐、安全、舒适的道路交通环境。

第八十三条完善城市快速路网络体系,加强组团之间的快速交通联系。加快沿海公路、一线高速公路、南平高速公路二期、南平高速三期、平盐高速公路等高速公路规划建设,推进沙河西路、黄岗路快速改造。

第八十四条加强二线通道规划建设,支持特区交通一体化发展。加强前海合作区与宝安中心区连接道路的规划建设,支持前海地区发展。加快蔡天路北延段和板阴通道规划建设,缓解中轴线交通压力。推进罗湖区与布吉区连接道路规划建设,缓解东轴线交通压力。

第八十五条加快原特区外主次干道建设,提高道路设施供给水平,支持原特区外城镇化发展。推进福海大道、隆平路等主干道建设,提高……路网密度……

主要干道和次要干道。

第八十六条继续完善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布局,缓解中心城区交通压力。推进富民福田等东西向道路和华府八卦三路等南北向道路规划建设。

第八十七条完善支路网络,打通断路,实施“断路清零行动”,计划近期打通90条断路,改善区域内微循环交通。以城市更新和旧城综合整治为契机,全面加强支线网络系统规划建设。在道路交通拥堵严重的热点地区实施交通改善项目,重点改善支线网络。推进集团中心商住区分公司网络市政管理。

第九章引导车辆使用

第八十八条通过加强交通需求调控,减缓机动车过度增长,引导车辆合理使用,促进城市交通方式结构优化,使道路交通条件保持在可接受水平。

第八十九条以调整停车收费为主要抓手,利用设施供给、经济杠杆、出行管理和宣传倡导等综合手段,加强对机动车使用的合理引导。按照分区、分时差异化原则和“用户付费”原则,科学调控交通需求,缓解全市特别是中心城区高峰时段道路交通压力。

第九十条按照分区区分的原则,合理提供交通设施,调节机动车出行需求。

(a) 根据交通需求管理的要求,根据不同地区土地利用的性质和强度、交通设施的供应水平、交通运行和交通出行特点等,科学划定和调整三类交通综合控制区,实施不同的设施供应政策,合理确定各类设施的规模。

(2) 挖掘一流地区道路设施改造潜力,充分保障公交优先权,加密轨道网络,建设快速公交,丰富常规公交服务,大力加强慢行接驳设施建设,按照控制汽车出行的要求提供停车设施,引导居民乘公交出行。在二等区,我们将重点开放重要通道,改善路网结构,确保主要客运走廊的公交权利优先,规划和建设走廊沿线的轨道和快速交通等大中型公共交通设施,改善常规公共交通的供应,建设和完善慢行设施,并根据适度控制汽车行驶的要求提供停车设施。加强三类地区的道路建设,扩大路网规模,并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公共交通、慢行和停车设施,以满足各种交通方式的基本出行需求。

(3) 根据交通管制区域划分,在增加公共交通设施供给的基础上,及时调整停车配位标准,实行差异化停车供给。近期,大中型商品房和购物中心的停车供应将得到改善,行政办公的停车标准将降低。

(四)加快解决居民小区停车难问题,满足市民基本停车需求。通过挖潜改造盘活存量,重点增加老旧小区停车供应,因地制宜建设简易机械停车库,鼓励办公场所配套停车场在办公时间以外向周边居民开放。近期,结合老旧小区停车供应缺口和周边道路交通条件,逐步规划建设约4.5万个临街停车位。

第九十一条以调整停车收费为主要抓手,运用经济手段引导车辆使用。

(a) 根据停车收费政策对缓解交通拥堵的评价效果,及时调整停车收费标准。优化和调整……

根据综合交通管制区划定既有停车区,并扩大既有停车场一级区和二级区的范围。遵循一级区域高于二级区域(二级区域高于三级区域)、道路上区域高于越野、高峰时段高于正常时段的原则,研究完善非住宅区公共停车场日间收费标准。保持住宅区停车费相对稳定。研究制定街道停车收费管理政策和实施方案。

(2) 加强公务用车停车费管理。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对公务用车停车费实行限额管理制度,超出限额的停车费财政资金不予支付。

(三)政府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占用市政土地的临时停车场和占道停车收入上缴财政,纳入交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发展城市公共交通。

(4) 研究对特别拥堵地区或路段的交通拥堵收费的可行性[注12]。

第九十二条加强机动车分类出行管理,规范不同时空区域的车辆使用。

(a) 对重点区域和路段实施高峰时段限制,及时调整货车限制范围。

(2) 严格管理公交专用道。加大对高峰时段非法占用公交专用道的社会车辆的查处力度,允许单位公交车、校车和9座以上公交车使用公交专用道。研究并为高载客量车辆设置专用车道[注13]。

(3) 严格的停车管理。加强部门协作,规范占道停车管理,加强对占道停车违法行为的执法。建立全市停车场联网系统,加强停车场运营和安全监管。

第九十三条倡导公民合理出行,减少交通需求。

(1) 总结大运会“绿色出行,少用”的成功经验,按照“民间组织发动、政府支持倡导”的思路,倡导市民少用汽车。制定停车奖励等政策,鼓励车主自愿停车,选择公共交通和慢行。制定公交站点管理办法,将实际站点与单位和个人考核挂钩。

(二)商业推广、宣传、娱乐、体育等大型活动的组织者应当提前制定交通分流方案,并报市交警部门备案。

(3) 鼓励在中小学和幼儿园发展校车和单位班车服务,鼓励使用物流公司进行配送,促进“电话呼叫”商品的发展。

(四)倡导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采取弹性工作制、实行错时上岗等措施。倡导家庭办公、视频会议和网上购物。

第十章提高管理水平

第九十四条以世界先进城市为标杆,构建与国际现代城市相适应的交通运营管理体系,完善交通运营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交通调度组织、应急指挥和信息服务水平,提高各类交通设施效率。

第九十五条在充分利用现有信息系统设施的基础上,整合各方资源,以智能交通引导为主要方向,推动智能技术应用。推进智能交通系统和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建设,提高交通运行管理和调度组织水平,为市民提供交通出行信息服务。创新交通改善工作机制,挖掘交通设施潜力。

第九十六条加快智能交通系统建设,进一步发挥交通系统的效能。

(1) 加强深圳市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建设,建设智能设施、智能公交、智能专家四大专业平台……

s和智能政务。

(2) 加快深圳智能交通“1+6”体系建设。

第九十七条科学评价道路交通运行状况,建立交通拥堵控制对策和应急管理机制。

(a) 建立热点和重点区域道路交通监测评价机制,制定交通运行评价指标体系和拥堵分级标准,根据不同的交通拥堵程度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二)通过门户网站、手机、广播、交通信息屏、移动媒体等方式,向公众发布道路信息,方便市民选择合理的出行方式和路线。

第九十八条进一步优化交通组织,提高交通设施的使用效率。

(1) 评估重要节点和交叉口存在的问题,优化交通组织和信号控制,逐步扩大信号交叉口的覆盖范围。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加强路口渠化改造。

(2) 完善道路、地铁建设交通疏解工作机制,提前制定大型建设项目交通疏解方案。

(三)根据道路情况,合理组织单向交通,试点潮汐车道。

(4) 优化调整区域客货运输组织,实施客货分流,减少港口疏解和过境货运对城市交通的影响。

第九十九条建立综合交通改善机制,不断改善交通状况。

(a) 形成稳定的综合交通改善机制,推出本区综合交通改善计划,通过“短、平、快”的综合交通改进措施,系统、持续地改善本区的道路、公交、停车和慢行条件。根据各种计划,对年度交通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并推动实施。

(二)近期,结合城市更新改造,推进车公庙、华为、蛇口、后海交通综合整治。

第11章建设低碳环境

改善交通环境的第一部分

第一百条贯彻低碳生活发展理念,加强交通领域节能减排,有效控制机动车污染对环境的影响,构建低碳、生态、和谐、文明的绿色交通体系。

第一百零一条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加强新技术应用,减少汽车尾气污染和噪声污染,提高交通节能减排对公民生活质量的积极影响。鼓励低碳出行,加强文明交通建设,打造具有深圳特色的交通文化品牌。

第一百零二条促进新能源汽车的应用。

(1) 将纯电动汽车作为新能源汽车的主要发展方向,进一步完善购车补贴等优惠政策,鼓励个人、社会组织和企业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根据车辆使用要求,电动汽车将逐步在校车、公务车、警车和单位公交车上推广。

(二)继续加大新能源公交车和出租车的推广应用力度,加快充电设施建设。到2015年,将推广7000辆新能源公交车和3000辆纯电动出租车。

第一百零三条加强对机动车污染排放的监督管理。

(a) 实行机动车尾气污染定期检查和强制保养制度,新车号牌严格执行《环保车辆目录管理》的规定。

(2) 根据空气质量和交通运行情况,逐步扩大黄标车限行范围和限行时间,加强对进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的跟踪调查。

(3) 加快更新和淘汰黄标车辆。制定车辆更新技术标准和配套政策,对在规定期限内淘汰黄标车辆、购置新车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和补贴。努力消除所有y……

到2015年底,低标签汽车。

第一百零四条加强交通噪声监测,普及和应用交通降噪技术。

(a) 监测道路和轨道沿线的噪声,并定期公布噪声检测结果。

(二)严格执行机动车喇叭声管理,逐步扩大禁鸣区域和禁鸣路段。完善交通噪声投诉反馈机制,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地、汽车站噪声监督整治。

(三)推广应用降噪路面、吸声涂料、隔声屏(罩)和住宅隔声窗改造等降噪技术和措施。

第一百零五条加强交通规划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百零六条培育深圳特色交通文化,营造文明和谐的交通软环境。

(1) 加强绿色交通文化建设。配合“绿色出行、停用少用”相关举措,加强低碳交通等主题宣传工作,持续开展“公交周”“无车日”等活动,倡导市民采用公共交通、骑行、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打造深圳绿色交通文化品牌。

(2) 加强交通文明建设。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鼓励有序排队、公交车礼让、不按喇叭行驶等文明交通行为,进一步提高市民交通文明素质。

(3) 加强特色交通文化建设。通过在车站采用特色设计和装饰,在车内安装移动电视提供节目等形式,丰富了公共交通系统中的文化元素,塑造了具有鲜明特色的城市交通文化。

第二节加强交通安全

第一百零七条改善交通设施安全条件,提高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和公民交通安全素质,降低交通事故率和死亡率。

第一百零八条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强行人安全和公共交通出行安全,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大交通安全违法执法力度,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第一百零九条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协调城市道路一体化发展,加快原特区外道路建设,完善原特区路网。

第八十一条合理配置道路资源,保障公共交通权,减缓交通。

(a) 在二线走廊和其他重点城市交通走廊中,根据公共交通发展的需要,安排或设置公交专用道作为公交专用道,优先满足公共交通设施的布局要求。

(二)新建、改建城市快速路、主次干道,应当优先考虑公共交通、慢行空间。

(三)结合片区交通综合整治和新城中心区道路规划建设,完善片区支线网络,突出慢行特点,营造良好的慢行环境。

(四)优先考虑公共交通和慢速接驳,加强轨道车站周边配套设施建设。

第八十二条推进面向公共交通和慢行的路网布局和道路功能设计。以满足公共交通需求为导向,优化调整路网布局和道路功能定位。开展绿色可持续的道路交通规划设计,统筹安排公共交通、自行车、汽车等不同交通方式的空间资源,优先保障公共交通和慢行通行权,营造和谐、安全、舒适的道路交通环境。

第八十三条完善城市快速路网络体系,加强组团之间的快速交通联系。加快沿海公路、一线高速公路、南平高速公路二期、南平高速三期、平盐高速公路等高速公路规划建设,推进沙河西路、黄岗路快速改造。

第八十四……

加强二线通道规划建设,支持特区交通一体化发展。加强前海合作区与宝安中心区连接道路的规划建设,支持前海地区发展。加快蔡天路北延段和板阴通道规划建设,缓解中轴线交通压力。推进罗湖区与布吉区连接道路规划建设,缓解东轴线交通压力。

第八十五条加快原特区外主次干道建设,提高道路设施供给水平,支持原特区外城镇化发展。推进福海大道、隆平路等主干道建设,提高普通主次干道路网密度。

第八十六条继续完善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布局,缓解中心城区交通压力。推进富民福田等东西向道路和华府八卦三路等南北向道路规划建设。

第八十七条完善支路网络,打通断路,实施“断路清零行动”,计划近期打通90条断路,改善区域内微循环交通。以城市更新和旧城综合整治为契机,全面加强支线网络系统规划建设。在道路交通拥堵严重的热点地区实施交通改善项目,重点改善支线网络。推进集团中心商住区分公司网络市政管理。

第九章引导车辆使用

第八十八条通过加强交通需求调控,减缓机动车过度增长,引导车辆合理使用,促进城市交通方式结构优化,使道路交通条件保持在可接受水平。

第八十九条以调整停车收费为主要抓手,利用设施供给、经济杠杆、出行管理和宣传倡导等综合手段,加强对机动车使用的合理引导。按照分区、分时差异化原则和“用户付费”原则,科学调控交通需求,缓解全市特别是中心城区高峰时段道路交通压力。

第九十条按照分区区分的原则,合理提供交通设施,调节机动车出行需求。

(a) 根据交通需求管理的要求,根据不同地区土地利用的性质和强度、交通设施的供应水平、交通运行和交通出行特点等,科学划定和调整三类交通综合控制区,实施不同的设施供应政策,合理确定各类设施的规模。

(2) 挖掘一流地区道路设施改造潜力,充分保障公交优先权,加密轨道网络,建设快速公交,丰富常规公交服务,大力加强慢行接驳设施建设,按照控制汽车出行的要求提供停车设施,引导居民乘公交出行。在二等区,我们将重点开放重要通道,改善路网结构,确保主要客运走廊的公交权利优先,规划和建设走廊沿线的轨道和快速交通等大中型公共交通设施,改善常规公共交通的供应,建设和完善慢行设施,并根据适度控制汽车行驶的要求提供停车设施。加强三类地区的道路建设,扩大路网规模,并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公共交通、慢行和停车设施,以满足各种交通方式的基本出行需求。

(3) 根据交通管制区域划分,在增加公共交通设施供给的基础上,及时调整停车配位标准,实行差异化停车供给。最近,大中型商品房和购物中心的停车供应将得到改善,行政停车标准……

代理办公室将减少。

(四)加快解决居民小区停车难问题,满足市民基本停车需求。通过挖潜改造盘活存量,重点增加老旧小区停车供应,因地制宜建设简易机械停车库,鼓励办公场所配套停车场在办公时间以外向周边居民开放。近期,结合老旧小区停车供应缺口和周边道路交通条件,逐步规划建设约4.5万个临街停车位。

第九十一条以调整停车收费为主要抓手,运用经济手段引导车辆使用。

(a) 根据停车收费政策对缓解交通拥堵的评价效果,及时调整停车收费标准。根据综合交通管制区对现有停车区进行优化调整,扩大现有停车区一级、二级区域范围。遵循一级区域高于二级区域(二级区域高于三级区域)、道路上区域高于越野、高峰时段高于正常时段的原则,研究完善非住宅区公共停车场日间收费标准。保持住宅区停车费相对稳定。研究制定街道停车收费管理政策和实施方案。

(2) 加强公务用车停车费管理。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对公务用车停车费实行限额管理制度,超出限额的停车费财政资金不予支付。

(三)政府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占用市政土地的临时停车场和占道停车收入上缴财政,纳入交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发展城市公共交通。

(4) 研究对特别拥堵地区或路段的交通拥堵收费的可行性[注12]。

第九十二条加强机动车分类出行管理,规范不同时空区域的车辆使用。

(a) 对重点区域和路段实施高峰时段限制,及时调整货车限制范围。

(2) 严格管理公交专用道。加大对高峰时段非法占用公交专用道的社会车辆的查处力度,允许单位公交车、校车和9座以上公交车使用公交专用道。研究并为高载客量车辆设置专用车道[注13]。

(3) 严格的停车管理。加强部门协作,规范占道停车管理,加强对占道停车违法行为的执法。建立全市停车场联网系统,加强停车场运营和安全监管。

第九十三条倡导公民合理出行,减少交通需求。

(1) 总结大运会“绿色出行,少用”的成功经验,按照“民间组织发动、政府支持倡导”的思路,倡导市民少用汽车。制定停车奖励等政策,鼓励车主自愿停车,选择公共交通和慢行。制定公交站点管理办法,将实际站点与单位和个人考核挂钩。

(二)商业推广、宣传、娱乐、体育等大型活动的组织者应当提前制定交通分流方案,并报市交警部门备案。

(3) 鼓励在中小学和幼儿园发展校车和单位班车服务,鼓励使用物流公司进行配送,促进“电话呼叫”商品的发展。

(四)倡导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采取弹性工作制、实行错时上岗等措施。倡导家庭办公、视频会议和网上购物。

第十章提高管理水平

第九十四条以世界先进城市为标杆,构建与国际现代城市相适应的交通运营管理体系,完善交通运营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交通调度组织、应急指挥和信息服务水平,提高效率……

各种交通设施的便利性。

第九十五条在充分利用现有信息系统设施的基础上,整合各方资源,以智能交通引导为主要方向,推动智能技术应用。推进智能交通系统和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建设,提高交通运行管理和调度组织水平,为市民提供交通出行信息服务。创新交通改善工作机制,挖掘交通设施潜力。

第九十六条加快智能交通系统建设,进一步发挥交通系统的效能。

(1) 加强深圳市交通综合运行指挥中心建设,建设智能设施、智能公交、智能物流、智能政务四大专业平台。

(2) 加快深圳智能交通“1+6”体系建设。

第九十七条科学评价道路交通运行状况,建立交通拥堵控制对策和应急管理机制。

(a) 建立热点和重点区域道路交通监测评价机制,制定交通运行评价指标体系和拥堵分级标准,根据不同的交通拥堵程度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二)通过门户网站、手机、广播、交通信息屏、移动媒体等方式,向公众发布道路信息,方便市民选择合理的出行方式和路线。

第九十八条进一步优化交通组织,提高交通设施的使用效率。

(1) 评估重要节点和交叉口存在的问题,优化交通组织和信号控制,逐步扩大信号交叉口的覆盖范围。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加强路口渠化改造。

(2) 完善道路、地铁建设交通疏解工作机制,提前制定大型建设项目交通疏解方案。

(三)根据道路情况,合理组织单向交通,试点潮汐车道。

(4) 优化调整区域客货运输组织,实施客货分流,减少港口疏解和过境货运对城市交通的影响。

第九十九条建立综合交通改善机制,不断改善交通状况。

(a) 形成稳定的综合交通改善机制,推出本区综合交通改善计划,通过“短、平、快”的综合交通改进措施,系统、持续地改善本区的道路、公交、停车和慢行条件。根据各种计划,对年度交通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并推动实施。

(二)近期,结合城市更新改造,推进车公庙、华为、蛇口、后海交通综合整治。

第11章建设低碳环境

改善交通环境的第一部分

第一百条贯彻低碳生活发展理念,加强交通领域节能减排,有效控制机动车污染对环境的影响,构建低碳、生态、和谐、文明的绿色交通体系。

第一百零一条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加强新技术应用,减少汽车尾气污染和噪声污染,提高交通节能减排对公民生活质量的积极影响。鼓励低碳出行,加强文明交通建设,打造具有深圳特色的交通文化品牌。

第一百零二条促进新能源汽车的应用。

(1) 将纯电动汽车作为新能源汽车的主要发展方向,进一步完善购车补贴等优惠政策,鼓励个人、社会组织和企业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根据车辆使用要求,电动汽车将逐步在校车、公务车、警车和单位公交车上推广。

(二)继续加大新能源公交车和出租车的推广应用力度,加快建设……

充电设施的使用。到2015年,将推广7000辆新能源公交车和3000辆纯电动出租车。

第一百零三条加强对机动车污染排放的监督管理。

(a) 实行机动车尾气污染定期检查和强制保养制度,新车号牌严格执行《环保车辆目录管理》的规定。

(2) 根据空气质量和交通运行情况,逐步扩大黄标车限行范围和限行时间,加强对进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的跟踪调查。

(3) 加快更新和淘汰黄标车辆。制定车辆更新技术标准和配套政策,对在规定期限内淘汰黄标车辆、购置新车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和补贴。力争在2015年底前淘汰所有黄标车辆。

第一百零四条加强交通噪声监测,普及和应用交通降噪技术。

(a) 监测道路和轨道沿线的噪声,并定期公布噪声检测结果。

(二)严格执行机动车喇叭声管理,逐步扩大禁鸣区域和禁鸣路段。完善交通噪声投诉反馈机制,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地、汽车站噪声监督整治。

(三)推广应用降噪路面、吸声涂料、隔声屏(罩)和住宅隔声窗改造等降噪技术和措施。

第一百零五条加强交通规划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百零六条培育深圳特色交通文化,营造文明和谐的交通软环境。

(1) 加强绿色交通文化建设。配合“绿色出行、停用少用”相关举措,加强低碳交通等主题宣传工作,持续开展“公交周”“无车日”等活动,倡导市民采用公共交通、骑行、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打造深圳绿色交通文化品牌。

(2) 加强交通文明建设。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鼓励有序排队、公交车礼让、不按喇叭行驶等文明交通行为,进一步提高市民交通文明素质。

(3) 加强特色交通文化建设。通过在车站采用特色设计和装饰,在车内安装移动电视提供节目等形式,丰富了公共交通系统中的文化元素,塑造了具有鲜明特色的城市交通文化。

第二节加强交通安全

第一百零七条改善交通设施安全条件,提高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和公民交通安全素质,降低交通事故率和死亡率。

第一百零八条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强行人安全和公共交通出行安全,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大交通安全违法执法力度,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第一百零九条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机制。(1) 落实《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机制。

(二)组织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建立道路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安全示范体系,完善交警道路巡查制度。

(3) 建立健全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加快ETCC建设。

第一百一十条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1) 改善道路交通设施,普及应用交通安全新技术,定期排查交通安全隐患,加强事故多发、易发地区的交通整治。

(2) 通过划定独立的行人区、建设和平社区和限制机动车速度来提高行人安全。

(3)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加强道路检查监督,增加道路交通违法监测设备。根据法律,我们将加大对……的处罚力度……

非法行为,如醉酒驾驶、醉酒驾驶和非法驾驶车辆。加强对自卸车、超载车辆和逾期报废车辆的管理。严厉打击交通事故和逃逸行为。

(4) 综合考虑道路交通状况、交通安全、交通组织管理等因素,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电瓶车等非法载人载货上路的交通违法行为。

(五)研究实施信用信息系统,将交通违法行为与保险、金融、工商等信用信息系统挂钩。完善机动车保险费率与事故数量、交通事故赔偿和道路交通违法记录挂钩制度,加强“快退”与“快补”衔接,实行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制度。

(六)加强对新驾驶员的培训和管理,减少交通安全隐患。

第一百一十一条提高公共交通安全水平。

(a) 建立健全轨道交通安全监测和救援保障体系。

(2) 完善公交枢纽、站点和公交车的安全监控系统。

第一百一十二条加强学校、社区和单位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注1:珠江东岸的大都市区包括香港、深圳、东莞和惠州。

注2:中心城区现指福田区、罗湖区和南山区,未来将根据城市空间结构变化进一步扩大范围。

注3:居民出行方式为步行、骑自行车、乘坐公共交通、出租车等交通方式,不同交通方式承担的交通量占出行总量的比例称为城市客运出行方式结构。

注4:深圳与香港之间的跨境交通是指深圳与香港之间通过港口往来的人员和车辆。

注5:交通影响评估是指评估建设项目新产生的交通需求对周边交通系统运行的影响,并制定相应对策以减少建设项目交通影响的技术方法。

注6:低碳意味着温室气体排放量更低。

注7:多式联运是指由两辆或两辆以上的车辆相互连接和转移完成的运输过程,也称为复合运输。

注8:国家公路主枢纽系统位于公路主骨架与主要航道、铁路、航空干线的交汇处,公路运输方式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注9:三轴、两带、多中心:以广深港客运专线、珠三角城际铁路等区域交通设施为基础,建设三条南北城市发展轴;通过厦深铁路和珠江通道的建设,将建设两个东西向的城市开发区;

建立三级城市中心体系,包括福田罗湖和前海两个主中心、龙岗五个副中心和航空城八个城市群中心。

注10:公共交通社区:在公共交通引导的发展模式下形成的社会生活社区,位于大型公共交通站点周围步行距离内(5-10分钟,半径约400-800米),可提供混合功能服务。

注11:路权是交通参与者的权利,是交通参与者根据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一定的空间和时间内在道路上进行道路交通活动的权利。路权可分为道路行驶权、通行权、前进权和占领权。

注12:交通拥堵收费是一项经济的交通需求管理措施,用于规范车辆使用。是指对在一定时间内进入特定交通拥堵区域或路段的机动车收取一定费用,以利用价格机制增加道路使用者的出行成本,促使他们重新选择出行时间、目的地、路径、交通方式或是否出行,从而调整交通流量的时空分布,减少拥挤地区道路上的交通流量,缓解交通拥堵。

注13:只有高载客量的车辆才允许在高载客量车道上行驶,并优先考虑通行权。

注14:“一平台六系统”,包括交通信息交换平台、交通综合监控系统、交通综合控制系统、交通管理系统、交通运行指挥系统、交通运输管理和应急模拟决策支持系统、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

注15:黄标车是指不符合国家排放标准一的汽油车和不符合国家标准三的柴油车。(1)落实《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机制。

(二)组织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建立道路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安全示范体系,完善交警道路巡查制度。

(3) 建立健全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加快ETCC建设。

第一百一十条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1) 改善道路交通设施,普及应用交通安全新技术,定期排查交通安全隐患,加强事故多发、易发地区的交通整治。

(2) 通过划定独立的行人区、建设和平社区和限制机动车速度来提高行人安全。

(3)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加强道路检查监督,增加道路交通违法监测设备。依法加大对醉驾、醉驾、非法驾驶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对自卸车、超载车辆和逾期报废车辆的管理。严厉打击交通事故和逃逸行为。

(4) 综合考虑道路交通状况、交通安全、交通组织管理等因素,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电瓶车等非法载人载货上路的交通违法行为。

(五)研究实施信用信息系统,将交通违法行为与保险、金融、工商等信用信息系统挂钩。完善机动车保险费率与事故数量、交通事故赔偿和道路交通违法记录挂钩制度,加强“快退”与“快补”衔接,实行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制度。

(六)加强对新驾驶员的培训和管理,减少交通安全隐患。

第一百一十一条提高公共交通安全水平。

(a) 建立健全轨道交通安全监测和救援保障体系。

(2) 完善公交枢纽、站点和公交车的安全监控系统。

第一百一十二条加强学校、社区和单位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注1:珠江东岸的大都市地区……

er包括香港、深圳、东莞和惠州。

注2:中心城区现指福田区、罗湖区和南山区,未来将根据城市空间结构变化进一步扩大范围。

注3:居民出行方式为步行、骑自行车、乘坐公共交通、出租车等交通方式,不同交通方式承担的交通量占出行总量的比例称为城市客运出行方式结构。

注4:深圳与香港之间的跨境交通是指深圳与香港之间通过港口往来的人员和车辆。

注5:交通影响评估是指评估建设项目新产生的交通需求对周边交通系统运行的影响,并制定相应对策以减少建设项目交通影响的技术方法。

注6:低碳意味着温室气体排放量更低。

注7:多式联运是指由两辆或两辆以上的车辆相互连接和转移完成的运输过程,也称为复合运输。

注8:国家公路主枢纽系统位于公路主骨架与主要航道、铁路、航空干线的交汇处,公路运输方式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注9:三轴、两带、多中心:以广深港客运专线、珠三角城际铁路等区域交通设施为基础,建设三条南北城市发展轴;通过厦深铁路和珠江通道的建设,将建设两个东西向的城市开发区;建立三级城市中心体系,包括福田罗湖和前海两个主中心、龙岗五个副中心和航空城八个城市群中心。

注10:公共交通社区:在公共交通引导的发展模式下形成的社会生活社区,位于大型公共交通站点周围步行距离内(5-10分钟,半径约400-800米),可提供混合功能服务。

注11:路权是交通参与者的权利,是交通参与者根据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一定的空间和时间内在道路上进行道路交通活动的权利。路权可分为道路行驶权、通行权、前进权和占领权。

注12:交通拥堵收费是一项经济的交通需求管理措施,用于规范车辆使用。是指对在一定时间内进入特定交通拥堵区域或路段的机动车收取一定费用,以利用价格机制增加道路使用者的出行成本,促使他们重新选择出行时间、目的地、路径、交通方式或是否出行,从而调整交通流量的时空分布,减少拥挤地区道路上的交通流量,缓解交通拥堵。

注13:只有高载客量的车辆才允许在高载客量车道上行驶,并优先考虑通行权。

注14:“一平台六系统”,包括交通信息交换平台、交通综合监控系统、交通综合控制系统、交通管理系统、交通运行指挥系统、交通运输管理和应急模拟决策支持系统、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

注15:黄标车是指不符合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不符合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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