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导航 汽车导航
Ctrl+D收藏汽车导航
首页 > 汽车资讯 > 正文

上海市《关于促进上海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

作者:

时间:1900/1/1 0:00:00

关于促进上海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一些政策法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发布的《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制定本规定,《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意见》和《市政府关于加快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提升上海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优化上海新能源产业的创新发展环境,发挥新能源汽车行业对上海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本市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新能源汽车企业)和个人,从事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的开发、生产、应用和服务。

第三条本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以混合动力汽车和纯电动汽车为主攻方向,以“电池、电机、电控”(以下简称“三电”)关键零部件为突破口,同时支持燃料电池汽车等新能源汽车降本增效,加快抢占技术制高点和市场增长点,形成具有国内外领先竞争力的独立产业体系和产业集群。

第二章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支持

第四条在政府科技投入中安排一定资金,支持新能源汽车企业产学研联合研究,加快突破“三电”领域的关键技术瓶颈,包括动力电池正负材料、电池隔膜、成组技术、,电池管理系统等。用于永磁电机、电力电子模块、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等的耐高温材料。高可靠性的控制器、传感器、执行器、能源优化管理系统等。

第五条鼓励和支持新能源汽车企业申报863计划、97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点新产品、国家重要科研设施和基地、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以及市级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技术改造、人才计划,小巨人计划、新产品等专项扶持计划,并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提供资金支持。

第六条本市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新能源汽车一体化发展、关键零部件技术突破和产业化。纳入本市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重大项目的产业化项目,专项资金支持比例一般不超过项目新增投资总额的10%;重大产业科技研究项目,包括“三电”等关键部件和公共平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支持该项目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新增投资总额的30%;

具体而言,将通过注资(包括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的后续投资)、贷款贴息和投资补贴等方式提供支持。

第七条支持新能源汽车改扩建、技术设备引进、企业并购具有核心技术的海外企业和研发机构并取得相对控股权的项目,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给予贴息贷款或免费补贴。

第八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能源汽车企业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由高新技术成果转换专项资金予以支持。

九是支持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企业申报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的服务业企业,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新能源汽车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加计扣除;

对新能源汽车企业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及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业务所得,免征营业税。

第十条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本市国有资产出资监管企业新能源汽车研发的投资,经审查,在对出资监理企业的产权代表进行绩效考核时,应视为利润的实现。

第三章应用推广支持

第十一条加强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被确定列入《上海市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新能源汽车,也要纳入《上海市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名录》,优先进行政府采购,并逐年扩大采购规模。

第十二条鼓励和支持国有企业等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积极支持公共交通、租赁、公务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单位,环卫和邮政部门申请国家财政补贴资金,用于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的示范推广。

第十三条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加氢站等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应当纳入本市相应的专业体系规划。对配套设施设备投资给予不超过20%、不超过300万元的资金支持。鼓励和支持电力公司等企业参与充电站等配套设施建设。

第十四条对从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租赁业务的企业融资购买新能源汽车电动电池产生的贷款利息给予贴息,最长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第四章产业基础和检测服务支撑

第十五条在嘉定等县加快建设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产业基地。鼓励区县政府制定扶持政策,设立区级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完善研发、测试、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从项目审批、资金、土地、人才、产业扶持等方面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规划、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重点项目在“两个规定”确定的产业区块内优先实施土地利用规划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

第十六条加强新能源汽车测试、共性技术开发服务等方面的能力建设。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投资新能源汽车检测设备的,给予不超过检测设备总投资30%的支持。对新能源汽车企业自主研发创新合格的测试认证,给予不超过总费用50%的资金支持。鼓励相关区县给予支持。

第十七条鼓励和支持新能源汽车企业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地方和国家标准。市科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将优先建立和支持新能源汽车相关标准化项目,并由本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资助。

第五章资金和人才支持

第十八条本市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引导和支持通过参股方式在新能源汽车行业设立风险投资机构和风险投资基金。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企业在国内外上市,支持符合要求的新能源车企发行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鼓励新能源汽车企业加大创新力度……

在体制机制上,通过战略收购、兼并重组等方式进一步转变其运行机制,提高产业能级。

第十九条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新能源汽车的产业发展、推广应用。金融机构要创新产品、改进服务,为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提供信贷、担保等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新能源汽车消费信贷和保险的支持力度。通过本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积极探索为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项目提供融资担保。

第二十条积极创造条件,引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领域的国内外优秀领军人才和技术团队,重点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引进人才可按有关规定优先解决本市户籍和上海市居住证问题。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通过校企合作加强新能源汽车行业人才培养。支持高校和科研机构建设新能源汽车研究基地和创新平台,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开设新能源汽车相关学科和专业。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会同有关部门解释。市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本条例和工作需要,制定实施细则。有关区县政府可以结合实际制定相关政策和具体工作计划,并做好落实工作。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09年11月11日上海市关于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法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发布的《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制定本规定,《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意见》和《市政府关于加快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提升上海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优化上海新能源产业的创新发展环境,发挥新能源汽车行业对上海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本市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新能源汽车企业)和个人,从事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的开发、生产、应用和服务。

第三条本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以混合动力汽车和纯电动汽车为主攻方向,以“电池、电机、电控”(以下简称“三电”)关键零部件为突破口,同时支持燃料电池汽车等新能源汽车降本增效,加快抢占技术制高点和市场增长点,形成具有国内外领先竞争力的独立产业体系和产业集群。

第二章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支持

第四条在政府科技投入中安排一定资金,支持新能源汽车企业产学研联合研究,加快突破“三电”领域的关键技术瓶颈,包括动力电池正负材料、电池隔膜、成组技术、,电池管理系统等。用于永磁电机的耐高温材料,电力……

电子模块、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等。高可靠性的控制器、传感器、执行器、能源优化管理系统等。

第五条鼓励和支持新能源汽车企业申报863计划、97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点新产品、国家重要科研设施和基地、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以及市级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技术改造、人才计划,小巨人计划、新产品等专项扶持计划,并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提供资金支持。

第六条本市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新能源汽车一体化发展、关键零部件技术突破和产业化。纳入本市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重大项目的产业化项目,专项资金支持比例一般不超过项目新增投资总额的10%;重大产业科技研究项目,包括“三电”等关键部件和公共平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支持该项目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新增投资总额的30%;具体而言,将通过注资(包括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的后续投资)、贷款贴息和投资补贴等方式提供支持。

第七条支持新能源汽车改扩建、技术设备引进、企业并购具有核心技术的海外企业和研发机构并取得相对控股权的项目,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给予贴息贷款或免费补贴。

第八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能源汽车企业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由高新技术成果转换专项资金予以支持。

九是支持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企业申报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的服务业企业,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新能源汽车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加计扣除;

对新能源汽车企业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及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业务所得,免征营业税。

第十条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本市国有资产出资监管企业新能源汽车研发的投资,经审查,在对出资监理企业的产权代表进行绩效考核时,应视为利润的实现。

第三章应用推广支持

第十一条加强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被确定列入《上海市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新能源汽车,也要纳入《上海市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名录》,优先进行政府采购,并逐年扩大采购规模。

第十二条鼓励和支持国有企业等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积极支持公共交通、租赁、公务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单位,环卫和邮政部门申请国家财政补贴资金,用于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的示范推广。

第十三条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加氢站等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应当纳入本市相应的专业体系规划。对配套设施设备投资给予不超过20%、不超过300万元的资金支持。鼓励和支持电力公司等企业参与充电站等配套设施建设。

第十四条对从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租赁业务的企业融资购买新能源汽车电动电池产生的贷款利息给予贴息,最长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第四章产业基础和检测服务支撑

第十五条在嘉定等县加快建设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产业基地。鼓励区县政府制定扶持政策,设立区级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完善研发、测试、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从项目审批、资金、土地、人才、产业扶持等方面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规划、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重点项目在“两个规定”确定的产业区块内优先实施土地利用规划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

第十六条加强新能源汽车测试、共性技术开发服务等方面的能力建设。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投资新能源汽车检测设备的,给予不超过检测设备总投资30%的支持。对新能源汽车企业自主研发创新合格的测试认证,给予不超过总费用50%的资金支持。鼓励相关区县给予支持。

第十七条鼓励和支持新能源汽车企业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地方和国家标准。市科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将优先建立和支持新能源汽车相关标准化项目,并由本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资助。

第五章资金和人才支持

第十八条本市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引导和支持通过参股方式在新能源汽车行业设立风险投资机构和风险投资基金。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企业在国内外上市,支持符合要求的新能源车企发行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鼓励新能源汽车企业加大创新力度……

在体制机制上,通过战略收购、兼并重组等方式进一步转变其运行机制,提高产业能级。

第十九条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新能源汽车的产业发展、推广应用。金融机构要创新产品、改进服务,为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提供信贷、担保等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新能源汽车消费信贷和保险的支持力度。通过本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积极探索为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项目提供融资担保。

第二十条积极创造条件,引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领域的国内外优秀领军人才和技术团队,重点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引进人才可按有关规定优先解决本市户籍和上海市居住证问题。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通过校企合作加强新能源汽车行业人才培养。支持高校和科研机构建设新能源汽车研究基地和创新平台,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开设新能源汽车相关学科和专业。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会同有关部门解释。市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本条例和工作需要,制定实施细则。有关区县政府可以结合实际制定相关政策和具体工作计划,并做好落实工作。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09年11月11日

标签:

汽车资讯热门资讯
关于开展1.6升及以下节能环保汽车推广工作的通知

财建2013644号为推进节能减排,促进大气污染治理,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从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1

1900/1/1 0:00:00
新能源补贴政策需细化 不重节能是隐患

《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于9月中旬正式发布,补贴政策的”阳光”终于再次照进了中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现实”。

1900/1/1 0:00:00
电动车这门苦生意

作为新能源汽车推广普及的先行者,短短三年时间里,深圳市运营的电动出租车从50辆上升到800辆,未来两年还将会有2000多辆比亚迪e6陆续投入到出租车市场。

1900/1/1 0:00:00
重点发展电动车 雷诺未来多款新车入华

说起法系车我们首先想到的肯定是PSA集团的标致与雪铁龙,其实还有一家历史悠久的公司雷诺一直被我们所忽略,对于雷诺品牌大家熟知的似乎也仅有科雷傲一款车型。

1900/1/1 0:00:00
电装与名古屋大学联合开发能源管理系统

近日,电装与名古屋大学联合开发出一款基于电池结构的车载能源管理系统EMS,可对家庭与车辆能源消耗作出精确预算,从而达到减少用电成本的目的。

1900/1/1 0:00:00
泉州新增百部新能源公交车 其中20部已投用

作者获悉,根据泉州市中心城区公交线网规划和东海片区的公交开通计划,市区今年将新增百部新能源公交车。

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