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治理,改善本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本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行动目标
(A) 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加快从工业领域向生活方式的优化调整转变,加快从末端到源头的防控方式转变,加快环境保护管理从单一的行政手段向经济、技术、法律和信息化手段的综合应用转变。立足当前,谋划长远,聚焦重点,协同管控,源头预防,加强治理,政府主导,全民参与,下更大决心,采取更有效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健康。
(2) 行动目标
我们将以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以大幅减少污染物排放为核心,在能源、工业、交通、建筑、农业和生活等六大领域深化扩大并加快实施控制措施,大力推动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全面推进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和颗粒物协同治理和污染减排。
到2017年,重污染天气将大幅减少,空气质量将显著改善,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将比2012年降低约20%。
第二,主要任务
(1) 优化能源结构,深化燃煤污染防治。
1.促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严格控制能源消费总量,降低煤炭消费,研究明确煤炭消费控制措施和年度控制目标,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禁止新建等效煤炭替代发电项目和煤气化联合循环综合发电系统以外的燃煤和用煤设施,禁止新建燃烧重油、渣油或直接燃烧各种可燃废物和生物质的锅炉和窑炉。煤炭消费建设项目应当以煤炭减量化替代。禁止销售或者使用灰分高于16%、硫含量高于本市地方标准的煤炭。落实天然气消纳和外部电力供应,加快风能、太阳能开发利用,因地制宜推进生物质能转型和标准化应用。限制天然气化工项目发展,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提高能源效率,严格执行节能评价和审查制度,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必须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到2017年,该市的煤炭消费总量将为负值。
2.加快清洁能源对锅炉和窑炉的替代。完善天然气输配系统,基本实现城市管道天然气的天然气转化。因地制宜,深化分布式能源供应系统、燃气空调、燃气锅炉、再生电锅炉和工业集中供暖的推广应用。到2015年,2500多台燃用重油等高污染燃料的锅炉和300多座窑炉将被清洁能源替代或关闭,基本取消小茶炉、炉灶等分散燃煤(或其他高污染燃料)设施;
到2017年,完成热电联产机组、集中供热锅炉等燃煤设施的清洁能源改造,取消分散燃煤。
3.提高燃煤和燃气设施的污染控制水平。落实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锅炉窑炉地方排放标准,加快对符合标准的发电机组、锅炉、窑炉等燃煤设施进行治理。完成长兴岛第二发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建设。关闭各电厂脱硫旁路,研究解决脱硫电厂“石膏雨”问题。根据机组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水平,深化“清洁发电、绿色调度”,加强燃煤机组除尘、脱硫、脱硝设施运行管理,提高稳定运行水平。新建燃气装置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或同步建设脱硝设施,现有燃气装置实施低氮燃烧改造。2014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燃煤机组高效除尘改造;
2014年底前,宝钢、高桥石化、上海石化剩余的8家发电企业和28台燃煤机组将全部建成。2015年底前,完成燃煤设施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的建设和升级改造。
(2)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工业污染防治。
1.优化空间布局。科学制定并严格实施城市规划,将资源环境条件、生态土地利用率、城市人口规模和人均城市道路面积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严格审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绿地率,严格建立和布局各类工业园区和城市新城新区,严禁随意调整和修改城市规划,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和区域空间布局。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要求,合理确定重点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加快工业区规划及其环境影响评价,推动工业项目按照产业定位向规划产业区块集聚。研究并实施城市环境总体规划。
2、严格工业节能环保准入。根据城市发展定位和节能环保的更高要求,制定严于国家要求的产业准入清单。禁止在钢铁、建材、焦化、有色等行业新建高污染项目,严格控制石化、化工项目。严格控制劳动密集型一般制造业新增产能项目。深化污染物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提条件,将地区和行业的减排状况与落后企业的淘汰进度联系起来,进一步加大新建和扩建项目中主要污染物的总量控制力度。严格执行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金属、化工等行业大气污染物专项排放限值。加强常态化管理和监督检查,杜绝“未批先建”“未批即开”,坚决停止在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建设违法建设项目。完善招商引资政策,优化发展改革、环境保护、工商、税务、建设项目建设等多部门联动机制。
3.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以减少空气污染为重点,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能源消耗和安全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严于国家标准、宽于国家标准的淘汰劣等企业和落后产能政策,并予以滚动实施。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的产业政策和相关标准,加大清查力度,每年限期公布淘汰调整企业名单。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暂停该地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的审批、审批和备案程序。加大对重污染劣质企业的淘汰力度,提前一年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加快重点地区和企业结构调整,推动吴松、高桥产业结构调整;完成安亭天然气厂的出口改造;
按照国家要求,推进本市水泥企业结构调整。以外环线、近郊城区和新城、大型居住区、虹桥商务区及其扩展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崇明生态岛等六大区域为重点,加快调整关闭空气污染严重、人民健康受损严重的企业。有序推进全市劳动密集型通用制造业调整退出。到2015年,完成全市涉及汞、挥发性有机物、二恶英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重点风险企业关闭或工艺调整,全市电镀、热处理、锻造、铸造等生产点总数大幅减少。到2017年,五年内将完成约2500家工业企业结构调整。
4.加快处理工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深化重点企业治理。在完成ldar挥发性有机物技术示范和总量控制试点的基础上,到2015年,宝钢集团、上海石化公司、高桥石化公司、华谊集团、上海化工区挥发性有机物的收集和提纯,长兴造船基地和各类汽车制造企业将建成。推进工业对挥发性有机物的综合治理,积极推广低、低挥发性有机溶剂用于纺织印染、皮革加工、制鞋、人造板生产、日用化工等行业;以涂料生产、合成材料、有机化工、设备涂装、电子设备、木材加工和家具制造等行业为重点,通过调整优化工艺设计,对挥发性有机原材料、中间产品和成品进行封闭回收改造,并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和净化。到2015年,完成上述行业约100家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处理工作;到2017年,全面推进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管理,在2012年基础上,将工业活性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减少30%以上。
5.促进其他工业污染的减少。加强工业粉尘污染治理,深化电力、钢铁等行业散装原燃料和废料场整治改造,加强标准化经营。到2017年,大型煤堆和材料堆将全部密闭储存,修建防风墙,并喷洒抑尘剂。禁止石材加工企业露天经营。加快推进金山卫化工石化集中区废气综合治理;高桥石化完成炼油厂催化烟气脱硫项目;
宝钢集团全面实施现有除尘器升级改造,推进氮氧化物升级改造。
6.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和生态创建。以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水泥、医药、有色、火电等空气污染严重行业为重点,以“双超双拥”企业为重点,加快实施清洁生产审计,5年内推动2000家企业实现重点行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全覆盖。结合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和大气污染治理。到2017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2年下降20%以上,力争在所有30%以上的国家级、市级开发区实施循环利用改造。
(3) 积极发展绿色交通,加强机动车船污染治理。
1.重点优化交通结构。优化城市功能和布局规划,形成合理的交通需求。坚持公共交通优先战略,建设便捷、快捷、舒适的公共交通体系。加强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优化港口和货物集疏运体系,提高集装箱水调和水铁联运比重。到2015年,轨道交通线路总长度将达到600公里左右;中心城市公共交通占比达到50%以上,全市达到36%以上;到2017年,全市公共交通的比重将进一步提高。
2、严格控制机动车数量和使用强度。研究明确机动车保有量控制方案。继续坚持和完善新增机动车总量控制措施,建立基于交通、环境、能源、民生等综合因素的配额控制和评价机制。鼓励绿色出行,加强交通综合管理体系建设,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
3.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鼓励个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到2015年推广2万辆,2017年进一步加快推广。在公共交通、环卫、出租车等行业和政府机构率先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和清洁燃料汽车在新建或更新公交车中的比例达到60%以上。实施集装箱运输车队清洁能源改造试点,到2017年,完成400多辆集装箱运输车辆清洁能源改造。同时,加强统筹规划,加快充电桩、加气站等配套设施建设,到2017年建成5000个充电桩。
4.提前实施更严格的新车排放标准和机油标准。2013年底前,用于公共交通、环卫和邮政服务的轻型汽油车和重型柴油车将执行国V排放标准,同时本市将供应国V汽油和柴油;
2015年,柴油车和重型汽油车的新车将执行国V标准,低速卡车将执行与轻型卡车相同的节能和排放标准,并同步供应相应的标准油品。柴油车尿素供应系统的建设。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的行为。
5.加快淘汰黄标车辆和老旧车辆。实行机动车环保标志全国统一管理。扩大高污染车辆限行范围,自2014年7月起,禁止无绿标车辆在外环线及区域内行驶。到2015年,剩余的18万辆黄标车将被淘汰。在此基础上,我们将研究出台推进高污染老旧车辆淘汰工作方案,并加快实施。推动淘汰低速农用车。被淘汰的车辆在这个城市被拆除,严禁外出。
6.加强对在用车的检查和监督。加强机动车排放道路检查执法力度,推动实施车辆养护和污染修复。加快简易工况法检测体系建设,加强机动车环境年检,不符合标准的车辆不得发放环保安全合格标志,不得上路行驶。到2015年,简单工况测试站系统将基本建立,所有运营车辆将采用简单工况法进行测试。鼓励出租车根据污染情况加快车辆更新,每两年更换一次废气净化装置。在公交车上试点安装排气后处理装置,到2014年底完成200个试点,并逐步推广到国三标准公交车。加强营运货运车辆的行业管理和污染控制,改善车辆排放的行业准入条件。
7.加快绿色港口建设。推动港区船舶统一使用低硫油。积极推动船舶使用“岸电”,完成吴淞国际邮轮码头、洋山关东集装箱码头等岸电供应试点,加大推广力度。推进港口轮胎集装箱龙门起重机等装卸设备“油改电”试点。2017年底前,我们将在港口推广400辆液化天然气卡车。
8.对其他非道路移动源进行排放控制。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制度,研究出台高污染非道路移动机器污染治理、淘汰和更新工作方案。按照国家要求,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国三排放标准和船用发动机国一排放标准,规范配套油品供应。推进机场飞机地面辅助电源使用试点。
(4) 规范建筑业管理,提高污染防治水平。
1.推广绿色建筑。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政府投资建筑、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住房和六大重点功能区率先实施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光伏建筑一体化,以及“热电冷”三联供技术和设备。水性涂料广泛应用于建筑装饰,而溶剂型涂料在市政工业中受到限制。
2.加快创建绿色建筑工地。全面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将扬尘、烟尘和挥发性有机物防治方案纳入建筑工地审批条件并严格控制。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控制,改善本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健康,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制定本行动计划……
n和国务院的控制以及本市的实际情况。
一、指导思想和行动目标
(A) 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加快从工业领域向生活方式的优化调整转变,加快从末端到源头的防控方式转变,加快环境保护管理从单一的行政手段向经济、技术、法律和信息化手段的综合应用转变。立足当前,谋划长远,聚焦重点,协同管控,源头预防,加强治理,政府主导,全民参与,下更大决心,采取更有效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健康。
(2) 行动目标
我们将以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以大幅减少污染物排放为核心,在能源、工业、交通、建筑、农业和生活等六大领域深化扩大并加快实施控制措施,大力推动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全面推进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和颗粒物协同治理和污染减排。
到2017年,重污染天气将大幅减少,空气质量将显著改善,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将比2012年降低约20%。
第二,主要任务
(1) 优化能源结构,深化燃煤污染防治。
1.促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严格控制能源消费总量,降低煤炭消费,研究明确煤炭消费控制措施和年度控制目标,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禁止新建等效煤炭替代发电项目和煤气化联合循环综合发电系统以外的燃煤和用煤设施,禁止新建燃烧重油、渣油或直接燃烧各种可燃废物和生物质的锅炉和窑炉。煤炭消费建设项目应当以煤炭减量化替代。禁止销售或者使用灰分高于16%、硫含量高于本市地方标准的煤炭。落实天然气消纳和外部电力供应,加快风能、太阳能开发利用,因地制宜推进生物质能转型和标准化应用。限制天然气化工项目发展,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提高能源效率,严格执行节能评价和审查制度,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必须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到2017年,该市的煤炭消费总量将为负值。
2.加快清洁能源对锅炉和窑炉的替代。完善天然气输配系统,基本实现城市管道天然气的天然气转化。因地制宜,深化分布式能源供应系统、燃气空调、燃气锅炉、再生电锅炉和工业集中供暖的推广应用。到2015年,2500多台燃用重油等高污染燃料的锅炉和300多座窑炉将被清洁能源替代或关闭,基本取消小茶炉、炉灶等分散燃煤(或其他高污染燃料)设施;
到2017年,完成热电联产机组、集中供热锅炉等燃煤设施的清洁能源改造,取消分散燃煤。
3.提高燃煤和燃气设施的污染控制水平。落实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锅炉窑炉地方排放标准,加快对符合标准的发电机组、锅炉、窑炉等燃煤设施进行治理。完成长兴岛第二发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建设。关闭各电厂脱硫旁路,研究解决脱硫电厂“石膏雨”问题。根据机组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水平,深化“清洁发电、绿色调度”,加强燃煤机组除尘、脱硫、脱硝设施运行管理,提高稳定运行水平。新建燃气装置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或同步建设脱硝设施,现有燃气装置实施低氮燃烧改造。2014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燃煤机组高效除尘改造;
2014年底前,宝钢、高桥石化、上海石化剩余的8家发电企业和28台燃煤机组将全部建成。2015年底前,完成燃煤设施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的建设和升级改造。
(2)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工业污染防治。
1.优化空间布局。科学制定并严格实施城市规划,将资源环境条件、生态土地利用率、城市人口规模和人均城市道路面积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严格审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绿地率,严格建立和布局各类工业园区和城市新城新区,严禁随意调整和修改城市规划,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和区域空间布局。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要求,合理确定重点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加快工业区规划及其环境影响评价,推动工业项目按照产业定位向规划产业区块集聚。研究并实施城市环境总体规划。
2、严格工业节能环保准入。根据城市发展定位和节能环保的更高要求,制定严于国家要求的产业准入清单。禁止在钢铁、建材、焦化、有色等行业新建高污染项目,严格控制石化、化工项目。严格控制劳动密集型一般制造业新增产能项目。深化污染物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提条件,将地区和行业的减排状况与落后企业的淘汰进度联系起来,进一步加大新建和扩建项目中主要污染物的总量控制力度。严格执行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金属、化工等行业大气污染物专项排放限值。加强常态化管理和监督检查,杜绝“未批先建”“未批即开”,坚决停止在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建设违法建设项目。完善招商引资政策,优化发展改革、环境保护、工商、税务、建设项目建设等多部门联动机制。
3.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以减少空气污染为重点,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能源消耗和安全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严于国家标准、宽于国家标准的淘汰劣等企业和落后产能政策,并予以滚动实施。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的产业政策和相关标准,加大清查力度,每年限期公布淘汰调整企业名单。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暂停该地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的审批、审批和备案程序。加大对重污染劣质企业的淘汰力度,提前一年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加快重点地区和企业结构调整,推动吴松、高桥产业结构调整;完成安亭天然气厂的出口改造;
按照国家要求,推进本市水泥企业结构调整。以外环线、近郊城区和新城、大型居住区、虹桥商务区及其扩展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崇明生态岛等六大区域为重点,加快调整关闭空气污染严重、人民健康受损严重的企业。有序推进全市劳动密集型通用制造业调整退出。到2015年,完成全市涉及汞、挥发性有机物、二恶英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重点风险企业关闭或工艺调整,全市电镀、热处理、锻造、铸造等生产点总数大幅减少。到2017年,五年内将完成约2500家工业企业结构调整。
4.加快处理工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深化重点企业治理。在完成ldar挥发性有机物技术示范和总量控制试点的基础上,到2015年,宝钢集团、上海石化公司、高桥石化公司、华谊集团、上海化工区挥发性有机物的收集和提纯,长兴造船基地和各类汽车制造企业将建成。推进工业对挥发性有机物的综合治理,积极推广低、低挥发性有机溶剂用于纺织印染、皮革加工、制鞋、人造板生产、日用化工等行业;以涂料生产、合成材料、有机化工、设备涂装、电子设备、木材加工和家具制造等行业为重点,通过调整优化工艺设计,对挥发性有机原材料、中间产品和成品进行封闭回收改造,并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和净化。到2015年,完成上述行业约100家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处理工作;到2017年,全面推进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管理,在2012年基础上,将工业活性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减少30%以上。
5.促进其他工业污染的减少。加强工业粉尘污染治理,深化电力、钢铁等行业散装原燃料和废料场整治改造,加强标准化经营。到2017年,大型煤堆和材料堆将全部密闭储存,修建防风墙,并喷洒抑尘剂。禁止石材加工企业露天经营。加快推进金山卫化工石化集中区废气综合治理;高桥石化完成炼油厂催化烟气脱硫项目;
宝钢集团全面实施现有除尘器升级改造,推进氮氧化物升级改造。
6.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和生态创建。以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水泥、医药、有色、火电等空气污染严重行业为重点,以“双超双拥”企业为重点,加快实施清洁生产审计,5年内推动2000家企业实现重点行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全覆盖。结合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和大气污染治理。到2017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2年下降20%以上,力争在所有30%以上的国家级、市级开发区实施循环利用改造。
(3) 积极发展绿色交通,加强机动车船污染治理。
1.重点优化交通结构。优化城市功能和布局规划,形成合理的交通需求。坚持公共交通优先战略,建设便捷、快捷、舒适的公共交通体系。加强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优化港口和货物集疏运体系,提高集装箱水调和水铁联运比重。到2015年,轨道交通线路总长度将达到600公里左右;中心城市公共交通占比达到50%以上,全市达到36%以上;到2017年,全市公共交通的比重将进一步提高。
2、严格控制机动车数量和使用强度。研究明确机动车保有量控制方案。继续坚持和完善新增机动车总量控制措施,建立基于交通、环境、能源、民生等综合因素的配额控制和评价机制。鼓励绿色出行,加强交通综合管理体系建设,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
3.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鼓励个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到2015年推广2万辆,2017年进一步加快推广。在公共交通、环卫、出租车等行业和政府机构率先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和清洁燃料汽车在新建或更新公交车中的比例达到60%以上。实施集装箱运输车队清洁能源改造试点,到2017年,完成400多辆集装箱运输车辆清洁能源改造。同时,加强统筹规划,加快充电桩、加气站等配套设施建设,到2017年建成5000个充电桩。
4.提前实施更严格的新车排放标准和机油标准。2013年底前,用于公共交通、环卫和邮政服务的轻型汽油车和重型柴油车将执行国V排放标准,同时本市将供应国V汽油和柴油;
2015年,柴油车和重型汽油车的新车将执行国V标准,低速卡车将执行与轻型卡车相同的节能和排放标准,并同步供应相应的标准油品。柴油车尿素供应系统的建设。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的行为。
5.加快淘汰黄标车辆和老旧车辆。实行机动车环保标志全国统一管理。扩大高污染车辆限行范围,自2014年7月起,禁止无绿标车辆在外环线及区域内行驶。到2015年,剩余的18万辆黄标车将被淘汰。在此基础上,我们将研究出台推进高污染老旧车辆淘汰工作方案,并加快实施。推动淘汰低速农用车。被淘汰的车辆在这个城市被拆除,严禁外出。
6.加强对在用车的检查和监督。加强机动车排放道路检查执法力度,推动实施车辆养护和污染修复。加快简易工况法检测体系建设,加强机动车环境年检,不符合标准的车辆不得发放环保安全合格标志,不得上路行驶。到2015年,简单工况测试站系统将基本建立,所有运营车辆将采用简单工况法进行测试。鼓励出租车根据污染情况加快车辆更新,每两年更换一次废气净化装置。在公交车上试点安装排气后处理装置,到2014年底完成200个试点,并逐步推广到国三标准公交车。加强营运货运车辆的行业管理和污染控制,改善车辆排放的行业准入条件。
7.加快绿色港口建设。推动港区船舶统一使用低硫油。积极推动船舶使用“岸电”,完成吴淞国际邮轮码头、洋山关东集装箱码头等岸电供应试点,加大推广力度。推进港口轮胎集装箱龙门起重机等装卸设备“油改电”试点。2017年底前,我们将在港口推广400辆液化天然气卡车。
8.对其他非道路移动源进行排放控制。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制度,研究出台高污染非道路移动机器污染治理、淘汰和更新工作方案。按照国家要求,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国三排放标准和船用发动机国一排放标准,规范配套油品供应。推进机场飞机地面辅助电源使用试点。
(4) 规范建筑业管理,提高污染防治水平。
1.推广绿色建筑。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政府投资建筑、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住房和六大重点功能区率先实施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光伏建筑一体化,以及“热电冷”三联供技术和设备。水性涂料广泛应用于建筑装饰,而溶剂型涂料在市政工业中受到限制。
2.加快创建绿色建筑工地。全面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将扬尘、烟尘和挥发性有机物防治方案纳入建筑工地审批条件并严格控制。加强监管,推动中心城区、郊区和新城、大型住宅区、虹桥商务区等建筑工地安装扬尘污染在线监测系统……
其扩展区、迪士尼区、临港新城等集中开发区。我们会继续加强对拆卸工地尘埃污染的控制。2015年,全市拆迁工地抑尘设备安装率达到85%,2017年达到90%。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到2015年,中心城区文明施工达标率将达到98%,郊区文明施工标准率将达到95%。到2017年,全市文明施工达标率将达到98%以上。
3.加强码头、堆场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改造。推进码头、堆场、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筒仓、输送机密闭改造和场地提升。开展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布局调整和环境整治,到2017年,预留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内抑尘设备安装率达到100%。对散装货物(煤、灰、砂、砾石)堆场进行扬尘污染控制。到2017年,国外港口散货堆场抑尘设备安装率将达到100%,国内港口散货堆场和其他砂石堆场抑尘装置安装率将超过80%。
4.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控制。规范渣土等散装物料运输,加强密封、防溢和执法监督管理。继续提高道路的清洁率和质量。到2014年,城市快速路和高速公路的机械清洁每天不少于一次,高污染日每天不少于两次;到2015年,中心城市道路冲洗率将达到75%以上,郊区县将达到45%以上;到2017年,中心城市道路冲洗率将达到78%以上,郊区县将达到48%以上。
5、继续大力推进城市绿化和林业建设与维护。加快实施“上海市基本生态网规划”,推进郊区林地和城市绿化建设,大力推进屋顶绿化、立面绿化等立体绿化。加强绿化管理,大幅减少裸露地面。到2015年,新增城市绿地3000公顷(含外环生态专项)、生态公益林4000公顷、立体绿化90公顷;到2017年,将新增城市绿地4600公顷(含外环生态专项)和立体绿化150公顷,进一步增加生态公益林。
6.有效控制污水处理厂的空气污染排放。结合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升级改造,进一步加强废气处理,规范污泥处理和运输,减少异味扰民。优化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布局,加强污染治理,与周边环境融为一体。到2017年,曲阳和天山污水厂的恶臭污染治理工作将全部完成。
(5) 加强农业污染控制,减少非点源排放。
1.减少农业来源氨的挥发。优化夏令作物种植结构,适度扩大绿肥种植,推广配方肥料使用,深化和提高长效缓释氮肥的使用。在五年的时间里,种植了200万亩绿肥。开展25个畜禽养殖减排示范项目。
2.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完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秸秆禁烧规定。深化完善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完成5个秸秆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到2015年,共有600万亩秸秆机械化还田,农田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到2017年,农田秸秆综合利用率将达到92%以上。
(六)推进社会生活来源修复,加快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
1.深化油气开采管理。到2014年底,将完成加油站、油库和油罐车的油气回收和管理工作。2017年底前,将完成原油和成品油码头的油气回收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完善油气回收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2.推动汽车修理和干洗行业的整顿。加强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加强喷雾干燥作业规范和执法监督,禁止露天喷雾和露天干燥。对没有溶剂回收装置的开放式干洗设备进行改造和淘汰。
3.深化油烟处理。推广使用清洁的家用抽油烟机,逐步减少家用油烟的排放。开展餐饮油烟高效处理技术试点推广,加强设施运行监管。到2017年,城市化地区所有餐饮服务场所将配备高效油烟净化装置。
第三,保障措施
(A)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问责。
1、目标责任分解。依托市、区县环境保护与环境建设协调推进委员会工作机制和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平台,将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地区、各行业及相关企业。加强部门协调,环保部门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制定有利于大气污染防治的投资、财税、金融、价格、贸易、科技等政策,按照分工做好各自领域的环境保护工作。
2.加强考核和监督。该市建立了以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评估体系,并将细颗粒物控制目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对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评估、中期评估和最终评估,评估结果将在市委、市政府同意的情况下向社会公布,干部主管部门将作为区县和相关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不合格的区县和部门,市环保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约谈相关责任人,督促整改;
对不履行职责、弄虚作假、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落实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区域或单位建设项目的环境评价和能源评价。
(2) 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提高行为底线。
1、加强地方环境法制建设。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修订颁布,进一步完善了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制和制度体系,重点解决了执法难、违法成本低的问题。加快实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2.完善地方环境标准体系。尽快发布生活垃圾焚烧、危险废物焚烧和窑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抓紧出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一批挥发性有机物行业排放标准,推动油烟和机动车尾气遥测标准的研究和制定;
制定并发布了一批生物质成型燃料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如挥发性有机物核算、ldar、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施工现场粉尘在线监测系统的安装和使用、船坞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粉尘污染控制,以及绿色建筑。发电机组煤耗检测和认证体系建设。
(3) 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活动。
1、严格日常监督执法。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重点加强对燃煤锅炉和窑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重污染工业企业和结构调整企业以及扬尘源和社会污染源的监管。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机制创新,加强环境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类超标违法排污行为。对非法安排释放、重复侦查、重复犯罪的,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按照上限从重处罚。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加强公众对环境监督的参与。
2、大力推进执法专项行动。结合转变发展方式专项检查和整治非法排污企业保护人民健康和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监督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大气环境重难点问题整改情况,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失职行为。
(D) 增加社会投入,加强政策引导。
1.增加资本投资。企业应履行节能环保责任,落实并加大节能环保建设和运营资金投入。深化节能环保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入大气污染防治领域。落实市、区政府相关奖补,重点加强对污染企业结构调整、重点行业和企业治理示范项目、面源和社会源治理的支持和引导。将大气污染监测监督能力建设、科技支撑、执法监督等资金纳入预算予以保障。
2.优化价格政策。坚持“谁污染、谁负责、多排放、多负担”的原则。科学分类,合理调整水、电、气等资源性产品终端价格。实行“领头人”制度,鼓励和表彰能效和污染物排放强度达到更高标准的先进企业,对能耗高、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的企业实行差别化惩罚性电价、气价和水价。明确车辆简单工况检测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要求,及时提高排污费标准,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排污费征收范围。
3.加强经济政策引导。及时调整完善燃煤(重油)锅炉和窑炉清洁能源替代、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淘汰黄标车和秸秆综合利用等激励政策。制定出台电厂过度脱硝、电厂高效除尘改造、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试点整改等支持政策。
4、落实绿色发展配套政策。完善政府绿色采购,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水性涂料等环保产品。加快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推广,重点关注有有害环境……
e气体排放企业和高风险企业。实施绿色信贷和绿色证券,严格限制环境违法企业的企业贷款和上市融资。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加快环境服务市场化、专业化。
(5) 加强能力建设,加强科技支撑。
1.加强监测和监督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区、县三级环境空气质量和环境气象监测网络,完成50多个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建立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日报制度。加强空气污染和雾霾预警、预测和分析能力建设,2014年底前建成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为一个复合空气污染超级站建设一个综合观测网和一个二恶英检测实验室。以近郊县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挥发性有机物和重金属等大气污染源的监测能力,完成一期环境监测站建设。完善重点环保监管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完成国家重点控制企业在线监测设备扩容。完成“8+2”重点工业园区大气特征污染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建立健全机动车污染监测机构,建设在用机动车环境监测平台和道路机动车污染实时监测网络系统。整合大气污染源监测系统和数据库,构建城市联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环境监测监督队伍建设,充实力量,加强培训,提高能力,完善市、区、县、镇三级监督体系。到2015年底,环境监测、环境信息、环境监测和执法能力将达到国家和市标准化建设的要求。
2.提高大气污染应急处置能力。加快实施《上海市环境空气质量重污染应急预案》,完善重污染减排应急措施和实施细则,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和监督高污染应对预案,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切实做好重污染应急减排工作。建设完善市级环境应急中心,加强城市和重点地区大气污染应急监测和应急能力建设。
3.加强科学研究。设立大气污染防治科研课题,重点关注重点管理需求和中长期技术支持。深化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调查,进一步完善污染物排放清单,推进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统计和减排核算研究。深化光化学烟雾和PM2.5污染原因及控制对策研究。加快研究一批重点项目,如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农业源大气污染原因及对策、空气质量与气象预报预警技术、不同季节和天气情况下的高污染预测、,以及应急和控制决策技术。建设复合型大气污染环境保护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
(六)动员公众参与,加强区域合作。
1.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节能减排和大气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大力倡导以节约、绿色、低碳为主题的生产方式、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培养和加强环保志愿者队伍,支持和帮助公众和其他社会组织参与有利于节能的相关活动……
离子和减排,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拓宽环境空气质量发布渠道,加强发布时效,分步实施预警预报,开展环境空气质量区域发布。在主要媒体上公布大气污染治理年度目标任务和进展情况,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排污费和违法企业等政府信息,进一步规范和拓宽发放渠道,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和约束。
3.进一步完善环境信用体系。落实和完善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强制披露制度,相关企业应严格按照规定公布污染物排放和处理设施信息,支持和鼓励其他企业积极公布环境保护报告,加强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逐步实现企业环境行为与政府部门、金融系统、社会信用信息系统的对接。
4.继续推进区域联防联控。在国家统一指导下,依托长三角合作平台,加快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同步改善目标措施对接。主动做好本地区重大项目、大气污染排放清单和突发性大气污染事故的信息通报和信息共享,建立并落实环境影响评价会商和预警应急机制,加强区域联合执法和以机动车污染为重点的联合执法。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科研与环境监测合作,推进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预警平台建设。
《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3-2017)》的目标是什么?
据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介绍,该行动计划旨在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核心是大幅减少污染物排放,全面推进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颗粒物的协同控制和减污。到2017年,重污染天气将大幅减少,空气质量将显著改善,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将比2012年降低约20%。加强监管,推动中心城区、近郊城区和新城、大型住宅区、虹桥商务区及其扩建区、迪士尼区、临港新城等集中开发区建设工地安装扬尘污染在线监测系统。我们会继续加强对拆卸工地尘埃污染的控制。2015年,全市拆迁工地抑尘设备安装率达到85%,2017年达到90%。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到2015年,中心城区文明施工达标率将达到98%,郊区文明施工标准率将达到95%。到2017年,全市文明施工达标率将达到98%以上。
3.加强码头、堆场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改造。推进码头、堆场、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筒仓、输送机密闭改造和场地提升。开展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布局调整和环境整治,到2017年,预留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内抑尘设备安装率达到100%。对散装货物(煤、灰、砂、砾石)堆场进行扬尘污染控制。到2017年,国外港口散货堆场抑尘设备安装率将达到100%,国内港口散货堆场和其他砂石堆场抑尘装置安装率将超过80%。
4.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控制。规范渣土等散装物料运输,加强密封、防溢、执法管理……
强制执行监督。继续提高道路的清洁率和质量。到2014年,城市快速路和高速公路的机械清洁每天不少于一次,高污染日每天不少于两次;到2015年,中心城市道路冲洗率将达到75%以上,郊区县将达到45%以上;到2017年,中心城市道路冲洗率将达到78%以上,郊区县将达到48%以上。
5、继续大力推进城市绿化和林业建设与维护。加快实施“上海市基本生态网规划”,推进郊区林地和城市绿化建设,大力推进屋顶绿化、立面绿化等立体绿化。加强绿化管理,大幅减少裸露地面。到2015年,新增城市绿地3000公顷(含外环生态专项)、生态公益林4000公顷、立体绿化90公顷;到2017年,将新增城市绿地4600公顷(含外环生态专项)和立体绿化150公顷,进一步增加生态公益林。
6.有效控制污水处理厂的空气污染排放。结合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升级改造,进一步加强废气处理,规范污泥处理和运输,减少异味扰民。优化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布局,加强污染治理,与周边环境融为一体。到2017年,曲阳和天山污水厂的恶臭污染治理工作将全部完成。
(5) 加强农业污染控制,减少非点源排放。
1.减少农业来源氨的挥发。优化夏令作物种植结构,适度扩大绿肥种植,推广配方肥料使用,深化和提高长效缓释氮肥的使用。在五年的时间里,种植了200万亩绿肥。开展25个畜禽养殖减排示范项目。
2.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完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秸秆禁烧规定。深化完善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完成5个秸秆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到2015年,共有600万亩秸秆机械化还田,农田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到2017年,农田秸秆综合利用率将达到92%以上。
(六)推进社会生活来源修复,加快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
1.深化油气开采管理。到2014年底,将完成加油站、油库和油罐车的油气回收和管理工作。2017年底前,将完成原油和成品油码头的油气回收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完善油气回收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2.推动汽车修理和干洗行业的整顿。加强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加强喷雾干燥作业规范和执法监督,禁止露天喷雾和露天干燥。对没有溶剂回收装置的开放式干洗设备进行改造和淘汰。
3.深化油烟处理。推广使用清洁的家用抽油烟机,逐步减少家用油烟的排放。开展餐饮油烟高效处理技术试点推广,加强设施运行监管。到2017年,城市化地区所有餐饮服务场所将配备高效油烟净化装置。
第三,保障措施
(A)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问责。
1、目标责任分解。依托市、区县环境保护与环境建设协调推进委员会工作机制和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平台,将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地区、各行业及相关企业。加强部门协调,环保部门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制定有利于大气污染防治的投资、财税、金融、价格、贸易、科技等政策,按照分工做好各自领域的环境保护工作。
2.加强考核和监督。该市建立了以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评估体系,并将细颗粒物控制目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对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评估、中期评估和最终评估,评估结果将在市委、市政府同意的情况下向社会公布,干部主管部门将作为区县和相关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不合格的区县和部门,市环保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约谈相关责任人,督促整改;
对不履行职责、弄虚作假、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落实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区域或单位建设项目的环境评价和能源评价。
(2) 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提高行为底线。
1、加强地方环境法制建设。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修订颁布,进一步完善了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制和制度体系,重点解决了执法难、违法成本低的问题。加快实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2.完善地方环境标准体系。尽快发布生活垃圾焚烧、危险废物焚烧和窑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抓紧出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一批挥发性有机物行业排放标准,推动油烟和机动车尾气遥测标准的研究和制定;
制定并发布了一批生物质成型燃料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如挥发性有机物核算、ldar、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施工现场粉尘在线监测系统的安装和使用、船坞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粉尘污染控制,以及绿色建筑。发电机组煤耗检测和认证体系建设。
(3) 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活动。
1、严格日常监督执法。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重点加强对燃煤锅炉和窑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重污染工业企业和结构调整企业以及扬尘源和社会污染源的监管。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机制创新,加强环境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类超标违法排污行为。对非法安排释放、重复侦查、重复犯罪的,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按照上限从重处罚。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加强公众对环境监督的参与。
2、大力推进执法专项行动。结合转变发展方式专项检查和整治非法排污企业保护人民健康和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监督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大气环境重难点问题整改情况,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失职行为。
(D) 增加社会投入,加强政策引导。
1.增加资本投资。企业应履行节能环保责任,落实并加大节能环保建设和运营资金投入。深化节能环保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入大气污染防治领域。落实市、区政府相关奖补,重点加强对污染企业结构调整、重点行业和企业治理示范项目、面源和社会源治理的支持和引导。将大气污染监测监督能力建设、科技支撑、执法监督等资金纳入预算予以保障。
2.优化价格政策。坚持“谁污染、谁负责、多排放、多负担”的原则。科学分类,合理调整水、电、气等资源性产品终端价格。实行“领头人”制度,鼓励和表彰能效和污染物排放强度达到更高标准的先进企业,对能耗高、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的企业实行差别化惩罚性电价、气价和水价。明确车辆简单工况检测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要求,及时提高排污费标准,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排污费征收范围。
3.加强经济政策引导。及时调整完善燃煤(重油)锅炉和窑炉清洁能源替代、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淘汰黄标车和秸秆综合利用等激励政策。制定出台电厂过度脱硝、电厂高效除尘改造、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试点整改等支持政策。
4、落实绿色发展配套政策。完善政府绿色采购,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水性涂料等环保产品。加快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推广,重点关注有有害环境……
e气体排放企业和高风险企业。实施绿色信贷和绿色证券,严格限制环境违法企业的企业贷款和上市融资。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加快环境服务市场化、专业化。
(5) 加强能力建设,加强科技支撑。
1.加强监测和监督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区、县三级环境空气质量和环境气象监测网络,完成50多个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建立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日报制度。加强空气污染和雾霾预警、预测和分析能力建设,2014年底前建成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为一个复合空气污染超级站建设一个综合观测网和一个二恶英检测实验室。以近郊县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挥发性有机物和重金属等大气污染源的监测能力,完成一期环境监测站建设。完善重点环保监管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完成国家重点控制企业在线监测设备扩容。完成“8+2”重点工业园区大气特征污染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建立健全机动车污染监测机构,建设在用机动车环境监测平台和道路机动车污染实时监测网络系统。整合大气污染源监测系统和数据库,构建城市联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环境监测监督队伍建设,充实力量,加强培训,提高能力,完善市、区、县、镇三级监督体系。到2015年底,环境监测、环境信息、环境监测和执法能力将达到国家和市标准化建设的要求。
2.提高大气污染应急处置能力。加快实施《上海市环境空气质量重污染应急预案》,完善重污染减排应急措施和实施细则,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和监督高污染应对预案,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切实做好重污染应急减排工作。建设完善市级环境应急中心,加强城市和重点地区大气污染应急监测和应急能力建设。
3.加强科学研究。设立大气污染防治科研课题,重点关注重点管理需求和中长期技术支持。深化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调查,进一步完善污染物排放清单,推进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统计和减排核算研究。深化光化学烟雾和PM2.5污染原因及控制对策研究。加快研究一批重点项目,如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农业源大气污染原因及对策、空气质量与气象预报预警技术、不同季节和天气情况下的高污染预测、,以及应急和控制决策技术。建设复合型大气污染环境保护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
(六)动员公众参与,加强区域合作。
1.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节能减排和大气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大力倡导以节约、绿色、低碳为主题的生产方式、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培养和加强环保志愿者队伍,支持和帮助公众和其他社会组织参与有利于节能的相关活动……
离子和减排,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拓宽环境空气质量发布渠道,加强发布时效,分步实施预警预报,开展环境空气质量区域发布。在主要媒体上公布大气污染治理年度目标任务和进展情况,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排污费和违法企业等政府信息,进一步规范和拓宽发放渠道,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和约束。
3.进一步完善环境信用体系。落实和完善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强制披露制度,相关企业应严格按照规定公布污染物排放和处理设施信息,支持和鼓励其他企业积极公布环境保护报告,加强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逐步实现企业环境行为与政府部门、金融系统、社会信用信息系统的对接。
4.继续推进区域联防联控。在国家统一指导下,依托长三角合作平台,加快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同步改善目标措施对接。主动做好本地区重大项目、大气污染排放清单和突发性大气污染事故的信息通报和信息共享,建立并落实环境影响评价会商和预警应急机制,加强区域联合执法和以机动车污染为重点的联合执法。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科研与环境监测合作,推进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预警平台建设。
《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3-2017)》的目标是什么?
据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介绍,该行动计划旨在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核心是大幅减少污染物排放,全面推进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颗粒物的协同控制和减污。到2017年,重污染天气将大幅减少,空气质量将显著改善,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将比2012年降低约20%。
标签:
雷诺公司6日称,法国10月雷诺ZOE电动汽车销量保持领先,摆脱了前几个月的下滑势头,再次成为法国最畅销的电动汽车。
1900/1/1 0:00:00雷诺公司6日称,法国10月雷诺ZOE电动汽车销量保持领先,摆脱了前几个月的下滑势头,再次成为法国最畅销的电动汽车。
1900/1/1 0:00:00京政办发20135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20132017年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
1900/1/1 0:00:002013年9月12日,全新雷克萨斯新款GS车型正式上市发售。雷克萨斯GS450h售价9880万元。
1900/1/1 0:00:00日产雷诺联盟联盟11月5日宣布将扩大与三菱汽车的合作。
1900/1/1 0:00:00三菱公司6日公布的中期经营计划蓝图显示,未来三年,公司将减少轿车车型,专注发展电气化车辆。该公司提出目标到2020年,纯电动汽车或插电式混合动力车汽车的产量将占汽车总产量的20。
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