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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投诉成"重灾区"占财产险投诉9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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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1900/1/1 0:00:00

在刚刚过去的“十一”假期,由于高速免费,许多车主选择开车旅行或开车探亲访友。许多超载公路造成拥堵,追尾、蹭车等事故频发,车险事故索赔投诉也有所增加。同时,中国保监会近日公布的上半年保险消费者投诉情况也显示,理赔纠纷和承保纠纷仍是投诉的重点。上半年,保监会和保监局共收到涉及保险消费者权益的投诉9710件,其中涉及财产保险公司的投诉3933件,占投诉总数的30%以上,同比增长60.5%。财险投诉中,车险投诉3694件,占财险投诉的90%以上,同比增长212%。

车险投诉成为“重灾区”,占财险投诉的90%。

理赔纠纷、售电扰民是投诉的焦点。

通报指出,财产保险公司合同纠纷投诉主要反映三个问题。首先,关于索赔(付款)的争议仍然悬而未决。上半年,共发生理赔纠纷3055件,占财险公司合同纠纷的79.31%。争议的焦点仍然是关于损失核实、保险责任和索赔时效的争议。对索赔纠纷投诉较多的公司是中国人保股份有限公司(680)、平安股份有限公司和太保股份(325)。其次,承保纠纷增加更多。上半年,承保纠纷589起,同比增长70.23%,其中保险纠纷90起,同比上升47.54%,反映出消费者对续保费率的不认可,以及对公司未告知影响优惠费率的条件的不满。办理保险手续63件,同比增长142.31%,反映了公司未经同意扣款、未及时交付保单、保险信息不正确等问题。关于承保纠纷的投诉较多:平安财险(170)、人保财险(108)和阳光财险(94)。第三,关于电力销售扰民的投诉仍然很高。上半年,财产保险公司投诉213件,同比增长95.41%。

解决争端的问题仍然是最突出的。

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家庭开车出行。然而,车险理赔难,却成了投保人的心病。车险索赔纠纷的焦点仍然集中在验损纠纷、保险责任纠纷、索赔时效过长等方面,这些纠纷给投保人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保险公司在投保时表示,旧车也应该以新的价格投保,但车险付款没有全额支付,这显然是不公平的。广州的唐先生告诉笔者。他买了一辆二手车,当他投保时,他以新车的价格投保了全部保险。然而,2012年10月,他的车被追尾,经鉴定,肇事者需要承担全部责任。后来,保险公司将损失定为8000元,而4S店报价为13000元。保险公司和修理厂的区别主要在于一些零件是修理还是更换。保险公司认为可以修理,4S店认为需要更换。唐先生还告诉笔者,很多车主和4S店都有类似的经历。对此,相关人员告诉笔者,造成这种现象的直接原因是,保险公司的赔偿主要是基于能够恢复到保险事故发生前的状态,所以这并不总是与维修方的结论一致。由于没有明确规定汽车零部件的更换,汽车保险索赔的标准更加灵活。

承保纠纷迅速增加。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车险承保金额大幅增加,随之而来的是承保纠纷数量的增加。主要反映消费者不认可续保费率,对续保费率不满意……

公司未能告知影响优惠价格的条件。车主王先生遇到了一些令人不满意的事情。2011年4月,他买了一辆新车,并每年按时为自己的汽车购买汽车保险。就在今年3月,他想换一辆车,所以他想把旧车转让给他的兄弟。在他的保险期内,这辆车从未购买过汽车保险。车主王先生说:“我告诉车险销售员,这辆旧车转让给了我哥哥,问他如何获得最好的折扣,但他仍然没有提醒我,否则我会在一个月后转让给他,车险费率会降低10%,这样可以节省数百美元。你说这很烦人。”。

根据相关规定,被保险车辆续保时上一保险年度未享受不赔保险费优惠的,续保优惠比例为10%;上一保险年度已享受保费优惠,续保时的优惠比例在上一保险年优惠比例的基础上提高10%;保费优惠比例不得超过30%。但是,在确定无赔偿优惠待遇时应注意以下条件:无赔偿优惠按车辆单独计算;如果被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并且在续保时案件悬而未决,则不能给予不赔偿的优惠待遇。事故处理后,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无偿退还应当减少的保险费;

在一年的保险期内,所有权转移的被保险车辆在续保时将不会得到无补偿的优惠待遇。

关于电力销售扰民的投诉仍然很高。

电话汽车保险确实是一项方便的服务。购买车险只需要一个电话,车险人员就会带来保单并提供现场服务。在享受电话营销车险便利的同时,一些车主却被电话营销车保险淹没了。

“车险还有两个月就要到期了,但我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已经完全被打乱了。”家住黄浦区的张小姐告诉笔者。去年11月,我在一家4S店买了一辆新车,直接在店里为我的车买了平安车险。今年9月初,距离车险到期还有两个多月的时间,她开始成为各家保险公司眼中的“猎物”。无论是在开会、开车还是工作中,你都可能随时随地接到保险业务员的销售电话,这严重影响了张女士的生活和工作。

无独有偶,车主王先生以一种微薄的方式抱怨说,他通过电力销售汽车保险变得越来越紧张。“从周一到周五,我像钟表一样上班,一刻也停不下来。我想在周末好好休息,但每个周末7点,我都还在睡觉,我会被这些电话推销员吵醒,”王先生说。尽管他挂断了对方的电话,但对方一直在打电话,这让他很紧张。

针对电话营销扰民问题,尽管中国保监会于今年1月18日发布了《关于规范财产保险公司电话营销业务市场秩序禁止电话营销扰群众的通知》,明确规定续保客户的呼叫时间不得早于政策到期前40天,但据笔者了解,受到电话骚扰的车主不在少数。家住番禺区的王女士也反映,她的车险第一年是在一家4S店购买的。在车险到期前四个月,中国人保的电话销售人员不断打来电话,表示提前三个月续保会有优惠。然后其他保险公司的电话销售人员也纷纷打来电话,这让人很烦。相关人士指出,由于通过4S店代理销售保险,保险公司一般会给4S店15%左右的回扣。许多保险公司通过提前与客户联系来与4S店竞争。在刚刚过去的“十一”假期,由于高速免费,许多车主选择开车旅行或开车探亲访友。许多超载公路造成拥堵,追尾、蹭车等事故频发,车险事故索赔投诉也有所增加。同时,中国保监会近日公布的上半年保险消费者投诉情况也显示,理赔纠纷和承保纠纷仍是投诉的重点。上半年,保监会和保监局共收到涉及保险消费者权益的投诉9710件,其中涉及财产保险公司的投诉3933件,占投诉总数的30%以上,同比增长60.5%。财险投诉中,车险投诉3694件,占财险投诉的90%以上,同比增长212%。

车险投诉成为“重灾区”,占财险投诉的90%。

理赔纠纷、售电扰民是投诉的焦点。

通报指出,财产保险公司合同纠纷投诉主要反映三个问题。首先,关于索赔(付款)的争议仍然悬而未决。上半年,共发生理赔纠纷3055件,占财险公司合同纠纷的79.31%。争议的焦点仍然是关于损失核实、保险责任和索赔时效的争议。对索赔纠纷投诉较多的公司是中国人保股份有限公司(680)、平安股份有限公司和太保股份(325)。其次,承保纠纷增加更多。上半年,共发生589起承销纠纷……

同比增长70.23%,其中保险纠纷90起,同比增长47.54%,反映出消费者对续保费率的不认可,以及对公司未告知影响优惠费率的条件的不满。办理保险手续63件,同比增长142.31%,反映了公司未经同意扣款、未及时交付保单、保险信息不正确等问题。关于承保纠纷的投诉较多:平安财险(170)、人保财险(108)和阳光财险(94)。第三,关于电力销售扰民的投诉仍然很高。上半年,财产保险公司投诉213件,同比增长95.41%。

解决争端的问题仍然是最突出的。

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家庭开车出行。然而,车险理赔难,却成了投保人的心病。车险索赔纠纷的焦点仍然集中在验损纠纷、保险责任纠纷、索赔时效过长等方面,这些纠纷给投保人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保险公司在投保时表示,旧车也应该以新的价格投保,但车险付款没有全额支付,这显然是不公平的。广州的唐先生告诉笔者。他买了一辆二手车,当他投保时,他以新车的价格投保了全部保险。然而,2012年10月,他的车被追尾,经鉴定,肇事者需要承担全部责任。后来,保险公司将损失定为8000元,而4S店报价为13000元。保险公司和修理厂的区别主要在于一些零件是修理还是更换。保险公司认为可以修理,4S店认为需要更换。唐先生还告诉笔者,很多车主和4S店都有类似的经历。对此,相关人员告诉笔者,造成这种现象的直接原因是,保险公司的赔偿主要是基于能够恢复到保险事故发生前的状态,所以这并不总是与维修方的结论一致。由于没有明确规定汽车零部件的更换,汽车保险索赔的标准更加灵活。

承保纠纷迅速增加。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车险承保金额大幅增加,随之而来的是承保纠纷数量的增加。主要反映消费者不认可续费费率,对公司未告知影响优惠费率的条件表示不满。车主王先生遇到了一些令人不满意的事情。2011年4月,他买了一辆新车,并每年按时为自己的汽车购买汽车保险。就在今年3月,他想换一辆车,所以他想把旧车转让给他的兄弟。在他的保险期内,这辆车从未购买过汽车保险。车主王先生说:“我告诉车险销售员,这辆旧车转让给了我哥哥,问他如何获得最好的折扣,但他仍然没有提醒我,否则我会在一个月后转让给他,车险费率会降低10%,这样可以节省数百美元。你说这很烦人。”。

根据相关规定,被保险车辆续保时上一保险年度未享受不赔保险费优惠的,续保优惠比例为10%;上一保险年度已享受保费优惠,续保时的优惠比例在上一保险年优惠比例的基础上提高10%;保费优惠比例不得超过30%。但是,在确定无赔偿优惠待遇时应注意以下条件:无赔偿优惠按车辆单独计算;如果被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并且在续保时案件悬而未决,则不能给予不赔偿的优惠待遇。事故处理后,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无偿退还应当减少的保险费;

在一年的保险期内,所有权转移的被保险车辆在续保时将不会得到无补偿的优惠待遇。

关于电力销售扰民的投诉仍然很高。

电话汽车保险确实是一项方便的服务。购买车险只需要一个电话,车险人员就会带来保单并提供现场服务。在享受电话营销车险便利的同时,一些车主却被电话营销车保险淹没了。

“车险还有两个月就要到期了,但我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已经完全被打乱了。”家住黄浦区的张小姐告诉笔者。去年11月,我在一家4S店买了一辆新车,直接在店里为我的车买了平安车险。今年9月初,距离车险到期还有两个多月的时间,她开始成为各家保险公司眼中的“猎物”。无论是在开会、开车还是工作中,你都可能随时随地接到保险业务员的销售电话,这严重影响了张女士的生活和工作。

无独有偶,车主王先生以一种微薄的方式抱怨说,他通过电力销售汽车保险变得越来越紧张。“从周一到周五,我像钟表一样上班,一刻也停不下来。我想在周末好好休息,但每个周末7点,我都还在睡觉,我会被这些电话推销员吵醒,”王先生说。尽管他挂断了对方的电话,但对方一直在打电话,这让他很紧张。

针对电话营销扰民问题,尽管中国保监会于今年1月18日发布了《关于规范财产保险公司电话营销业务市场秩序禁止电话营销扰群众的通知》,明确规定续保客户的呼叫时间不得早于政策到期前40天,但据笔者了解,受到电话骚扰的车主不在少数。家住番禺区的王女士也反映,她的车险第一年是在一家4S店购买的。在车险到期前四个月,中国人保的电话销售人员不断打来电话,表示提前三个月续保会有优惠。然后其他保险公司的电话销售人员也纷纷打来电话,这让人很烦。相关人士指出,由于通过4S店代理销售保险,保险公司一般会给4S店15%左右的回扣。许多保险公司通过提前与客户联系来与4S店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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