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
本标准参照山东省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联盟标准《低速纯电动汽车通用技术条件》和《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以及山东省小型电动汽车的具体条件,按照GB/T1.1-2009给出的编制规则编制。
¨
本标准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应重新评估。
¨
本标准由山东省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联盟提出;
¨
本标准由山东省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汽车工业协会、山东省汽车工程学会、山东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山东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联盟、山东唐骏欧菱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山东泰汽电动汽车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山东昊宇汽车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福田雷沃国际重工有限公司、山东英科莱机车制造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德州福禄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山东秋季新能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山东晋城华电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山东威能环保电源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淄博德普电机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山东胜阳电源有限公司、淄博秀普电器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雪琴、车胜新、孙廷军、林莲花、李娜、张海波、张毅、舒欣、齐长军、马玉林、李廷红、熊俊伟、王富杰、马建平、刘德宝、蒋伟辉、卢红、郭金娜。
小型电动汽车
1个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小型电动汽车(以下简称“电动汽车”)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型号和技术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使用说明书、仓储、运输和储存。
¨
本标准适用于在二三线城市及以下地区行驶的电动汽车。
2份规范性参考文件
¨
以下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至关重要。对于注日期的参考文件,只有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对于未注明日期的参考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件)适用于本文件。
GB 1495加速时车外噪声限值和测量方法。
GB 1589道路车辆外形尺寸、轴载荷和质量限值
Gb4094.2电动汽车操作部件、指示灯和信号装置的标志
Gb4599汽车白炽灯前照灯
Gb4785汽车和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安装规定
Gb5920汽车和拖车的前位灯、后位灯、仿形床和制动灯的配光性能。
GB 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要求》
GB 8410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Gb9656汽车安全玻璃
GB 11550汽车座椅头枕强度要求和试验方法
¨英镑11552
客车内部投影
Gb11554机动车和挂车后雾灯的配光性能
GB 11562驾驶员前方视野的要求和测量方法。
车辆地形通过性的测试方法。
Gb12676汽车制动系统的结构、性能和测试方法
Gb14166机动车成年乘员的安全带和约束系统。
Gb14167汽车安全带安装固定点
Gb15082汽车速度表
GB 15083汽车座椅、座椅固定装置和头枕的强度要求和试验方法
Gb15084机动车后视镜的性能和安装要求。
Gb15235汽车和拖车倒车灯的配光性能
Gb15741汽车和拖车牌照(车架)及其位置
GB 15742机动车电喇叭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16735道路车辆的车辆识别码(VIN)
Gb17354汽车前后端保护装置
Gb17509汽车和拖车转向信号灯的配光性能
GB 17675汽车转向系统基本要求
Gb18408汽车及挂车后牌照照明装置配光性能
Gb18384(所有部件)电动汽车的安全要求
Gb/s t18385电动汽车
动态性能测试方法
Gb/s t18386电动汽车
能耗率和行驶里程的测试方法
Gb/t18387电动汽车电磁场发射强度及测量方法,宽带,9kHz~30MHz。
¨国家标准T18388
电动汽车型式试验规范
Gb/t18411道路车辆产品标志
GB/T 18488(全部)电动汽车用电动机及其控制器
Gb19151汽车三角警示牌
Gb/t19596术语……
f电动汽车
GB/T 20234(全部)电动汽车导电充电连接装置
Gb26134客车车顶抗压强度
QC/T480车辆操纵和稳定性试验方法
QC/T484汽车涂料
QC/T518汽车螺纹紧固件的拧紧力矩
QC/T742电动汽车用铅酸蓄电池
QC/T743电动汽车用锂离子电池
QC/T744电动汽车用镍金属氢化物电池
3术语和定义
GB/T 19596中定义,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小型电动汽车
¨
在二三线城市及以下已采取措施确保交通安全畅通的地区行驶的电动汽车,由电池供电,电机驱动,四轮,最高车速不超过70公里/小时。电机的驱动功率来自车载可充电电池或其他储能装置。
4产品型号及技术参数
4.1产品型号
¨
产品型号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2009]第71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参见示例1。
¨
示例1:
4.2技术参数
¨
电动汽车制造商应编制并列出电动汽车的主要技术参数,至少应包括以下技术参数:
¨
--车辆质量参数。包括总质量、整备质量、乘客人数,
¨
--车辆尺寸参数。包括外形尺寸、轴距、轮距、前悬架、后悬架、接近角、离去角、最大侧倾稳定角、传动类型和参数、转向器类型和参数,前桥和后桥类型和参数以及制动器类型和参数。
¨
--车辆性能参数。包括动力性能(最大速度、加速时间、最大坡度)、动力消耗的经济性能(百公里动力消耗、行驶里程、充电时间)、制动性能(制动距离、制动稳定性)和通过性能(最小离地间隙、最小转弯直径、接近角、离去角)。
--总成和主要部件的类型和参数。包括电池类型、电池组数量、电池组总电压和电池组总容量;电动机型号、型号、额定功率、额定电流、额定转速和最大转矩;充电器类型、充电电源电压等参数;变速器、转向器、悬架、车轮和轮胎的类型和参数。
5技术要求
5.1车辆要求
5.1.1一般要求和装配要求
5.1.1.1一般要求
5.1.1.1.1电动汽车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纸和技术文件进行制造。
5.1.1.1.2电动汽车总成和零部件应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文件的规定,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装配。
5.1.1.1.3电动汽车的所有金属部件应具有防锈和防腐性能。
5.1.1.1.4电动汽车焊件的焊缝应均匀光滑,不得有漏焊、裂纹、夹渣、烧穿、咬边等缺陷。
5.1.1.1.5电动汽车塑料件表面应光滑、颜色均匀,不得有闪光、凹凸不平、划痕、裂纹、凹陷等缺陷。
5.1.1.1.6电动汽车镀锌件应色泽鲜艳,不得有起泡、发黑、脱落、露底、扎痕、斑点、划伤等缺陷。
5.1.1.1.7所有与电动汽车紧固件连接的部件应连接牢固,不得有松动现象,重要部件(如轮胎)紧固件的拧紧力矩应符合QC/T518的规定。
5.1.1.1.8电动汽车涂装部位表面应光滑均匀,颜色均匀,不应有流痕、凹坑、水泡、颜色斑驳、裂纹、褶皱、流挂、凹坑、脱落和划痕等缺陷,涂装应符合QC/T484的规定。
5.1.1.2装配要求
5.1.1.2.1外观应整洁干净,无污渍和腐蚀;所有部件应完整无损,连接牢固,无缺陷;
5.1.1.2.2车体应为几何体,车体外缘左右对称部分的高度差不应大于10㎜.
5.1.1.2.3控制应灵活,复位应可靠(如有必要),并应有相应的调节室;同时,应具有相应的防震隔热措施。
5.1.1.2.4紧固件应紧固,不得有松动、异响和干涉现象。
5.1.1.2.5所有旋转部件应运动灵活,有适当的间隙,可调节部件应有适当的调节空间。
5.1.1.2.6覆盖件的间距应均匀,不得有明显错位。商标、标志、贴花等应固定可靠、平整,不得有翘曲和明显错位。
5.1.1.2.7电动汽车管路和线束应排列整齐,固定牢固,不得与金属部件干涉或摩擦,过孔时应加以保护。车身各部件之间的接口处的间隙应均匀,表面应齐平。
5.1.1.2.8电动汽车组装完成后,在行驶和停车过程中不得有任何泄漏(如漏电)。
5.1.2性能要求
5.1.2.1动态性能要求
5.1.2.1.1在30分钟的试验中,最大持续速度大于或等于40km/h且小于或等于70km/h。
5.1.2.1.2电动汽车从0 km/h到40 km/h的加速性能,其加速时间不应大于15s。
5.1.2.1.3根据GB/T18385规定的试验方法,电动汽车空载时,坡道的起步角不应小于20%。
5.1.2.2低温启动性能要求
¨
电动汽车在-15℃-5℃的试验环境温度下,在车内浸泡8小时后,应能正常启动和运行。
5.1.2.3充电时间
¨
电动汽车在充电站充电时,一次充电所需时间不应超过6h;在车载充电器中充电时,一次充电所需的时间不应超过10小时。
5.1.2.4行驶里程
¨
电动汽车以40公里/小时~60公里/小时的恒定速度行驶,当温度为20℃或以上时,一次充电的续航里程不应小于100公里
; 当温度低于10℃且高于5℃时,一次充电的续航里程不应小于80km。
5.1.2.5操纵稳定性要求
¨
电动汽车的操纵稳定性应符合QC/T480的规定。
5.1.2.6中100公里的功耗要求
¨
在恒速条件下,每百公里功耗不超过15kWh,应符合GB/T18386的规定。
5.1.2.7通过性能要求。
5.1.2.7.1电动汽车的最小离地间隙不得小于150 mm。。
5.1.2.7.2电动汽车的最小转弯半径不得大于5米。
5.1.2.7.3电动汽车的接近角和离去角应符合GB7258标准的规定。
5.1.2.7.4电动汽车的纵向通过角应符合车辆制造商的设计规定。
5.1.2.7.5在空载和静止状态下,向左和向右的最大侧倾稳定角不应小于35。
5.1.3安全要求
5.1.3.1电动汽车应配备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安全部件。
5.1.3.2中电动汽车外部照明灯的配光性能、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安装应分别满足以下标准。
5.1.3.2.1前照灯应符合GB4599的规定,其照明位置和发光强度应符合GB7258的规定。
5.1.3.2.2后雾灯应符合GB11554的规定。
5.1.3.2.3前示廓灯、后示廓灯和制动灯应符合GB5920的规定。
5.1.3.2.4倒车灯应符合GB15235的规定。
5.1.3.2.5前转向信号灯、侧转向信号灯和后转向信号灯应符合17509的规定。
5.1.3.2.6后牌照灯应符合GB18408的规定。
5.1.3.2.7电动汽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安装应符合GB4785的规定。
5.1.3.3电动汽车前方视野应符合GB11562的规定。
5.1.3.4电动汽车后视镜的性能和安装要求应符合GB15084的规定。
5.1.3.5电动汽车速度表应符合GB15082的规定。前言
¨
本标准参照山东省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联盟标准《低速纯电动汽车通用技术条件》和《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以及山东省小型电动汽车的具体条件,按照GB/T1.1-2009给出的编制规则编制。
¨
本标准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应重新评估。
¨
本标准由山东省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联盟提出;
¨
本标准由山东省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汽车工业协会、山东省汽车工程学会、山东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山东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联盟、山东唐骏欧菱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山东泰汽电动汽车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山东昊宇汽车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福田雷沃国际重工有限公司、山东英科莱机车制造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德州福禄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山东秋季新能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山东晋城华电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山东威能环保电源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淄博德普电机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山东胜阳电源有限公司、淄博秀普电器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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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雪琴、车胜新、孙廷军、林莲花、李娜、张海波、张毅、舒欣、齐长军、马玉林、李廷红、熊俊伟、王富杰、马建平、刘德宝、蒋伟辉、卢红、郭金娜。
小型电动汽车
1个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小型电动汽车(以下简称“电动汽车”)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型号和技术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使用说明书、仓储、运输和储存。
¨
本标准适用于在二三线城市及以下地区行驶的电动汽车。
2份规范性参考文件
¨
以下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至关重要。对于注日期的参考文件,只有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对于未注明日期的参考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件)适用于本文件。
GB 1495加速时车外噪声限值和测量方法。
GB 1589道路车辆外形尺寸、轴载荷和质量限值
Gb4094.2电动汽车操作部件、指示灯和信号装置的标志
Gb4599汽车白炽灯前照灯
Gb4785汽车和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安装规定
Gb5920汽车和拖车的前位灯、后位灯、仿形床和制动灯的配光性能。
GB 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要求》
GB 8410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Gb9656汽车安全玻璃
GB 11550汽车座椅头枕强度要求和试验方法
¨英镑11552
客车内部投影
Gb11554机动车和挂车后雾灯的配光性能
GB 11562驾驶员前方视野的要求和测量方法。
车辆地形通过性的测试方法。
Gb12676汽车制动系统的结构、性能和测试方法
Gb14166机动车成年乘员的安全带和约束系统。
Gb14167汽车安全带安装固定点
Gb15082汽车速度表
GB 15083汽车座椅、座椅固定装置和头枕的强度要求和试验方法
Gb15084机动车后视镜的性能和安装要求。
Gb15235汽车和拖车倒车灯的配光性能
Gb15741汽车和拖车牌照(车架)及其位置
GB 15742机动车电喇叭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16735道路车辆的车辆识别码(VIN)
Gb17354汽车前后端保护装置
Gb17509汽车和拖车转向信号灯的配光性能
GB 17675汽车转向系统基本要求
Gb18408汽车及挂车后牌照照明装置配光性能
Gb18384(所有部件)电动汽车的安全要求
Gb/s t18385电动汽车
动态性能测试方法
Gb/s t18386电动汽车
能耗率和行驶里程的测试方法
Gb/t18387电动汽车电磁场发射强度及测量方法,宽带,9kHz~30MHz。
¨国家标准T18388
电动汽车型式试验规范
Gb/t18411道路车辆产品标志
GB/T 18488(全部)电动汽车用电动机及其控制器
Gb19151汽车三角警示牌
Gb/t19596术语……
f电动汽车
GB/T 20234(全部)电动汽车导电充电连接装置
Gb26134客车车顶抗压强度
QC/T480车辆操纵和稳定性试验方法
QC/T484汽车涂料
QC/T518汽车螺纹紧固件的拧紧力矩
QC/T742电动汽车用铅酸蓄电池
QC/T743电动汽车用锂离子电池
QC/T744电动汽车用镍金属氢化物电池
3术语和定义
GB/T 19596中定义,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小型电动汽车
¨
在二三线城市及以下已采取措施确保交通安全畅通的地区行驶的电动汽车,由电池供电,电机驱动,四轮,最高车速不超过70公里/小时。电机的驱动功率来自车载可充电电池或其他储能装置。
4产品型号及技术参数
4.1产品型号
¨
产品型号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2009]第71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参见示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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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1:
4.2技术参数
¨
电动汽车制造商应编制并列出电动汽车的主要技术参数,至少应包括以下技术参数:
¨
--车辆质量参数。包括总质量、整备质量、乘客人数,
¨
--车辆尺寸参数。包括外形尺寸、轴距、轮距、前悬架、后悬架、接近角、离去角、最大侧倾稳定角、传动类型和参数、转向器类型和参数,前桥和后桥类型和参数以及制动器类型和参数。
¨
--车辆性能参数。包括动力性能(最大速度、加速时间、最大坡度)、动力消耗的经济性能(百公里动力消耗、行驶里程、充电时间)、制动性能(制动距离、制动稳定性)和通过性能(最小离地间隙、最小转弯直径、接近角、离去角)。
--总成和主要部件的类型和参数。包括电池类型、电池组数量、电池组总电压和电池组总容量;电动机型号、型号、额定功率、额定电流、额定转速和最大转矩;充电器类型、充电电源电压等参数;变速器、转向器、悬架、车轮和轮胎的类型和参数。
5技术要求
5.1车辆要求
5.1.1一般要求和装配要求
5.1.1.1一般要求
5.1.1.1.1电动汽车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纸和技术文件进行制造。
5.1.1.1.2电动汽车总成和零部件应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文件的规定,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装配。
5.1.1.1.3电动汽车的所有金属部件应具有防锈和防腐性能。
5.1.1.1.4电动汽车焊件的焊缝应均匀光滑,不得有漏焊、裂纹、夹渣、烧穿、咬边等缺陷。
5.1.1.1.5电动汽车塑料件表面应光滑、颜色均匀,不得有闪光、凹凸不平、划痕、裂纹、凹陷等缺陷。
5.1.1.1.6电动汽车镀锌件应色泽鲜艳,不得有起泡、发黑、脱落、露底、扎痕、斑点、划伤等缺陷。
5.1.1.1.7所有与电动汽车紧固件连接的部件应连接牢固,不得有松动现象,重要部件(如轮胎)紧固件的拧紧力矩应符合QC/T518的规定。
5.1.1.1.8电动汽车涂装部位表面应光滑均匀,颜色均匀,不应有流痕、凹坑、水泡、颜色斑驳、裂纹、褶皱、流挂、凹坑、脱落和划痕等缺陷,涂装应符合QC/T484的规定。
5.1.1.2装配要求
5.1.1.2.1外观应整洁干净,无污渍和腐蚀;所有部件应完整无损,连接牢固,无缺陷;
5.1.1.2.2车体应为几何体,车体外缘左右对称部分的高度差不应大于10㎜.
5.1.1.2.3控制应灵活,复位应可靠(如有必要),并应有相应的调节室;同时,应具有相应的防震隔热措施。
5.1.1.2.4紧固件应紧固,不得有松动、异响和干涉现象。
5.1.1.2.5所有旋转部件应运动灵活,有适当的间隙,可调节部件应有适当的调节空间。
5.1.1.2.6覆盖件的间距应均匀,不得有明显错位。商标、标志、贴花等应固定可靠、平整,不得有翘曲和明显错位。
5.1.1.2.7电动汽车管路和线束应排列整齐,固定牢固,不得与金属部件干涉或摩擦,过孔时应加以保护。车身各部件之间的接口处的间隙应均匀,表面应齐平。
5.1.1.2.8电动汽车组装完成后,在行驶和停车过程中不得有任何泄漏(如漏电)。
5.1.2性能要求
5.1.2.1动态性能要求
5.1.2.1.1在30分钟的试验中,最大持续速度大于或等于40km/h且小于或等于70km/h。
5.1.2.1.2电动汽车从0 km/h到40 km/h的加速性能,其加速时间不应大于15s。
5.1.2.1.3根据GB/T18385规定的试验方法,电动汽车空载时,坡道的起步角不应小于20%。
5.1.2.2低温启动性能要求
¨
电动汽车在-15℃-5℃的试验环境温度下,在车内浸泡8小时后,应能正常启动和运行。
5.1.2.3充电时间
¨
电动汽车在充电站充电时,一次充电所需时间不应超过6h;在车载充电器中充电时,一次充电所需的时间不应超过10小时。
5.1.2.4行驶里程
¨
电动汽车以40公里/小时~60公里/小时的恒定速度行驶,当温度为20℃或以上时,一次充电的续航里程不应小于100公里
; 当温度低于10℃且高于5℃时,一次充电的续航里程不应小于80km。
5.1.2.5操纵稳定性要求
¨
电动汽车的操纵稳定性应符合QC/T480的规定。
5.1.2.6中100公里的功耗要求
¨
在恒速条件下,每百公里功耗不超过15kWh,应符合GB/T18386的规定。
5.1.2.7通过性能要求。
5.1.2.7.1电动汽车的最小离地间隙不得小于150 mm。。
5.1.2.7.2电动汽车的最小转弯半径不得大于5米。
5.1.2.7.3电动汽车的接近角和离去角应符合GB7258标准的规定。
5.1.2.7.4电动汽车的纵向通过角应符合车辆制造商的设计规定。
5.1.2.7.5在空载和静止状态下,向左和向右的最大侧倾稳定角不应小于35。
5.1.3安全要求
5.1.3.1电动汽车应配备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安全部件。
5.1.3.2中电动汽车外部照明灯的配光性能、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安装应分别满足以下标准。
5.1.3.2.1前照灯应符合GB4599的规定,其照明位置和发光强度应符合GB7258的规定。
5.1.3.2.2后雾灯应符合GB11554的规定。
5.1.3.2.3前示廓灯、后示廓灯和制动灯应符合GB5920的规定。
5.1.3.2.4倒车灯应符合GB15235的规定。
5.1.3.2.5前转向信号灯、侧转向信号灯和后转向信号灯应符合17509的规定。
5.1.3.2.6后牌照灯应符合GB18408的规定。
5.1.3.2.7电动汽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安装应符合GB4785的规定。
5.1.3.3电动汽车前方视野应符合GB11562的规定。
5.1.3.4电动汽车后视镜的性能和安装要求应符合GB15084的规定。
5.1.3.5电动汽车速度表应符合GB15082的规定。5.1.3.6电动汽车的操作部件、指示器和信号装置的标志应符合GB4094.2的规定。
5.1.3.7电动汽车电喇叭的性能要求应符合GB15742的规定。
5.1.3.8中电动汽车座椅和座椅头枕的强度要求应分别满足GB15083和GB11550的要求。
5.1.3.9电动汽车的制动距离和制动稳定性要求应符合GB7258的规定;
制动系统的结构和性能要求应符合GB12676的规定。
5.1.3.10电动汽车的转向系统应符合GB17675的规定。
5.1.3.11电动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应符合GB8410的要求。
5.1.3.12中电动汽车的外形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应符合GB1589的规定。
5.1.3.13中电动汽车的安全带、约束系统和安全带固定点应分别满足GB14166和GB14167的要求。
5.1.3.14电动汽车的号牌(架)及其位置应符合GB15741的规定。
5.1.3.15电动汽车安全玻璃应符合GB9656的规定。
5.1.3.16中电动汽车的前端和后端保护应符合GB17354的规定。
5.1.3.17中电动汽车顶部的抗压强度应符合GB26134的要求。
5.1.3.18中电动汽车的内部凸起应符合GB11552的规定。
5.1.3.19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免维护铅酸电池、锂离子电池和金属镍氢电池)应分别满足QC/T742、QC/T743和QC/T744的要求。
5.1.3.20中的电动汽车车载储能装置、功能安全保护和触电保护应分别满足GB18384.1、GB18384.2和GB18384.3的要求。
5.1.3.21电动汽车的电机及其控制器应符合GB/T18488.1和GB/T18488.2的规定。
5.1.3.22电动汽车电磁辐射强度限值应符合GB18387和GB14023的规定。
5.1.3.23中用于电动汽车导电充电的插头、插座、车辆耦合器和车辆插孔应符合GB20234的规定(当充电桩不能满足要求时,允许用户使用220V电源充电)。
5.1.4环境保护要求
5.1.4.1中的电动汽车加速时,车外最大允许噪声限值应符合GB1495的规定。
5.1.4.2中电动汽车驾驶员耳朵处的噪声级应符合GB7258的要求。
5.1.5可靠性要求
5.1.5.1中电动汽车的可靠里程应大于8000公里。
5.1.5.2中电动汽车的平均无故障里程应大于2000公里。
5.2各系统和组件的安全要求
5.2.1转向系统的安全要求
5.2.1.1电动汽车的方向盘应转动灵活、操作方便、无卡涩现象。在任何操作位置,转向系统都不应干扰其他部件。
5.2.1.2中的电动汽车在正常行驶时,方向盘向后应具有一定的扶正能力,使电动汽车能够在直线上稳定行驶。
5.2.1.3应在平坦、坚硬、干燥、清洁的道路上行驶,方向盘不得有晃动、路感不佳或其他异常现象。
5.2.2照明、信号设备和其他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5.2.2.1灯具安装应牢固、完好、有效,不得因电动车振动而松动、损坏、失效或改变照明方向;所有灯具的开关应安装牢固、开关自由,不得因电动车振动而自行开关;
开关的位置应便于驾驶员操作。
5.2.2.2不应安装阻挡外部照明和信号设备透光表面的装置,除转向信号灯外,其他外部灯具不应闪烁。
5.2.2.3中外部照明和信号设备的数量、位置、灯光颜色和最小几何可见度应符合GB4785的规定。
5.2.2.4电动汽车应具有相同对称设置和功能的灯具,灯具的光色和亮度不应有明显差异。
5.2.2.5中电动汽车驾驶区域的仪表板应采用非反射面板或防护板,车内照明装置和挡风玻璃、镜子和仪表板的反射光不应使驾驶员眼花缭乱。
仪表灯应设置在5.2.2.6中电动汽车的仪表板上。当仪表灯亮起时,应能清楚地照亮仪表板上的所有仪表,且不应刺眼。
5.2.3驾驶系统和其他安全要求
5.2.3.1电动汽车中使用的轮胎的速度水平不应低于车辆的最大设计速度。同一车轴上的轮胎尺寸和花纹应相同,轮胎尺寸应符合车辆制造商的出厂规定。轮胎载荷不应大于轮胎的额定载荷,轮胎压力应满足轮胎载荷规定的压力。
5.2.3.2电动汽车的轮胎螺母和车轴螺母应完整,并按规定力矩拧紧。
5.2.3.3电动汽车悬架系统球头密封件不得有切口或裂纹,稳定杆连接应可靠,结构件不得变形或损坏;板簧不得有裂纹和碎片,同一轴上的弹簧应具有相同的形式和规格,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5.2.3.4车体或车架应无变形、腐蚀和裂纹,焊接应牢固。不应存在虚焊或漏焊,螺栓和铆钉不应缺失或松动。
5.2.3.5悬架系统、前桥和后桥不得变形和开裂。
5.2.4传动系统的安全要求
5.2.4.1离合器接合应平稳,分离应完全,工作时应无异常声音、抖动或异常打滑。
5.2.4.2电动汽车变速器换挡时,齿轮啮合应灵活,联锁、自锁和倒档锁止装置应有效,不得有乱挡和自跳停现象。操作过程中应无异常声音;
换档杆及其变速器杆不应与其他部件干涉。
5.2.4.3电动汽车作为限速车辆,其设计和制造应确保其实际最高速度不会超过其满载时5 km/h的最高设计速度。
5.2.5车体安全要求
5.2.5.1车体的技术条件应保证驾驶员的正常工作条件以及乘客和货物的安全,外部不应有明显的镜面反射。
5.2.5.2驾驶室应保证驾驶员的前方视野,并符合GB11562的规定。
5.2.5.3电动汽车的车身和驾驶室应耐用,覆盖部件应无裂纹和腐蚀。
5.2.5.4电动汽车乘员可能接触到的车身内外的任何零部件均不得有可能对人造成伤害的尖锐突起(如尖角、锐边等)。
5.2.5.5中的电动汽车门窗应易于打开和关闭,不应有自开启现象,门锁应牢固可靠。门窗应密封良好,不得漏水。应使用符合GB9656的安全玻璃。
5.2.5.6电动汽车的驾驶员座椅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固定可靠,座椅前后位置应可调节。驾驶区内的所有操作部件应合理布置,操作方便。乘客座椅应合理布置,不得设置侧边座椅和后排座椅。
5.2.5.7中电动汽车驾驶室使用的内部材料应采用符合GB8410要求的阻燃材料。
5.2.5.8电动汽车应配备能够满足牌照安装要求的牌照(架)。前牌照(框)应设置在前部的中间或右侧(根据车辆的方向),后牌照(框”)应设置于后部的中间或左侧。
5.2.5.9电动汽车行李区的纵向长度应小于或等于车辆长度的30%。
5.2.6安全防护装置的安全要求
5.2.6.1中电动汽车的所有座椅应配备汽车安全带。安全带应可靠有效,安装位置应合理,固定点应有足够的强度。
5.2.6.2电动汽车应在左右两侧至少安装一个后视镜。外后视镜的安装位置和角度应确保驾驶员能够看到车身左侧2.5m宽、车后10m宽、车身右侧4.0m宽区域的交通状况,符合GB15084的规定。
5.2.6.3电动汽车的挡风玻璃应配备雨刷器,雨刷区域应确保驾驶员有良好的前视;刮水器应能正常工作;
当雨刮器关闭时,雨刮片应能够自动返回到初始位置。
5.2.6.4电动汽车应配备灭火器,灭火器应安装牢固且易于接近。
5.2.6.5电动汽车应设置符合GB19151规定的三角形警告标志,并在车辆上适当放置三角形警告标志。
5.2.6.6电动汽车挡风玻璃除霜除雾符合GB/T24552的要求。
6试验方法
6.1车辆要求试验方法
6.1.1一般要求和装配要求的试验方法
6.1.1.1中一般要求的试验方法
¨
电动汽车通常需要通过目视检查、手感或其他常规方法进行测试。
6.1.1.2装配要求的试验方法
¨
电动汽车总成需要目视检查、手感或其他常规测试方法。
6.1.2性能要求试验方法
6.1.2.1的动态性能试验方法应符合GB/T18385的规定。
6.1.2.2通过目视检查和其他常规方法测试低温启动性能。
6.1.2.3充电时间通过目视检查和普通时钟进行测试。
6.1.2.4中的续驶里程试验方法应符合GB/T18386的规定。
6.1.2.5搬运稳定性试验方法应符合QC/T480的规定。
6.1.2.6中每百公里功耗的测试方法应符合GB/T18386的规定。
6.1.2.7通过性能试验的方法应符合GB/T12541的规定。
6.1.3安全要求试验方法
6.1.3.1列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目录》的安全元件应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其认证标志应符合规定要求。
6.1.3.2中电动汽车前照灯、前雾灯、前示廓灯、后雾灯、制动灯、倒车灯、转向信号灯和后牌照灯的配光性能应分别满足GB4599、GB7258、GB11554、GB5920、GB15235、GB17509、GB18408和GB 18408的要求。外部照明和信号设备安装的试验方法应符合4785的规定。
6.1.3.3前向视野的测量方法应符合GB11562的规定。
6.1.3.4后视镜性能及安装要求的试验方法应符合GB15084的规定。
6.1.3.5车速表的试验方法应符合GB15082的规定。
6.1.3.6信号设备的控制器、指示器和标志的试验方法应符合GB4094.2的规定。
6.1.3.7电喇叭性能要求的试验方法应符合GB15742的规定。
6.1.3.8中座椅和座椅头枕强度要求的试验方法应符合GB15083和GB11550的规定。
6.1.3.9试验方法对制动距离和制动稳定性的要求应符合GB7258的规定;
制动系统的结构和性能要求的试验方法应符合GB12676的规定。
6.1.3.10转向系统试验方法应符合GB17675的规定。
6.1.3.11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应符合GB8410的规定。
6.1.3.12型材尺寸、轴向载荷和质量极限的试验方法应符合GB1589的规定。
6.1.3.13安全带、约束系统和安全带固定点应分别符合GB14166和GB14167的规定。
6.1.3.14号牌(架)及其位置检测方法采用目测、手感或其他常规方法进行。
6.1.3.15安全玻璃试验方法应符合GB9656的规定。
6.1.3.16中的前后保护装置的试验方法为目测、手感或其他常规方法。
6.1.3.17顶部抗压强度试验方法应符合GB26134的规定。
6.1.3.18通过目视检查、手感或其他常规方法对内部突起进行测试。
6.1.3.19动力电池(免维护铅酸电池、锂离子电池和金属镍氢电池)的试验方法应分别满足QC/T742、QC/T743和QC/T。
第744条的规定。
6.1.3.20中电动汽车的车载安全装置、功能安全与防护、触电防护应分别满足GB18384.1、GB18384.2和GB18384.3的要求。
6.1.3.21电动机及其控制器应符合GB18488的规定。
6.1.3.22电磁辐射强度的测量方法应符合GB18387的规定。
6.1.3.23中用于导电充电的插头、插座、车辆耦合器和车辆插孔的测量方法为目测、手感或其他常规方法。
6.1.3.24中电动汽车其他强制性要求的试验方法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强制性标准。
6.1.4环境保护要求的试验方法
6.1.4.1中加速行驶最大允许噪声限值的试验方法应符合GB1495的规定。
6.1.4.2中电动汽车驾驶员耳朵附近噪声水平的测试方法应符合GB7258的规定。5.1.3.6电动汽车的操作部件、指示器和信号装置的标志应符合GB4094.2的规定。
5.1.3.7电动汽车电喇叭的性能要求应符合GB15742的规定。
5.1.3.8中电动汽车座椅和座椅头枕的强度要求应分别满足GB15083和GB11550的要求。
5.1.3.9电动汽车的制动距离和制动稳定性要求应符合GB7258的规定;
制动系统的结构和性能要求应符合GB12676的规定。
5.1.3.10电动汽车的转向系统应符合GB17675的规定。
5.1.3.11电动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应符合GB8410的要求。
5.1.3.12中电动汽车的外形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应符合GB1589的规定。
5.1.3.13中电动汽车的安全带、约束系统和安全带固定点应分别满足GB14166和GB14167的要求。
5.1.3.14电动汽车的号牌(架)及其位置应符合GB15741的规定。
5.1.3.15电动汽车安全玻璃应符合GB9656的规定。
5.1.3.16中电动汽车的前端和后端保护应符合GB17354的规定。
5.1.3.17中电动汽车顶部的抗压强度应符合GB26134的要求。
5.1.3.18中电动汽车的内部凸起应符合GB11552的规定。
5.1.3.19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免维护铅酸电池、锂离子电池和金属镍氢电池)应分别满足QC/T742、QC/T743和QC/T744的要求。
5.1.3.20中的电动汽车车载储能装置、功能安全保护和触电保护应分别满足GB18384.1、GB18384.2和GB18384.3的要求。
5.1.3.21电动汽车的电机及其控制器应符合GB/T18488.1和GB/T18488.2的规定。
5.1.3.22电动汽车电磁辐射强度限值应符合GB18387和GB14023的规定。
5.1.3.23中用于电动汽车导电充电的插头、插座、车辆耦合器和车辆插孔应符合GB20234的规定(当充电桩不能满足要求时,允许用户使用220V电源充电)。
5.1.4环境保护要求
5.1.4.1中的电动汽车加速时,车外最大允许噪声限值应符合GB1495的规定。
5.1.4.2中电动汽车驾驶员耳朵处的噪声级应符合GB7258的要求。
5.1.5可靠性要求
5.1.5.1中电动汽车的可靠里程应大于8000公里。
5.1.5.2中电动汽车的平均无故障里程应大于2000公里。
5.2各系统和组件的安全要求
5.2.1转向系统的安全要求
5.2.1.1电动汽车的方向盘应转动灵活、操作方便、无卡涩现象。在任何操作位置,转向系统都不应干扰其他部件。
5.2.1.2中的电动汽车在正常行驶时,方向盘向后应具有一定的扶正能力,使电动汽车能够在直线上稳定行驶。
5.2.1.3应在平坦、坚硬、干燥、清洁的道路上行驶,方向盘不得有晃动、路感不佳或其他异常现象。
5.2.2照明、信号设备和其他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5.2.2.1灯具安装应牢固、完好、有效,不得因电动车振动而松动、损坏、失效或改变照明方向;所有灯具的开关应安装牢固、开关自由,不得因电动车振动而自行开关;
开关的位置应便于驾驶员操作。
5.2.2.2不应安装阻挡外部照明和信号设备透光表面的装置,除转向信号灯外,其他外部灯具不应闪烁。
5.2.2.3中外部照明和信号设备的数量、位置、灯光颜色和最小几何可见度应符合GB4785的规定。
5.2.2.4电动汽车应具有相同对称设置和功能的灯具,灯具的光色和亮度不应有明显差异。
5.2.2.5中电动汽车驾驶区域的仪表板应采用非反射面板或防护板,车内照明装置和挡风玻璃、镜子和仪表板的反射光不应使驾驶员眼花缭乱。
仪表灯应设置在5.2.2.6中电动汽车的仪表板上。当仪表灯亮起时,应能清楚地照亮仪表板上的所有仪表,且不应刺眼。
5.2.3驾驶系统和其他安全要求
5.2.3.1电动汽车中使用的轮胎的速度水平不应低于车辆的最大设计速度。同一车轴上的轮胎尺寸和花纹应相同,轮胎尺寸应符合车辆制造商的出厂规定。轮胎载荷不应大于轮胎的额定载荷,轮胎压力应满足轮胎载荷规定的压力。
5.2.3.2电动汽车的轮胎螺母和车轴螺母应完整,并按规定力矩拧紧。
5.2.3.3电动汽车悬架系统球头密封件不得有切口或裂纹,稳定杆连接应可靠,结构件不得变形或损坏;板簧不得有裂纹和碎片,同一轴上的弹簧应具有相同的形式和规格,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5.2.3.4车体或车架应无变形、腐蚀和裂纹,焊接应牢固。不应存在虚焊或漏焊,螺栓和铆钉不应缺失或松动。
5.2.3.5悬架系统、前桥和后桥不得变形和开裂。
5.2.4传动系统的安全要求
5.2.4.1离合器接合应平稳,分离应完全,工作时应无异常声音、抖动或异常打滑。
5.2.4.2电动汽车变速器换挡时,齿轮啮合应灵活,联锁、自锁和倒档锁止装置应有效,不得有乱挡和自跳停现象。操作过程中应无异常声音;
换档杆及其变速器杆不应与其他部件干涉。
5.2.4.3电动汽车作为限速车辆,其设计和制造应确保其实际最高速度不会超过其满载时5 km/h的最高设计速度。
5.2.5车体安全要求
5.2.5.1车体的技术条件应保证驾驶员的正常工作条件以及乘客和货物的安全,外部不应有明显的镜面反射。
5.2.5.2驾驶室应保证驾驶员的前方视野,并符合GB11562的规定。
5.2.5.3电动汽车的车身和驾驶室应耐用,覆盖部件应无裂纹和腐蚀。
5.2.5.4电动汽车乘员可能接触到的车身内外的任何零部件均不得有可能对人造成伤害的尖锐突起(如尖角、锐边等)。
5.2.5.5中的电动汽车门窗应易于打开和关闭,不应有自开启现象,门锁应牢固可靠。门窗应密封良好,不得漏水。应使用符合GB9656的安全玻璃。
5.2.5.6电动汽车的驾驶员座椅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固定可靠,座椅前后位置应可调节。驾驶区内的所有操作部件应合理布置,操作方便。乘客座椅应合理布置,不得设置侧边座椅和后排座椅。
5.2.5.7中电动汽车驾驶室使用的内部材料应采用符合GB8410要求的阻燃材料。
5.2.5.8电动汽车应配备能够满足牌照安装要求的牌照(架)。前牌照(框)应设置在前部的中间或右侧(根据车辆的方向),后牌照(框”)应设置于后部的中间或左侧。
5.2.5.9电动汽车行李区的纵向长度应小于或等于车辆长度的30%。
5.2.6安全防护装置的安全要求
5.2.6.1中电动汽车的所有座椅应配备汽车安全带。安全带应可靠有效,安装位置应合理,固定点应有足够的强度。
5.2.6.2电动汽车应在左右两侧至少安装一个后视镜。外后视镜的安装位置和角度应确保驾驶员能够看到车身左侧2.5m宽、车后10m宽、车身右侧4.0m宽区域的交通状况,符合GB15084的规定。
5.2.6.3电动汽车的挡风玻璃应配备雨刷器,雨刷区域应确保驾驶员有良好的前视;刮水器应能正常工作;
当雨刮器关闭时,雨刮片应能够自动返回到初始位置。
5.2.6.4电动汽车应配备灭火器,灭火器应安装牢固且易于接近。
5.2.6.5电动汽车应设置符合GB19151规定的三角形警告标志,并在车辆上适当放置三角形警告标志。
5.2.6.6电动汽车挡风玻璃除霜除雾符合GB/T24552的要求。
6试验方法
6.1车辆要求试验方法
6.1.1一般要求和装配要求的试验方法
6.1.1.1中一般要求的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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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通常需要通过目视检查、手感或其他常规方法进行测试。
6.1.1.2装配要求的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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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总成需要目视检查、手感或其他常规测试方法。
6.1.2性能要求试验方法
6.1.2.1的动态性能试验方法应符合GB/T18385的规定。
6.1.2.2通过目视检查和其他常规方法测试低温启动性能。
6.1.2.3充电时间通过目视检查和普通时钟进行测试。
6.1.2.4中的续驶里程试验方法应符合GB/T18386的规定。
6.1.2.5搬运稳定性试验方法应符合QC/T480的规定。
6.1.2.6中每百公里功耗的测试方法应符合GB/T18386的规定。
6.1.2.7通过性能试验的方法应符合GB/T12541的规定。
6.1.3安全要求试验方法
6.1.3.1列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目录》的安全元件应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其认证标志应符合规定要求。
6.1.3.2中电动汽车前照灯、前雾灯、前示廓灯、后雾灯、制动灯、倒车灯、转向信号灯和后牌照灯的配光性能应分别满足GB4599、GB7258、GB11554、GB5920、GB15235、GB17509、GB18408和GB 18408的要求。外部照明和信号设备安装的试验方法应符合4785的规定。
6.1.3.3前向视野的测量方法应符合GB11562的规定。
6.1.3.4后视镜性能及安装要求的试验方法应符合GB15084的规定。
6.1.3.5车速表的试验方法应符合GB15082的规定。
6.1.3.6信号设备的控制器、指示器和标志的试验方法应符合GB4094.2的规定。
6.1.3.7电喇叭性能要求的试验方法应符合GB15742的规定。
6.1.3.8中座椅和座椅头枕强度要求的试验方法应符合GB15083和GB11550的规定。
6.1.3.9试验方法对制动距离和制动稳定性的要求应符合GB7258的规定;
制动系统的结构和性能要求的试验方法应符合GB12676的规定。
6.1.3.10转向系统试验方法应符合GB17675的规定。
6.1.3.11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应符合GB8410的规定。
6.1.3.12型材尺寸、轴向载荷和质量极限的试验方法应符合GB1589的规定。
6.1.3.13安全带、约束系统和安全带固定点应分别符合GB14166和GB14167的规定。
6.1.3.14号牌(架)及其位置检测方法采用目测、手感或其他常规方法进行。
6.1.3.15安全玻璃试验方法应符合GB9656的规定。
6.1.3.16中的前后保护装置的试验方法为目测、手感或其他常规方法。
6.1.3.17顶部抗压强度试验方法应符合GB26134的规定。
6.1.3.18通过目视检查、手感或其他常规方法对内部突起进行测试。
6.1.3.19动力电池(免维护铅酸电池、锂离子电池和金属镍氢电池)的试验方法应分别满足QC/T742、QC/T743和QC/T。
第744条的规定。
6.1.3.20中电动汽车的车载安全装置、功能安全与防护、触电防护应分别满足GB18384.1、GB18384.2和GB18384.3的要求。
6.1.3.21电动机及其控制器应符合GB18488的规定。
6.1.3.22电磁辐射强度的测量方法应符合GB18387的规定。
6.1.3.23中用于导电充电的插头、插座、车辆耦合器和车辆插孔的测量方法为目测、手感或其他常规方法。
6.1.3.24中电动汽车其他强制性要求的试验方法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强制性标准。
6.1.4环境保护要求的试验方法
6.1.4.1中加速行驶最大允许噪声限值的试验方法应符合GB1495的规定。
6.1.4.2中电动汽车驾驶员耳朵附近噪声水平的测试方法应符合GB7258的规定。6.1.5可靠性要求的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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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可靠性试验方法应符合GB/T18388的规定。
6.2每个系统和组件的安全要求的测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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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系统和组件的安全要求的测试方法应通过目视、触摸或其他常规方法进行测试,符合GB/T18384电动汽车专用安全规定。
7检验规则
7.1检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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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出厂检验
7.2.1电动汽车应逐辆进行检验,并附有车辆制造商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产品合格证后方可入库交付。
7.2.2电动汽车出厂检验项目应符合表1的规定。
7.2.3在出厂检验中,只要有一个或多个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就应找出原因,进行调整,排除故障,然后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只有在复检合格后,工厂才能进入。
7.3型式检验
7.3.1型式检验应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进行:
-当新产品或旧产品被转移到另一家工厂进行型式检验时;
--定期检查连续生产时;
-正式生产后,如果结构、材料和技术发生较大变化,可能会影响产品性能;
-当产品在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当定期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的结果大不相同时;
-国家或上级质量监督机构提出检验要求时;
-当用户在合同环境下提出检验要求时。
7.3.2电动汽车型式检验随机抽样车辆应从通过出厂检验的同一批次电动汽车中随机抽取,抽样率为每1000辆车2辆;
如果少于1000辆车,则将其绘制为2辆车。取样基数不应少于20辆车。
7.3.3电动汽车型式检验项目应符合表1的规定。出厂检验合格后,应根据型式检验进行型式检验。
7.3.4在电动汽车的型式检验中,如果一个或多个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则应从同一批产品中选择双倍数量的电动汽车进行复检;如果复检仍不合格,则判定不合格项目为不合格;但是,这批电动汽车的不合格项目要逐一检查,找出原因,进行调整,排除故障,重新检查,直到合格为止。
7.3.5提交型式检验的技术文件应包括:
-产品标准;
-产品说明书;
--证明产品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的试验报告;
--产品总成和主要部件(如电机及其控制器、蓄电池及管理系统、车辆充电系统(如有))的相关测试报告;
表1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项目一览表
8个标志和使用说明
8.1标志
8.1.1电动汽车应至少配备一个商标或工厂标志,该商标或工厂标识可永久保持在车身前外表面的可见部分。
8.1.2电动汽车应至少设置一个可永久维护的产品标志,标志的类型、尺寸、位置、固定、内容和文字高度应符合GB/T18411的规定;产品标签上应注明品牌、车型、制造年月、制造商名称和制造国,产品标签上其他应注明的项目应符合GB7258的有关规定。
8.1.3电动汽车应有唯一的车辆识别码,其内容和组成应符合GB16735的规定;车架上应至少刻有一个车辆识别码(无车架的电动汽车是车身的主要承载部件,不能拆卸),以防止腐蚀和磨损。
8.1.4电动汽车的车标也应符合GB7258的有关规定。
8.2使用说明书
8.2.1说明书应符合GB9969的规定,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概述。包括用途和适用范围、模型组成及其代表性意义;
--安全使用注意事项。
-结构特点和工作原理。
-技术特征。包括主要技术参数、主要性能等。
-尺寸和重量。包括质量参数、尺寸参数等。
-安装、调整和调试。包括装配程序和注意事项;
-使用和驾驶操作。
-故障分析和排除。
-安全保护装置和事故处理。
-维修和维护。
-运输和储存。
8.2.2电动汽车使用说明书应以文字形式注明以下与车型(整车型号)相一致的结构参数和技术特征,必要时应使用图形辅助说明:
--车辆产品标志、车辆识别码以及标有电机型号和编号的标志的具体位置。
--长、宽、高的外形尺寸参数;
--轴重、整备质量、最大允许总质量等质量参数;
--动态性能参数,如最大设计速度和最大坡度;
--启动空气压力的具体值;
--轮胎尺寸、备用轮胎规格、轮胎压力和使用注意事项;
-悬架系统的形式和规格;
-电气设备安全使用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车轮定位值;
--制动踏板自由行程的合理范围;
--与车辆安全使用有关的其他事项。
8.2.3电动汽车产品说明书的所有书面内容均应为中文。
9仓储、运输和储存
9.1仓储
9.1.1电动汽车入库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检查电动汽车的外观,确保其外部条件良好;
-切断电源;
-关上窗户,锁上门;
--电池应充满电;
-主开关处于断开状态;
-检查并调整轮胎压力至规定值;
-将电动汽车可靠地固定在运输工具上。
9.1.2电动汽车入库前,应随车提供以下技术文件:
-合格证书;
-说明书;
--车载工具清单或易损件目录;
-保修卡;
-其他必要的技术文件。
9.1.3电动汽车入库前,应配备车载工具。
9.1.4电动汽车入库前,应配备用户要求的配件、备件和易损件(根据用户要求提供)。
9.2运输
9.2.1电动汽车通过铁路、公路或水路运输时,应采用自动驾驶上下(船)。当需要通过吊装进行装卸时,应使用不损坏电动汽车的专用吊具进行装卸。
9.2.2电动汽车在运输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切断电源;
-关上窗户,锁上门;
--电池应充满电;
-主开关处于断开状态;
--驻车制动器处于制动状态;
-将电动汽车可靠地固定在运输工具上。
-尽量避开阳光和雨水。必要时,可以使用防水油布覆盖。
9.2.3电动汽车在运输过程中应合理固定,不得碰撞或损坏。
9.3储存
9.3.1电动汽车应存放在清洁、防雨、防晒、通风、干燥的地方,远离火源,防止日晒、高温和快速的温度变化,避免被酸、碱、油和有害物体腐蚀。
9.3.2在存放过程中,应关闭电动汽车的总开关和门锁。
9.3.3电池应每三个月重新充电一次。充电时,应关闭主开关和门锁。
9.3.4在储存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防锈措施,以确保在正常储存条件下六个月内不会发生腐蚀。
9.3.5电动汽车长期存放时,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维护。6.1.5可靠性要求的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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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可靠性试验方法应符合GB/T18388的规定。
6.2每个系统和组件的安全要求的测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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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系统和组件的安全要求的测试方法应通过目视、触摸或其他常规方法进行测试,符合GB/T18384电动汽车专用安全规定。
7检验规则
7.1检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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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出厂检验
7.2.1电动汽车应逐辆进行检验,并附有车辆制造商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产品合格证后方可入库交付。
7.2.2电动汽车出厂检验项目应符合表1的规定。
7.2.3在出厂检验中,只要有一个或多个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就应找出原因,进行调整,排除故障,然后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只有在复检合格后,工厂才能进入。
7.3型式检验
7.3.1型式检验应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进行:
-当新产品或旧产品被转移到另一家工厂进行型式检验时;
--定期检查连续生产时;
-正式生产后,如果结构、材料和技术发生较大变化,可能会影响产品性能;
-当产品在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当定期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的结果大不相同时;
-国家或上级质量监督机构提出检验要求时;
-当用户在合同环境下提出检验要求时。
7.3.2电动汽车型式检验随机抽样车辆应从通过出厂检验的同一批次电动汽车中随机抽取,抽样率为每1000辆车2辆;如果少于1000辆车,则将其绘制为2辆车。取样基数不应少于20辆车。
7.3.3电动汽车型式检验项目应符合表1的规定。出厂检验合格后,应根据型式检验进行型式检验。
7.3.4在电动汽车的型式检验中,如果一个或多个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则应从同一批产品中选择双倍数量的电动汽车进行复检;如果复检仍不合格,则判定不合格项目为不合格;但是,这批电动汽车的不合格项目要逐一检查,找出原因,进行调整,排除故障,重新检查,直到合格为止。
7.3.5提交型式检验的技术文件应包括:
-产品标准;
-产品说明书;
--证明产品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的试验报告;
--产品总成和主要部件(如电机及其控制器、蓄电池及管理系统、车辆充电系统(如有))的相关测试报告;
表1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项目一览表
8个标志和使用说明
8.1标志
8.1.1电动汽车应至少配备一个商标或工厂标志,该商标或工厂标识可永久保持在车身前外表面的可见部分。
8.1.2电动汽车应至少设置一个可永久维护的产品标志,标志的类型、尺寸、位置、固定、内容和文字高度应符合GB/T18411的规定;产品标签上应注明品牌、车型、制造年月、制造商名称和制造国,产品标签上其他应注明的项目应符合GB7258的有关规定。
8.1.3电动汽车应有唯一的车辆识别码,其内容和组成应符合GB16735的规定;车架上应至少刻有一个车辆识别码(无车架的电动汽车是车身的主要承载部件,不能拆卸),以防止腐蚀和磨损。
8.1.4电动汽车的车标也应符合GB7258的有关规定。
8.2使用说明书
8.2.1说明书应符合GB9969的规定,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概述。包括用途和适用范围、模型组成及其代表性意义;
--安全使用注意事项。
-结构特点和工作原理。
-技术特征。包括主要技术参数、主要性能等。
-尺寸和重量。包括质量参数、尺寸参数等。
-安装、调整和调试。包括装配程序和注意事项;
-使用和驾驶操作。
-故障分析和排除。
-安全保护装置和事故处理。
-维修和维护。
-运输和储存。
8.2.2电动汽车使用说明书应以文字形式注明以下与车型(整车型号)相一致的结构参数和技术特征,必要时应使用图形辅助说明:
--车辆产品标志、车辆识别码以及标有电机型号和编号的标志的具体位置。
--长、宽、高的外形尺寸参数;
--轴重、整备质量、最大允许总质量等质量参数;
--动态性能参数,如最大设计速度和最大坡度;
--启动空气压力的具体值;
--轮胎尺寸、备用轮胎规格、轮胎压力和使用注意事项;
-悬架系统的形式和规格;
-电气设备安全使用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车轮定位值;
--制动踏板自由行程的合理范围;
--与车辆安全使用有关的其他事项。
8.2.3电动汽车产品说明书的所有书面内容均应为中文。
9仓储、运输和储存
9.1仓储
9.1.1电动汽车入库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检查电动汽车的外观,确保其外部条件良好;
-切断电源;
-关上窗户,锁上门;
--电池应充满电;
-主开关处于断开状态;
-检查并调整轮胎压力至规定值;
-将电动汽车可靠地固定在运输工具上。
9.1.2电动汽车入库前,应随车提供以下技术文件:
-合格证书;
-说明书;
--车载工具清单或易损件目录;
-保修卡;
-其他必要的技术文件。
9.1.3电动汽车入库前,应配备车载工具。
9.1.4电动汽车入库前,应配备用户要求的配件、备件和易损件(根据用户要求提供)。
9.2运输
9.2.1电动汽车通过铁路、公路或水路运输时,应采用自动驾驶上下(船)。当需要通过吊装进行装卸时,应使用不损坏电动汽车的专用吊具进行装卸。
9.2.2电动汽车在运输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切断电源;
-关上窗户,锁上门;
--电池应充满电;
-主开关处于断开状态;
--驻车制动器处于制动状态;
-将电动汽车可靠地固定在运输工具上。
-尽量避开阳光和雨水。必要时,可以使用防水油布覆盖。
9.2.3电动汽车在运输过程中应合理固定,不得碰撞或损坏。
9.3储存
9.3.1电动汽车应存放在清洁、防雨、防晒、通风、干燥的地方,远离火源,防止日晒、高温和快速的温度变化,避免被酸、碱、油和有害物体腐蚀。
9.3.2在存放过程中,应关闭电动汽车的总开关和门锁。
9.3.3电池应每三个月重新充电一次。充电时,应关闭主开关和门锁。
9.3.4在储存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防锈措施,以确保在正常储存条件下六个月内不会发生腐蚀。
9.3.5电动汽车长期存放时,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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