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导航 汽车导航
Ctrl+D收藏汽车导航
首页 > 汽车资讯 > 正文

《关于推广应用节能和新能源等环保型公交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作者:

时间:1900/1/1 0:00:00

浦东新区、闵行区、嘉定区、青浦区、松江区、金山区、奉贤区、宝山区、崇明县政府,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3-2017)》(沪府发〔2013〕83号)和《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通知》(财建〔2013〕551号),我们将在本市大力推广节能、新能源等环保型公交车。

特此通知。

市交通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财政局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4年3月13日

关于节能、新能源等方面的推广应用。

关于实施环保型公交车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3-2017)》(沪府发〔2013〕83号)和《关于继续推进新能源汽车应用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积极推动公交都市建设并给予支持。

首先,总体思路

(a) 在试点的基础上,远近结合,积极探索适合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合理技术路径。鉴于我国新能源公交车的生产和应用仍处于试点示范阶段,相关技术仍在完善和发展中,根据汽车工业的发展水平和本市公交车运营的实际情况,考虑到节能和新型节能环保汽车的发展趋势,我们应该合理选择发展技术路径,积累运营经验,探索新能源公交车在本市未来发展的应用推广模式,促进汽车产业的发展和进步。

(2) 创新模式和政策支持,合理分配新增运营成本。鉴于公交行业的非营利性和公益性,推广节能、新能源等环保公交车原则上不会增加公交公司的负担,也不会影响公交车的正常运营。积极引导第三方提供配套设施建设运营、电池租赁、车辆维修等服务的商业模式,最大限度分担节能、新能源等环保公交车的运营成本。明确鼓励政策,财政应合理承担购买和运营节能、新能源等环保公交车的新增成本,并积极探索建立和推广长效机制。

(3) 市区要协同努力,充分发挥国有公共交通企业的主体作用。市、区(县)政府已形成联合政策,共同推动全市公共交通车辆环保升级。市政府协调城市节能、新能源等环保公交车的发展,重点引导和促进中心城市的发展。区(县)政府应当根据区域定位,因地制宜在辖区内推广节能、新能源等环保型公交车的应用。积极鼓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国有公交公司为重点,推广节能、新能源等环保公交车的应用,积极鼓励社会公交公司参与。

第二,技术路径和发展目标

(A) 技术路线

现阶段,市中心地区以混合动力汽车为主,以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为重要组成部分,以其他环保汽车为补充。各区(县)将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增加纯电动汽车和天然气汽车的应用规模。未来将根据国家政策和车辆技术进步情况及时调整。

(2) 发展……

铝合金

从2014年起,节能、新能源等环保型公交车在本市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中所占比例应达到60%以上,新能源公交车不应低于更新或新增公交车总数的30%。力争到2015年,本市节能、新能源等环保型公交车达到3000辆;到2017年,节能、新能源等环保型公交车的比例将达到30%。

三是保障措施和配套政策

(A) 组织安全

本市成立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联席会议,牵头协调本市节能与新能量公交车的推广应用。联席会议由全市分管领导召集。联席会议成员由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局、市消防局、市安监局等相关企业。联席会议在市交通委员会设有办公室。

相关区(县)可参照市联席会议制度设立区级推进机构。

(2) 监督管理

开发节能、新能源等环保公交车的任务与购车补贴申请挂钩。在年度车辆更新计划中,优先交付节能、新能源等环保型公交车,完成年度发展任务的企业可优先申请公共交通专项资金补贴。

有关区(县)要根据本市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推进联席会议确定的年度发展任务,及时下达辖区内公交企业年度目标,并督促本区域内公交企业完成情况。

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公交企业执行情况的跟踪核查,将公交企业执行节能和新型节能环保公交车开发任务情况纳入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年度发展目标的顺利完成。

(3) 补贴政策

市、区(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节能、新能源等环保公交车的推广应用。具体情况如下:

1.购买补贴。在购买过程中,根据模型给予一次性固定补贴。其中,对纯电动(含电动混合动力)公交车、超级电容器公交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公交车,按照国家财政补贴标准,市财政将给予相应标准的配套补贴。对于混合动力公交车、双元无轨电车和液化天然气公交车,补贴标准应根据其与类似传统车辆的基本价差确定。具体补贴标准见表1。

2.经营补贴。对使用节能、新能源等环保公交车新增运营成本,按照8年运营周期给予相应补贴。补贴标准每年批准一次,每年支付一次。第一笔运营补贴在购买时支付。从第二年开始,运营补贴将根据上一年的车辆使用情况支付:如果上一年自行车年均行驶里程超过5万公里(液化天然气公交车自行车年均行驶公里数超过6万公里),则全额支付当年的运营补贴;

如果上一年自行车的年均行驶里程低于上述公里数,则按相同比例扣除当年的运营补贴。具体补贴标准见表2:

3.补贴资金渠道。相关补贴由市、区(县)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其中,购房补贴由市财政统一安排。经营补贴应按照属地原则进行分摊。在二级管理区(县)注册的企业(市控企业除外),其经营补贴由所在地区(县城)财政按照企业注册地承担,其他企业的经营补贴由市财政承担。市财政承担的资金统一安排在公共交通行业扶持资金中。

4.保单期限。这项补贴政策将试行三年,即从2013年到2015年。三年后,将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在政策有效期内,国家补贴政策如有调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委、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将共同研究,对本市补贴政策做出相应调整。

第四,岗位要求

(a) 制定年度发展计划

作为节能、新能源等环保公交车发展的责任主体,各公交企业应将发展任务作为年度重点任务纳入工作计划,并在每年第四季度制定下一年本企业公交车报废更新计划,以及节能、新能源等环保公交车的发展规划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并向相应主管部门报告。审计结束后,主管部门应在每年1月底前将辖区内公交企业的报废、更新和发展计划报送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推进联席会议办公室。

本市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本市公交车报废更新计划,提出节能、新能源等环保公交车年度发展计划和任务分解建议,经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联席会议审议后,提交相关单位执行年度发展任务。

(2) 跟踪进度。

各公交企业应根据年度任务,及时组织节能、新能源等环保公交车的采购和交付,并每季度向相应主管部门提交进度。主管部门应在下一季度正月15日前将上一季度进展情况报送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联席会议办公室,并结合下一年度报废更新发展计划,于次年1月底前报送年度总结报告。

(3) 加强管理措施

各公交公司应根据节能、新能源等环保公交车的技术特点,科学合理地安排公交线路,提高运营效率。加强员工培训和管理,建立健全节能、新能源等环保公交车运行考核机制,充分调动相关人员积极性。同时,要建立车辆定期检查和维护制度,建立健全事故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实时跟踪掌握车辆运行状况,确保节能、新能源等环保公交车安全运行,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环境效益。

各配套设施建设和运营单位应加强节能和新型节能公交配套站点的日常运维管理,不断建立……

ish并完善相关制度和规范。电池服务商应加强对动力电池工作状态的监测,确保车辆安全可靠运行。

各整车制造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产品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提供安全可靠的产品,确保产品一致性。要积极与公交公司合作,做好车辆维护和保护工作,以及产品技术改进,加强售后服务。

市、区(县)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节能、新能源等环保公交车推广应用的指导和跟踪,指导制定和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及时总结评估相关车辆的运营使用情况,探索建立节能、新能源等环保公交车推广长效机制。

五、任务分工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全面协调节能、新能源等环保公交车专项扶持政策,全面协调推进本市充换电设施和加气设施建设。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本市支持节能和新型节能环保公交车的专项扶持政策,协调监督区(县)的配套资金。

市科委负责加强节能、新能源等环保公交车的技术支持和研发,与科技部、财政部协调沟通,争取并落实国家对本市节能、新能源等环保公交车的相关扶持政策。

市局负责对节能、新能源等环保公交车的上牌和年检工作给予指导和支持。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协调本市节能、新能源等环保公交车的生产制造,指导产业升级和技术升级。

市技术监督局负责制定节能和新型节能环保公交车及配套基础设施相关地方标准,组织颁布实施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加强车辆质量监督。

市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指导全市节能、新能源等环保型公交加油设施的布局和建设。

市规划国土资源局负责加强节能和新型节能公交车配套基础设施用地的规划、审批、指导和协调。

市安监局、市消防局负责支持和指导节能、新能源等环保公交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和车辆运行安全监管。

市交通委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市节能、新能源等环保公交车推广计划,协调本市节能和新能源等环境友好公交车的推广工作,跟踪车辆运行情况,协调和解决推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各区(县)负责推动辖区内节能、新能源等环保公交车的发展,制定扶持政策,落实补贴资金,推进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各相关企业要不断提高车辆质量,完善售后服务体系,确保车辆安全可靠;

加快充换电站、加气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运营管理,确保市场供应。浦东新区、闵行区、嘉定区、青浦区、松江区、金山区、奉贤区、宝山区、崇明县政府,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3-2017)》(沪府发〔2013〕83号)和《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通知》(财建〔2013〕551号),我们将在本市大力推广节能、新能源等环保型公交车。

特此通知。

市交通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财政局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4年3月13日

关于节能、新能源等方面的推广应用。

关于实施环保型公交车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3-2017)》(沪府发〔2013〕83号)和《关于继续推进新能源汽车应用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积极推动公交都市建设并给予支持。

首先,总体思路

(a) 在试点的基础上,远近结合,积极探索适合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合理技术路径。鉴于我国新能源公交车的生产和应用仍处于试点示范阶段,相关技术仍在完善和发展中,根据汽车工业的发展水平和本市公交车运营的实际情况,考虑到节能和新型节能环保汽车的发展趋势,我们应该合理选择发展技术路径,积累运营经验,探索新能源公交车在本市未来发展的应用推广模式,促进汽车产业的发展和进步。

(2) 创新模式和政策支持,合理分配新增运营成本。鉴于公交行业的非营利性和公益性,推广节能、新能源等环保公交车原则上不会增加公交公司的负担,也不会影响公交车的正常运营。积极引导第三方提供配套设施建设运营、电池租赁、车辆维修等服务的商业模式,最大限度分担节能、新能源等环保公交车的运营成本。明确鼓励政策,财政应合理承担购买和运营节能、新能源等环保公交车的新增成本,并积极探索建立和推广长效机制。

(3) 市区要协同努力,充分发挥国有公共交通企业的主体作用。市、区(县)政府已形成联合政策,共同推动全市公共交通车辆环保升级。市政府协调城市节能、新能源等环保公交车的发展,重点引导和促进中心城市的发展。区(县)政府应当根据区域定位,因地制宜在辖区内推广节能、新能源等环保型公交车的应用。积极鼓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国有公交公司为重点,推广节能、新能源等环保公交车的应用,积极鼓励社会公交公司参与。

第二,技术路径和发展目标

(A) 技术路线

现阶段,市中心地区以混合动力汽车为主,以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为重要组成部分,以其他环保汽车为补充。各区(县)将增加纯电动汽车和天然气汽车的应用规模……

根据该地区的实际情况。未来将根据国家政策和车辆技术进步情况及时调整。

(2) 发展目标

从2014年起,节能、新能源等环保型公交车在本市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中所占比例应达到60%以上,新能源公交车不应低于更新或新增公交车总数的30%。力争到2015年,本市节能、新能源等环保型公交车达到3000辆;到2017年,节能、新能源等环保型公交车的比例将达到30%。

三是保障措施和配套政策

(A) 组织安全

本市成立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联席会议,牵头协调本市节能与新能量公交车的推广应用。联席会议由全市分管领导召集。联席会议成员由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局、市消防局、市安监局等相关企业。联席会议在市交通委员会设有办公室。

相关区(县)可参照市联席会议制度设立区级推进机构。

(2) 监督管理

开发节能、新能源等环保公交车的任务与购车补贴申请挂钩。在年度车辆更新计划中,优先交付节能、新能源等环保型公交车,完成年度发展任务的企业可优先申请公共交通专项资金补贴。

有关区(县)要根据本市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推进联席会议确定的年度发展任务,及时下达辖区内公交企业年度目标,并督促本区域内公交企业完成情况。

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公交企业执行情况的跟踪核查,将公交企业执行节能和新型节能环保公交车开发任务情况纳入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年度发展目标的顺利完成。

(3) 补贴政策

市、区(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节能、新能源等环保公交车的推广应用。具体情况如下:

1.购买补贴。在购买过程中,根据模型给予一次性固定补贴。其中,对纯电动(含电动混合动力)公交车、超级电容器公交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公交车,按照国家财政补贴标准,市财政将给予相应标准的配套补贴。对于混合动力公交车、双元无轨电车和液化天然气公交车,补贴标准应根据其与类似传统车辆的基本价差确定。具体补贴标准见表1。

2.经营补贴。对使用节能、新能源等环保公交车新增运营成本,按照8年运营周期给予相应补贴。补贴标准每年批准一次,每年支付一次。第一笔运营补贴在购买时支付。从第二年开始,运营补贴将根据上一年的车辆使用情况支付:如果上一年自行车年均行驶里程超过5万公里(液化天然气公交车自行车年均行驶公里数超过6万公里),则全额支付当年的运营补贴;

如果上一年自行车的年均行驶里程低于上述公里数,则按相同比例扣除当年的运营补贴。具体补贴标准见表2:

3.补贴资金渠道。相关补贴由市、区(县)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其中,购房补贴由市财政统一安排。经营补贴应按照属地原则进行分摊。在二级管理区(县)注册的企业(市控企业除外),其经营补贴由所在地区(县城)财政按照企业注册地承担,其他企业的经营补贴由市财政承担。市财政承担的资金统一安排在公共交通行业扶持资金中。

4.保单期限。这项补贴政策将试行三年,即从2013年到2015年。三年后,将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在政策有效期内,国家补贴政策如有调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委、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将共同研究,对本市补贴政策做出相应调整。

第四,岗位要求

(a) 制定年度发展计划

作为节能、新能源等环保公交车发展的责任主体,各公交企业应将发展任务作为年度重点任务纳入工作计划,并在每年第四季度制定下一年本企业公交车报废更新计划,以及节能、新能源等环保公交车的发展规划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并向相应主管部门报告。审计结束后,主管部门应在每年1月底前将辖区内公交企业的报废、更新和发展计划报送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推进联席会议办公室。

本市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本市公交车报废更新计划,提出节能、新能源等环保公交车年度发展计划和任务分解建议,经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联席会议审议后,提交相关单位执行年度发展任务。

(2) 跟踪进度。

各公交企业应根据年度任务,及时组织节能、新能源等环保公交车的采购和交付,并每季度向相应主管部门提交进度。主管部门应在下一季度正月15日前将上一季度进展情况报送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联席会议办公室,并结合下一年度报废更新发展计划,于次年1月底前报送年度总结报告。

(3) 加强管理措施

各公交公司应根据节能、新能源等环保公交车的技术特点,科学合理地安排公交线路,提高运营效率。加强员工培训和管理,建立健全节能、新能源等环保公交车运行考核机制,充分调动相关人员积极性。同时,要建立车辆定期检查和维护制度,建立健全事故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实时跟踪掌握车辆运行状况,确保节能、新能源等环保公交车安全运行,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环境效益。

各配套设施建设和运营单位应加强节能和新型节能公交配套站点的日常运维管理,不断建立……

ish并完善相关制度和规范。电池服务商应加强对动力电池工作状态的监测,确保车辆安全可靠运行。

各整车制造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产品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提供安全可靠的产品,确保产品一致性。要积极与公交公司合作,做好车辆维护和保护工作,以及产品技术改进,加强售后服务。

市、区(县)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节能、新能源等环保公交车推广应用的指导和跟踪,指导制定和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及时总结评估相关车辆的运营使用情况,探索建立节能、新能源等环保公交车推广长效机制。

五、任务分工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全面协调节能、新能源等环保公交车专项扶持政策,全面协调推进本市充换电设施和加气设施建设。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本市支持节能和新型节能环保公交车的专项扶持政策,协调监督区(县)的配套资金。

市科委负责加强节能、新能源等环保公交车的技术支持和研发,与科技部、财政部协调沟通,争取并落实国家对本市节能、新能源等环保公交车的相关扶持政策。

市局负责对节能、新能源等环保公交车的上牌和年检工作给予指导和支持。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协调本市节能、新能源等环保公交车的生产制造,指导产业升级和技术升级。

市技术监督局负责制定节能和新型节能环保公交车及配套基础设施相关地方标准,组织颁布实施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加强车辆质量监督。

市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指导全市节能、新能源等环保型公交加油设施的布局和建设。

市规划国土资源局负责加强节能和新型节能公交车配套基础设施用地的规划、审批、指导和协调。

市安监局、市消防局负责支持和指导节能、新能源等环保公交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和车辆运行安全监管。

市交通委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市节能、新能源等环保公交车推广计划,协调本市节能和新能源等环境友好公交车的推广工作,跟踪车辆运行情况,协调和解决推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各区(县)负责推动辖区内节能、新能源等环保公交车的发展,制定扶持政策,落实补贴资金,推进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各相关企业要不断提高车辆质量,完善售后服务体系,确保车辆安全可靠;

加快充换电站、加气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运营管理,确保市场供应。

标签:

汽车资讯热门资讯
自律促发展 山东省发布小型电动车行业标准

第一电动网(作者杜俊仪)6月12日,由山东省汽车行业协会等单位主办的“山东小型电动车行业标准发布会”在济南举行。经历了5月的整肃风波,小型电动车行业在压力之下开始凝聚。

1900/1/1 0:00:00
挪威5月电动汽车销量大增 大众e-up!问鼎冠军

挪威纯电动乘用车的市场份额已经连续数月保持在10的水平,5月份也不例外。5月,挪威新登记注册电动汽车数量为1346台,市场份额为109,较上年同期涨幅巨大。

1900/1/1 0:00:00
关于山东省小型电动车实施车辆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山东省小型电动车实施车辆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我省小型电动车管理,促进产业有序健康发展,维护市场秩序和交通安全,切实保障消费者生命和财产安全,

1900/1/1 0:00:00
《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制订的《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1900/1/1 0:00:00
关于印发海南省节能减排综合示范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节能减排综合示范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经省政府同意,

1900/1/1 0:00:00
【一周热点】特斯拉开放所有专利 比亚迪秦5月销量破千

一、特斯拉将对外开放所有专利打造“开源汽车”特斯拉CEO伊隆马斯克ElonMusk6月12日宣布,该公司将采取“开源模式”,对外开放所有专利,鼓励其他企业开发先进的电动汽车。

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