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办发[2014]68号
区、市、县人民政府,试点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的通知》(国发〔2012〕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和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公共部门和个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经市政府同意,我们在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实施国家发展新能源汽车战略,紧紧围绕建设生态城市目标,推动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应用,努力提高城市交通设施水平,改善公共交通能源结构,减少交通污染,全力推进城市节能减排和相关产业发展,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是工作目标
2013年至2015年,全市共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5000辆,其中公共交通、公务、邮政、环卫、出租车等公共领域不少于3600辆;支持建设2座发电站、2座充电站和4000个充电桩;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组织管理体系。
第三,鼓励政策
市政府从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等方面支持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主要包括:
(1) 车辆不受限制。
(2) 对符合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的新能源汽车消费者(财政性资金购买的除外),地方财政按0.8:1的一次性比例向中央财政给予配套补贴。补贴应按季度申报和分配。购车人购车时应于季度末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补贴申请材料(具体要求另行规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市财政局拨付。
第四,推广措施
(1) 提高新能源汽车作为公务用车的比例。在财政资金购买的公务用车中,新增或更新的新能源汽车比例要达到30%;事业单位、企业事业单位自筹资金购买车辆的,参照执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二)推动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大力应用新能源汽车。在公交车年度更新和新增计划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得低于50%。(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大连公交集团)
(3) 支持新能源汽车在出租车领域的应用。新能源汽车将被纳入出租车替代车型;在年度新增或更新车型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得低于50%。(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四)增加新能源汽车在邮政、环卫等领域和城市重点风景名胜区的使用。在增加或更新物流和环卫车辆时,小型车辆必须使用新能源汽车,大型车辆应尽可能使用新能源车辆;
景区内所有旅游出租汽车和观光巴士必须使用纯电动汽车。(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城市建设局、市旅游局)
(5) 鼓励居民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业主在其车库、车位安装慢充充电桩,所需费用由业主承担;未来,新建住宅小区和新建社会公共停车场的收费停车位将基本按5%的停车位配置,现有社会公共停车位也将按5%配置;
计划今明两年在全市建设100个快速充电桩。(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局交警支队、市国土住房局、市规划局、大连供电公司、市经信委)
(六)加快充换电服务网络建设。将充换电设施纳入城市综合交通系统规划,科学规划建设地址和规模,保障土地利用指标、土地征用和土地供应。其中,公交集团配备纯电动公交车,以划拨方式对电站用地进行充电置换。中央对示范城市的综合奖励全部作为充换电设施建设的投资补贴,补贴标准根据中央财政奖励另行制定。(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规划局、市国土住房局、市建委、市城建局)
(六)建立新能源汽车运营服务体系。支持供电部门构建新能源汽车运营配套服务体系,包括构建覆盖所有电动汽车的统一服务网络,对电站和服务设备进行充电和更换,通过对车辆和电池性能的实时监测和预警,加强安全防范。(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大连供电公司)
(七)协调汽车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经营单位,制定和完善新能源汽车检测地方标准。(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局交通警察支队)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8月1日大政办发[2014]68号
区、市、县人民政府,试点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的通知》(国发〔2012〕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和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公共部门和个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经市政府同意,我们在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实施国家发展新能源汽车战略,紧紧围绕建设生态城市目标,推动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应用,努力提高城市交通设施水平,改善公共交通能源结构,减少交通污染,全力推进城市节能减排和相关产业发展,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是工作目标
2013年至2015年,全市共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5000辆,其中公共交通、公务、邮政、环卫、出租车等公共领域不少于3600辆;支持建设2座发电站、2座充电站和4000个充电桩;
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组织管理体系。
第三,鼓励政策
市政府从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等方面支持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主要包括:
(1) 车辆不受限制。
(2) 对符合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的新能源汽车消费者(财政性资金购买的除外),地方财政按0.8:1的一次性比例向中央财政给予配套补贴。补贴应按季度申报和分配。购车人购车时应于季度末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补贴申请材料(具体要求另行规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市财政局拨付。
第四,推广措施
(1) 提高新能源汽车作为公务用车的比例。在财政资金购买的公务用车中,新增或更新的新能源汽车比例要达到30%;事业单位、企业事业单位自筹资金购买车辆的,参照执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二)推动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大力应用新能源汽车。在公交车年度更新和新增计划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得低于50%。(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大连公交集团)
(3) 支持新能源汽车在出租车领域的应用。新能源汽车将被纳入出租车替代车型;在年度新增或更新车型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得低于50%。(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四)增加新能源汽车在邮政、环卫等领域和城市重点风景名胜区的使用。在增加或更新物流和环卫车辆时,小型车辆必须使用新能源汽车,大型车辆应尽可能使用新能源车辆;景区内所有旅游出租汽车和观光巴士必须使用纯电动汽车。(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城市建设局、市旅游局)
(5) 鼓励居民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业主在其车库、车位安装慢充充电桩,所需费用由业主承担;未来,新建住宅小区和新建社会公共停车场的收费停车位将基本按5%的停车位配置,现有社会公共停车位也将按5%配置;
计划今明两年在全市建设100个快速充电桩。(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局交警支队、市国土住房局、市规划局、大连供电公司、市经信委)
(六)加快充换电服务网络建设。将充换电设施纳入城市综合交通系统规划,科学规划建设地址和规模,保障土地利用指标、土地征用和土地供应。其中,公交集团配备纯电动公交车,以划拨方式对电站用地进行充电置换。中央对示范城市的综合奖励全部作为充换电设施建设的投资补贴,补贴标准根据中央财政奖励另行制定。(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规划局、市国土住房局、市建委、市城建局)
(六)建立新能源汽车运营服务体系。支持供电部门构建新能源汽车运营配套服务体系,包括构建覆盖所有电动汽车的统一服务网络,对电站和服务设备进行充电和更换,通过对车辆和电池性能的实时监测和预警,加强安全防范。(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大连供电公司)
(七)协调汽车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经营单位,制定和完善新能源汽车检测地方标准。(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局交通警察支队)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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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至6日,2014山东国际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展览会将在济南举行。山东唐骏电动车有限公司将携旗下电动新品参加展会,产品覆盖电动乘用车、微卡、轻卡系列,上市在即。
1900/1/1 0:00:00“国家对充电设施的补贴政策已经筹备了很久,其间也向我们征求过意见,应该很快就会出来了。”接近相关政策制定的知情人士8月25日对21世纪经济报道作者说。
1900/1/1 0:00:00北京时间8月26日晚间消息,据外媒周二报道,有两名熟知内情的消息人士透露,中国政府正在考虑提供最多人民币1000亿元约合160亿美元的政府融资,以便建设更多的充电设施,
1900/1/1 0:00:00据彭博社援引知情人士称,中国正考虑设立高达1000亿元人民币的政府基金,用于建设更多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并刺激电动车需求。该知情人士还透露,这项政策可能很快就要宣布。
1900/1/1 0:00:00近来有报道说,工信部、部、中汽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先后调研山东低速电动车企业,有人认为有关部门可能将低速电动车纳入公告管理,批准若干企业生产。
1900/1/1 0:00:008月1日起,北京市住建委、市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物业管理区域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安装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实施,
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