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意见》。到2015年底,潍坊市将推广应用5010辆新能源汽车,其中公交车800辆、出租车900辆、公务用车500辆、其他车辆2810辆。
根据推广意见,潍坊市将按照国家与潍坊市1:1的比例对消费者进行补贴。此外,潍坊市规定,公共交通领域的新型公交车应当采用新能源汽车,新型公交车原则上应当采用新能量汽车,且采购比例不低于60%,且逐年提高。规定新出租车必须购买新能源汽车。
促销目标:5010辆。
2013年10月至2015年底,潍坊市共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5010辆,其中2014年1770辆(公交车320辆、出租车350辆、公务用车200辆、其他车辆900辆、充电桩2000个),2015年3240辆(公交480辆、出租车550辆、公务车30辆)。
推动新能源汽车应用的外国品牌数量不低于30%。重点加大新能源汽车在公共服务领域的推广力度,优先推广纯电动汽车。未来,公共部门的新车和更新汽车的比例将不低于50%,而且这一比例将逐年提高。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组织和国有企业采购或更新公务用车时,在技术和服务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市政、环卫等车辆原则上购买新能源汽车,购买比例不低于70%,且比例逐年提高。
公共交通领域新公交车应使用新能源汽车,更新公交车原则上使用新能源车辆,采购比例不低于60%,并逐年提高。新出租车必须购买新能源汽车,并由专业公司运营;现有出租车公司在更新出租车时,原则上应购买新能源汽车。加大新能源汽车在城市物流等领域的推广应用力度,鼓励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以租赁方式使用新能源车辆。
充电设施:将建设12座充换电站。
到2015年,潍坊将建设12座充换电站(2014年在寿光、高新技术开发区和滨海开发区各建设一座,2015年在潍城建设两座,在青州、诸城、高密、昌邑、安丘、长乐和临曲建设一座)。
重点推进超市、商场、车站、社会停车场(库)、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充电设施建设。鼓励在住宅停车场规划建设自用充电设施,支持单位用户在办公停车场、公交、环卫等特定行业停车场建设标准化专用充电设施。新建住宅小区和公共停车场要在场地、用电等方面满足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要求,并为新能源汽车预留一定比例的充电车位。
政策保障:按国家和潍坊市1:1补贴。
购车。按照国家与潍坊1:1的原则,补贴总额(国家、省、市三级补贴之和)不超过汽车核定销售价格的最高比例(40%-60%),并确定补贴标准。潍坊市补贴资金筹措:中心城市补贴资金由市、区(含市开发区)承担,县(市)级补贴资金由县(市、市)级财政筹措。对超额完成潍坊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任务的县(市),补贴资金的一半由市财政承担。
潍坊市将按照国家规定对购买和使用的新能源汽车免征旅行税;
对专门从事新能源汽车租赁或服务的企业,经营车辆规模在100辆以上的,自开业之日起,五年内按其租赁所得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同等补贴。
在汽车行业。潍坊市将设立新能源汽车产业基金,通过股权和债权支持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潍坊市现有汽车整车资质和特种车资质企业,进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新能源特种车公告目录,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补贴;对新获得国家新能源汽车和新能源专用车生产公告目录资格的企业,分别给予500万元和100万元补贴。对新能源汽车领域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企业研发机构(包括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程实验室、国家和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技术研究中心、测试中心等)分别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补贴。
潍坊市鼓励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和充换电设备企业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对承担制定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和100万元;对生产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要求的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和充换电设备的企业,优先推荐为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潍坊市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充换设备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所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照税法规定,在实际扣除的基础上,按研发费用的50%扣除;无形资产按150%摊销;
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充换电设备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及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业务收入,免征增值税和所得税。
配套设施。潍坊市对新增公共充换电项目原则上引入市场化机制,并通过股权、债权等方式予以支持。充换电服务运营商建设公共直流充换电设施的费用,按照核定充换电设备总量的30%给予财政补贴。其中,中心城市补贴资金由市财政自筹,县(市)级补贴资金由县(市”级财政自筹。
潍坊市电动公交车和出租车的充换电设施应尽可能与现有公交车站和公共停车场相结合。该市的电动公交车和公交车用于取代国家电网建设的发电站用地,并执行与国家电网变电站建设用地相同的政策。对其他企业投资建设的,按照《潍坊市重点产业投资优惠政策》给予优惠支持。
市场反应:凯马汽车和其他公司将受益。
潍坊当地企业从该计划的出台中受益最大,其汽车及零部件企业包括北汽福田、科马汽车、威能动力、潍柴动力、必得文动力和瑞驰汽车。
到2015年,潍坊将推广800辆新能源公交车,受益最多的是山东省当地的公交公司,如中通客车、中国重汽豪沃客车、山东宜兴客车、青岛深沃客车和亚星客车。近日,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意见》。到2015年底,潍坊市将推广应用5010辆新能源汽车,其中公交车800辆、出租车900辆、公务用车500辆、其他车辆2810辆。
根据推广意见,潍坊市将按照国家与潍坊市1:1的比例对消费者进行补贴。此外,潍坊市规定,公共交通领域的新型公交车应当采用新能源汽车,新型公交车原则上应当采用新能量汽车,且采购比例不低于60%,且逐年提高。规定新出租车必须购买新能源汽车。
促销目标:5010辆。
2013年10月至2015年底,潍坊市共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5010辆,其中2014年1770辆(公交车320辆、出租车350辆、公务用车200辆、其他车辆900辆、充电桩2000个),2015年3240辆(公交480辆、出租车550辆、公务车30辆)。
推动新能源汽车应用的外国品牌数量不低于30%。重点加大新能源汽车在公共服务领域的推广力度,优先推广纯电动汽车。未来,公共部门的新车和更新汽车的比例将不低于50%,而且这一比例将逐年提高。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组织和国有企业采购或更新公务用车时,在技术和服务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市政、环卫等车辆原则上购买新能源汽车,购买比例不低于70%,且比例逐年提高。
公共交通领域新公交车应使用新能源汽车,更新公交车原则上使用新能源车辆,采购比例不低于60%,并逐年提高。新出租车必须购买新能源汽车,并由专业公司运营;
现有出租车公司在更新出租车时,原则上应购买新能源汽车。加大新能源汽车在城市物流等领域的推广应用力度,鼓励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以租赁方式使用新能源车辆。
充电设施:将建设12座充换电站。
到2015年,潍坊将建设12座充换电站(2014年在寿光、高新技术开发区和滨海开发区各建设一座,2015年在潍城建设两座,在青州、诸城、高密、昌邑、安丘、长乐和临曲建设一座)。
重点推进超市、商场、车站、社会停车场(库)、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充电设施建设。鼓励在住宅停车场规划建设自用充电设施,支持单位用户在办公停车场、公交、环卫等特定行业停车场建设标准化专用充电设施。新建住宅小区和公共停车场要在场地、用电等方面满足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要求,并为新能源汽车预留一定比例的充电车位。
政策保障:按国家和潍坊市1:1补贴。
购车。按照国家与潍坊1:1的原则,补贴总额(国家、省、市三级补贴之和)不超过汽车核定销售价格的最高比例(40%-60%),并确定补贴标准。潍坊市补贴资金筹措:中心城市补贴资金由市、区(含市开发区)承担,县(市)级补贴资金由县(市、市)级财政筹措。对超额完成潍坊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任务的县(市),补贴资金的一半由市财政承担。
潍坊市将按照国家规定对购买和使用的新能源汽车免征旅行税;对专门从事新能源汽车租赁或服务的企业,经营车辆规模在100辆以上的,自开业之日起,五年内按其租赁所得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同等补贴。
在汽车行业。潍坊市将设立新能源汽车产业基金,通过股权和债权支持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潍坊市现有汽车整车资质和特种车资质企业,进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新能源特种车公告目录,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补贴;对新获得国家新能源汽车和新能源专用车生产公告目录资格的企业,分别给予500万元和100万元补贴。对新能源汽车领域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企业研发机构(包括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程实验室、国家和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技术研究中心、测试中心等)分别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补贴。
潍坊市鼓励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和充换电设备企业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对承担制定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和100万元;对生产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要求的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和充换电设备的企业,优先推荐为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潍坊市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充换设备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所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照税法规定,在实际扣除的基础上,按研发费用的50%扣除;无形资产按150%摊销;
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充换电设备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及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业务收入,免征增值税和所得税。
配套设施。潍坊市对新增公共充换电项目原则上引入市场化机制,并通过股权、债权等方式予以支持。充换电服务运营商建设公共直流充换电设施的费用,按照核定充换电设备总量的30%给予财政补贴。其中,中心城市补贴资金由市财政自筹,县(市)级补贴资金由县(市”级财政自筹。
潍坊市电动公交车和出租车的充换电设施应尽可能与现有公交车站和公共停车场相结合。该市的电动公交车和公交车用于取代国家电网建设的发电站用地,并执行与国家电网变电站建设用地相同的政策。对其他企业投资建设的,按照《潍坊市重点产业投资优惠政策》给予优惠支持。
市场反应:凯马汽车和其他公司将受益。
潍坊当地企业从该计划的出台中受益最大,其汽车及零部件企业包括北汽福田、科马汽车、威能动力、潍柴动力、必得文动力和瑞驰汽车。
到2015年,潍坊将推广800辆新能源公交车,受益最多的是山东省当地的公交公司,如中通客车、中国重汽豪沃客车、山东宜兴客车、青岛深沃客车和亚星客车。
8月8日在包头市召开的第六届包头稀土产业论坛上,一辆新能源纯电动大巴亮相会场外。
1900/1/1 0:00:00经过对上半年新一轮各项新能源政策的酝酿到相关各项政策的落地,2014年下半年,新能源客车迎来爆发式增长。增长背后是各大客车企业在新能源领域的争相亮剑。
1900/1/1 0:00:00随着一系列利好政策的落地,新能源车吸引了购车者的重点关注。
1900/1/1 0:00:008月11日,河南蓝海新能电动汽车有限公司两辆东南菱悦EV3电动汽车在京港澳高速原阳服务区刚建立的充电桩站充电,蓝海新能员工难掩兴奋:“高速公路充电桩站建好了,咱们的客户以后出行更加方便了”。
1900/1/1 0:00:00第一电动网(特约作者漠风)前段时间七夕节,朋友圈里流行一个段子。
1900/1/1 0:00:008辆银白色奇瑞M1EV电动汽车直线并列,深色铝合金制的小亭子矗立其间,标准成人身高的充电桩不时引来众人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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