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导航 汽车导航
Ctrl+D收藏汽车导航
首页 > 汽车资讯 > 正文

关于印发广东省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作者:

时间:1900/1/1 0:00:00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的通知

《2014-2015年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行动计划》通知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挂牌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部门和事业单位:

《2014-2015年广东省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行动计划》已获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您。请认真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告。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0月11日

广东省2014-2015年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行动计划

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减碳规划,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节能减排行动计划的通知》精神,制定本行动计划,《2014-2015年减排与低碳发展》(国务院[2014]23号)和我省实际情况。

工作目标:2014-2015年,两年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将分别下降3.4%和2.32%,单位国内生产产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将逐年下降3.5%以上。到2015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170.1万吨、20.39万吨、71.5万吨和109.9万吨以内。

一是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1) 严格淘汰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严格按照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做好项目管理。各地和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批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并依法依规全面清理在建和竣工的违法项目。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的力度。2014年,淘汰落后过剩产能250万吨炼钢、1.5万吨铜冶炼、353万吨水泥、21万吨造纸、60万标准板制革、17504万米印染、59万千瓦铅电池。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各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任务,为产业升级腾出空间。

(2) 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意见》(粤政办[2014]41号),积极推广工业节能技术、设备等节能环保产品,节能家电和新能源汽车,推动LED绿色照明产业化;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技术,加快节能环保技术的模块化、产品化,推动环境监测技术和环保材料的研究与应用,推动产学研结合节能环保;

加快培育节能环保市场,培育一批领先的节能技术服务单位,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推动第三方在污染集中治理领域专业化运营。到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将达到6000亿元。加强对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传统产业节能绿色转型。到2015年,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将分别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8%和10%左右。

(3) 调整和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加强煤炭消费总量管理,制定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实施方案,落实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责任管理,将新增煤炭消费项目与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挂钩,确保实现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目标。加快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深入推进燃煤电厂减污能力建设,积极推进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工程,有序开展燃煤发电机组“近零排放”示范项目建设,加强推广应用。大力增加清洁能源供应,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将提高到20%。

(4) 加强能源评估和环境评估的约束作用。严格执行项目能源评价和环境评价制度,新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的能效水平和污染物排放强度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批复的前提条件。对排放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建设项目,珠三角地区将实施2倍活性源减排,其他地区将实施1.5倍活性源削减,钢铁等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有色金属和建筑材料将被能源消耗当量或减少所取代。对未完成节能减排目标的城市,暂停本市新增重大污染物排放项目的环评审批。推行能力评估对标管理制度,规范评估机构,优化评审流程。

二是加快节能减排和减碳项目建设

(5) 推动重点项目的实施。实施电机能效提升计划和万台注塑机节能改造试点示范工程,推动全省电机产品升级换代。到2015年,普及高效电机,淘汰在用低效电机,实施1000万千瓦电机系统节能技术改造,形成157万吨具有节能能力的标准煤。佛山、东莞将完成1万台注塑机节能改造试点任务。实施园区循环利用改造工程,到2015年,推动20个国家级或省级工业园区和产业基地循环利用改造。实施清洁生产“一亿工程”,到2015年,创建10个清洁生产示范园区,培育100个清洁生产技术中心,确定1000家省级清洁生产企业,开展1万人清洁生产培训。加快实施《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脱硫脱硝工程建设(具体任务附后)。到2015年,将有26台总容量629.5万千瓦的燃煤机组脱硝,23台总容量689.5万千瓦燃煤机组将被拆除,新的干法水泥生产线将……

将安装6255万吨的脱硝设施。新建日处理能力308万吨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到2015年底,珠三角地区城区基本实现污水收集管网全覆盖;大型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将配备垃圾处理设施。

(6) 加快燃煤锅炉改造。对锅炉能耗和污染排放情况进行调查。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改造工程。2014年将淘汰1283台小锅炉,到2015年底将淘汰3172台落后锅炉(具体任务附后)。全面推进燃煤锅炉除尘改造升级,蒸汽容量10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转为清洁能源;蒸汽容量20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应进行烟气脱硫,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当地环保部门对接;蒸汽容量大于35吨/小时的燃煤锅炉(不包括循环流化床锅炉)应采用烟气脱硫和低氮燃烧进行改造;

蒸汽容量在65吨/小时及以上的燃煤锅炉(不包括循环流化床锅炉)应开展烟气脱硫脱硝工程,并安装分布式控制系统。

(7) 加大机动车减排力度。从2014年10月1日起,国V车用汽油将在全省全面供应,从2015年7月1日开始,国V机用柴油将在全省全部供应。到2014年底,我省将提前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2014年,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56.1万辆(具体任务附后)。到2015年底,全省将淘汰2005年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珠三角地区基本淘汰所有黄标车。加强机动车环境管理,加强对新生产汽车的环境监管。进一步扩大禁区。到2015年底,珠三角地区城市“黄标车”限行区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比例不低于40%,其他城市不低于30%。大力推进黄标车和无环保标志车辆电子执法,加快柴油车尿素供应系统建设。

(8) 加强水污染防治。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粤南清洁用水行动计划,优先保护饮用水源地和水质较好的河湖,重点治理劣V型水体。继续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严格水环境功能区管理。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大农村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严控污水灌溉。加强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控制。到2015年,重点行业工业增加值中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强度将比2010年降低50%以上。

三是抓好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作

(9) 加强工业节能减排。重点推进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加快省市企业三级能源管理中心建设,逐步推进重点行业能效对标活动,力争到2015年在全省所有高耗能行业开展能效对标。做好国家低碳产业园区试点,推动传统产业节能低碳转型。继续开展万企节能低碳行动,推动建立企事业单位碳排放报告核查制度。到201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将比2010年下降21%,807家列入国家万企名单的工业企业将实现1454万吨标准煤的节能。

(10) 促进建筑节能减排。逐步实施绿色建筑标准。从2014年1月1日起,广州、深圳新建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新建公共建筑和新建保障性住房将全面实施绿色建筑标准;

其他地区新建保障性住房绿色建筑标准的比例不低于25%。2014年,全省将力争新增1500万平方米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志。截至“十二五”末,全省已建成绿色建筑4000多万平方米,城镇新建建筑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达到20%。研究制定城市热岛效应技术导则,编制低碳生态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和城市热岛改造规划,大力推进城市降温行动。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节能标准,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在设计和施工阶段的执行率,力争在“十二五”期末实现100%的执行率。在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完善我省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管理、评价和标识等技术规范和规范体系。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持续推进国家和省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大规模应用示范。积极推广适合工业化生产的预制混凝土、钢结构等建筑体系,加大对建筑零部件生产的支持力度,大力推动建筑产业化发展。

(十一)加强交通运输节能降碳工作。加快构建综合交通体系,充分发挥水、路、铁、空等多种交通方式的比较优势、综合效益和综合优势。深化“车船路港”千企低碳交通专项行动,逐步建立交通节能减排监测评估体系。大力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快轨道交通建设,以创建“公交都市”为契机,推动深圳、广州建设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加大对拖车运输研究和推广的支持力度,积极做好拖车运输试点示范站建设,加快制定公路拖车运输发展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以绿色货运项目为抓手,推动货运行业节能减排。加快新能源汽车在公共交通、租赁、公务、环卫、邮政、物流等公共领域的规模化和商业化应用,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使用新能源汽车,力争到2015年底在全省推广应用4.5万辆以上,包括珠江三角洲地区的4000辆纯电动公交车。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业,加快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推进智能交通工程,2014年实现全省高速公路“一网通办”收费,积极推进高速公路不停车自动收费系统全国联网。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加强交通需求管理,有效降低空驶率,降低单位运输输出的能耗和排放水平。实施绿色港口行动计划、绿色航道建设工程、北江散装货物绿色运输示范工程,力争到2015年将英德水泥等散装货物水路运输比重提高到40%。实施绿色低碳公路建设项目,实施隧道“绿色照明工程”,推进高速公路生态景观林带示范工程。

(12) 做好事业单位的节能、节水、降碳工作。提高事业单位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置率,扩大能源审计试点范围,到2015年完成80家事业单位能源审计,逐步建立全覆盖的事业单位节能评估方法。纳入公共机构……

将能源管理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到2015年,实施200个签约能源管理改造项目。开展节约型事业单位示范单位和节水型单位建设。到2015年,将建成40所保护性大学、40个保护性示范医疗单位、8至10个保护性文化场馆和50个保护性体育场馆;事业单位人均用水量将比2010年下降12%,省属事业单位节水器具使用率将达到100%,50%以上的省属单位将建设节水型单位。

四是加强技术支持

(十三)加强技术创新。以电力、钢铁、石油石化、化工、建材、交通运输等行业为重点,加快节能减排共性技术和成套设备的研发;

支持建筑节能材料、新产品开发等关键技术。鼓励产学研建立以企业为导向、市场化、多元化的战略联盟,引导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技术研发投入。

(十四)加快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完善节能低碳环保技术和设备(产品)省级推广目录的评选、评价和推广机制,每年公布一批推广目录,向社会推广20-30项节能低碳环境保护关键技术和装备(产品)。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进行节能改造,实现350万吨标准煤新增节能能力。加快在钢铁烧结机脱硫、水泥脱硝、大型畜禽养殖等领域推广应用成熟的污染控制技术。实施碳捕获、利用和储存(CCS)试点示范项目,在一些新的电力和水泥项目中推广保留碳捕获和储存装置的示范。

五、加强政策支持

(15) 完善价格政策。全面清理违规的高耗能企业电价优惠政策。严格执行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在节能降碳目标进展滞后的地区,进一步加强差别电价和惩罚电价的实施。落实电解铝企业阶梯电价政策和燃煤机组环保电价政策。完善污水处理费政策,督促各地将实际污泥处置成本纳入污水处理费。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的通知

《2014-2015年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行动计划》通知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挂牌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部门和事业单位:

《2014-2015年广东省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行动计划》已获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您。请认真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告。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0月11日

广东省2014-2015年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行动计划

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减碳规划,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节能减排行动计划的通知》精神,制定本行动计划,《2014-2015年减排与低碳发展》(国务院[2014]23号)和我省实际情况。

工作目标:2014-2015年,两年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将分别下降3.4%和2.32%,单位国内生产产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将逐年下降3.5%以上。到2015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170.1万吨、20.39万吨、71.5万吨和109.9万吨以内。

一是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1) 严格淘汰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严格按照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做好项目管理。各地和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批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并依法依规全面清理在建和竣工的违法项目。我们将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的力度……

2014年,淘汰落后过剩产能250万吨炼钢、1.5万吨铜冶炼、353万吨水泥、21万吨造纸、60万标准板制革、17504万米印染、59万千瓦铅电池。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各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任务,为产业升级腾出空间。

(2) 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意见》(粤政办[2014]41号),积极推广工业节能技术、设备等节能环保产品,节能家电和新能源汽车,推动LED绿色照明产业化;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技术,加快节能环保技术的模块化、产品化,推动环境监测技术和环保材料的研究与应用,推动产学研结合节能环保;

加快培育节能环保市场,培育一批领先的节能技术服务单位,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推动第三方在污染集中治理领域专业化运营。到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将达到6000亿元。加强对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传统产业节能绿色转型。到2015年,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将分别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8%和10%左右。

(3) 调整和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加强煤炭消费总量管理,制定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实施方案,落实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责任管理,将新增煤炭消费项目与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挂钩,确保实现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目标。加快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深入推进燃煤电厂减污能力建设,积极推进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工程,有序开展燃煤发电机组“近零排放”示范项目建设,加强推广应用。大力增加清洁能源供应,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将提高到20%。

(4) 加强能源评估和环境评估的约束作用。严格执行项目能源评价和环境评价制度,新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的能效水平和污染物排放强度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批复的前提条件。对排放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建设项目,珠三角地区将实施2倍活性源减排,其他地区将实施1.5倍活性源削减,钢铁等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有色金属和建筑材料将被能源消耗当量或减少所取代。对未完成节能减排目标的城市,暂停本市新增重大污染物排放项目的环评审批。推行能力评估对标管理制度,规范评估机构,优化评审流程。

二是加快节能减排和减碳项目建设

(5) 推动重点项目的实施。实施电机能效提升计划和万台注塑机节能改造试点示范工程,推动全省电机产品升级换代。到2015年,普及高效电机,淘汰在用低效电机,实施1000万千瓦电机系统节能技术改造,形成157万吨具有节能能力的标准煤。佛山、东莞将完成1万台注塑机节能改造试点任务。实施园区循环利用改造工程,到2015年,推动20个国家级或省级工业园区和产业基地循环利用改造。实施清洁生产“一亿工程”,到2015年,创建10个清洁生产示范园区,培育100个清洁生产技术中心,确定1000家省级清洁生产企业,开展1万人清洁生产培训。加快实施《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脱硫脱硝工程建设(具体任务附后)。到2015年,将有26台总容量629.5万千瓦的燃煤机组脱硝,23台总容量689.5万千瓦燃煤机组将被拆除,新的干法水泥生产线将……

将安装6255万吨的脱硝设施。新建日处理能力308万吨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到2015年底,珠三角地区城区基本实现污水收集管网全覆盖;大型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将配备垃圾处理设施。

(6) 加快燃煤锅炉改造。对锅炉能耗和污染排放情况进行调查。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改造工程。2014年将淘汰1283台小锅炉,到2015年底将淘汰3172台落后锅炉(具体任务附后)。全面推进燃煤锅炉除尘改造升级,蒸汽容量10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转为清洁能源;蒸汽容量20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应进行烟气脱硫,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当地环保部门对接;蒸汽容量大于35吨/小时的燃煤锅炉(不包括循环流化床锅炉)应采用烟气脱硫和低氮燃烧进行改造;

蒸汽容量在65吨/小时及以上的燃煤锅炉(不包括循环流化床锅炉)应开展烟气脱硫脱硝工程,并安装分布式控制系统。

(7) 加大机动车减排力度。从2014年10月1日起,国V车用汽油将在全省全面供应,从2015年7月1日开始,国V机用柴油将在全省全部供应。到2014年底,我省将提前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2014年,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56.1万辆(具体任务附后)。到2015年底,全省将淘汰2005年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珠三角地区基本淘汰所有黄标车。加强机动车环境管理,加强对新生产汽车的环境监管。进一步扩大禁区。到2015年底,珠三角地区城市“黄标车”限行区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比例不低于40%,其他城市不低于30%。大力推进黄标车和无环保标志车辆电子执法,加快柴油车尿素供应系统建设。

(8) 加强水污染防治。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粤南清洁用水行动计划,优先保护饮用水源地和水质较好的河湖,重点治理劣V型水体。继续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严格水环境功能区管理。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大农村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严控污水灌溉。加强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控制。到2015年,重点行业工业增加值中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强度将比2010年降低50%以上。

三是抓好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作

(9) 加强工业节能减排。重点推进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加快省市企业三级能源管理中心建设,逐步推进重点行业能效对标活动,力争到2015年在全省所有高耗能行业开展能效对标。做好国家低碳产业园区试点,推动传统产业节能低碳转型。继续开展万企节能低碳行动,推动建立企事业单位碳排放报告核查制度。到201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将比2010年下降21%,807家列入国家万企名单的工业企业将实现1454万吨标准煤的节能。

(10) 促进建筑节能减排。逐步实施绿色建筑标准。从2014年1月1日起,广州、深圳新建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新建公共建筑和新建保障性住房将全面实施绿色建筑标准;

其他地区新建保障性住房绿色建筑标准的比例不低于25%。2014年,全省将力争新增1500万平方米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志。截至“十二五”末,全省已建成绿色建筑4000多万平方米,城镇新建建筑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达到20%。研究制定城市热岛效应技术导则,编制低碳生态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和城市热岛改造规划,大力推进城市降温行动。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节能标准,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在设计和施工阶段的执行率,力争在“十二五”期末实现100%的执行率。在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完善我省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管理、评价和标识等技术规范和规范体系。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持续推进国家和省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大规模应用示范。积极推广适合工业化生产的预制混凝土、钢结构等建筑体系,加大对建筑零部件生产的支持力度,大力推动建筑产业化发展。

(十一)加强交通运输节能降碳工作。加快构建综合交通体系,充分发挥水、路、铁、空等多种交通方式的比较优势、综合效益和综合优势。深化“车船路港”千企低碳交通专项行动,逐步建立交通节能减排监测评估体系。大力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快轨道交通建设,以创建“公交都市”为契机,推动深圳、广州建设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加大对拖车运输研究和推广的支持力度,积极做好拖车运输试点示范站建设,加快制定公路拖车运输发展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以绿色货运项目为抓手,推动货运行业节能减排。加快新能源汽车在公共交通、租赁、公务、环卫、邮政、物流等公共领域的规模化和商业化应用,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使用新能源汽车,力争到2015年底在全省推广应用4.5万辆以上,包括珠江三角洲地区的4000辆纯电动公交车。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业,加快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推进智能交通工程,2014年实现全省高速公路“一网通办”收费,积极推进高速公路不停车自动收费系统全国联网。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加强交通需求管理,有效降低空驶率,降低单位运输输出的能耗和排放水平。实施绿色港口行动计划、绿色航道建设工程、北江散装货物绿色运输示范工程,力争到2015年将英德水泥等散装货物水路运输比重提高到40%。实施绿色低碳公路建设项目,实施隧道“绿色照明工程”,推进高速公路生态景观林带示范工程。

(12) 做好事业单位的节能、节水、降碳工作。提高事业单位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置率,扩大能源审计试点范围,到2015年完成80家事业单位能源审计,逐步建立全覆盖的事业单位节能评估方法。纳入公共机构……

将能源管理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到2015年,实施200个签约能源管理改造项目。开展节约型事业单位示范单位和节水型单位建设。到2015年,将建成40所保护性大学、40个保护性示范医疗单位、8至10个保护性文化场馆和50个保护性体育场馆;事业单位人均用水量将比2010年下降12%,省属事业单位节水器具使用率将达到100%,50%以上的省属单位将建设节水型单位。

四是加强技术支持

(十三)加强技术创新。以电力、钢铁、石油石化、化工、建材、交通运输等行业为重点,加快节能减排共性技术和成套设备的研发;

支持建筑节能材料、新产品开发等关键技术。鼓励产学研建立以企业为导向、市场化、多元化的战略联盟,引导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技术研发投入。

(十四)加快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完善节能低碳环保技术和设备(产品)省级推广目录的评选、评价和推广机制,每年公布一批推广目录,向社会推广20-30项节能低碳环境保护关键技术和装备(产品)。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进行节能改造,实现350万吨标准煤新增节能能力。加快在钢铁烧结机脱硫、水泥脱硝、大型畜禽养殖等领域推广应用成熟的污染控制技术。实施碳捕获、利用和储存(CCS)试点示范项目,在一些新的电力和水泥项目中推广保留碳捕获和储存装置的示范。

五、加强政策支持

(15) 完善价格政策。全面清理违规的高耗能企业电价优惠政策。严格执行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在节能降碳目标进展滞后的地区,进一步加强差别电价和惩罚电价的实施。落实电解铝企业阶梯电价政策和燃煤机组环保电价政策。完善污水处理费政策,督促各地将实际污泥处置成本纳入污水处理费。完善污水处理费定价方式,探索居民生活污水阶梯式定价制度,充分利用价格政策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污水处理行业,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进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提高回收率。制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价格政策。加大水资源费和排污费的征收力度。

(16) 加强财税支持。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对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的财政支持力度,整合各领域节能减排资金,加强统筹安排,提高效率,努力促进资金投入与节能减排成效相匹配。严格执行能源管理承包项目所得税减免政策。

(十七)实施绿色金融政策。推动企业节能减排低碳发展信息逐步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引导金融机构将企业节能减排高碳发展信息作为提供金融服务的重要依据。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信贷管理体系,建立信贷支持,加强对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的支持,简化贷款程序,改善服务,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的信贷投放。鼓励金融机构发行“低碳金融债券”筹集资金,加强低碳信托基金的发展。建立节能减排低碳发展后备上市公司备案制度,将“新三板”上市公司激励措施的发布与节能减排低碳化发展指标挂钩。对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做出承诺的企业,将优先在区域性股票市场上市。支持符合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要求的企业或项目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筹集发展资金。构建……

节能减排低碳发展项目对接资金平台,引导和煽动私募股权基金和风险投资加大对符合节能减排低碳化发展要求的企业或项目的资本投资。

六、积极推进以市场为导向的节能减排机制。

(十八)实行能效领导制度。继续推进水泥、玻璃、造纸等重点行业能效对标,及时扩大对标活动范围,评选能效最高的单位,公布全省重点行业能效带头人名单,确定行业能效对标先进值,制定能效领导者标准,并编写行业能效现状和节能潜力分析报告。

(十九)建立碳排放权、节能、排污权和水权交易制度。加快碳排放权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碳排放管理与交易法律法规,逐步扩大碳排放管理和交易范围,建立和推广碳排放交易普惠制,推动建立林业碳汇配额机制,抵消和减少碳排放权交易,推进碳排放权期货交易研究,加强与国内外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交流对接,探索研究全省碳排放权市场互联互通。开展项目节能交易试点机制研究,制定节能交易实施方案,适时启动项目节能交易。继续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完善配套制度和规范,搭建排污权交易管理平台,开展二级市场交易。探索建立符合省情、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水权交易机制,形成政府监管与市场监管相结合、运行良好的水权交易市场;以东江流域为重点,开展全国上下游水权交易试点,建立省级水权交易平台,合理制定水权交易规则和程序,建立水权交易信息管理体系和监督体系。逐步探索掉期和远期等环境权金融衍生品的创新。

(二十)实施能效标识、水效标识制度和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根据国家节能低碳产品认证体系,推动相关认证活动,鼓励使用认证产品。将产品能效作为质量监督的重点,严厉打击能效虚标行为。根据国家水效标识管理的相关措施,推动我省水效标识制度的实施和监督管理;

鼓励和推广使用贴有用水效率标签的水产品。

(二十一)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积极实施全国首批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争取更多城市纳入国家扩大试点范围,充分发挥电力需求侧管理综合优势。推进节能发电厂试点工作。

七、加强监测预警和监督检查。

(二十二)加强统计预警。推动重点用能单位按规定配备计量器具,建立健全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元计量管理制度。年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1.3万吨二氧化碳当量,或者综合能耗超过5000吨标准煤的重点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核算报告制度,并按规定报送气候变化主管部门。加强能源生产、流通和消费统计,建立健全建筑、交通能耗统计体系和不同地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指数季度统计体系,完善统计核算和监测方法。加强分析预警,定期发布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数据公告,加强节能减排和减碳形势监测、分析预警。

(二十三)加强运行监控。加快省市区域能源管理中心建设,推进我省1万家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力争到2015年建成省市区域能源管理中心平台和我省1万家企业基本接入区域能源管理平台。进一步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确保监测系统持续稳定运行。到2015年底,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传输率将达到75%,企业自我监测结果公布率将达到80%,污染源监督监测结果公布比例将达到95%。

(二十四)完善法律法规。出台了《我省节能监督管理办法》,涵盖工商、建筑、交通、事业单位等重点领域。加强节能标准、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相关产品的标准体系(修订)。制定高耗能地区能源消费限额地方标准,出台五项重点耗能行业节能评价和监测相关地方标准。提高重点行业排放标准。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金属冶炼、化工和燃煤锅炉建设项目将执行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粤东、粤西的石化等行业将执行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粤东、粤西、粤北的火电行业新建项目将执行国家烟尘特殊排放限值。在珠三角地区,电镀、纺织染整、制浆造纸、合成革和人造革、化工、制糖等行业分别执行行业排放标准中的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二十五)加强执法监督。加大对重点用能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对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节能监管,严厉打击伪造或冒用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标志的行为,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限期整改并公告,按照……处理相关责任人……

对违反刑法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格落实碳排放管理主体的法律责任,通过政府网站或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未履行碳排放配额清理义务的企业名单,并按规定进行处罚。加强对电力、水泥、钢铁、石化、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污水企业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现场检查,定期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行动,严肃查处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擅自停车、违法排污等问题。推进环保部门与部门联合执法,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八、落实目标责任

(二十六)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各地要严格控制本地区能源消费总量和煤炭消费量。严格落实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减排强度目标责任考核,重点抓好污染物控制目标考核、责任书落实、监测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地方政府对本地区的节能减排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节能减排第一责任人。对考核不合格的地级市,省政府将约谈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考核结果将向社会公布。未完成节能减排减碳任务的地区,不得参加相关表彰或授予相关荣誉称号。

(二十七)落实重点领域责任。年能耗300万吨标准煤的各县(市、区)要重点管理,出台有效措施,推动超额完成节能任务。珠江三角洲地区应在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的前提下,加大工作力度,做出更多贡献。深圳、东莞、韶关三个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要按照国家要求,在2014年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或在2015年超过20%的节能目标。低碳试点城市(县、区)要提前完成“十二五”减碳目标。

(二十八)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齐心协力,形成合力。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省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并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环境保护厅等部门,将加强对各地和相关企业的指导,督促落实本方案中的各项措施。省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配合做好节能减排和减碳工作。

(二十九)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应严格遵守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内部管理,加大资金投入,及时披露节能环保信息,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国有企业要力争提前实现“十二五”节能目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加强企业自律、树立行业标杆、制定技术规范、推广先进典型等方面的作用。

(三十)至年月日……

动员公众积极参与。深入开展全省节能宣传月和全国低碳日系列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博、互联网、手机等媒体,广泛宣传节能减排的低碳行为,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动员公众积极参与节能减排和碳减排活动。鼓励社会监督政府和企业落实节能减排和减碳责任。

附件:2014年1月14日-2015年不同地区主要大气污染物减排项目

2.2014-2015年各地区燃煤锅炉淘汰情况

3.2014年各地区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情况

4、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

附件:1。2014-2015年重点大气污染物减排项目;2.2014-2015年燃煤锅炉淘汰任务;3、2014年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任务;

4.重点任务和进度安排的划分。完善污水处理费定价方式,探索居民生活污水阶梯式定价制度,充分利用价格政策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污水处理行业,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进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提高回收率。制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价格政策。加大水资源费和排污费的征收力度。

(16) 加强财税支持。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对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的财政支持力度,整合各领域节能减排资金,加强统筹安排,提高效率,努力促进资金投入与节能减排成效相匹配。严格执行能源管理承包项目所得税减免政策。

(十七)实施绿色金融政策。推动企业节能减排低碳发展信息逐步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引导金融机构将企业节能减排高碳发展信息作为提供金融服务的重要依据。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信贷管理体系,建立信贷支持,加强对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的支持,简化贷款程序,改善服务,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的信贷投放。鼓励金融机构发行“低碳金融债券”筹集资金,加强低碳信托基金的发展。建立节能减排低碳发展后备上市公司备案制度,将“新三板”上市公司激励措施的发布与节能减排低碳化发展指标挂钩。对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做出承诺的企业,将优先在区域性股票市场上市。支持符合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要求的企业或项目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筹集发展资金。搭建节能减排低碳发展项目资金对接平台,引导和煽动私募股权基金和风险投资加大对符合节能减排低碳化发展要求的企业或项目的资金投入。

六、积极推进以市场为导向的节能减排机制。

(十八)实行能效领导制度。继续推进水泥、玻璃、造纸等重点行业能效对标,及时扩大对标活动范围,评选能效最高的单位,公布全省重点行业能效带头人名单,确定行业能效对标先进值,制定能效领导者标准,并编写行业能效现状和节能潜力分析报告。

(十九)建立碳排放权、节能、排污权和水权交易制度。加快碳排放权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碳排放管理与交易法律法规,逐步扩大碳排放管理和交易范围,建立和推广碳排放交易普惠制,推动建立林业碳汇配额机制,抵消和减少碳排放权交易,推进碳排放权期货交易研究,加强与国内外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交流对接,探索研究全省碳排放权市场互联互通。开展项目节能交易试点机制研究,制定节能交易实施方案,适时启动项目节能交易。我们将继续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完善配套制度和规范,搭建排污权交易管理平台……

d进行二级市场交易。探索建立符合省情、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水权交易机制,形成政府监管与市场监管相结合、运行良好的水权交易市场;以东江流域为重点,开展全国上下游水权交易试点,建立省级水权交易平台,合理制定水权交易规则和程序,建立水权交易信息管理体系和监督体系。逐步探索掉期和远期等环境权金融衍生品的创新。

(二十)实施能效标识、水效标识制度和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根据国家节能低碳产品认证体系,推动相关认证活动,鼓励使用认证产品。将产品能效作为质量监督的重点,严厉打击能效虚标行为。根据国家水效标识管理的相关措施,推动我省水效标识制度的实施和监督管理;

鼓励和推广使用贴有用水效率标签的水产品。

(二十一)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积极实施全国首批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争取更多城市纳入国家扩大试点范围,充分发挥电力需求侧管理综合优势。推进节能发电厂试点工作。

七、加强监测预警和监督检查。

(二十二)加强统计预警。推动重点用能单位按规定配备计量器具,建立健全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元计量管理制度。年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1.3万吨二氧化碳当量,或者综合能耗超过5000吨标准煤的重点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核算报告制度,并按规定报送气候变化主管部门。加强能源生产、流通和消费统计,建立健全建筑、交通能耗统计体系和不同地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指数季度统计体系,完善统计核算和监测方法。加强分析预警,定期发布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数据公告,加强节能减排和减碳形势监测、分析预警。

(二十三)加强运行监控。加快省市区域能源管理中心建设,推进我省1万家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力争到2015年建成省市区域能源管理中心平台和我省1万家企业基本接入区域能源管理平台。进一步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确保监测系统持续稳定运行。到2015年底,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传输率将达到75%,企业自我监测结果公布率将达到80%,污染源监督监测结果公布比例将达到95%。

(二十四)完善法律法规。出台了《我省节能监督管理办法》,涵盖工商、建筑、交通、事业单位等重点领域。加强节能标准、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相关产品的标准体系(修订)。制定高耗能地区能源消费限额地方标准,出台五项重点耗能行业节能评价和监测相关地方标准。提高重点行业排放标准。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金属冶炼、化工和燃煤锅炉建设项目将执行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粤东、粤西的石化等行业将执行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粤东、粤西、粤北的火电行业新建项目将执行国家烟尘特殊排放限值。在珠三角地区,电镀、纺织染整、制浆造纸、合成革和人造革、化工、制糖等行业分别执行行业排放标准中的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二十五)加强执法监督。加大对重点用能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对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节能监管,严厉打击伪造或冒用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标志的行为,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限期整改并公告,按照……处理相关责任人……

对违反刑法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格落实碳排放管理主体的法律责任,通过政府网站或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未履行碳排放配额清理义务的企业名单,并按规定进行处罚。加强对电力、水泥、钢铁、石化、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污水企业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现场检查,定期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行动,严肃查处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擅自停车、违法排污等问题。推进环保部门与部门联合执法,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八、落实目标责任

(二十六)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各地要严格控制本地区能源消费总量和煤炭消费量。严格落实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减排强度目标责任考核,重点抓好污染物控制目标考核、责任书落实、监测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地方政府对本地区的节能减排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节能减排第一责任人。对考核不合格的地级市,省政府将约谈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考核结果将向社会公布。未完成节能减排减碳任务的地区,不得参加相关表彰或授予相关荣誉称号。

(二十七)落实重点领域责任。年能耗300万吨标准煤的各县(市、区)要重点管理,出台有效措施,推动超额完成节能任务。珠江三角洲地区应在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的前提下,加大工作力度,做出更多贡献。深圳、东莞、韶关三个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要按照国家要求,在2014年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或在2015年超过20%的节能目标。低碳试点城市(县、区)要提前完成“十二五”减碳目标。

(二十八)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齐心协力,形成合力。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省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并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环境保护厅等部门,将加强对各地和相关企业的指导,督促落实本方案中的各项措施。省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配合做好节能减排和减碳工作。

(二十九)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应严格遵守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内部管理,加大资金投入,及时披露节能环保信息,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国有企业要力争提前实现“十二五”节能目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加强企业自律、树立行业标杆、制定技术规范、推广先进典型等方面的作用。

(三十)至年月日……

动员公众积极参与。深入开展全省节能宣传月和全国低碳日系列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博、互联网、手机等媒体,广泛宣传节能减排的低碳行为,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动员公众积极参与节能减排和碳减排活动。鼓励社会监督政府和企业落实节能减排和减碳责任。

附件:2014年1月14日-2015年不同地区主要大气污染物减排项目

2.2014-2015年各地区燃煤锅炉淘汰情况

3.2014年各地区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情况

4、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

附件:1。2014-2015年重点大气污染物减排项目;2.2014-2015年燃煤锅炉淘汰任务;3、2014年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任务;4.重点任务和进度安排的划分。

标签:理念现代

汽车资讯热门资讯
纯电动欧系轻客来袭 谁能攫取第一桶金

今年,欧系轻客也赶了一回新能源汽车的时髦:上汽大通、南京金龙开沃、东风御风纷纷推出纯电动轻客,其他企业也各自摩拳擦掌。现在的欧系轻客市场,也许正处在爆发的前夜:不飞则已,一跃冲天。

1900/1/1 0:00:00
打造智能汽车 华为能给东风带来什么

评价东风与华为的合作,东风乘用车公司总经理李春荣只用了14个字:现在是“风华正茂”,未来是“风华绝代”。

1900/1/1 0:00:00
董扬:混动技术较成熟 应是现阶段推广重点

10月21日,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主办的“汽车节能技术及推广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旨在促进各方在节能汽车关键技术研发和资源利用的合作。

1900/1/1 0:00:00
丰田出售部分特斯拉股份 双方将缩减电动车合作

丰田汽车已出售其所持美国纯电动汽车制造商特斯拉的部分股份,表明两家公司将缩减在电动车开发方面的合作。

1900/1/1 0:00:00
四川泸州将组建500辆电动出租车队 比亚迪或被选

“我们能否来泸州投建电动车充电桩,一起组建电动出租车队”泸州市今年入选国家第二批新能源汽车推广试点城市,这让敏感的比亚迪看到了机会。

1900/1/1 0:00:00
中兴杀入新能源汽车市场 可将停车位和路面改成充电站

无线充电技术,只需在纯电动汽车车身下加装一块车载电磁感应接收件即可。在“西博会”现场,展示的无线充电社区纯电动客车。

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