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罗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博府办[2014]55号
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直属单位:
《博罗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已经第十五届县政府5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向放射状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反映。
博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20日
博罗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珠三角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意见》、,以及《惠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为确保博罗县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任务如期完成,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本方案所称新能源汽车是指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推荐车辆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和燃料电池汽车。
一、指导原则和基本原则
抓住国家和广东省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战略机遇,坚持政策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把应用环境建设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按时按质完成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任务。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为契机,持续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体系和配套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产业发展,提升我县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水平。
第一,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驱动相结合。进一步明确政府和市场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的定位,充分发挥财政政策杠杆作用,带动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我们将继续加强政府在财税政策支持、基础设施规划和公共设施建设、优化应用环境等方面的促进和引导作用,并在推广初期积极发挥激励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市场销售和服务、充电设施配套运营、商业模式创新、商业投资运营等领域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二是坚持统筹规划与集中解决相结合。成立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副组长任县政府经济研究室主任、县发展改革局局长,成员作为相关职能部门的主管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协调全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小组名单见附件2)。建立明确、权责对等的管理机制,形成合理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分担机制。牵头部门要按照重点任务分工做好综合协调,配合部门按照职责要求协助做好相关工作。重大综合性事项由领导部门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讨论……
提案,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每季度对重点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坚持市场开放与公平竞争相结合。遵循国家有关统一要求,不单独设置地方门槛、目录和标准。严格执行公共服务领域公开招标,全面放开私家车领域市场。鼓励技术成熟、性能可靠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及配套基础设施在我县推广应用。
第四,坚持稳步推进和分步实施相结合。各领域的推广应用工作由相应的工作组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组织和推进。2014年,我们将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使用环境,并启动各领域的推广应用工作。重点是研究出台各领域综合配套政策文件和具体推广应用工作方案,部署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启动公共交通和租赁领域的推广工作,以及公务用车、专用车和私家车领域的小规模试点推广工作。2015年,我们将进一步改善推广应用环境,拓宽应用范围和领域,稳步扩大推广规模。2016年后,根据国家政策定位,实现政策连续性,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逐步实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市场化。
二是推广应用的目标
(1) 实现55辆新能源汽车的推广目标。
根据《惠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到2015年底,我县新能源汽车总量将达到55辆,其中公交车30辆,出租车10辆,公务用车15辆。2014-2015年,新能源汽车在环卫、邮政、物流等特种车辆和私人小客车领域的推广由全市统筹安排,未列入我县推广目标任务数量。
(二)建立完善的基础设施安全体系。
到2015年,将在全县统一规划建设各类纯电动公交车充电站1座、社会化充电站、纯电动出租车充电站1个、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快速充电器4个、充电桩24个,初步建立网络化充电服务体系和智能化综合服务平台,形成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和长期运营的体制机制,满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需要。
注:纯电动公交车的充电站是一个中型充电站,大约有10个快速充电器。纯电动出租车充电站是一个小型充电站,大约有4个快速充电器。社会公共充电站主要服务于公务车和私家车,内部约有3个快速充电器。
(三)为政策的推广和应用创造良好的环境。
结合省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相关配套政策,研究出台我县新能源汽车购置、公交运营、配套设施建设、交通环境等方面的鼓励政策,建立健全配套政策体系,形成良好的部门间合作联动机制,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为我市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第三,重点工作和分工
(1) 组织和促进在各个领域的推广和应用。
各应用领域应充分结合车辆运营需求、产品支撑能力、配套基础设施等因素,科学论证,制定可行的工作方案,研究提出配套基础设施选址方案,加强组织实施,先行先试,积累经验,逐步……
扩大推广规模,确保到2015年底,我县完成推广应用30辆新能源公交车、10辆新能源出租车、15辆新能源公务用车的目标任务,共计55辆新能源汽车。
1.组织公共交通的普及应用(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乡镇、相关公交公司、县供电局等部门配合)。
结合公交领域对车辆的需求和新能源汽车的技术特点,分步实施,稳步推进,逐步开展新能源公交车的推广工作。2014年,纯电动公交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将同时试点,并将明确车辆技术方案、推广模式、基础设施选址、运营管理和服务保障。到2014年底,将推广应用11辆新能源公交车,并在2015年加大推广力度,到2015年底将推广应用30辆。
综合考虑城市建设布局规划、土地和新能源公交线路布局等因素,科学设置公交充电设施布局。对于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将不建造单独的充电站。原则上,根据线路安排,按桩车比1:3安排快速充电器,并在现有夜间公交停车位的基础上建设4个快速充电器(运营线路和企业可根据充电设施建设情况灵活调整),服务10辆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对于纯电动公交车,原则上按照1:20的站车比,支持建设充电站(每个站包含约10个快速充电器,单机服务2辆车),优先在特色公交线路建设充电站,更换新能源汽车为20辆纯电动公交车提供服务的特色区域或公交线路起点站。
在原则上不增加公交运营单位综合成本的前提下,积极探索融资租赁等方式,降低公交运营单位的初始购置成本,并在购车时捆绑质量保证要求,降低公交经营单位的运营成本。
2.组织租赁领域的推广应用(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相关出租车公司、县供电局等部门配合)。
结合纯电动出租车在城市示范运营中的实际运营情况,对新能源出租车的运营情况以及出租车公司和司机的收入进行调查,找出新能源出租车市场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2015年,新能源出租车总量为10辆。
为满足出租车行驶路线不规则、运行时间分散、运行区域广等特点,计划以“联网交流充电桩为主、分散快速充电为辅”的方式建设纯电动出租车充电基础设施。按照1:1的桩车比,建设10个慢充桩,服务10辆纯电动出租车;
选择合适的停车场,按照1:10的比例建设一个小型充电站(每个站约3个快速充电器,单次服务3辆车),以满足出租车的临时充电需求。
新能源出租车将进行招标,电力系统质量保证要求和有偿维修价格将纳入招标条件,由中标人自行采购。同时,我们可以积极探索和引导中标者通过电池租赁和融资租赁等方式降低初始购买成本。研究制定出租车运营补贴政策,保持新能源出租车与普通出租车的成本和利润水平相等。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可以鼓励新能源出租车定点候客、电话预约和网上预约,降低新能源出租车空驶率,以保证充电时间,提高运营效率。
3.组织公务用车推广应用(县车改办牵头,各镇县财政局、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局、县机关事务局、县供电局等部门配合)。
根据国家公务用车改革的指导精神和国家机关事务局、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和发展改革委表示,新能源汽车将逐步在公务用车领域推广使用。前期可通过租赁新能源汽车服务进行推广,逐步过渡到整车直接采购与采购租赁服务相结合的模式,扩大新能源公务用车的推广。财政补贴后购买的新能源乘用车自行车价格不高于18万元,租赁的新能源客车自行车租赁价格不高于同级别传统燃油车。
到2014年底,我们将推动6辆新能源公务用车的应用,并确保在2015年底前完成15个推广目标。
在县、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组织等使用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停车场,按照1:1的车桩比建设15个公务用车自用慢充电桩,按照3:1的车桩比建5个公共慢充电桩,从而建设共计20个慢充桩,为15辆新能源公务用车提供服务。此外,公共充电站可用于纯电动公务车的快速充电需求。
2014年,支持成立新能源汽车租赁公司或现有汽车租赁公司提供新能源汽车出租服务,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租赁使用新能源汽车;
2015年,探索新能源汽车直接采购与租赁服务相结合,扩大新能源公务用车数量。
4.组织在民间推广应用(市发展改革局牵头统筹,县发展改革局、县供电局等部门配合)。
新能源汽车在私人乘用车领域的推广应用由市级协调,没有具体任务。
全面开放新能源汽车私人购买市场和租赁市场,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在私人领域的推广应用规模。鼓励面向普通消费者开展新能源汽车的各类推广和宣传活动。
充电设施方面,按照“桩随车、随需配置”的原则,按1:1的比例建设私家车自用慢充桩,按5:1的比例建设公共交流充电桩。支持建设社会公共快速充电站(每个站包含约3个快速充电器,每台机器服务10辆车),为全县纯电动汽车服务。
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探索团购、分时租赁、租购等多种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商业模式,积极鼓励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产品。
(2) 加快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形成适应推广应用需求的基础设施网络。新能源汽车的配套基础设施主要是指各类充电站、换电站、充电桩及相关附属设施。
1.加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和管理(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乡镇政府、县发展改革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县房管局、县电力局配合r供应局和其他部门)。博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罗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博府办[2014]55号
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直属单位:
《博罗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已经第十五届县政府5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向放射状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反映。
博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20日
博罗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珠三角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意见》、,以及《惠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为确保博罗县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任务如期完成,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本方案所称新能源汽车是指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推荐车辆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和燃料电池汽车。
一、指导原则和基本原则
抓住国家和广东省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战略机遇,坚持政策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把建设应用环境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充分……
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按期、优质完成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任务。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为契机,持续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体系和配套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产业发展,提升我县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水平。
第一,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驱动相结合。进一步明确政府和市场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的定位,充分发挥财政政策杠杆作用,带动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我们将继续加强政府在财税政策支持、基础设施规划和公共设施建设、优化应用环境等方面的促进和引导作用,并在推广初期积极发挥激励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市场销售和服务、充电设施配套运营、商业模式创新、商业投资运营等领域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二是坚持统筹规划与集中解决相结合。成立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副组长任县政府经济研究室主任、县发展改革局局长,成员作为相关职能部门的主管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协调全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小组名单见附件2)。建立明确、权责对等的管理机制,形成合理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分担机制。牵头部门要按照重点任务分工做好综合协调,配合部门按照职责要求协助做好相关工作。重大综合性事项由领导部门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讨论提出,领导小组研究集体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每季度对重点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坚持市场开放与公平竞争相结合。遵循国家有关统一要求,不单独设置地方门槛、目录和标准。严格执行公共服务领域公开招标,全面放开私家车领域市场。鼓励技术成熟、性能可靠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及配套基础设施在我县推广应用。
第四,坚持稳步推进和分步实施相结合。各领域的推广应用工作由相应的工作组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组织和推进。2014年,我们将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使用环境,并启动各领域的推广应用工作。重点是研究出台各领域综合配套政策文件和具体推广应用工作方案,部署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启动公共交通和租赁领域的推广工作,以及公务用车、专用车和私家车领域的小规模试点推广工作。2015年,我们将进一步改善推广应用环境,拓宽应用范围和领域,稳步扩大推广规模。2016年后,根据国家政策定位,实现政策连续性,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逐步实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市场化。
二是推广应用的目标
(1) 实现55辆新能源汽车的推广目标。
根据《惠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到2015年底,我县新能源汽车总量将达到55辆,其中公交车30辆,出租车10辆……
公务用车。2014-2015年,新能源汽车在环卫、邮政、物流等特种车辆和私人小客车领域的推广由全市统筹安排,未列入我县推广目标任务数量。
(二)建立完善的基础设施安全体系。
到2015年,将在全县统一规划建设各类纯电动公交车充电站1座、社会化充电站、纯电动出租车充电站1个、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快速充电器4个、充电桩24个,初步建立网络化充电服务体系和智能化综合服务平台,形成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和长期运营的体制机制,满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需要。
注:纯电动公交车的充电站是一个中型充电站,大约有10个快速充电器。纯电动出租车充电站是一个小型充电站,大约有4个快速充电器。社会公共充电站主要服务于公务车和私家车,内部约有3个快速充电器。
(三)为政策的推广和应用创造良好的环境。
结合省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相关配套政策,研究出台我县新能源汽车购置、公交运营、配套设施建设、交通环境等方面的鼓励政策,建立健全配套政策体系,形成良好的部门间合作联动机制,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为我市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第三,重点工作和分工
(1) 组织和促进在各个领域的推广和应用。
各应用领域应充分结合车辆运营需求、产品支撑能力、配套基础设施等因素,科学论证,制定可行的工作方案,研究提出配套基础设施选址方案,加强组织实施,先行先试,积累经验,逐步扩大推广规模,确保到2015年底,我县已完成30辆新能源公交车、10辆新能源出租车和15辆新能源公务用车的推广应用目标任务,共计55辆新能源汽车。
1.组织公共交通的普及应用(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乡镇、相关公交公司、县供电局等部门配合)。
结合公交领域对车辆的需求和新能源汽车的技术特点,分步实施,稳步推进,逐步开展新能源公交车的推广工作。2014年,纯电动公交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将同时试点,并将明确车辆技术方案、推广模式、基础设施选址、运营管理和服务保障。到2014年底,将推广应用11辆新能源公交车,并在2015年加大推广力度,到2015年底将推广应用30辆。
综合考虑城市建设布局规划、土地和新能源公交线路布局等因素,科学设置公交充电设施布局。对于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将不建造单独的充电站。原则上,根据线路安排,按桩车比1:3安排快速充电器,并在现有夜间公交停车位的基础上建设4个快速充电器(运营线路和企业可根据充电设施建设情况灵活调整),服务10辆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对于纯电动公交车,原则上按照1:20的站车比,支持建设充电站(每个站包含约10个快速充电器,单机服务2辆车),优先在新能源v……
icles已经被取代,为20辆纯电动公交车提供服务。
在原则上不增加公交运营单位综合成本的前提下,积极探索融资租赁等方式,降低公交运营单位的初始购置成本,并在购车时捆绑质量保证要求,降低公交经营单位的运营成本。
2.组织租赁领域的推广应用(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相关出租车公司、县供电局等部门配合)。
结合纯电动出租车在城市示范运营中的实际运营情况,对新能源出租车的运营情况以及出租车公司和司机的收入进行调查,找出新能源出租车市场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2015年,新能源出租车总量为10辆。
为满足出租车行驶路线不规则、运行时间分散、运行区域广等特点,计划以“联网交流充电桩为主、分散快速充电为辅”的方式建设纯电动出租车充电基础设施。按照1:1的桩车比,建设10个慢充桩,服务10辆纯电动出租车;
选择合适的停车场,按照1:10的比例建设一个小型充电站(每个站约3个快速充电器,单次服务3辆车),以满足出租车的临时充电需求。
新能源出租车将进行招标,电力系统质量保证要求和有偿维修价格将纳入招标条件,由中标人自行采购。同时,我们可以积极探索和引导中标者通过电池租赁和融资租赁等方式降低初始购买成本。研究制定出租车运营补贴政策,保持新能源出租车与普通出租车的成本和利润水平相等。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可以鼓励新能源出租车定点候客、电话预约和网上预约,降低新能源出租车空驶率,以保证充电时间,提高运营效率。
3.组织公务用车推广应用(县车改办牵头,各镇县财政局、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局、县机关事务局、县供电局等部门配合)。
根据国家公务用车改革的指导精神和国家机关事务局、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和发展改革委表示,新能源汽车将逐步在公务用车领域推广使用。前期可通过租赁新能源汽车服务进行推广,逐步过渡到整车直接采购与采购租赁服务相结合的模式,扩大新能源公务用车的推广。财政补贴后购买的新能源乘用车自行车价格不高于18万元,租赁的新能源客车自行车租赁价格不高于同级别传统燃油车。
到2014年底,我们将推动6辆新能源公务用车的应用,并确保在2015年底前完成15个推广目标。
在县、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组织等使用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停车场,按照1:1的车桩比建设15个公务用车自用慢充电桩,按照3:1的车桩比建5个公共慢充电桩,从而建设共计20个慢充桩,为15辆新能源公务用车提供服务。此外,公共充电站可用于纯电动公务车的快速充电需求。
2014年,支持成立新能源汽车租赁公司或现有汽车租赁公司提供新能源汽车出租服务,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租赁使用新能源汽车;
2015年,探索新能源汽车直接采购与租赁服务相结合,扩大新能源公务用车数量。
4.组织在民间推广应用(市发展改革局牵头统筹,县发展改革局、县供电局等部门配合)。
新能源汽车在私人乘用车领域的推广应用由市级协调,没有具体任务。
全面开放新能源汽车私人购买市场和租赁市场,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在私人领域的推广应用规模。鼓励面向普通消费者开展新能源汽车的各类推广和宣传活动。
充电设施方面,按照“桩随车、随需配置”的原则,按1:1的比例建设私家车自用慢充桩,按5:1的比例建设公共交流充电桩。支持建设社会公共快速充电站(每个站包含约3个快速充电器,每台机器服务10辆车),为全县纯电动汽车服务。
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探索团购、分时租赁、租购等多种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商业模式,积极鼓励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产品。
(2) 加快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形成适应推广应用需求的基础设施网络。新能源汽车的配套基础设施主要是指各类充电站、换电站、充电桩及相关附属设施。
1.加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和管理(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乡镇政府、县发展改革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县房管局、县电力局配合r供应局和其他部门)。将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纳入城乡建设规划,明确充换电设施建设用地的规划条件和要求。新建汽车4S店和公共停车场应安装一定数量的充换电设施。现有汽车4S店和公共停车场应逐步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居民区停车场应根据业主需求配备充电设施。有条件的加油站应安装一定数量的充电设施。利用路灯网络、味觉计停车位等电力资源建设充电桩。繁忙的商业区和大型购物中心应逐步为配备充电设备的新能源汽车开辟专用停车位。研究制定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审批管理、建设申请、验收和运营许可证管理的相关办法。
2确保充换电基础设施用地需求(由县国土资源局和乡镇政府牵头)。
将充换电站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保充换电站的建设用地需求。如果土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法定程序尽快进行调整。
3.支持电网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县供电局牵头,镇政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等部门配合)。
研究提出本地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和布局。县供电局应确保充换电设施的电力供应,充换电站输配电网的建设和改造费用应……
按省规定纳入平衡电价体系。鼓励电网企业参与我县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4.鼓励多种社会资源参与(由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等部门协调)。
鼓励和支持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充电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在安全可靠、标准统一的前提下,鼓励建设不同技术路线的充换电基础设施。
(3) 完善财政补贴支持体系(由县财政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等部门协调)。
1.出台推广应用配套资金管理办法。充分利用国家、省、市财政补贴,加快建立四级财政补贴机制。根据《惠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配套资金管理办法》,制定了我县配套资金管理的相应办法,制定了车辆购置、车辆运营、基础设施建设的补贴标准,以及资金申报、发放、,监督管理已经明确。为改善使用环境和政策研究提供财政支持。
2.安排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购车补贴,省、市、县三级政府按照1:1的比例匹配2013年中央财政补贴标准(不退费),除省级补贴外,市县按30%:70%的比例分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将在国家和省级相关政策出台后研究制定。
(4) 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由县发改局牵头,县局、县环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等部门配合)。
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扶持政策,在新能源汽车停车准入、收费价格、登记、优先通行权等方面制定一揽子扶持措施。不断完善政策支持体系,确保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顺利开展。
1.提高使用的便利性。研究本地区路桥通行费、高速公路通行费、停车费减免的具体措施,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税收减免政策,降低新能源汽车使用成本。
2.实行电价优惠。根据我省有关价格政策,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电价给予优惠。
3.打开一个绿色通道。开通新能源汽车认证和年检“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新能源汽车注册和年检。纯电动汽车在上牌时,直接发布车辆污染物排放环保标志。
4.优先考虑通行权。探索在城市公共停车场、市政道路停车场划出一定比例或开辟专用停车位,优先停放新能源汽车和补充用电。
(五)加强宣传保护工作(县发展改革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加大对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一是深入开展多元化宣传活动;二是充分利用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报道新能源汽车的技术进步、政策制定和重大活动;
三是通过多种形式和角度宣传新能源汽车的技术优势、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组织、实施和保障
进一步优化组织保障体系,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在我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作用。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确定重大问题,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统筹管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日常工作,协调监督领导小组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
推广应用中的一般事务由牵头单位协调解决,重大综合事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研究并提出方案,报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共同开展相关工作。
成立新能源汽车推广专家咨询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智库作用,为政策制定、评标、管理实施、监督评估等相关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附件:1。博罗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重点工作分工
2.博罗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1:
博罗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分工表
序列号
工作事项
具体内容
完成时间
牵头单位
协调单位
一、组织推进各领域的推广应用。
一
在公共交通领域进行推广应用。
到2014年底,推动11辆新能源公交车的应用。2015年加大推广力度,到2015年底普及应用30辆。
2014-2015
县交通局
相关公交公司、县供电局等。
二
开展租赁领域的推广应用工作。
力争到2015年底,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总量达到10辆。
2014-2015
县交通局
相关出租车公司、县供电局等。
三
开展公务用车的推广应用。
到2014年底,推动6辆新能源公务用车的应用。逐步扩大推广范围,确保2015年底前完成15辆车的推广目标。
2014-2015
县车改办
城镇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财政局、县局、县供电局等。
第二,做好基础设施建设。
四
完善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
(l) 将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纳入城乡建设规划,明确充换电设施建设用地的规划条件和要求。
(2) 研究制定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审批管理、建设申请、验收和运营许可证管理的相关办法。
2014-2015
县住房和城市
农村规划与建设
局和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县国土资源局、县公共事务局
县工业管理局
房管局、县电力局等。
五
确保对充电和更换基础设施用地的需求。
将充换电站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保充换电站的建设用地需求。如果土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法定程序尽快进行调整。
2014-2015
县国土资源局、各镇
六
支持电源……
电网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
(l) 研究并提出本地充换电基础设施的需求和布局;
(2) 县供电局应保证充换电设施的供电,充换电站应停电。
配电网建设和改造的成本应纳入电价体系的平衡。
2014-2015
县供电局
县域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
设局设镇
七
鼓励各种社会
资源参与度
(l) 鼓励和支持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充电换电基础设施建设。(2) 在安全可靠、标准统一的前提下,鼓励建设不同技术路线的充换电基础设施。
2014-2015
县发展改革局
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三是完善财政补贴支持体系
八
出台推广应用配套资金管理办法。
明确资金补贴标准及资金申报、发放、监督管理等相关事项。为改善使用环境和政策研究提供财政支持。
2014年
县财政局
县发展和改革局等
九
设立推广应用专项资金。
购车补贴,在省、市、县三级财政按照2013年中央财政补贴标准1:1比例匹配(不退费)的前提下,除省级补贴外,市县财政补贴资金按市30%、县70%的比例分摊。
2014年
县财政局
县发展和改革局等
四是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
十
并且提高了使用的便利性。
研究本地区路桥通行费、高速公路通行费、停车费减免的具体措施,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税收减免政策,降低新能源汽车使用成本。
2014年
县交通局
县国家税务局、地方政府
税务局等
十一
实行电价优惠。
根据我省有关价格政策,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电价给予优惠。
2014年
县发展改革局、县物价局
十二
打开一个绿色通道。
开通新能源汽车认证和年检“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新能源汽车注册和年检。纯电动汽车在上牌时,直接发布车辆污染物排放环保标志。
2014年
县局、县环境保护局
十三
优先考虑通行权。
探索在城市公共停车场、市政道路停车场划出一定比例或开辟专用停车位,优先停放新能源汽车和补充用电。
2014年
县公用事业局
县交通局
十四
加强宣传保障工作
深入开展多元化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台、网络、报刊等媒体,关注新能源汽车的技术进步、政策制定和重大发展;
宣传和展示新能源汽车的技术优势、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014-2015
市发展和改革局
相关部门
五、进一步优化组织保障体系
十五
成立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成立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
2014年
县发展改革局
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
十六
加强监督和评估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协调监督领导小组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定期对各项重大任务进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共同开展相关工作。
2014-2015
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
大纲办、县交通运输局、县车改办、县财政局、县邮政管理局、县环卫局、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
十七
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
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智库作用,为政策制定、评标、管理实施、监督评估等相关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将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纳入城乡建设规划,明确充换电设施建设用地的规划条件和要求。新建汽车4S店和公共停车场应安装一定数量的充换电设施。现有汽车4S店和公共停车场应逐步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居民区停车场应根据业主需求配备充电设施。有条件的加油站应安装一定数量的充电设施。利用路灯网络、味觉计停车位等电力资源建设充电桩。繁忙的商业区和大型购物中心应逐步为配备充电设备的新能源汽车开辟专用停车位。研究制定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审批管理、建设申请、验收和运营许可证管理的相关办法。
2确保充换电基础设施用地需求(由县国土资源局和乡镇政府牵头)。
将充换电站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保充换电站的建设用地需求。如果土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法定程序尽快进行调整。
3.支持电网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县供电局牵头,镇政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等部门配合)。
研究提出本地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和布局。县供电局要保证充换电设施的供电,充换电站输配电网的建设和改造费用要按省规定纳入电价体系平衡。鼓励电网企业参与我县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4.鼓励多种社会资源参与(由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等部门协调)。
鼓励和支持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充电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在安全可靠、标准统一的前提下,鼓励建设不同技术路线的充换电基础设施……
(3) 完善财政补贴支持体系(由县财政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等部门协调)。
1.出台推广应用配套资金管理办法。充分利用国家、省、市财政补贴,加快建立四级财政补贴机制。根据《惠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配套资金管理办法》,制定了我县配套资金管理的相应办法,制定了车辆购置、车辆运营、基础设施建设的补贴标准,以及资金申报、发放、,监督管理已经明确。为改善使用环境和政策研究提供财政支持。
2.安排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购车补贴,省、市、县三级政府按照1:1的比例匹配2013年中央财政补贴标准(不退费),除省级补贴外,市县按30%:70%的比例分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将在国家和省级相关政策出台后研究制定。
(4) 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由县发改局牵头,县局、县环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等部门配合)。
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扶持政策,在新能源汽车停车准入、收费价格、登记、优先通行权等方面制定一揽子扶持措施。不断完善政策支持体系,确保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顺利开展。
1.提高使用的便利性。研究本地区路桥通行费、高速公路通行费、停车费减免的具体措施,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税收减免政策,降低新能源汽车使用成本。
2.实行电价优惠。根据我省有关价格政策,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电价给予优惠。
3.打开一个绿色通道。开通新能源汽车认证和年检“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新能源汽车注册和年检。纯电动汽车在上牌时,直接发布车辆污染物排放环保标志。
4.优先考虑通行权。探索在城市公共停车场、市政道路停车场划出一定比例或开辟专用停车位,优先停放新能源汽车和补充用电。
(五)加强宣传保护工作(县发展改革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加大对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一是深入开展多元化宣传活动;二是充分利用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报道新能源汽车的技术进步、政策制定和重大活动;
三是通过多种形式和角度宣传新能源汽车的技术优势、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组织、实施和保障
进一步优化组织保障体系,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在我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作用。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确定重大问题,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统筹管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日常工作,协调监督领导小组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
推广应用中的一般事务由牵头单位协调解决,重大综合事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研究并提出方案,报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共同开展相关工作。
成立新能源汽车推广专家咨询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智库作用,为政策制定、评标、管理实施、监督评估等相关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附件:1。博罗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重点工作分工
2.博罗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1:
博罗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分工表
序列号
工作事项
具体内容
完成时间
牵头单位
协调单位
一、组织推进各领域的推广应用。
一
在公共交通领域进行推广应用。
到2014年底,推动11辆新能源公交车的应用。2015年加大推广力度,到2015年底普及应用30辆。
2014-2015
县交通局
相关公交公司、县供电局等。
二
开展租赁领域的推广应用工作。
力争到2015年底,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总量达到10辆。
2014-2015
县交通局
相关出租车公司、县供电局等。
三
开展公务用车的推广应用。
到2014年底,推动6辆新能源公务用车的应用。逐步扩大推广范围,确保2015年底前完成15辆车的推广目标。
2014-2015
县车改办
城镇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财政局、县局、县供电局等。
第二,做好基础设施建设。
四
完善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
(l) 将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纳入城乡建设规划,明确充换电设施建设用地的规划条件和要求。
(2) 研究制定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审批管理、建设申请、验收和运营许可证管理的相关办法。
2014-2015
县住房和城市
农村规划与建设
局和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县国土资源局、县公共事务局
县工业管理局
房管局、县电力局等。
五
确保对充电和更换基础设施用地的需求。
将充换电站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保充换电站的建设用地需求。如果土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法定程序尽快进行调整。
2014-2015
县国土资源局、各镇
六
支持电源……
电网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
(l) 研究并提出本地充换电基础设施的需求和布局;
(2) 县供电局应保证充换电设施的供电,充换电站应停电。
配电网建设和改造的成本应纳入电价体系的平衡。
2014-2015
县供电局
县域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
设局设镇
七
鼓励各种社会
资源参与度
(l) 鼓励和支持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充电换电基础设施建设。(2) 在安全可靠、标准统一的前提下,鼓励建设不同技术路线的充换电基础设施。
2014-2015
县发展改革局
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三是完善财政补贴支持体系
八
出台推广应用配套资金管理办法。
明确资金补贴标准及资金申报、发放、监督管理等相关事项。为改善使用环境和政策研究提供财政支持。
2014年
县财政局
县发展和改革局等
九
设立推广应用专项资金。
购车补贴,在省、市、县三级财政按照2013年中央财政补贴标准1:1比例匹配(不退费)的前提下,除省级补贴外,市县财政补贴资金按市30%、县70%的比例分摊。
2014年
县财政局
县发展和改革局等
四是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
十
并且提高了使用的便利性。
研究本地区路桥通行费、高速公路通行费、停车费减免的具体措施,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税收减免政策,降低新能源汽车使用成本。
2014年
县交通局
县国家税务局、地方政府
税务局等
十一
实行电价优惠。
根据我省有关价格政策,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电价给予优惠。
2014年
县发展改革局、县物价局
十二
打开一个绿色通道。
开通新能源汽车认证和年检“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新能源汽车注册和年检。纯电动汽车在上牌时,直接发布车辆污染物排放环保标志。
2014年
县局、县环境保护局
十三
优先考虑通行权。
探索在城市公共停车场、市政道路停车场划出一定比例或开辟专用停车位,优先停放新能源汽车和补充用电。
2014年
县公用事业局
县交通局
十四
加强宣传保障工作
深入开展多元化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台、网络、报刊等媒体,关注新能源汽车的技术进步、政策制定和重大发展;
宣传和展示新能源汽车的技术优势、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014-2015
市发展和改革局
相关部门
五、进一步优化组织保障体系
十五
成立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成立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
2014年
县发展改革局
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
十六
加强监督和评估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协调监督领导小组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定期对各项重大任务进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共同开展相关工作。
2014-2015
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
大纲办、县交通运输局、县车改办、县财政局、县邮政管理局、县环卫局、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
十七
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
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智库作用,为政策制定、评标、管理实施、监督评估等相关工作提供智力支持。2014年
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财政局
附件2:
博罗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肖建清,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副书记。
副县长:杨相甲县政府经济研究室主任
登天房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委员:张延丰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曾文华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伟光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荔板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吉利温县局副局长
刘汉坤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周艳红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谭晓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李卫东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
叶会军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副局长
黄建辉县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邓新发县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苗少勇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赵义利县机关事务局副局长
刘为民县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
罗浮山管委会党委委员曾志科
何若钒县供电局副局长(副局长)
朱泽民县邮政局副局长
六一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副局长
石湾镇副镇长徐斌
杨村镇党委委员杨少华
袁州镇党委委员刘永忠
黄伯济龙溪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湖镇党委委员林志明
陈云新,昌宁镇副市长
富田镇副镇长黄新富
王更生龙华镇副镇长
白塘镇副镇长王小平
太美镇党委委员李世辉
梁书春杨桥镇党委委员
彭慧彤马北镇副镇长
观音阁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陈雪峰
石坝镇副镇长朱洪安
洛阳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黄海聪
罗国兴龚庄镇人民代表大会副主席
谭海强横河镇党委委员
……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主任由邓天芳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岑文华、李伟光、李攀同志兼任。2014年
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财政局
附件2:
博罗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肖建清,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副书记。
副县长:杨相甲县政府经济研究室主任
登天房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委员:张延丰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曾文华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伟光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荔板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吉利温县局副局长
刘汉坤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周艳红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谭晓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李卫东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
叶会军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副局长
黄建辉县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邓新发县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苗少勇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赵义利县机关事务局副局长
刘为民县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
罗浮山管委会党委委员曾志科
何若钒县供电局副局长(副局长)
朱泽民县邮政局副局长
六一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副局长
石湾镇副镇长徐斌
杨村镇党委委员杨少华
袁州镇党委委员刘永忠
黄伯济龙溪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湖镇党委委员林志明
陈云新,昌宁镇副市长
富田镇副镇长黄新富
王更生龙华镇副镇长
白塘镇副镇长王小平
太美镇党委委员李世辉
梁书春杨桥镇党委委员
彭慧彤马北镇副镇长
观音阁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陈雪峰
石坝镇副镇长朱洪安
洛阳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黄海聪
罗国兴龚庄镇人民代表大会副主席
谭海强横河镇党委委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展改革局。办公室主任由邓天芳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岑文华、李伟光、李攀同志兼任。
315曝光了公共WiFi的潜在隐患,很多人因此被窃取隐私和密码,但归根结底,导致中招的原因在于人们对公共WiFi的需求,想要免费的蹭WiFi。
1900/1/1 0:00:001上汽将推荣威950插混版以及全新纯电车型上汽新车计划:到2020年生产20万辆新能源汽车,每年至少推出一款新能源车型。
1900/1/1 0:00:00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厦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1900/1/1 0:00:00泸州市关于印发加快新能源私人用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泸市府发2015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
1900/1/1 0:00:00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优惠政策的通知》市政发201432号中明确,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设置新能源汽车环保审验、环保标志核发等专门窗口,
1900/1/1 0:00:00株政办发2014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龙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事业单位:《株洲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