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新能源私家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鲁食府发[2015]3号
区县人民政府、市政部门、企事业单位:
《关于加快新能源私家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试行)》已经市七届人民政府第四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泸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1月12日
关于加快新能源私家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新能源私家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
第一章总则
1.本意见适用于符合《泸州市新能源汽车市级财政补贴管理暂行办法》(鲁市办发〔2014〕38号)中申请补贴条件的非营运车辆。
二是坚持创新求发展、应用促发展,实施《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促进泸州市新能源汽车工业发展,促进节能减排,促进城市大气污染治理,探索促进新能源私家车在我市推广应用的新途径,不断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三是全面开放新能源汽车私人购买市场,鼓励技术成熟、性能可靠的新能源汽车产品进入泸州市场。除汽车销售外,鼓励企业积极探索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汽车租赁、电池租赁、定向采购和线上租售等新商业模式。
四、泸州市新能源私家车推广应用总体目标:通过创新推广模式、完善基础设施和政策引导,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私人消费。
第二章激励政策
5.在推广应用期间(2014年1月17日至2015年12月31日),泸州市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可享受优惠政策。
(a) 享受国家规定的新能源汽车优惠政策。
(2) 享受当地购车补贴。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泸州市新能源汽车市级财政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享受购车补贴。
(3) 其他政策:
1.免许可费;
2、发布泸州市新能源汽车标识,实行专车段管理。使用特殊号码的人可以在非高峰时间(9:00-17:00)在城市的公交专用道上行驶。如果机动车车主不愿意使用特殊的号段,也可以在网上自行编辑小型汽车的号牌,或者在交警车管部门核发的非新能源汽车使用的号段中选择号码。如果您选择非专用号码路段,由于无法与其他社会车辆识别,则视为机动车所有人自愿放弃非高峰时段(9:00-17:00)在城市公交专用道行驶的权利,即非高峰时段在城市公交车道行驶(9:00-17:00),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
3.自购买之日起次月起享受100元/月的停车费补贴,补贴金额在促销期后一次性支付给车主。
第三章基础设施保障
六、按照“企业投资、政府鼓励引导、适度超前规划、积极稳妥推进”的原则,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保障充电需求,构建适合应用规模、满足新能源汽车运营需求的充电设施和服务体系。车辆桩(交替桩)的比例不得小于1:1。
七、本市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场和商场、旅游景区等必须配备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中型停车场比例不得低于5%,小型停车场比例不低于10%。
第四章安全监督
八、建立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运行数据、维护与故障检测处理信息平台系统,并与国家新能源汽车远程监控系统有效对接,实现数据共享。根据《泸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管理办法(试行)》,对泸州市销售的节能和新能源汽车进行实时监控,确保车辆安全运行,监测数据实时发送至泸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综合信息服务管理平台。车辆制造商应定期组织技术人员和专家对分析进行讨论和总结,并将总结和结论性报告发送至泸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五章组织保证
九、市级有关部门要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推动新能源私家车应用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十、区县新能源私家车主管部门要制定新能源汽车配备更新、日常使用、处置等配套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明确责任、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按照年度购买比例,分步分解细化新能源汽车私推,明确责任,并提出具体实施措施;
统计每季度一次辖区内新能源私家车推广情况、累计里程、能耗等,并于每季度末月20日前向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十一、市有关部门、区县根据新能源汽车私家车推广应用实施计划,每年安排相应资金支持车辆租赁和车辆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和电池回收。
十二、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对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对节能环保的意义的认识,改善环境,形成有利于私人大规模使用新能源车的舆论氛围,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第六章附则
十二、。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泸州市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新能源私家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鲁食府发[2015]3号
区县人民政府、市政部门、企事业单位:
《关于加快新能源私家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试行)》已经市七届人民政府第四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泸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1月12日
关于加快新能源私家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新能源私家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
第一章总则
1.本意见适用于符合《泸州市新能源汽车市级财政补贴管理暂行办法》(鲁市办发〔2014〕38号)中申请补贴条件的非营运车辆。
二是坚持创新求发展、应用促发展,实施《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促进泸州市新能源汽车工业发展,促进节能减排,促进城市大气污染治理,探索促进新能源私家车在我市推广应用的新途径,不断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三是全面开放新能源汽车私人购买市场,鼓励技术成熟、性能可靠的新能源汽车产品进入泸州市场。除汽车销售外,鼓励企业积极探索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汽车租赁、电池租赁、定向采购和线上租售等新商业模式。
四、泸州市新能源私家车推广应用总体目标:通过创新推广模式、完善基础设施和政策引导,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私人消费。
第二章激励政策
5.在推广应用期间(2014年1月17日至2015年12月31日),泸州市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可享受优惠政策。
(a) 享受国家规定的新能源汽车优惠政策。
(2) 享受当地购车补贴。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泸州市新能源汽车市级财政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享受购车补贴。
(3) 其他政策:
1.免许可费;
2、发布泸州市新能源汽车标识,实行专车段管理。使用特殊号码的人可以在非高峰时间(9:00-17:00)在城市的公交专用道上行驶。如果机动车车主不愿意使用特殊的号段,也可以在网上自行编辑小型汽车的号牌,或者在交警车管部门核发的非新能源汽车使用的号段中选择号码。如果您选择非专用号码路段,由于无法与其他社会车辆识别,则视为机动车所有人自愿放弃非高峰时段(9:00-17:00)在城市公交专用道行驶的权利,即非高峰时段在城市公交车道行驶(9:00-17:00),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
3.自购买之日起次月起享受100元/月的停车费补贴,补贴金额在促销期后一次性支付给车主。
第三章基础设施保障
六、按照“企业投资、政府鼓励引导、适度超前规划、积极稳妥推进”的原则,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保障充电需求,构建适合应用规模、满足新能源汽车运营需求的充电设施和服务体系。车辆桩(交替桩)的比例不得小于1:1。
七、本市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场和商场、旅游景区等必须配备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中型停车场比例不得低于5%,小型停车场比例不低于10%。
第四章安全监督
八、建立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运行数据、维护与故障检测处理信息平台系统,并与国家新能源汽车远程监控系统有效对接,实现数据共享。根据《泸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管理办法(试行)》,对泸州市销售的节能和新能源汽车进行实时监控,确保车辆安全运行,监测数据实时发送至泸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综合信息服务管理平台。车辆制造商应定期组织技术人员和专家对分析进行讨论和总结,并将总结和结论性报告发送至泸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五章组织保证
九、市级有关部门要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推动新能源私家车应用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十、区县新能源私家车主管部门要制定新能源汽车配备更新、日常使用、处置等配套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明确责任、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按照年度购买比例,分步分解细化新能源汽车私推,明确责任,并提出具体实施措施;
统计每季度一次辖区内新能源私家车推广情况、累计里程、能耗等,并于每季度末月20日前向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十一、市有关部门、区县根据新能源汽车私家车推广应用实施计划,每年安排相应资金支持车辆租赁和车辆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和电池回收。
十二、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对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对节能环保的意义的认识,改善环境,形成有利于私人大规模使用新能源车的舆论氛围,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第六章附则
十二、。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
标签:远程
1上汽将推荣威950插混版以及全新纯电车型上汽新车计划:到2020年生产20万辆新能源汽车,每年至少推出一款新能源车型。
1900/1/1 0:00:00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厦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1900/1/1 0:00:00博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罗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府办201455号各镇人民政府,
1900/1/1 0:00:00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优惠政策的通知》市政发201432号中明确,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设置新能源汽车环保审验、环保标志核发等专门窗口,
1900/1/1 0:00:00株政办发2014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龙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事业单位:《株洲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1900/1/1 0:00:002015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现场会4月1日至2日在江苏无锡召开,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环境保护部总工程师万本太主持,环境保护部监察局赵九方局长出席并发言。
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