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市发布《关于南昌市城市物流企业采购新能源汽车的通知》。2014-2015年南昌市推广的新能源物流车总量为80辆,纯电动专用车补贴标准为每1千瓦时1400元(不含铅酸动力电池)。
原文如下:
关于南昌市物流企业采购新能源汽车的通知
工商发[2015]68号
根据《2014-2015年南昌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为做好我市城市物流领域新能源汽车采购和租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广范围和数量
1.推广范围:城市物流企业购买,用于城市联合配送。
2.促销数量:2014-2015年,总促销数量为80辆。
二是补贴对象和标准
1.补贴对象:市财政补贴对象为消费者,按销售价格扣除国家、省、市补贴后支付。市财政补助资金拨付给汽车生产企业或委托销售单位(不得在南昌市以外地区拨付)。
2.购车补贴标准:纯电动专用车按动力电池容量进行补贴,动力电池容量补贴标准为每1千瓦时1400元(不含铅酸动力电池)。
第三,补贴条件
1、汽车生产企业和产品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条件和《江西省城市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管理办法》。
2.所购车辆用于南昌市联合配送,经市商务局批准备案,纳入南昌市物流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计划。
3.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提供不低于5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保修期。
四、 补贴程序
1、汽车生产企业或委托销售单位在车辆销售前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市商务局备案: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销售授权书
(2) 工业和信息化部产品公告及推荐车型目录证明材料
(3) 车辆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4) 2015年南昌市物流新能源纯电动厢式货车运输计划备案。
2.车辆售出后,注册汽车生产企业或委托销售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市商务局办理登记手续,并在每季度结束前5个工作天内提交季度补贴申请及相关申请材料(一式四份):
(1) 补贴申请报告和补贴申请表;
(2) 销售合同、发票、行驶证、保修协议、新能源汽车数据采集协议;
(3) 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推荐目录文件和车辆检验报告;
(4) 汽车生产企业或者委托销售单位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5) 《南昌市物流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登记表》。
3.市商务局将按照车辆在南昌市车管所上市时的时序对销售的新能源汽车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车补贴申请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批准。
五、注册联系方式
备案登记单位:南昌市商务局流通产业发展处。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行政楼7007号
联系人:高阳、张志伟
电话:0791-83884222
附件:
1、南昌市物流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计划备案。
2.《南昌市物流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登记表》
附件下载:
附件文件
2015年6月2日近日,南昌市发布《关于南昌市城市物流企业采购新能源汽车的通知》。2014-2015年南昌市推广的新能源物流车总量为80辆,纯电动专用车补贴标准为每1千瓦时1400元(不含铅酸动力电池)。
原文如下:
关于南昌市物流企业采购新能源汽车的通知
工商发[2015]68号
根据《2014-2015年南昌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为做好我市城市物流领域新能源汽车采购和租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广范围和数量
1.推广范围:城市物流企业购买,用于城市联合配送。
2.促销数量:2014-2015年,总促销数量为80辆。
二是补贴对象和标准
1.补贴对象:市财政补贴对象为消费者,按销售价格扣除国家、省、市补贴后支付。市财政补助资金拨付给汽车生产企业或委托销售单位(不得在南昌市以外地区拨付)。
2.购车补贴标准:纯电动专用车按动力电池容量进行补贴,动力电池容量补贴标准为每1千瓦时1400元(不含铅酸动力电池)。
第三,补贴条件
1、汽车生产企业和产品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条件和《江西省城市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管理办法》。
2.所购车辆用于南昌市联合配送,经市商务局批准备案,纳入南昌市物流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计划。
3.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提供不低于5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保修期。
四、 补贴程序
1、汽车生产企业或委托销售单位在车辆销售前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市商务局备案: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销售授权书
(2) 工业和信息化部产品公告及推荐车型目录证明材料
(3) 车辆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4) 2015年南昌市物流新能源纯电动厢式货车运输计划备案。
2.车辆售出后,注册汽车生产企业或委托销售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市商务局办理登记手续,并在每季度结束前5个工作天内提交季度补贴申请及相关申请材料(一式四份):
(1) 补贴申请报告和补贴申请表;
(2) 销售合同、发票、行驶证、保修协议、新能源汽车数据采集协议;
(3) 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推荐目录文件和车辆检验报告;
(4) 汽车生产企业或者委托销售单位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5) 《南昌市物流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登记表》。
3.市商务局将按照车辆在南昌市车管所上市时的时序对销售的新能源汽车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车补贴申请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批准。
五、注册联系方式
备案登记单位:南昌市商务局流通产业发展处。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行政楼7007号
联系人:高阳、张志伟
电话:0791-83884222
附件:
1、南昌市物流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计划备案。
2.《南昌市物流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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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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