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政文[2015]28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事业单位、主要企业、高等学校:
经市政府同意,现向您印发《常德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请按照计划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4日
宁德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2014]35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普及应用的通知》(民政[2014]50号)精神,为加快新能源汽车在我市的推广应用和充(换)电设施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深入实施国家能源战略,落实节能减排政策,坚持市场运作与政府引导相结合,逐步推广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等新能源汽车的应用,完善配套充(换)电设施,培育和扩大市场需求,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在我市的推广应用。
(1) 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任务。截至2015年底,我市已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595辆,其中公交车180辆,客车355辆,特种车55辆,其他公交车5辆。
1.共有180辆公交车。推广区域主要为蕉城区、福安市、福鼎市和东桥经济技术开发区,辅之以霞浦县和古田县,具体依托市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和县级公交公司。本项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在市投资集团公司及相关县(市、区)的指导下实施。
2.200辆出租车。重点发展新能源出租车,将其纳入出租车运力并适度投放规模,培育具有本地特色的新能源出租车运营商。这项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安排,各县(市、区)负责。
3.共有155辆客车(包括公务用车和私人用车)。根据国家公务用车改革精神,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逐步提高县(市、区)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鼓励企业和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各县(市、区)和东桥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这项工作。
4辆特种车辆(包括物流、卫生等)55。市住建局牵头实施了15辆新能源环卫车,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实施,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实施了物流配送、邮政、快递等10辆新能源车。市局牵头实施10辆新能源警务巡逻车,交城区、福安市、福鼎市、东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实施5辆专车。
其他公交车5辆(包括出行、租赁、通勤等)。市旅游局在观光车中实施了一辆新能源旅游车,交城区和福安市分别实施了两辆企业通勤车。
(二)充电(更换)设施规划工作。市直城市规划、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要抓紧编制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的相关规划。其中,新能源充电(换)设施布局规划……
市内车辆由市规划局牵头,市经信委、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配合筹备;本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年度建设计划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经信委、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国网宁德供电公司等相关单位制定。
第二,重点工作
(1) 创新的车辆推广模式。鼓励新能源汽车运营单位和第三方合作投资者成立新能源汽车租赁公司,发展以城市短途出行为目的的纯电动汽车自动驾驶租赁服务模式。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车辆租赁、电池租赁回收等服务领域。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满足新能源汽车生产、经营和消费的融资需求;
通过融资租赁、车辆租赁、分时租赁、车辆共享和按揭购买等方式开拓新能源汽车市场。
(二)加快充电(置换)设施建设。各县(市、区)和东桥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利用现有汽车站、社会(出租)停车场、加油(加油)站、高速公路红线控制区和城市道路周边绿色公共站点建设充电(置换)设施。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设立社会化服务充电设施,满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需要。各地要将充电(换电)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建设改造纳入城市规划,制定充电(换)设施专项建设规划。按照省政府关于充(换)电设施建设的要求,在新建城镇居民区和公共停车场按不低于20%的比例规划建设充(换)电设施,在有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增设充(换电)电设施。
(3) 促进相关产业发展。鼓励我市汽车企业开展新能源汽车电机的研发和生产,支持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新能源汽车材料和电池的研发与生产,引导其与我省新能源汽车制造商合作,促进我市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池、关键零部件等相关产业发展。
(四)建立运行保障体系。市交通局牵头督促所有相关运输企业建立公共领域公交车和出租车运营监控系统,制定和完善新能源汽车事故应急预案,指导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设立市新能源汽车运营监控中心。根据本地区新能源汽车运营需要,各地建立了区域监测机构,制定了事故应急预案。
第三,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为总召集人,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规划局、质监局、物价局、安监局、旅游局、邮政管理局、政府机关后勤保障部、国网宁德供电公司等单位为成员。联席会议将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及时研究提出。
(二)明确岗位职责。各级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新能源汽车在宁推广应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建立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责任机制和落实反馈制度城市各相关经营单位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工作计划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市经信委要加强监督指导,加强考核评价,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分解表》要求落实。
(三)赠款资金的落实情况。2015年,各省、直辖市将按照国家1:1的补贴标准,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提供同期配套补贴(新能源非公交车补贴70%由省级承担,30%由市级承担)。地方财政部门将负责新能源汽车补贴的配套工作,市财政局将根据《补贴管理办法》拨付补贴资金……
《福建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办法》(闽财启启[2014]43号)。新能源公交车补贴资金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按省要求上报。
附件:1。宁德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任务分解表
2、宁德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联席会议成员职责分工。
附件:宁德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任务分解表
宁德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政文[2015]28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事业单位、主要企业、高等学校:
经市政府同意,现向您印发《常德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请按照计划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4日
宁德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2014]35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普及应用的通知》(民政[2014]50号)精神,为加快新能源汽车在我市的推广应用和充(换)电设施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深入实施国家能源战略,落实节能减排政策,坚持市场运作与政府引导相结合,逐步推广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等新能源汽车的应用,完善配套充(换)电设施,培育和扩大市场需求,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在我市的推广应用。
(1) 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任务。截至2015年底,我市已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595辆,其中公交车180辆,客车355辆,特种车55辆,其他公交车5辆。
1.共有180辆公交车。推广区域主要为蕉城区、福安市、福鼎市和东桥经济技术开发区,辅之以霞浦县和古田县,具体依托市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和县级公交公司。本项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在市投资集团公司及相关县(市、区)的指导下实施。
2.200辆出租车。重点发展新能源出租车,将其纳入出租车运力并适度投放规模,培育具有本地特色的新能源出租车运营商。这项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安排,各县(市、区)负责。
3.共有155辆客车(包括公务用车和私人用车)。根据国家公务用车改革精神,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逐步提高县(市、区)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鼓励企业和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各县(市、区)和东桥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这项工作。
4辆特种车辆(包括物流、卫生等)55。市住建局牵头实施了15辆新能源环卫车,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实施,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实施了物流配送、邮政、快递等10辆新能源车。市局率先实施10辆新能源警用巡逻车,交城区……
ct、福安市、福鼎市和东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实施5辆专车。
其他公交车5辆(包括出行、租赁、通勤等)。市旅游局在观光车中实施了一辆新能源旅游车,交城区和福安市分别实施了两辆企业通勤车。
(二)充电(更换)设施规划工作。市直城市规划、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要抓紧编制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的相关规划。其中,本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布局规划由市规划局牵头,市经信委、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配合编制;本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年度建设计划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经信委、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国网宁德供电公司等相关单位制定。
第二,重点工作
(1) 创新的车辆推广模式。鼓励新能源汽车运营单位和第三方合作投资者成立新能源汽车租赁公司,发展以城市短途出行为目的的纯电动汽车自动驾驶租赁服务模式。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车辆租赁、电池租赁回收等服务领域。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满足新能源汽车生产、经营和消费的融资需求;
通过融资租赁、车辆租赁、分时租赁、车辆共享和按揭购买等方式开拓新能源汽车市场。
(二)加快充电(置换)设施建设。各县(市、区)和东桥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利用现有汽车站、社会(出租)停车场、加油(加油)站、高速公路红线控制区和城市道路周边绿色公共站点建设充电(置换)设施。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设立社会化服务充电设施,满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需要。各地要将充电(换电)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建设改造纳入城市规划,制定充电(换)设施专项建设规划。按照省政府关于充(换)电设施建设的要求,在新建城镇居民区和公共停车场按不低于20%的比例规划建设充(换)电设施,在有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增设充(换电)电设施。
(3) 促进相关产业发展。鼓励我市汽车企业开展新能源汽车电机的研发和生产,支持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新能源汽车材料和电池的研发与生产,引导其与我省新能源汽车制造商合作,促进我市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池、关键零部件等相关产业发展。
(四)建立运行保障体系。市交通局牵头督促所有相关运输企业建立公共领域公交车和出租车运营监控系统,制定和完善新能源汽车事故应急预案,指导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设立市新能源汽车运营监控中心。根据本地区新能源汽车运营需要,各地建立了区域监测机构,制定了事故应急预案。
第三,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为总召集人,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规划局、质监局、物价局、安监局、旅游局、邮政管理局、政府机关后勤保障部、国网宁德供电公司等单位为成员。联席会议将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及时研究提出。
(二)明确岗位职责。各级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新能源汽车在宁推广应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建立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责任机制和落实反馈制度城市各相关经营单位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工作计划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市经信委要加强监督指导,加强考核评价,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分解表》要求落实。
(三)赠款资金的落实情况。2015年,各省、直辖市将按照国家1:1的补贴标准,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提供同期配套补贴(新能源非公交车补贴70%由省级承担,30%由市级承担)。地方财政部门将负责新能源汽车补贴的配套工作,市财政局将根据《补贴管理办法》拨付补贴资金……
《福建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办法》(闽财启启[2014]43号)。新能源公交车补贴资金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按省要求上报。
附件:1。宁德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任务分解表
2、宁德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联席会议成员职责分工。
附件:宁德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任务分解表
宁德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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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