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委、局、直属机构:
《2015-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已获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您,请遵照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2月25日
2015-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计划
根据《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继续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吉政发〔2011〕
一、任务分工
(a) 组织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生产,加快技术研发,不断提高产品性能,促进对外合作和产业联盟,培育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规模优势和布局优势。(牵头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部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二)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分解实施推广目标。(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配合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房地产局、市园林局u、 市市容环卫局、市局、市工商局、长春供电公司)
(3) 组织推进新能源汽车研发和关键技术攻关,设立科研专项,引入股权投资和风险投资,加大对重大科研项目的支持力度。(牵头部门:市科技局,配合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四)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申请中央财政补贴。(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合作部门:相关企业)
(五)研究制定我市商住建设项目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定。(牵头部门:市规划局、长春供电公司,配合部门: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房地产局)
(6) 长春供电公司负责充电网络建设的各项供电服务。
(七) 完善和细化我市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规划,重点做好中心城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合理安排充电基础设施数量、网络布局和实施进度。(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配合部门:市规划局、市建委、长春供电公司)
(八)负责审核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销售组织申请中央和地方补贴资金的数据;
负责中央和省市新能源汽车补贴的申请、拨付和监督,组织实施中央和地方新能源汽车补助。(牵头部门:市财政局,配合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及相关企业)
(九)建立新能源汽车注册绿色通道,方便生产企业、销售机构和用户办理注册登记业务。制定新能源汽车优惠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上线运营。同时,在新能源汽车交付过程中开辟绿色通道。(牵头部门:市局)
二是车辆采购和购车资金来源
政府采购新能源汽车的资金由市财政拨付,企业和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采购流程按照《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春办发〔2014〕37号)执行。
Iii.补贴和产品
(1) 补贴的对象。地方财政资金补贴对象为在当地公共服务领域(包括公共交通、租赁、公务、环卫、物流、邮政、租赁等)购车和个人购车(异地户籍需提供长春市社会保险基金缴纳证明)。
(2) 补贴产品。新能源汽车补贴的产品为列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以下简称《推荐车辆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3) 补贴的范围。2015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按《2015年新能源汽车推广时间表》执行(详见附件1),2016年,新能量汽车补贴按财建[2015]134号计算(详见附件2)。
(4) 补贴标准。根据相关规定,地方财政补贴资金按照中央财政补贴资金1:1的标准给予,省市财政各承担50%的地方财政补贴经费。
新能源生产企业在销售列入年度推广应用计划的新能源汽车时,需要按照国家规定提供申报中央财政资金所需的申请材料和地方财政补贴申请材料,并报有关部门审核。
四、补贴资金发放流程
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财建〔2013〕551号),生产企业或销售机构按扣除补贴后的销售价格销售汽车,消费者按中央和地方补贴后的价格购买新能源汽车。
(A) 中央财政补贴申请流程
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年初预拨、明年清算”的原则申请中央财政补贴资金。
(B) 地方财政补贴申请流程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者销售机构应当在每月前三个工作日内,将本市财政补贴资金申请材料报市交通运输局审批,同时将信息和新能源推广计划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审批。审批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应按程序逐级上报。省级补贴资金拨付至市财政账户后,市财政局将按季度向补贴申请人拨付省市补贴资金。
(3) 地方财政补贴申请材料
向单位销售新能源汽车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明、营业执照等……
车辆销售合同、车辆销售发票、购置税完税凭证、交通保险单、机动车登记证、驾驶证。向个人销售应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外地户口需提供长春市社会保险基金缴纳证明)、车辆销售合同、车辆销售发票、购置税缴纳证明、交通保险单、机动车登记证和驾驶证。
五、相关要求
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财建〔2015〕134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具有较强的研发、生产和推广能力,为消费者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避免消费者后顾之忧;
长春市纳入财政补贴范围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应具有良好的技术性能和安全可靠性。基本条件是:
(a) 产品性能稳定、安全可靠。长春市纳入补贴范围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应符合新能源汽车纯电动续驶里程等技术要求,并应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验,达到新能源汽车相关标准。其中,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还需要满足相关的综合油耗要求。
(2) 售后服务和应急支持齐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要建立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完善售后服务和应急保障体系,在长春设立不少于3个售后服务网点,及时解决新能源汽车技术故障。
(3) 加强关键零部件的质量保证。新能源汽车制造商应为消费者提供动力电池、驱动电机和电机控制器等储能装置的质量保证,其中乘用车制造商应提供不低于8年或12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保修期,商用车制造商(包括公交车、专用车和卡车)应提供不少于5年或20万公里的保修期。汽车生产企业和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应当承担动力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
(四)确保其与《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相一致。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汽车的基本性能信息,并确保销售的新能源汽车与《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推荐汽车目录》中的产品一致。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委、局、直属机构:
《2015-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已获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您,请遵照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2月25日
2015-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计划
根据《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继续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吉政发〔2011〕
一、任务分工
(a) 组织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生产,加快技术研发,不断提高产品性能,促进对外合作和产业联盟,培育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规模优势和布局优势。(牵头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部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二)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分解实施推广目标。(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配合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
房产局、市园林局、市市容环卫局、市局、市工商局、长春供电公司)
(3) 组织推进新能源汽车研发和关键技术攻关,设立科研专项,引入股权投资和风险投资,加大对重大科研项目的支持力度。(牵头部门:市科技局,配合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四)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申请中央财政补贴。(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合作部门:相关企业)
(五)研究制定我市商住建设项目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定。(牵头部门:市规划局、长春供电公司,配合部门: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房地产局)
(6) 长春供电公司负责充电网络建设的各项供电服务。
(七) 完善和细化我市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规划,重点做好中心城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合理安排充电基础设施数量、网络布局和实施进度。(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配合部门:市规划局、市建委、长春供电公司)
(八)负责审核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销售组织申请中央和地方补贴资金的数据;
负责中央和省市新能源汽车补贴的申请、拨付和监督,组织实施中央和地方新能源汽车补助。(牵头部门:市财政局,配合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及相关企业)
(九)建立新能源汽车注册绿色通道,方便生产企业、销售机构和用户办理注册登记业务。制定新能源汽车优惠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上线运营。同时,在新能源汽车交付过程中开辟绿色通道。(牵头部门:市局)
二是车辆采购和购车资金来源
政府采购新能源汽车的资金由市财政拨付,企业和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采购流程按照《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春办发〔2014〕37号)执行。
Iii.补贴和产品
(1) 补贴的对象。地方财政资金补贴对象为在当地公共服务领域(包括公共交通、租赁、公务、环卫、物流、邮政、租赁等)购车和个人购车(异地户籍需提供长春市社会保险基金缴纳证明)。
(2) 补贴产品。新能源汽车补贴的产品为列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以下简称《推荐车辆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3) 补贴的范围。2015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按《2015年新能源汽车推广时间表》执行(详见附件1),2016年,新能量汽车补贴按财建[2015]134号计算(详见附件2)。
(4) 补贴标准。根据相关规定,地方财政补贴资金按照中央财政补贴资金1:1的标准给予,省市财政各承担50%的地方财政补贴经费。
新能源生产企业在销售列入年度推广应用计划的新能源汽车时,需要按照国家规定提供申报中央财政资金所需的申请材料和地方财政补贴申请材料,并报有关部门审核。
四、补贴资金发放流程
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财建〔2013〕551号),生产企业或销售机构按扣除补贴后的销售价格销售汽车,消费者按中央和地方补贴后的价格购买新能源汽车。
(A) 中央财政补贴申请流程
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年初预拨、明年清算”的原则申请中央财政补贴资金。
(B) 地方财政补贴申请流程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者销售机构应当在每月前三个工作日内,将本市财政补贴资金申请材料报市交通运输局审批,同时将信息和新能源推广计划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审批。审批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应按程序逐级上报。省级补贴资金拨付至市财政账户后,市财政局将按季度向补贴申请人拨付省市补贴资金。
(3) 地方财政补贴申请材料
向单位销售新能源汽车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明、营业执照等……
车辆销售合同、车辆销售发票、购置税完税凭证、交通保险单、机动车登记证、驾驶证。向个人销售应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外地户口需提供长春市社会保险基金缴纳证明)、车辆销售合同、车辆销售发票、购置税缴纳证明、交通保险单、机动车登记证和驾驶证。
五、相关要求
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财建〔2015〕134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具有较强的研发、生产和推广能力,为消费者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避免消费者后顾之忧;长春市纳入财政补贴范围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应具有良好的技术性能和安全可靠性。基本条件是:
(a) 产品性能稳定、安全可靠。长春市纳入补贴范围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应符合新能源汽车纯电动续驶里程等技术要求,并应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验,达到新能源汽车相关标准。其中,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还需要满足相关的综合油耗要求。
(2) 售后服务和应急支持齐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要建立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完善售后服务和应急保障体系,在长春设立不少于3个售后服务网点,及时解决新能源汽车技术故障。
(3) 加强关键零部件的质量保证。新能源汽车制造商应为消费者提供动力电池、驱动电机和电机控制器等储能装置的质量保证,其中乘用车制造商应提供不低于8年或12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保修期,商用车制造商(包括公交车、专用车和卡车)应提供不少于5年或20万公里的保修期。汽车生产企业和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应当承担动力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
(四)确保其与《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相一致。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汽车的基本性能信息,并确保销售的新能源汽车与《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推荐汽车目录》中的产品一致。
标签:
之前,雷丁小王子作为业内唯一一款三厢车,受全球新能源大会邀请参加EV英雄会,经过2100公里的长途跋涉,抵达广州,在整车性能的稳定性、续航里程的持久性上都表现了汽车级的产品品质。
1900/1/1 0:00:002016年1月17日,汽车媒体足球大联盟2015年度颁奖盛典在亚洲第一派对空间LIVEINVAC激情绽放。此届盛典共有主流媒体人、汽车厂商、公关行业近500余位嘉宾齐聚现场,共同狂欢。
1900/1/1 0:00:002015年,没有政策,没有补贴,微型电动车产销百万。
1900/1/1 0:00:00近日,河北省工信厅发布《河北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通知明确,到2020年形成50万辆各类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
1900/1/1 0:00:0050万辆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不可能实现的论断言犹在耳,最终的成绩却出乎意料地好:497万辆。虽较到2015年累计推广50万辆的目标略有亏欠,但也已经是令人振奋的数字。
1900/1/1 0:00:00据《华尔街日报》网络版报道,知情人士称,苹果老员工、牵头负责建立汽车业务的史蒂夫扎德斯基SteveZadesky将从公司离职。
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