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已进入“十三五”开局之年,国家“十三五”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已于2015年4月出台。各地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出台情况如何?据第一电网统计,截至2016年3月11日,中国17个省市已明确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包括北京、深圳、Xi的、河北、长春、山西、江苏、沈阳、哈尔滨、贵阳、武汉、青海、海口、新疆、内蒙古、乌鲁木齐和海南,其中北京、深圳,Xi的,武汉和海口仍在继续。[相关文章:2016年新能源汽车国家和地方补贴政策一览表]
在17个省市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中,北京、Xi的、河北、长春、山西和哈尔滨按照1:1的国家标准进行补贴,沈阳按照1:0.7-0.9的国家标准补贴,青海按照1:0.5的国家标准补助。深圳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贴8万元(含购置和使用补贴),江苏纯电动乘客车最高补贴2万元。
国家补贴
2015年4月29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2017-2018年度补贴在2016年的基础上减少20%,2019-2020年度在2016年基础上减少40%。该政策实施期为2016年至2020年,四部委将根据技术进步、产业发展、推广应用规模、成本变化等因素及时调整补贴政策。
一、纯电动乘用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推广应用补贴标准(单位:万元/辆)
车辆类型
纯电动续航里程r(工况法,公里)
100≤R<150
150≤R<250
R≥250
R≥50
纯电动乘用车
二点五
四点五
五点五
/
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包括增程)
/
/
/
三
二、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推广应用补贴标准(单位:万元/辆)
3.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等特种车辆和卡车推广应用补贴标准(含延伸项目):根据电池容量每千瓦时1800元,补贴标准将根据产品类别和性能指标进一步细化。注:以上补贴标准以10-12米公交车为准。其他长度纯电动公交车的补贴标准是根据上表中纯电动汽车的单位负荷能耗和续航里程划分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包括增程)的补贴标准是根据上表中纯电动汽车的续航里程划分的。其中,6米及以下乘用车按标准车的0.2倍给予补贴;6米<长度在8米及以下的客车按标准车的0.5倍给予补贴;8米<长度小于10米的客车按标准车的0.8倍给予补贴;
12米以上的双层客车按标准车的1.2倍给予补贴。
四、 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标准(单位:万元/辆)
车辆类型
补贴标准
燃料电池乘用车
二十
燃料电池轻型客车和卡车
三十
燃料电池大中型乘用车和卡车
五十
地方补贴
深圳继续补贴纯电动汽车,最高可达6万元。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委员会、交通运输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暂时延长新能源乘用车地方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根据通知,为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促进深圳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繁荣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暂时继续执行《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深府〔2015〕2号)中的新能源乘用车购置补贴和使用环节补贴政策,直至新的财政支持政策在我市颁布实施。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北京按照1:1的国家标准进行补贴。
2015年9月29日,北京市科委发布《北京市新能源乘用车示范应用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明确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按照国家与城市1:1的比例确定。国家和本市财政补贴总额不得超过汽车销售价格的60%。此方法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对于纯电动公交车,2015年7月28日,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了《关于采购纯电动公交车财政政策的通知》,规定了2015-2017年采购纯电动客车的财政政策,并按照1:1的中心标准进行测定。本政策的实施期限为2015年8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纯电动汽车方面,2015年3月30日,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科技委、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商务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购买纯电动汽车相关财政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在中央补贴的基础上,本市邮政、物流、环卫等纯电动专用车补贴按照中央1:1的标准确定,具体为:按电池总容量计算,2015年每千瓦时补贴1800元,每辆车补贴总额不超过13.5万元;
2016年和2017年,补贴标准按照2015年的标准执行。国家政策调整的,本市财政补贴标准参照国家政策另行制定。中央和本市汽车生产企业享受的财政补贴总额不得超过汽车销售价格的60%。本政策的实施期限为2015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Xi的补贴继续按照1:1补贴的国家标准执行。
1月8日,Xi的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优惠政策的通知》。通知称,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为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市政府决定继续实施《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优惠政策》([2014]32号),为期一年,有效期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
购买新能源汽车时,严格执行国家对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的相关政策。对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1:1的补贴标准给予地方配套补贴,国家和地方补贴总额不超过汽车销售价格的60%。新能源汽车免收125元/辆的上牌费。
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个人,首次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给予全额财政补贴。对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1万元/辆的财政补贴,用于自用充电设施的安装和充电费用。对直接或组织员工一次性购买10辆以上新能源汽车的法人单位,给予2000元/辆的财政补贴,专项用于建设自用充电设施。对报废“黄标车”“旧车”并续购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在原报废财政补贴的基础上,给予3000元/辆的财政补贴。
河北省新能源汽车按照1:1的国家标准进行补贴。
近日,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了《河北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促销期间,省财政按照国家1:1的补贴标准对购车者进行补贴。规划显示,到2020年,将形成50万辆新能源汽车产能,其中乘用车35万辆、特种车10万辆、客车5万辆,总产值1000亿元。河北省将建设1000个充电站和10万个充电桩,包括高速公路服务区、机场、车站和大型公共服务场所。
长春市按照1:1的国家标准进行补贴。
2015年12月25日,长春市发布《2015-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明确地方财政补贴资金按照中央财政补贴资金1:1标准给予,省市财政各承担50%的地方财政补贴经费。
山西省的电动汽车按照1:1的国家标准进行补贴。
2015年11月27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电动汽车产业发展普及的实施意见》和《2016年电动汽车产业开发普及行动计划》。意见指出,自2016年1月1日起,对电动汽车,按照国家补贴资金1:1的同期标准给予省级营销补贴。到2020年,山西省电动汽车产能将达到12万辆以上。
江苏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贴2万元
3月3日,江苏省财政厅发布《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
vince在2016年。江苏省财政补贴对象为省内公共服务领域的新能源汽车购买者和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江苏省地方财政(含省市财政)补贴总额不超过汽车销售价格扣除国家补贴后的60%(以销售发票为准),省级财政补贴不超过汽车售价扣除国家补贴的30%。市级补贴标准不得低于省级补贴标准。
省级财政资金按照充电桩充电功率对公共区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进行补贴,交流充电桩每千瓦补贴400元,直流充电桩每度补贴600元。市级补贴标准不低于省级补贴标准,单个充电站或充电桩组省市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一、纯电动乘用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推广应用补贴标准(单位:万元/辆)
二、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等公交车推广应用补贴标准(单位:万元/辆)
三、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扩展计划)专用车和货车推广应用补贴标准。
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专用车和货车每辆补贴1.5万元;纯电动专用车、货车按每千瓦时电池容量补贴400元(最高补贴不超过3万元)。
四、 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标准(单位:万元/辆)
沈阳市将按照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0.7-0.9:1的比例给予补贴。
近日,沈阳市人民政府颁布了《沈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管理办法(暂行)》。沈阳市原则上按照中央与地方1:0.9的比例对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纯电动专用车、插电型混合动力专用车和燃料电池汽车进行补贴;非公交车纯电动公交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按照中央与地方政府1:0.7的比例进行补贴。补贴资金总额不得超过车辆总价的60%。
新能源公交车补贴政策另行制定。对提前淘汰报废“黄标车”并更新为新能源汽车的法人和自然人,在享受沈阳市提前淘汰“黄标汽车”补贴的基础上,市财政给予0.5倍的提前淘汰“黄标汽车”补助。
哈尔滨纯电动汽车按照1:1的国家标准进行补贴。
3月2日,哈尔滨市政府发布《关于促进哈尔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哈尔滨市对在哈尔滨市注册的独立法人组织和哈尔滨户籍居民在哈尔滨市购买新能源汽车并在本市落户的,给予地方财政补贴。
对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补贴标准,对纯电动汽车按1:1的比例给予地方财政补贴,对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按1:0.8的比例给予财政补贴。从2017年到2018年,补贴标准不会在2016年的基础上下降。国家和地方财政补贴总额不得超过汽车销售价格的60%。
通知明确,对在哈萨克斯坦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列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并形成产业化的,每种车型奖励50万元;
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目录》和产品公告的改装车、特种车新能源汽车实现产业化的,每辆车奖励30万元。
贵阳市新能源汽车按照省1:1标准进行补贴。
近日,贵阳市发布了《关于推动贵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新能源汽车要实行不摇号政策,直接发行尾号不限的专用号牌。新能源汽车已进入“十三五”开局之年,国家“十三五”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已于2015年4月出台。各地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出台情况如何?据第一电网统计,截至2016年3月11日,中国17个省市已明确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包括北京、深圳、Xi的、河北、长春、山西、江苏、沈阳、哈尔滨、贵阳、武汉、青海、海口、新疆、内蒙古、乌鲁木齐和海南,其中北京、深圳,Xi的,武汉和海口仍在继续。[相关文章:2016年新能源汽车国家和地方补贴政策一览表]
在17个省市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中,北京、Xi的、河北、长春、山西和哈尔滨按照1:1的国家标准进行补贴,沈阳按照1:0.7-0.9的国家标准补贴,青海按照1:0.5的国家标准补助。深圳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贴8万元(含购置和使用补贴),江苏纯电动乘客车最高补贴2万元。
国家补贴
2015年4月29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2017-2018年度补贴在2016年的基础上减少20%,2019-2020年度在2016年基础上减少40%。该政策实施期为2016年至2020年,四部委将根据技术进步、产业发展、推广应用规模、成本变化等因素及时调整补贴政策。
一、纯电动乘用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推广应用补贴标准(单位:万元/辆)
车辆类型
纯电动续航里程r(工况法,公里)
100≤R<150
150≤R<250
R≥250
R≥50
纯电动乘用车
二点五
四点五
五点五
/
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包括增程)
/
/
/
三
二、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推广应用补贴标准(单位:万元/辆)
3.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等特种车辆和卡车推广应用补贴标准(含延伸项目):根据电池容量每千瓦时1800元,补贴标准将根据产品类别和性能指标进一步细化。注:以上补贴标准以10-12米公交车为准。其他长度纯电动公交车的补贴标准是根据上表中纯电动汽车的单位负荷能耗和续航里程划分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包括增程)的补贴标准是根据上表中纯电动汽车的续航里程划分的。其中,6米及以下乘用车按标准车的0.2倍给予补贴;6米<长度在8米及以下的客车按标准车的0.5倍给予补贴;8米<长度小于10米的客车按标准车的0.8倍给予补贴;
12米以上的双层客车按标准车的1.2倍给予补贴。
四、 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标准(单位:万元/辆)
车辆类型
补贴标准
燃料电池乘用车
二十
燃料电池轻型客车和卡车
三十
燃料电池大中型乘用车和卡车
五十
地方补贴
深圳继续补贴纯电动汽车,最高可达6万元。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委员会、交通运输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暂时延长新能源乘用车地方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根据通知,为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促进深圳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繁荣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暂时继续执行《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深府〔2015〕2号)中的新能源乘用车购置补贴和使用环节补贴政策,直至新的财政支持政策在我市颁布实施。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北京按照1:1的国家标准进行补贴。
2015年9月29日,北京市科委发布《北京市新能源乘用车示范应用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明确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按照国家与城市1:1的比例确定。国家和本市财政补贴总额不得超过汽车销售价格的60%。此方法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对于纯电动公交车,2015年7月28日,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了《关于采购纯电动公交车财政政策的通知》,规定了2015-2017年采购纯电动客车的财政政策,并按照1:1的中心标准进行测定。本政策的实施期限为2015年8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纯电动汽车方面,2015年3月30日,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科技委、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商务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购买纯电动汽车相关财政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在中央补贴的基础上,本市邮政、物流、环卫等纯电动专用车补贴按照中央1:1的标准确定,具体为:按电池总容量计算,2015年每千瓦时补贴1800元,每辆车补贴总额不超过13.5万元;
2016年和2017年,补贴标准按照2015年的标准执行。国家政策调整的,本市财政补贴标准参照国家政策另行制定。中央和本市汽车生产企业享受的财政补贴总额不得超过汽车销售价格的60%。本政策的实施期限为2015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Xi的补贴继续按照1:1补贴的国家标准执行。
1月8日,Xi的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优惠政策的通知》。通知称,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为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市政府决定继续实施《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优惠政策》([2014]32号),为期一年,有效期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
购买新能源汽车时,严格执行国家对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的相关政策。对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1:1的补贴标准给予地方配套补贴,国家和地方补贴总额不超过汽车销售价格的60%。新能源汽车免收125元/辆的上牌费。
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个人,首次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给予全额财政补贴。对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1万元/辆的财政补贴,用于自用充电设施的安装和充电费用。对直接或组织员工一次性购买10辆以上新能源汽车的法人单位,给予2000元/辆的财政补贴,专项用于建设自用充电设施。对报废“黄标车”“旧车”并续购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在原报废财政补贴的基础上,给予3000元/辆的财政补贴。
河北省新能源汽车按照1:1的国家标准进行补贴。
近日,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了《河北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促销期间,省财政按照国家1:1的补贴标准对购车者进行补贴。规划显示,到2020年,将形成50万辆新能源汽车产能,其中乘用车35万辆、特种车10万辆、客车5万辆,总产值1000亿元。河北省将建设1000个充电站和10万个充电桩,包括高速公路服务区、机场、车站和大型公共服务场所。
长春市按照1:1的国家标准进行补贴。
2015年12月25日,长春市发布《2015-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明确地方财政补贴资金按照中央财政补贴资金1:1标准给予,省市财政各承担50%的地方财政补贴经费。
山西省的电动汽车按照1:1的国家标准进行补贴。
2015年11月27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电动汽车产业发展普及的实施意见》和《2016年电动汽车产业开发普及行动计划》。意见指出,自2016年1月1日起,对电动汽车,按照国家补贴资金1:1的同期标准给予省级营销补贴。到2020年,山西省电动汽车产能将达到12万辆以上。
江苏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贴2万元
3月3日,江苏省财政厅发布《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
vince在2016年。江苏省财政补贴对象为省内公共服务领域的新能源汽车购买者和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江苏省地方财政(含省市财政)补贴总额不超过汽车销售价格扣除国家补贴后的60%(以销售发票为准),省级财政补贴不超过汽车售价扣除国家补贴的30%。市级补贴标准不得低于省级补贴标准。
省级财政资金按照充电桩充电功率对公共区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进行补贴,交流充电桩每千瓦补贴400元,直流充电桩每度补贴600元。市级补贴标准不低于省级补贴标准,单个充电站或充电桩组省市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一、纯电动乘用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推广应用补贴标准(单位:万元/辆)
二、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等公交车推广应用补贴标准(单位:万元/辆)
三、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扩展计划)专用车和货车推广应用补贴标准。
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专用车和货车每辆补贴1.5万元;纯电动专用车、货车按每千瓦时电池容量补贴400元(最高补贴不超过3万元)。
四、 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标准(单位:万元/辆)
沈阳市将按照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0.7-0.9:1的比例给予补贴。
近日,沈阳市人民政府颁布了《沈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管理办法(暂行)》。沈阳市原则上按照中央与地方1:0.9的比例对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纯电动专用车、插电型混合动力专用车和燃料电池汽车进行补贴;非公交车纯电动公交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按照中央与地方政府1:0.7的比例进行补贴。补贴资金总额不得超过车辆总价的60%。
新能源公交车补贴政策另行制定。对提前淘汰报废“黄标车”并更新为新能源汽车的法人和自然人,在享受沈阳市提前淘汰“黄标汽车”补贴的基础上,市财政给予0.5倍的提前淘汰“黄标汽车”补助。
哈尔滨纯电动汽车按照1:1的国家标准进行补贴。
3月2日,哈尔滨市政府发布《关于促进哈尔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哈尔滨市对在哈尔滨市注册的独立法人组织和哈尔滨户籍居民在哈尔滨市购买新能源汽车并在本市落户的,给予地方财政补贴。
对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补贴标准,对纯电动汽车按1:1的比例给予地方财政补贴,对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按1:0.8的比例给予财政补贴。从2017年到2018年,补贴标准不会在2016年的基础上下降。国家和地方财政补贴总额不得超过汽车销售价格的60%。
通知明确,对在哈萨克斯坦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列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并形成产业化的,每种车型奖励50万元;
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目录》和产品公告的改装车、特种车新能源汽车实现产业化的,每辆车奖励30万元。
贵阳市新能源汽车按照省1:1标准进行补贴。
近日,贵阳市发布了《关于推动贵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新能源汽车要实行不摇号政策,直接发行尾号不限的专用号牌。此外,贵阳补贴标准为贵州补贴标准的100%,国家、省、市三级补贴总额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贵阳市补贴资金除中央和省级补贴外,按照属地(车辆登记地)原则,由市和区(市、县)财政承担。同时,免征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
武汉市按照1:1的国家标准给予补贴。
2014年10月22日,《武汉市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暂行)》发布。《办法》明确,地方财政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贴的基础上,对单位和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按照国家1:1的补贴标准给予地方补贴,国家和地方财政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汽车销售价格的60%。本办法有效期至2016年6月30日。
[第页]
青海省按照1:0.5的国家标准进行补贴。
近日,青海省财政厅、商务厅、经信委联合发布《青海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购置补贴管理办法》。通知明确,2016年至2020年,青海省新能源汽车按国家同期1:0.5的补贴标准进行补贴。
一、2015年至2020年青海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标准纯电动乘用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补贴标准(含延伸项目)(单位:万元/辆)。
2
二、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等公交车补贴标准(单位:万元/辆)
3
4
注:纯电动公交车(纯电动公交车)补贴标准以2016年为基础,2017-2018年补贴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调20%,2019-2020年补贴标准在此基础上下调40%。补贴长度为10-12m纯电动公交车,其他纯电动公交车的补贴标准按照上表中单位负荷能耗和纯电动公交车执行。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含增程)补贴标准按上表中纯机动车行驶里程划分,其中6米及以下公交车按标准车的0.2倍补贴;6米<长度在8米及以下的客车按标准车的0.5倍给予补贴;8米<长度小于10米的客车按标准车的0.8倍给予补贴;
12米以上的双层客车按标准车的1.2倍给予补贴。
三、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等特种车辆和货车补贴标准(单位:元/辆)
5
四、 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单位:万元/辆)
6
海口市按照国家标准给予60%的补贴。
2014年9月10日,《海口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管理暂行办法》发布。海口市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本地消费者,按照中央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的60%给予地方财政补贴,省市财政各补贴30%。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单位按照配套基础设施重大设备投资的40%给予地方财政补贴,省市财政补贴各20%,省市补贴总额不超过600万元。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海南按照1:1的国家标准进行补贴。
2015年底,海南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应用促进生态省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到2020年,海南省力争在全省推广应用3万辆新能源汽车,建设2.5万个以上充电桩。对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按照省内配套补贴与同期国家补贴1:1的比例确定,省级财政和市县财政各承担50%。省级配套补贴与同期国家补贴的比例根据新能源汽车在全省的推广情况实时调整。对运营分散式充电桩等公共充换电服务设施,按照主要设备投资额给予财政补贴,其中15%由省提供,15%由市县提供;
对规模经营的集中充换电服务设施,按主要设备投资额发放三年无息贷款。
新疆对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
2月1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给予购车补贴、免征车辆购置税、充电设施用地、电价优惠等各项政策支持。争取国家财政对研发、生产、推广能力较强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贴支持。从事新能源汽车制造、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的企业,其主营业务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规定的产业项目,可以依法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内蒙古新能源客车最高可达8万元
2015年6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交通运输厅联合下发《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2015年第705号)内部财务办公室)。根据通知,2015年至2019年期间,已达到内蒙古自治区国家推广目标,并被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辆目录》,年运营里程不低于3万公里的新能源公交车和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含3万公里)将根据其实际推广数量给予运营补贴。
7
乌鲁木齐对新能源公交车进行补贴。
近日,乌鲁木齐市发布《乌鲁木齐市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5-2019年)》。《方案》规定,市财政对公交公司购买并在本市运营的新能源公交车,按照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一定比例给予配套补贴;
公共交通企业规划建设的公共交通专用充电桩,由市财政按照一定比例的建设资金予以补贴。此外,贵阳补贴标准为贵州补贴标准的100%,国家、省、市三级补贴总额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贵阳市补贴资金除中央和省级补贴外,按照属地(车辆登记地)原则,由市和区(市、县)财政承担。同时,免征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
武汉市按照1:1的国家标准给予补贴。
2014年10月22日,《武汉市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暂行)》发布。《办法》明确,地方财政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贴的基础上,对单位和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按照国家1:1的补贴标准给予地方补贴,国家和地方财政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汽车销售价格的60%。本办法有效期至2016年6月30日。
[第页]
青海省按照1:0.5的国家标准进行补贴。
近日,青海省财政厅、商务厅、经信委联合发布《青海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购置补贴管理办法》。通知明确,2016年至2020年,青海省新能源汽车按国家同期1:0.5的补贴标准进行补贴。
一、2015年至2020年青海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标准纯电动乘用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补贴标准(含延伸项目)(单位:万元/辆)。
2
二、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等公交车补贴标准(单位:万元/辆)
3
4
注:纯电动公交车(纯电动公交车)补贴标准以2016年为基础,2017-2018年补贴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调20%,2019-2020年补贴标准在此基础上下调40%。补贴长度为10-12m纯电动公交车,其他纯电动公交车的补贴标准按照上表中单位负荷能耗和纯电动公交车执行。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含增程)补贴标准按上表中纯机动车行驶里程划分,其中6米及以下公交车按标准车的0.2倍补贴;6米<长度在8米及以下的客车按标准车的0.5倍给予补贴;8米<长度小于10米的客车按标准车的0.8倍给予补贴;
12米以上的双层客车按标准车的1.2倍给予补贴。
三、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等特种车辆和货车补贴标准(单位:元/辆)
5
四、 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单位:万元/辆)
6
海口市按照国家标准给予60%的补贴。
2014年9月10日,《海口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管理暂行办法》发布。海口市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本地消费者,按照中央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的60%给予地方财政补贴,省市财政各补贴30%。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单位按照配套基础设施重大设备投资的40%给予地方财政补贴,省市财政补贴各20%,省市补贴总额不超过600万元。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海南按照1:1的国家标准进行补贴。
2015年底,海南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应用促进生态省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到2020年,海南省力争在全省推广应用3万辆新能源汽车,建设2.5万个以上充电桩。对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按照省内配套补贴与同期国家补贴1:1的比例确定,省级财政和市县财政各承担50%。省级配套补贴与同期国家补贴的比例根据新能源汽车在全省的推广情况实时调整。对运营分散式充电桩等公共充换电服务设施,按照主要设备投资额给予财政补贴,其中15%由省提供,15%由市县提供;
对规模经营的集中充换电服务设施,按主要设备投资额发放三年无息贷款。
新疆对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
2月1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给予购车补贴、免征车辆购置税、充电设施用地、电价优惠等各项政策支持。争取国家财政对研发、生产、推广能力较强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贴支持。从事新能源汽车制造、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的企业,其主营业务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规定的产业项目,可以依法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内蒙古新能源客车最高可达8万元
2015年6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交通运输厅联合下发《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2015年第705号)内部财务办公室)。根据通知,2015年至2019年期间,已达到内蒙古自治区国家推广目标,并被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辆目录》,年运营里程不低于3万公里的新能源公交车和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含3万公里)将根据其实际推广数量给予运营补贴。
7
乌鲁木齐对新能源公交车进行补贴。
近日,乌鲁木齐市发布《乌鲁木齐市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5-2019年)》。《方案》规定,市财政对公交公司购买并在本市运营的新能源公交车,按照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一定比例给予配套补贴;公共交通企业规划建设的公共交通专用充电桩,由市财政按照一定比例的建设资金予以补贴。
3月11日上午,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者会上回答中外作者的采访提问,在回答有关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关系的问题时,陈吉宁点名表扬了浙江省铅蓄电池的污染整治工作。
1900/1/1 0:00:00汽车电动化已成为全球范围不可逆转的趋势,这一股巨大的浪潮席卷汽车产业链上的所有玩家。
1900/1/1 0:00:00备受全球瞩目的2016中国汽车论坛将于2016年4月25日至27日在北京隆重召开,论坛主题为“创新、绿色、共享开启中国汽车产业发展新阶段”。
1900/1/1 0:00:003月11日晚,2016山东国际电动车新能源汽车展览会期间,易灵新能源车业有限公司在济南举办以“如何造老百姓需要的电动汽车”为主题的“易灵之夜“讨论盛宴。
1900/1/1 0:00:00工信部部长苗圩13日在人民大会堂接受采访时表示:“新能源汽车从2009年培育期至今,已经进入成长期,去年产销30余万辆,同比呈现高速增长态势。新能源汽车代表了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
1900/1/1 0:00:001、万钢:可试点碳平衡未来代替电动车补贴10日,全国政协副主席、科技部部长万钢在“2016年新能源汽车和产业发展座谈会”上提及关于电动车补贴退坡问题,在他看来,
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