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导航 汽车导航
Ctrl+D收藏汽车导航
首页 > 汽车资讯 > 正文

河南发布新能源车发展计划 十三五期间拟推广不少于15.6万辆

作者:

时间:1900/1/1 0:00:00

6月23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2016年至2020年,全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不低于15.6万辆,分别不低于1.8万辆、2.2万辆、2.8万辆、3.8万辆和5万辆,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数量占全省新增更新汽车总量的比例不低于1.5%、2%、3%、4%和5%。

2016年,全省建成城市充换电站15座,移动充换电站(车)10座,公共充电桩8000个。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先进、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约35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原始公告: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发展

给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于政办[2016]56号

省、直辖市、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和《中国制造2025河南行动计划》,加快我省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促进产业发展。

一、指导思想

抓住国家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战略机遇,以创新驱动和纯电动驱动为主要战略方向,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突出重点地区和行业促进新能源汽车应用,引进优势企业在河南建厂合作,积极推进工业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新能源汽车生产和充电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形成一批汽车制造及配套产业知名品牌,推动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二是加大新能源汽车在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的推广力度。

(1) 2016年至2020年,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分别不低于1.8万辆(标准车,下同)、2.2万辆、2.8万辆、3.8万辆和5万辆,推广数量占全省新增更新汽车总量的比例不低于1.5%、2%、3%、4%和5%。(责任单位:各省辖市政府)

(二)做好重点城市的使用推广工作。郑州、开封、洛阳、新乡、许昌、焦作被列为新能源汽车重点推广城市。2016年,郑州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不低于4000辆,开封、洛阳、新乡、许昌、焦作不低于2000辆。从2017年到2020年,重点城市的数量将根据2016年推广的数量增加。(责任单位:郑州、开封、洛阳、新乡、许昌、焦作市政府)

(3) 加大新能源公交车的推广力度。2016年至2020年,在全省新增和置换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的比例分别达到40%、50%、60%、70%和80%。(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四)在旅游景区积极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2016年,新能源汽车在全省旅游景区新增置换汽车中所占比例不低于50%。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将在全省4A级以上景区广泛使用。(责任单位:省旅游局)

(五)增加对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使用。2016-2017年,郑州、开封、洛阳、新乡、许昌和焦作的省级机关、政府机构和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低于当年设备更新总量的35%,并力争达到50%,此后将逐年提高……

其他省市2016年不低于30%,此后将逐年增加。(责任单位:省行政管理局、财政厅、工信委,郑州、开封、洛阳、新乡、许昌、焦作市政府)

(六)促进企业和私人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相关规定补贴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采取市场化方式,通过不限购、不限购和降低使用环节成本等政策引导,促进日常办公用车、通勤公交车、私家车等新能源汽车的应用。(责任单位:省厅、财政厅)

三是加快充电换电设施建设步伐

(1) 整合社会资源,鼓励社会资本与符合条件的企业充分竞争,参与充电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维护,通过授予特许经营权来保护投资者的初始利益,激发市场投资和市场驱动的产业发展活力。2016年,全省建成城市充换电站15座,移动充换电站(车)10座,公共充电桩8000个。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先进、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约35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郑州、开封、洛阳、新乡、许昌、焦作的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的比例不小于1:8,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1公里;全省辖下其他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的比例力争达到1∶12,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力争在2公里以内。(责任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能源局、工信委、电力公司、省辖市政府)

(二)将充换电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有机纳入城乡规划、充电设施建设规划、电网建设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原则上,新建住宅停车位应100%配备充电设施或预留建安条件,商场、酒店、,新建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医院和办公楼应不低于15%,每2000辆电动汽车应至少建设一个公共充电站。制定出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责任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电力公司)

(三)用户住宅内的充电设施建设情况。鼓励充电服务、物业服务等企业参与小区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统一开展停车位改造,直接办理报电、接电手续,制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向用户适当收费。对于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优先考虑在停车位建设充电设施;

对于没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鼓励在居民区建设公共充电停车位,建立停车位充电分时机制,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责任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能源局、电力公司)

(四)建设单位内部充电设施。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应当利用内部停车资源规划建设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和充电设施,比例不低于15%。(责任单位:省行政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厅、电力公司)

(五)公共服务收费设施建设情况。对于公共服务领域的电动汽车,如公共交通、环卫、机场通勤等,根据线路运营要求,优先建设停车场充电设施,沿途合理建设独立的快速充电站和换电站。对于租赁、物流、租赁、巡逻等公共服务领域的电动汽车,要充分挖掘单位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潜力,结合城市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实现高效互补。(责任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能源局、电力公司)

(六)城市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公共充电设施建设要从城市中心向边缘逐步推进,从城市优先发展区域向一般区域逐步推进。优先建设大型商场、超市、文化体育场馆等建筑的停车场,以及交通枢纽等公共停车场的充电设施。鼓励在符合条件的加油站建设公共快速充电设施,适当建设独立的公共快速充电站。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向社会开放充电设施。(责任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能源局、电力公司)

(七)城际快速充电网络建设。充分利用高速公路和快速通道服务区建设城际快充站,到2020年实现全省城际快充网络全覆盖,满足新能源汽车城际出行需求。(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能源局、电力公司)

(8) 有效整合公共交通、租赁站、社会公共停车场等各类公共资源,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培育市场主体。(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

四是加快商业模式创新

(1) 推动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市场。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车辆租赁、电池租赁回收等服务领域。商业场所可以通过收费、服务费和停车费相结合的方式给予优惠,鼓励个人用自己的充电设施对外提供充电服务。(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商务厅)

(2) 推进智能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推进“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智能化水平,提高运营效率和用户体验满意度,促进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之间的能源和信息双向互动。鼓励用户利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为用户提供充电导航、状态查询、充电预约、费用结算等服务,拓展平台增值服务。(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商务厅、能源局)

(3) 创新的充电服务商业模式。鼓励探索大型充换电站与商业地产相结合的发展模式,引导商场、超市、影院、便利店等商业场所为用户提供au……

性收费服务。鼓励充电服务企业通过与车企合作、众筹等方式创新构建充电基础设施业务合作模式,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提供智能充放电、电子商务、广告等增值服务,从而提高充电服务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责任单位:省工商和信息化委员会)

(4) 积极鼓励投融资创新。在公共服务领域,探索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等新能源汽车的融资租赁运营模式,探索个人使用领域的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车辆共享、车辆租赁和按揭购买模式。(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商务厅、行政管理局)

五、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化

(a) 郑州新能源客车、纯电动乘用车、智能网联汽车制造基地建设。加快现有企业新能源汽车项目建设,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发展。2016年,新能源汽车的产能将超过8万辆。到2020年,将形成国内重要的新能源客车和纯电动乘用车制造中心。(责任单位:郑州市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展改革委员会)

(2) 积极推动汽车制造业的快速发展。推动河南苏达电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力帆新能源电动汽车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对标国家生产准入标准,加快生产平台建设,尽快取得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形成生产能力。鼓励腾讯公司、和谐集团、富士康集团联合引进国际新能源汽车开发团队,通过开发设计带动外向型汽车基地建设,为吸引国际新能源车企布局郑州、建设新能源汽车生产研究基地创造条件。继续推进与东风集团、一汽集团、奇瑞集团、海马汽车集团等企业的深度合作,扩大新能源汽车产量,提升产业竞争力。(责任单位:郑州、三门峡、济源、许昌、开封市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展改革委员会、商务厅)

(3) 做大做强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产业。重点推进中航工业锂离子电池(洛阳)有限公司、郑州自行车新能源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河南国能电池有限公司、聚氟(焦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等动力锂离子电池项目。,建设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南阳防爆集团新浦电机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等充放电成套设备和电机驱动系统。2016年,全省汽车储能系统产量超过8万套,2020年产能将达到80万套。(责任单位:郑州、洛阳、新乡、焦作、许昌、开封市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展改革委员会)

(4) 提高新能源汽车的整体质量。严格执行准入标准,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加强生产企业对新能源汽车的安全监测和动态检查,建立惩罚性赔偿、市场退出等机制。(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质量监督局)

六、 加强技术创新

(a) 加强新能源汽车的关键技术。围绕电动化、轻量化、智能化、网联化的发展方向,集中攻关储能系统、燃料电池、驱动系统、车辆控制与节能、智能辅助驾驶、充电与加注、区域工况建设、排放与噪声控制、测试与检测等共性关键技术,电池回收和车辆集成技术……

推动大中小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搭建协同研究、开放共享的动力电池创新平台,集中力量研发关键材料、电池系统等共性基础技术。加大对动力电池数字化制造成套设备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全省新能源汽车制造研发企业申报上述领域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支持。(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厅、发展改革委)

(二)加强充换电的关键技术。依托示范项目,积极探索充电基础设施与智能电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智能交通融合发展的技术解决方案,加强检测认证、安全防护、与电网双向互动、电池梯级利用等关键技术研发,无人值守自助服务和桩的协调控制。充分发挥企业创新的主体作用,加快研发高功率密度、高转换效率、高适用性、无线充电、移动充电等新型充换电技术和设备。(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能源局)

(三)搭建通用技术研发和检测平台。6月23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2016年至2020年,全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不低于15.6万辆,分别不低于1.8万辆、2.2万辆、2.8万辆、3.8万辆和5万辆,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数量占全省新增更新汽车总量的比例不低于1.5%、2%、3%、4%和5%。

2016年,全省建成城市充换电站15座,移动充换电站(车)10座,公共充电桩8000个。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先进、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约35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原始公告: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发展

给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于政办[2016]56号

省、直辖市、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和《中国制造2025河南行动计划》,加快我省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促进产业发展。

一、指导思想

抓住国家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战略机遇,以创新驱动和纯电动驱动为主要战略方向,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突出重点地区和行业促进新能源汽车应用,引进优势企业在河南建厂合作,积极推进工业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新能源汽车生产和充电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形成一批汽车制造及配套产业知名品牌,推动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二是加大新能源汽车在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的推广力度。

(1) 2016年至2020年,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分别不低于1.8万辆(标准车,下同)、2.2万辆、2.8万辆、3.8万辆和5万辆,推广数量占新增更新车型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2%、3%、4%和5%……

该省的克勒斯。(责任单位:各省辖市政府)

(二)做好重点城市的使用推广工作。郑州、开封、洛阳、新乡、许昌、焦作被列为新能源汽车重点推广城市。2016年,郑州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不低于4000辆,开封、洛阳、新乡、许昌、焦作不低于2000辆。从2017年到2020年,重点城市的数量将根据2016年推广的数量增加。(责任单位:郑州、开封、洛阳、新乡、许昌、焦作市政府)

(3) 加大新能源公交车的推广力度。2016年至2020年,在全省新增和置换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的比例分别达到40%、50%、60%、70%和80%。(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四)在旅游景区积极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2016年,新能源汽车在全省旅游景区新增置换汽车中所占比例不低于50%。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将在全省4A级以上景区广泛使用。(责任单位:省旅游局)

(五)增加对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使用。2016-2017年,郑州、开封、洛阳、新乡、许昌、焦作的省级机关、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购置比例不低于当年设备更新总量的35%,力争达到50%,此后将逐年提高;其他省市2016年不低于30%,此后将逐年增加。(责任单位:省行政管理局、财政厅、工信委,郑州、开封、洛阳、新乡、许昌、焦作市政府)

(六)促进企业和私人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相关规定补贴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采取市场化方式,通过不限购、不限购和降低使用环节成本等政策引导,促进日常办公用车、通勤公交车、私家车等新能源汽车的应用。(责任单位:省厅、财政厅)

三是加快充电换电设施建设步伐

(1) 整合社会资源,鼓励社会资本与符合条件的企业充分竞争,参与充电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维护,通过授予特许经营权来保护投资者的初始利益,激发市场投资和市场驱动的产业发展活力。2016年,全省建成城市充换电站15座,移动充换电站(车)10座,公共充电桩8000个。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先进、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约35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郑州、开封、洛阳、新乡、许昌、焦作的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的比例不小于1:8,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1公里;

全省辖下其他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的比例力争达到1∶12,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力争在2公里以内。(责任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能源局、工信委、电力公司、省辖市政府)

(二)将充换电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有机纳入城乡规划、充电设施建设规划、电网建设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原则上,新建住宅停车位应100%配备充电设施或预留建安条件,商场、酒店、,新建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医院和办公楼应不低于15%,每2000辆电动汽车应至少建设一个公共充电站。制定出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责任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电力公司)

(三)用户住宅内的充电设施建设情况。鼓励充电服务、物业服务等企业参与小区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统一开展停车位改造,直接办理报电、接电手续,制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向用户适当收费。对于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优先考虑在停车位建设充电设施;

对于没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鼓励在居民区建设公共充电停车位,建立停车位充电分时机制,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责任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能源局、电力公司)

(四)建设单位内部充电设施。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应当利用内部停车资源规划建设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和充电设施,比例不低于15%。(责任单位:省行政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厅、电力公司)

(五)公共服务收费设施建设情况。对于公共服务领域的电动汽车,如公共交通、环卫、机场通勤等,根据线路运营要求,优先建设停车场充电设施,沿途合理建设独立的快速充电站和换电站。对于租赁、物流、租赁、巡逻等公共服务领域的电动汽车,要充分挖掘单位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潜力,结合城市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实现高效互补。(责任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能源局、电力公司)

(六)城市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公共充电设施建设要从城市中心向边缘逐步推进,从城市优先发展区域向一般区域逐步推进。优先建设大型商场、超市、文化体育场馆等建筑的停车场,以及交通枢纽等公共停车场的充电设施。鼓励在符合条件的加油站建设公共快速充电设施,适当建设独立的公共快速充电站。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向社会开放充电设施。(责任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能源局、电力公司)

(七)城际快速充电网络建设。充分利用高速公路和快速通道服务区建设城际快充站,到2020年实现全省城际快充网络全覆盖,满足新能源汽车城际出行需求。(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能源局、电力公司)

(8) 有效整合公共交通、租赁站、社会公共停车场等各类公共资源,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培育市场主体。(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

四是加快商业模式创新

(1) 推动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市场。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车辆租赁、电池租赁回收等服务领域。商业场所可以通过收费、服务费和停车费相结合的方式给予优惠,鼓励个人用自己的充电设施对外提供充电服务。(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商务厅)

(2) 推进智能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推进“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智能化水平,提高运营效率和用户体验满意度,促进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之间的能源和信息双向互动。鼓励用户利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为用户提供充电导航、状态查询、充电预约、费用结算等服务,拓展平台增值服务。(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商务厅、能源局)

(3) 创新的充电服务商业模式。鼓励探索大型充换电站与商业地产相结合的发展模式,引导商场、超市、影院、便利店等商业场所为用户提供au……

性收费服务。鼓励充电服务企业通过与车企合作、众筹等方式创新构建充电基础设施业务合作模式,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提供智能充放电、电子商务、广告等增值服务,从而提高充电服务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责任单位:省工商和信息化委员会)

(4) 积极鼓励投融资创新。在公共服务领域,探索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等新能源汽车的融资租赁运营模式,探索个人使用领域的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车辆共享、车辆租赁和按揭购买模式。(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商务厅、行政管理局)

五、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化

(a) 郑州新能源客车、纯电动乘用车、智能网联汽车制造基地建设。加快现有企业新能源汽车项目建设,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发展。2016年,新能源汽车的产能将超过8万辆。到2020年,将形成国内重要的新能源客车和纯电动乘用车制造中心。(责任单位:郑州市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展改革委员会)

(2) 积极推动汽车制造业的快速发展。推动河南苏达电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力帆新能源电动汽车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对标国家生产准入标准,加快生产平台建设,尽快取得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形成生产能力。鼓励腾讯公司、和谐集团、富士康集团联合引进国际新能源汽车开发团队,通过开发设计带动外向型汽车基地建设,为吸引国际新能源车企布局郑州、建设新能源汽车生产研究基地创造条件。继续推进与东风集团、一汽集团、奇瑞集团、海马汽车集团等企业的深度合作,扩大新能源汽车产量,提升产业竞争力。(责任单位:郑州、三门峡、济源、许昌、开封市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展改革委员会、商务厅)

(3) 做大做强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产业。重点推进中航工业锂离子电池(洛阳)有限公司、郑州自行车新能源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河南国能电池有限公司、聚氟(焦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等动力锂离子电池项目。,建设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南阳防爆集团新浦电机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等充放电成套设备和电机驱动系统。2016年,全省汽车储能系统产量超过8万套,2020年产能将达到80万套。(责任单位:郑州、洛阳、新乡、焦作、许昌、开封市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展改革委员会)

(4) 提高新能源汽车的整体质量。严格执行准入标准,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加强生产企业对新能源汽车的安全监测和动态检查,建立惩罚性赔偿、市场退出等机制。(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质量监督局)

六、 加强技术创新

(a) 加强新能源汽车的关键技术。围绕电动化、轻量化、智能化、网联化的发展方向,集中攻关储能系统、燃料电池、驱动系统、车辆控制与节能、智能辅助驾驶、充电与加注、区域工况建设、排放与噪声控制、测试与检测等共性关键技术,电池回收和车辆集成技术……

推动大中小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搭建协同研究、开放共享的动力电池创新平台,集中力量研发关键材料、电池系统等共性基础技术。加大对动力电池数字化制造成套设备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全省新能源汽车制造研发企业申报上述领域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支持。(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厅、发展改革委)

(二)加强充换电的关键技术。依托示范项目,积极探索充电基础设施与智能电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智能交通融合发展的技术解决方案,加强检测认证、安全防护、与电网双向互动、电池梯级利用等关键技术研发,无人值守自助服务和桩的协调控制。充分发挥企业创新的主体作用,加快研发高功率密度、高转换效率、高适用性、无线充电、移动充电等新型充换电技术和设备。(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能源局)

(三)搭建通用技术研发和检测平台。以综合性研发主体和重点实验室为基础,加大研发和检测能力建设投入,不断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支持建立新能源汽车检测、研发等技术支撑平台,提高新能源汽车和动力电池的技术服务和检测检测水平。积极申请设立国家新能源汽车质量检测中心,鼓励国内外汽车企业和研发机构在我省设立新能源汽车研发中心,加强企业与高校、研发机构的信息交流与合作,推动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责任单位:省质量监督局、科技厅)

七、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省级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联席会议作用,加强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协调推动相关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研究协调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省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动工作落实。各省所辖市政府要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各职能部门参加的新能源汽车联席会议制度,因地制宜制定细化配套政策和配套措施。要加强指标考核,建立以车辆实际运行和环境便捷使用为主要指标的考核体系,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确保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有效。(责任单位: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 制定配套政策。省级有关部门要根据实施意见,研究制定支持新能源汽车购置使用、检验检测、技术研发和工业生产的政策;研究出台支持充电设施建设的政策,制定充电服务分类指导价实施细则;

研究出台优惠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通行和使用。(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能源局、厅)

(3) 加大舆论宣传力度。不定期举办学术会议、专家讲座和经验交流活动,了解国内外新能源汽车技术的发展趋势。有计划、有组织地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新能源汽车的宣传力度,支持举办各类新能源汽车展览会,不断提高公众对新能源车的认识,营造有利于新能源汽车商业化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28日,以综合研发主体和重点实验室为基础,加大研发和检测能力建设投入,不断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支持建立新能源汽车检测、研发等技术支撑平台,提高新能源汽车和动力电池的技术服务和检测检测水平。积极申请设立国家新能源汽车质量检测中心,鼓励国内外汽车企业和研发机构在我省设立新能源汽车研发中心,加强企业与高校、研发机构的信息交流与合作,推动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责任单位:省质量监督局、科技厅)

七、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省级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联席会议作用,加强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协调推动相关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研究协调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省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动工作落实。各省所辖市政府要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各职能部门参加的新能源汽车联席会议制度,因地制宜制定细化配套政策和配套措施。要加强指标考核,建立以车辆实际运行和环境便捷使用为主要指标的考核体系,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确保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有效。(责任单位: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 制定配套政策。省级有关部门要根据实施意见,研究制定支持新能源汽车购置使用、检验检测、技术研发和工业生产的政策;研究出台支持充电设施建设的政策,制定充电服务分类指导价实施细则;

研究出台优惠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通行和使用。(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能源局、厅)

(3) 加大舆论宣传力度。不定期举办学术会议、专家讲座和经验交流活动,了解国内外新能源汽车技术的发展趋势。有计划、有组织地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新能源汽车的宣传力度,支持举办各类新能源汽车展览会,不断提高公众对新能源车的认识,营造有利于新能源汽车商业化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28日

标签:东风海马奇瑞一汽

汽车资讯热门资讯
中航复材李宏运:迫于环境及政策压力 轻量化成企业生存必要之路

6月24日,第一电动网在北京举办电动汽车轻量化沙龙,现场中航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李宏运表示轻量化从来都不是为开车人轻量化的,而是为地球轻量化,为环境而轻量化。

1900/1/1 0:00:00
杨宇威:北汽的轻量化发展趋势将是多材料混合

未来510年,将迎来全球汽车产业重组和转型升级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轻量化已成为“十三五”期间我国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布局方向之一。

1900/1/1 0:00:00
鼎充吕鸿:立足优质产品和服务 建设良好收益率的充电项目

6月23日,第五届深圳国际充电站桩技术设备展览会在深圳举办,本届展览汇聚了几十家充电桩产品生产商、运营商,以及百余家充电桩上下游企业。

1900/1/1 0:00:00
FF结盟龙之队 合作研发电动赛车将于10月份亮相

在吊足了众人胃口之后,电动车新贵FaradayFuture的另一项重大合作终于揭开了神秘面纱。

1900/1/1 0:00:00
贾跃亭到访洛杉矶考察无人驾驶 FF今晚又将引爆激情

这些天,乐视创始人贾跃亭访美的消息已成“刷屏爆款”。

1900/1/1 0:00:00
北京今年新能源车个人指标仅剩1.3万个 单位指标已用完

6月26日,北京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公布了新一期新能源汽车配置结果。本期个人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申请总数小于指标配置总数,直接配置。

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