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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南拟建415个充电站20万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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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1900/1/1 0:00:00

近日,湖南省发布了《湖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根据需求预测和适度超前、智能高效的原则,明确了湖南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到2020年,湖南省计划新增415座集中充换电站和20万个分散式充电桩,满足全省22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各类建筑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的充电设施比例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标准:新建住宅停车场应100%具备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安条件,大型公共建筑和社会公共停车场设置停车场的停车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建设一个公共充电站。

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纳入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允许收费服务企业向用户收取电费和服务费,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价政策执行,收费服务费按照《关于我省电动汽车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2015〕340号)执行。鼓励使用银联卡、公交卡、电力卡、ETC卡、移动支付等方式收费,充电设施经营者必须在充电设施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明码标价。

通知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湖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级市(州)人民政府、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事业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湖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4月6日

前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和《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发改能源〔2015〕1454号),对湖南进行了科学规划和布局。

第一章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的发展现状

湖南位于中国中部和长江中游,总面积21.18万平方公里,居全国第十位。常住人口6737万,居全国第七位。近年来,湖南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社会用电量、汽车保有量和高速公路里程快速增长。2015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29047亿元,机动车保有量突破1000万辆,发电量1253亿千瓦时,高速公路通车里程5653公里,分别位居全国第10、第12、第19、第5位。以京港澳高速公路、沪昆高速公路、二广高速公路为骨架的“五纵六横”高速公路体系基本形成,全省电动汽车和充电设施得到发展。

第一节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现状

-工业发展已初具规模。我们引进和培育了南车时代电气、长沙比亚迪、长沙中泰、梅花客车、江南汽车、中联重科、恒润高科技等全电动汽车制造商,以及南车时代电器、南车时代电力、湘电有限公司、和泰新能源等200多家电动汽车零部件制造商,初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电动汽车产业链。2014年,全省新能源汽车等新汽车产品和关键零部件营业收入达到598.33亿元,占战略性新兴产业的6%。

-汽车销量大幅增长。长沙比亚迪纯电动客车、南车时代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Z……等知名品牌……

培育了ngtai纯电动乘用车和中联重科纯电动环卫车,全省电动汽车销量大幅提升。2015年,全省重点电动汽车企业共销售公交车、乘用车、专用车等电动汽车33795辆(其中省外23307辆,省内10488辆,长株潭10073辆),同比增长763%,占全国的8.8%。

-应用领域不断扩大。电动汽车在全省的应用领域逐步扩大,已应用于公交车、公共车辆(出租车、环卫车、巡逻车、邮政车等)、公务用车和私人客车等公共服务领域。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有电动汽车21273辆,其中公交车4560辆,公务和私人客车15676辆。

第二节充电设施建设现状

-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参与者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大型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以及国家电网公司、莆田集团、和泰新能源等部分民营企业和地方城投公司积极参与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和运营。截至2015年底,全省已建成充换电站44座,交直流充电桩2567个。

图1截至2015年底,湖南省各区块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数量。

-充电网络逐渐形成。结合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在长沙、株洲等地建设一定规模的城市充电服务网络,在京港澳高速公路湖南段建设18个充电站,初步形成沿线快速充电服务网络。

图2京港澳高速公路湖南段充电站示意图

第三节电动汽车和充电设施发展的相关政策

目前,湖南省电动汽车和充电设施的发展政策以国家层面为主,省级层面为辅。

-在国家一级。汽车政策: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2016-2020年将继续为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提供补贴。充电设施政策:财政部牵头发布《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激励政策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6〕7号)。2016年至2020年,中央财政将安排资金,对充电基础设施相对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较大的省(区、市)安排激励资金。奖励标准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

-在省级层面。《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能源汽车在我省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2014]50号)印发。补贴政策:2013-2015年,省级电动汽车补贴按国家1:1补贴标准给予(公务用车除外),其中省级承担30%的补贴金额,市州承担70%的补贴金额。价格政策: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2020年前,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每千瓦时收费上限为0.8元。规划政策:作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主体,市、州政府将把充换电站、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区域总体规划。土地使用政策:各市州人民政府对土地进行保障……

需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建设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长沙采取土地划拨或产业转移的形式解决。

第四节问题与挑战

--充电基础设施的布局和利用情况并不理想。一方面,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长沙、株洲、湘潭等示范城市电动汽车发展迅速,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不足,难以满足充电需求。另一方面,在一些地区,由于配套政策不完善、资金投入不足、宣传力度不够、充电基础设施布局不合理、设施通用性差等原因,用户对电动汽车的接受度不高,充电基础设施利用率低甚至长期闲置。

-建设和实施都很困难。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涉及规划、土地利用、消防、电力、物业、人等多个方面,利益相关方分散,协调困难。在私人乘用车领域,大量停车位不规则的用户不具备安装条件;在城市公共领域,核心区土地资源紧张,土地保障困难;

在城际快充领域,一些高速服务区不愿意或无法为充电站提供土地,需要重新征地。此外,充电基础设施涉及公共电网、用户侧电力设施、道路管道等的改造,需要较大的电力容量和较大的改造工程,增加了建设难度。

-尚未形成成熟的商业模式。市政府和相关企业通过实施融资租赁、特许经营质押、峰谷电价、收取服务费、扩大电子商务和广告等措施,在商业模式探索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整个行业仍处于低利润甚至亏损水平,尚未形成可广泛应用和推广的成熟商业模式。

-标准规范体系的实施并不严格。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国家技术标准有58项,已发布29项[⑦]。一些技术标准没有得到严格执行,导致该省充电基础设施市场准入门槛低、设备质量参差不齐、与不同电动车不兼容等一系列问题,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支持政策仍需加强。还存在一些政策问题,如对城市建设、土地利用和配电网改造考虑不足,财税支持不足,对住宅小区、社会停车场等安装困难场所协调推进不足。

第二章充电设施发展需求预测

第一节电动汽车发展预测

随着城乡居民收入的增加、城镇化水平的稳步提高和交通环境的逐步改善,全省汽车消费日益活跃,汽车保有量大幅增加。2014年,全省民用汽车保有量达到434.48万辆,是2008年的3.2倍,是2004年的6.1倍。其中,私家车384.71万辆,占民用车的88.5%,比2008年提高18.6个百分点,比2004年提高30.5个百分点。根据目前的发展趋势,预计到2020年,全省民用汽车保有量将超过950万辆。

图3 2008-2014年湖南省汽车保有量示意图

此外,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智能交通发展战略(2012-2020年)》和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的通知》,2020年,中国汽车保有量将超过2亿辆,电动汽车的数量将达到500万辆,渗透率约为2%~2.5。结合我省电动车发展实际,预计到2020年,我省电动车保有量将达到22万辆,其中电动公交车约2万辆,电动出租车约13.2万辆,环卫物流专用车约8.8万辆,公务和私人电动客车约17.8万辆。

第二节充电设施配置原则

根据不同类型电动汽车的行驶、停车规则和充电要求,该省充电设施的原则如下:

--母线充电和更换电站的配置原则。电动公交车的运行路线和里程是相对固定的。大中城市公交车日均行驶里程为200-250公里,停车地点为起点站和终点站的停车场。电能主要通过公交车充电和更换发电站来补充。一座公交车充换电站可满足2-3条公交线路和50-150辆电动公交车的充换需求。

在城际客运、农村客运、通勤、旅游景区等固定线路上运行的电动非公交车,应根据线路需求,优先在停车站建设充电设施,沿途合理建设独立充换电站。一个非公交车充换电站可以满足20-80辆电动非公交车的充换需求。

--配置原则……

e出租车充电和更换发电站。电动出租车的行驶时间通常比停车时间长得多,日均里程受城市规模、运营时间和服务半径的影响很大。其中,大中城市出租车日均行驶里程为350-500公里,可通过出租车充电和更换电站结合公共充电设施来补充。一个出租车充换电站可以满足100-200辆电动出租车的充换需求。

--环卫、物流等特种车辆充电站的配置原则。电动环卫、物流等特种车辆的停车规则相对固定。除了执行任务外,它们都停在固定的停车场,平均每天行驶里程约为50-150公里。电能主要通过专用车辆充电站补充。一个专用车充电站可以满足80-150辆电动专用车的充电需求。

--用户专用充电桩的配置原则。电动公务和私人乘用车的日均停车时间比行驶时间长得多,日均行驶里程不到50公里。电能可以通过与公共充电设施相结合的用户专用充电桩来补充。按照国务院适度超前、车桩相随的原则,用户专用充电桩和电动客车按1:1左右的比例配置。

--公共充电设施的配置原则。在长沙、株洲、湘潭等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的比例不低于1:8,城市核心区公共服务半径小于1公里;

其他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的比例力争达到1:15,城市核心区公共服务半径力争在2.5公里以内。公共充电站按照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有一个公共充电站的比例配置。城际快速充电站按照每100-150公里至少支持一个快速充电站的原则配置,具体取决于高速公路服务区。

预计2020年,全省电动汽车整体充电需求约21.86亿千瓦时,占总用电量的1.07%。

第三节充电设施需求预测

根据该省电动汽车的发展预测和配置原则,结合现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预计“十三五”期间,该省将需要新建170座公交车充换电站、65座出租车充换电站,60个环卫物流专用车充电站,70个城市公共充电站,50个城际快速充电站,17.8万个公务和私家车用户专用充电桩,2.2万个分布式公共充电桩。近日,湖南省发布了《湖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根据需求预测和适度超前、智能高效的原则,明确了湖南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到2020年,湖南省计划新增415座集中充换电站和20万个分散式充电桩,满足全省22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各类建筑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的充电设施比例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标准:新建住宅停车场应100%具备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安条件,大型公共建筑和社会公共停车场设置停车场的停车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建设一个公共充电站。

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纳入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允许收费服务企业向用户收取电费和服务费,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价政策执行,收费服务费按照《关于我省电动汽车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2015〕340号)执行。鼓励使用银联卡、公交卡、电力卡、ETC卡、移动支付等方式收费,充电设施经营者必须在充电设施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明码标价。

通知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湖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级市(州)人民政府、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事业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湖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4月6日

前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和《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发改能源〔2015〕1454号),对湖南进行了科学规划和布局。

第一章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的发展现状

湖南位于中国中部和长江中游,总面积21.18万平方公里,居全国第十位。常住人口6737万,居全国第七位。近年来,湖南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社会用电量、汽车保有量和高速公路里程快速增长。2015年,亲……

nce的地区生产总值为29047亿元,机动车保有量超过1000万辆,发电量为1253亿千瓦时,高速公路里程为5653公里,分别位居中国第10、第12、第19和第5位。以京港澳高速公路、沪昆高速公路、二广高速公路为骨架的“五纵六横”高速公路体系基本形成,全省电动汽车和充电设施得到发展。

第一节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现状

-工业发展已初具规模。我们引进和培育了南车时代电气、长沙比亚迪、长沙中泰、梅花客车、江南汽车、中联重科、恒润高科技等全电动汽车制造商,以及南车时代电器、南车时代电力、湘电有限公司、和泰新能源等200多家电动汽车零部件制造商,初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电动汽车产业链。2014年,全省新能源汽车等新汽车产品和关键零部件营业收入达到598.33亿元,占战略性新兴产业的6%。

-汽车销量大幅增长。培育了长沙比亚迪纯电动客车、南车时代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众泰纯电动乘用车、中联重科纯电动环卫车等知名品牌,全省电动汽车销量大幅提升。2015年,全省重点电动汽车企业共销售公交车、乘用车、专用车等电动汽车33795辆(其中省外23307辆,省内10488辆,长株潭10073辆),同比增长763%,占全国的8.8%。

-应用领域不断扩大。电动汽车在全省的应用领域逐步扩大,已应用于公交车、公共车辆(出租车、环卫车、巡逻车、邮政车等)、公务用车和私人客车等公共服务领域。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有电动汽车21273辆,其中公交车4560辆,公务和私人客车15676辆。

第二节充电设施建设现状

-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参与者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大型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以及国家电网公司、莆田集团、和泰新能源等部分民营企业和地方城投公司积极参与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和运营。截至2015年底,全省已建成充换电站44座,交直流充电桩2567个。

图1截至2015年底,湖南省各区块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数量。

-充电网络逐渐形成。结合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在长沙、株洲等地建设一定规模的城市充电服务网络,在京港澳高速公路湖南段建设18个充电站,初步形成沿线快速充电服务网络。

图2京港澳高速公路湖南段充电站示意图

第三节电动汽车和充电设施发展的相关政策

目前,湖南省电动汽车和充电设施的发展政策以国家层面为主,省级层面为辅。

-在国家一级。汽车政策: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2016-2020年将继续为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提供补贴。充电设施政策:财政部牵头发布《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激励政策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6〕7号)。2016年至2020年,中央财政将安排资金,对充电基础设施相对完善、推广应用规模较大的省(区、市)安排激励资金……

新能源汽车。奖励标准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

-在省级层面。《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能源汽车在我省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2014]50号)印发。补贴政策:2013-2015年,省级电动汽车补贴按国家1:1补贴标准给予(公务用车除外),其中省级承担30%的补贴金额,市州承担70%的补贴金额。价格政策: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2020年前,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每千瓦时收费上限为0.8元。规划政策:作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主体,市、州政府将把充换电站、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区域总体规划。土地使用政策:市州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保障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所需土地,长沙采取土地划拨或产业转移的形式解决。

第四节问题与挑战

--充电基础设施的布局和利用情况并不理想。一方面,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长沙、株洲、湘潭等示范城市电动汽车发展迅速,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不足,难以满足充电需求。另一方面,在一些地区,由于配套政策不完善、资金投入不足、宣传力度不够、充电基础设施布局不合理、设施通用性差等原因,用户对电动汽车的接受度不高,充电基础设施利用率低甚至长期闲置。

-建设和实施都很困难。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涉及规划、土地利用、消防、电力、物业、人等多个方面,利益相关方分散,协调困难。在私人乘用车领域,大量停车位不规则的用户不具备安装条件;在城市公共领域,核心区土地资源紧张,土地保障困难;

在城际快充领域,一些高速服务区不愿意或无法为充电站提供土地,需要重新征地。此外,充电基础设施涉及公共电网、用户侧电力设施、道路管道等的改造,需要较大的电力容量和较大的改造工程,增加了建设难度。

-尚未形成成熟的商业模式。市政府和相关企业通过实施融资租赁、特许经营质押、峰谷电价、收取服务费、扩大电子商务和广告等措施,在商业模式探索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整个行业仍处于低利润甚至亏损水平,尚未形成可广泛应用和推广的成熟商业模式。

-标准规范体系的实施并不严格。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国家技术标准有58项,已发布29项[⑦]。一些技术标准没有得到严格执行,导致该省充电基础设施市场准入门槛低、设备质量参差不齐、与不同电动车不兼容等一系列问题,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支持政策仍需加强。还存在一些政策问题,如对城市建设、土地利用和配电网改造考虑不足,财税支持不足,对住宅小区、社会停车场等安装困难场所协调推进不足。

第二章充电设施发展需求预测

第一节电动汽车发展预测

随着城乡居民收入的增加、城镇化水平的稳步提高和交通环境的逐步改善,全省汽车消费日益活跃,汽车保有量大幅增加。2014年,全省民用汽车保有量达到434.48万辆,是2008年的3.2倍,是2004年的6.1倍。其中,私家车384.71万辆,占民用车的88.5%,比2008年提高18.6个百分点,比2004年提高30.5个百分点。根据目前的发展趋势,预计到2020年,全省民用汽车保有量将超过950万辆。

图3 2008-2014年湖南省汽车保有量示意图

此外,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智能交通发展战略(2012-2020年)》和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的通知》,2020年,中国汽车保有量将超过2亿辆,电动汽车的数量将达到500万辆,渗透率约为2%~2.5。结合我省电动车发展实际,预计到2020年,我省电动车保有量将达到22万辆,其中电动公交车约2万辆,电动出租车约13.2万辆,环卫物流专用车约8.8万辆,公务和私人电动客车约17.8万辆。

第二节充电设施配置原则

根据不同类型电动汽车的行驶、停车规则和充电要求,该省充电设施的原则如下:

--母线充电和更换电站的配置原则。电动公交车的运行路线和里程是相对固定的。大中城市公交车日均行驶里程为200-250公里,停车地点为起点站和终点站的停车场。电能主要通过公交车充电和更换发电站来补充。一座公交车充换电站可满足2-3条公交线路和50-150辆电动公交车的充换需求。

在城际客运、农村客运、通勤、旅游景区等固定线路上运行的电动非公交车,应根据线路需求,优先在停车站建设充电设施,沿途合理建设独立充换电站。一个非公交车充换电站可以满足20-80辆电动非公交车的充换需求。

--配置原则……

e出租车充电和更换发电站。电动出租车的行驶时间通常比停车时间长得多,日均里程受城市规模、运营时间和服务半径的影响很大。其中,大中城市出租车日均行驶里程为350-500公里,可通过出租车充电和更换电站结合公共充电设施来补充。一个出租车充换电站可以满足100-200辆电动出租车的充换需求。

--环卫、物流等特种车辆充电站的配置原则。电动环卫、物流等特种车辆的停车规则相对固定。除了执行任务外,它们都停在固定的停车场,平均每天行驶里程约为50-150公里。电能主要通过专用车辆充电站补充。一个专用车充电站可以满足80-150辆电动专用车的充电需求。

--用户专用充电桩的配置原则。电动公务和私人乘用车的日均停车时间比行驶时间长得多,日均行驶里程不到50公里。电能可以通过与公共充电设施相结合的用户专用充电桩来补充。按照国务院适度超前、车桩相随的原则,用户专用充电桩和电动客车按1:1左右的比例配置。

--公共充电设施的配置原则。在长沙、株洲、湘潭等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的比例不低于1:8,城市核心区公共服务半径小于1公里;

其他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的比例力争达到1:15,城市核心区公共服务半径力争在2.5公里以内。公共充电站按照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有一个公共充电站的比例配置。城际快速充电站按照每100-150公里至少支持一个快速充电站的原则配置,具体取决于高速公路服务区。

预计2020年,全省电动汽车整体充电需求约21.86亿千瓦时,占总用电量的1.07%。

第三节充电设施需求预测

根据该省电动汽车的发展预测和配置原则,结合现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预计“十三五”期间,该省将需要新建170座公交车充换电站、65座出租车充换电站,60个环卫物流专用车充电站,70个城市公共充电站,50个城际快速充电站,17.8万个公务和私家车用户专用充电桩,2.2万个分布式公共充电桩。第三章发展目标

第一节总体发展目标

根据需求预测结果,按照适度超前、车桩跟进、智能化、高效化的原则,确定了湖南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目标。到2020年,全省将新增415个集中充换电站和20万个分散式充电桩,满足全省22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同步推进长株潭、洞庭湖、湘南、湘西内部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努力实现与国家水平的互联互通,形成统一、开放、竞争的充电服务市场。培育一批在汽车制造、零部件生产和充电服务方面具有竞争力的企业,力争到2020年全省电动汽车产业产值突破1000亿元。

第二节次区域发展目标

--结合新能源汽车推广示范,大力推进长株潭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将新增200个集中充换电站和11万个分散充电桩,满足12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的比例将不低于1:8,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将小于1公里。

--结合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积极推进益阳、常德、岳阳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将新增70个集中充换电站和2.9万个分散充电桩,满足3.2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的比例将不低于1:15,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将小于2.5公里。

--结合湘南承接产业转移需求,积极推进衡阳、郴州、永州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将新增70个集中充换电站和2.9万个分散充电桩,满足3.2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的比例将不低于1:15,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将小于2.5公里。

-结合湘西发展,鼓励邵阳、娄底、怀化、湘西、张家界等地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到2020年,将新增75个集中充换电站和3.2万个分散充电桩,满足3.6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的比例将不低于1:15,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将小于2.5公里。

第三节子站点的发展目标

--结合全省“六纵七横”高速公路网“十三五”规划,将新增50个高速公路城际快速充电站,实现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

r高速公路,基本满足城际出行需求。

--结合公共交通、机场通勤、景区客运、租赁、环卫、物流等公共服务专用停车场,新增170个公交充换站、65个出租车充换站和60个环卫物流专用车辆充电站。

--结合居民区、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办公楼和工业园区停车位,积极建设公务和私人乘用车充电桩,新增17.8万个用户专用充电桩,鼓励有条件的设施向公众开放。

--结合交通枢纽、大型文体设施、城市绿地、配备大型建筑的停车场和路边停车位等城市公共停车场,新增70个城市公共充电站和2.2万个分散式公共充电桩,满足临时用电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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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主要任务

第一节充电设施建设

-大力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市(州)和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公共交通、环卫、通勤、风景客运、城际客运等定点固定线路电动汽车,以及租赁、物流、租赁、巡逻等非定点固定线路电动车,应分类制定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并及时分解建设计划,鼓励各单位充分挖掘内部停车场潜力,优先在现有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沿途合理建设独立的快速充电站和换电站,实现高效互补。到2020年,全省将建成5个示范城市。

-加快用户住宅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市(州)和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湖南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积极指导协调充电服务、物业服务等相关企业推进用户住宅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企业统一开展停车位改造并直接办理安装和接电手续,优先在现有固定停车位建设充电桩,支持企业通过市场模式配置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停车位,并为用户以各种方式充电创造条件。到2020年,全省将建成50个示范社区。

-积极开展本单位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各级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结合公交改革,充分考虑职工购买和使用电动汽车的需求,有效利用单位内部停车场资源,统一规划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建设充电桩。有关单位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湖南省节能减排考核奖励范围。到2020年,全省将建成50个示范单位。

-加快城市公共充电网络建设。各级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共充电网络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向社会开放充电基础设施。结合大型建筑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优先建设城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支持在符合条件的加油站、加油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公共快充设施,适当建设独立的公共快充站。结合干线公路和普通国省道二级及以上公路建设,优化城际充电设施合理布局。到2020年,三个城际快速充电示范区将建成……

建在该省。

第二节配套电网建设

-规划和支持。市州人民政府应当将与电网配套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地方配电网规划范围,加强与其他专项规划的协调,在土地保障、走廊交通等方面给予支持,审查并公布配电网建设和改造规划。

-建筑配套设施。各电网企业要按照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做好配套电网无障碍接入工作,确保供电满足充电设施运行需求。

-支持服务。各电网企业要尽快制定相关措施,为充电基础设施接入电网提供便利条件,开辟绿色通道,优化流程,简化程序,提高效率,限期完成。电网企业应负责从充电基础设施产权分界点到电网的配套联网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维护,不得收取联网费用,相应资产应全部计入有效资产,相应的成本应当如实计入允许成本,计入电网输配电价格回收。

第三节服务平台建设

全省统一建设智能充电服务平台,有效整合不同企业、不同城市的充电服务平台信息资源,促进不同充电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充电基础设施原则上必须接入平台,实现集中管理、实时反馈、智能服务、统一结算。通过“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积极促进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之间的能源和信息交互,提高充电服务的智能化水平。

第四节安全设施建设

-消防安全。及时制定修订相关标准,依法依规对充电基础设施场所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和抽查记录,并加强日常消防安全检查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电力安全。及时建立充电基础设施电力建设、运行维护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国家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标准,加大对用户私接线、违规用电、违规建设的查处力度。

-交通安全。加快建立充电基础设施道路交通标志体系,修订完善有充电设施的停车场相应规章制度。

第五节商业模式探索

-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充分发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作用,有效整合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站、社会公共停车场等各类公共资源,鼓励以PPP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建设公共服务领域的充电基础设施、城市公共充电网络和智能服务平台。

-扩展各种商业模式。鼓励企业结合智慧城市发展理念,充分发挥互联网+思维,推动商业模式创新。支持和引导商场、超市、影院等商业场所为用户提供辅助充电服务。鼓励充电服务公司和车辆公司在销售和售后服务方面创新业务合作模式。积极引入众筹、线上线下结合等新兴商业模式,拓展智能充放电、电子商务、广告等增值服务。

第六节长株潭地区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2017年底前,将在长株潭实施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尽快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经验,并在洞庭湖、湘南、湘西推广。

-政策规划是相互关联的。拿C……

英沙株潭地区作为整体示范,制定充电基础设施统一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享受财税、土地、价格、金融等支持政策,统一制定充电设施接入标准、安全监管标准、供用电质量标准。

-基础设施互联。结合长株潭之间的高速公路、主干道和城际铁路,建设32个城际快速充电站,初步形成半径20公里的充电服务圈。

-服务系统是相互连接的。优先建设长株潭统一的充电基础设施信息服务平台,利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在充电导航、状态查询、充电预约、费用结算等方面实现互联互通。

第五章规划与实施

第一节实施组织

各级政府承担着统筹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主体责任,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作为政府的一项特殊任务,建立由发展改革(能源)部门牵头、财政部门密切协调的协同推进机制,科技、信息、、国土、环保、住建、交通、安监、消防,明确职责分工,完善配套政策。

第二节保障措施

-加强规划保障。各类建筑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的充电设施比例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标准:新建住宅停车场应100%具备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安条件,大型公共建筑和社会公共停车场设置停车场的停车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建设一个公共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内容应纳入相应的城乡、交通、旅游等相关规划。

-加大土地利用支持力度。独立新建的集中充换电站用地纳入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根据加油站供地方式和可供国有建设用地情况,优先供地。如果新项目用地需要配备充电基础设施,可将建设要求纳入土地供应条件。鼓励在停车场、汽车站、社会公共停车场和各类建筑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

-完善财政价格政策。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纳入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允许收费服务企业向用户收取电费和服务费,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价政策执行,收费服务费按照《关于我省电动汽车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2015〕340号)执行。鼓励使用银联卡、公交卡、电力卡、ETC卡、移动支付等方式收费,充电设施经营者必须在充电设施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明码标价。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鼓励充电基础设施优先建设PPP。鼓励有条件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等单位将本单位停车场建设的充电设施向社会开放,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收取充电服务费。鼓励金融机构在商业可持续的原则下创新金融产品和保险产品,综合运用风险补偿等政策,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推广股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等质押融资方式,加快建立包括金融投资和社会资本投资在内的多层次担保体系,积极推进……

建立融资担保基金,拓宽收费基础设施投资运营企业和设备制造商的融资渠道。鼓励利用社会资本设立充电基础设施发展专项基金,发行充电基础设施公司债券。

-加强安全监督。充电设施正式投入运行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成竣工验收、测试和调试,确保充电设施达到国家统一的技术标准。充电设施投入使用前,投资建设单位应当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对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设备进行第一轮强制检定。收费设施投入使用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依法对贸易结算计量器具进行定期强制检定。车辆制造商应积极配合充电设施的一致性测试和调试,最大限度地确保车辆桩的匹配使用。

-确保示范项目的实施。鼓励各地积极申报充电基础设施示范项目,成立湖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及时协调解决建设中的矛盾,切实确保示范工作积极稳妥推进。

-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各相关单位、充电企业、湖南日报、湖南卫视、红网等新闻媒体要加大对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政策、规划布局和建设趋势的宣传力度,同时加强舆论监督,曝光阻碍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形成有利于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舆论氛围。

第三节投资规模计算

根据现行市场标准,各类典型充电设施的单站单桩建设成本估算如下:

结合全省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目标,预计每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如下:

此外,根据现有配电网建设和改造标准,各类典型充电设施的配电网投资估算如下:

综上所述,“十三五”期间,全省配电网建设和改造的年度投资规模如下:

第四节实施效果

-充电功率。第三章发展目标

第一节总体发展目标

根据需求预测结果,按照适度超前、车桩跟进、智能化、高效化的原则,确定了湖南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目标。到2020年,全省将新增415个集中充换电站和20万个分散式充电桩,满足全省22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同步推进长株潭、洞庭湖、湘南、湘西内部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努力实现与国家水平的互联互通,形成统一、开放、竞争的充电服务市场。培育一批在汽车制造、零部件生产和充电服务方面具有竞争力的企业,力争到2020年全省电动汽车产业产值突破1000亿元。

第二节次区域发展目标

--结合新能源汽车推广示范,大力推进长株潭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将新增200个集中充换电站和11万个分散充电桩,满足12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的比例将不低于1:8,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将小于1公里。

--结合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积极推进益阳、常德、岳阳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7……

将增加集中充换电站和2.9万个分散充电桩,以满足3.2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的比例将不低于1:15,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将小于2.5公里。

--结合湘南承接产业转移需求,积极推进衡阳、郴州、永州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将新增70个集中充换电站和2.9万个分散充电桩,满足3.2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的比例将不低于1:15,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将小于2.5公里。

-结合湘西发展,鼓励邵阳、娄底、怀化、湘西、张家界等地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到2020年,将新增75个集中充换电站和3.2万个分散充电桩,满足3.6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的比例将不低于1:15,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将小于2.5公里。

第三节子站点的发展目标

--结合全省“六纵七横”高速公路网“十三五”规划,新增50个高速公路城际快速充电站,实现主要高速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基本满足城际出行需求。

--结合公共交通、机场通勤、景区客运、租赁、环卫、物流等公共服务专用停车场,新增170个公交充换站、65个出租车充换站和60个环卫物流专用车辆充电站。

--结合居民区、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办公楼和工业园区停车位,积极建设公务和私人乘用车充电桩,新增17.8万个用户专用充电桩,鼓励有条件的设施向公众开放。

--结合交通枢纽、大型文体设施、城市绿地、配备大型建筑的停车场和路边停车位等城市公共停车场,新增70个城市公共充电站和2.2万个分散式公共充电桩,满足临时用电需求。

[第页]

第四章主要任务

第一节充电设施建设

-大力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市(州)和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公共交通、环卫、通勤、风景客运、城际客运等定点固定线路电动汽车,以及租赁、物流、租赁、巡逻等非定点固定线路电动车,应分类制定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并及时分解建设计划,鼓励各单位充分挖掘内部停车场潜力,优先在现有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沿途合理建设独立的快速充电站和换电站,实现高效互补。到2020年,全省将建成5个示范城市。

-加快用户住宅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市(州)和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湖南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积极指导协调充电服务、物业服务等相关企业推进用户住宅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企业统一开展停车位改造并直接办理安装和接电手续,优先在现有固定停车位建设充电桩,支持企业通过市场模式配置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停车位,并为用户以各种方式充电创造条件。到2020年,有50名示威者……

该省将建设n个社区。

-积极开展本单位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各级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结合公交改革,充分考虑职工购买和使用电动汽车的需求,有效利用单位内部停车场资源,统一规划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建设充电桩。有关单位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湖南省节能减排考核奖励范围。到2020年,全省将建成50个示范单位。

-加快城市公共充电网络建设。各级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共充电网络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向社会开放充电基础设施。结合大型建筑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优先建设城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支持在符合条件的加油站、加油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公共快充设施,适当建设独立的公共快充站。结合干线公路和普通国省道二级及以上公路建设,优化城际充电设施合理布局。到2020年,全省将建成3个城际快速充电示范区。

第二节配套电网建设

-规划和支持。市州人民政府应当将与电网配套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地方配电网规划范围,加强与其他专项规划的协调,在土地保障、走廊交通等方面给予支持,审查并公布配电网建设和改造规划。

-建筑配套设施。各电网企业要按照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做好配套电网无障碍接入工作,确保供电满足充电设施运行需求。

-支持服务。各电网企业要尽快制定相关措施,为充电基础设施接入电网提供便利条件,开辟绿色通道,优化流程,简化程序,提高效率,限期完成。电网企业应负责从充电基础设施产权分界点到电网的配套联网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维护,不得收取联网费用,相应资产应全部计入有效资产,相应的成本应当如实计入允许成本,计入电网输配电价格回收。

第三节服务平台建设

全省统一建设智能充电服务平台,有效整合不同企业、不同城市的充电服务平台信息资源,促进不同充电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充电基础设施原则上必须接入平台,实现集中管理、实时反馈、智能服务、统一结算。通过“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积极促进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之间的能源和信息交互,提高充电服务的智能化水平。

第四节安全设施建设

-消防安全。及时制定修订相关标准,依法依规对充电基础设施场所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和抽查记录,并加强日常消防安全检查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电力安全。及时建立充电基础设施电力建设、运行维护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国家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标准,加大对用户私接线、违规用电、违规建设的查处力度。

-交通安全。加快建立充电基础设施道路交通标志体系,修订……

d完善有充电设施的停车场的相应规章制度。

第五节商业模式探索

-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充分发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作用,有效整合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站、社会公共停车场等各类公共资源,鼓励以PPP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建设公共服务领域的充电基础设施、城市公共充电网络和智能服务平台。

-扩展各种商业模式。鼓励企业结合智慧城市发展理念,充分发挥互联网+思维,推动商业模式创新。支持和引导商场、超市、影院等商业场所为用户提供辅助充电服务。鼓励充电服务公司和车辆公司在销售和售后服务方面创新业务合作模式。积极引入众筹、线上线下结合等新兴商业模式,拓展智能充放电、电子商务、广告等增值服务。

第六节长株潭地区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2017年底前,将在长株潭实施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尽快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经验,并在洞庭湖、湘南、湘西推广。

-政策规划是相互关联的。以长株潭地区为整体示范,制定充电基础设施统一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享受财税、土地、价格、金融等支持政策,统一制定充电设施接入标准、安全监管标准、,以及供电和耗电质量标准。

-基础设施互联。结合长株潭之间的高速公路、主干道和城际铁路,建设32个城际快速充电站,初步形成半径20公里的充电服务圈。

-服务系统是相互连接的。优先建设长株潭统一的充电基础设施信息服务平台,利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在充电导航、状态查询、充电预约、费用结算等方面实现互联互通。

第五章规划与实施

第一节实施组织

各级政府承担着统筹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主体责任,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作为政府的一项特殊任务,建立由发展改革(能源)部门牵头、财政部门密切协调的协同推进机制,科技、信息、、国土、环保、住建、交通、安监、消防,明确职责分工,完善配套政策。

第二节保障措施

-加强规划保障。各类建筑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的充电设施比例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标准:新建住宅停车场应100%具备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安条件,大型公共建筑和社会公共停车场设置停车场的停车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建设一个公共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内容应纳入相应的城乡、交通、旅游等相关规划。

-加大土地利用支持力度。独立新建的集中充换电站用地纳入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根据加油站供地方式和可供国有建设用地情况,优先供地。如果新项目用地需要配备充电基础设施,可将建设要求纳入土地供应条件。鼓励在各城市的停车场、汽车站、社会公共停车场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

ings。

-完善财政价格政策。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纳入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允许收费服务企业向用户收取电费和服务费,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价政策执行,收费服务费按照《关于我省电动汽车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2015〕340号)执行。鼓励使用银联卡、公交卡、电力卡、ETC卡、移动支付等方式收费,充电设施经营者必须在充电设施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明码标价。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鼓励充电基础设施优先建设PPP。鼓励有条件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等单位将本单位停车场建设的充电设施向社会开放,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收取充电服务费。鼓励金融机构在商业可持续的原则下创新金融产品和保险产品,综合运用风险补偿等政策,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推广股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等质押融资方式,加快建立包括金融投资和社会资本投资在内的多层次担保体系,积极推动设立融资担保基金,拓宽充电基础设施投资运营企业和设备制造商的融资渠道。鼓励利用社会资本设立充电基础设施发展专项基金,发行充电基础设施公司债券。

-加强安全监督。充电设施正式投入运行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成竣工验收、测试和调试,确保充电设施达到国家统一的技术标准。充电设施投入使用前,投资建设单位应当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对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设备进行第一轮强制检定。收费设施投入使用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依法对贸易结算计量器具进行定期强制检定。车辆制造商应积极配合充电设施的一致性测试和调试,最大限度地确保车辆桩的匹配使用。

-确保示范项目的实施。鼓励各地积极申报充电基础设施示范项目,成立湖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及时协调解决建设中的矛盾,切实确保示范工作积极稳妥推进。

-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各相关单位、充电企业、湖南日报、湖南卫视、红网等新闻媒体要加大对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政策、规划布局和建设趋势的宣传力度,同时加强舆论监督,曝光阻碍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形成有利于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舆论氛围。

第三节投资规模计算

根据现行市场标准,各类典型充电设施的单站单桩建设成本估算如下:

结合全省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目标,预计每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如下:

此外,根据现有配电网建设和改造标准,各类典型充电设施的配电网投资估算如下:

综上所述,“十三五”期间,全省配电网建设和改造的年度投资规模如下:

第四节实施效果

-充电功率。监督运营企业和车辆制造商建立长期的m……

hanism,完善新能源汽车的定期检查、维护和维修制度,切实加强对驾驶员和车辆的管理,建立新能源汽车全生命周期运营档案。

(五)营造促销环境。充分利用媒体、新能源汽车展览会等渠道,搭建推广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提高社会各界对新能源汽车的认识和接受度,形成愿意接受和使用新能源汽车良好的社会氛围。监督运营企业和车辆生产企业建立长效机制,完善新能源汽车定期检查、维护和维修制度,切实加强对其驾驶员和车辆的管理,建立新能源汽车全生命周期运营档案。

(五)营造促销环境。充分利用媒体、新能源汽车展览会等渠道,搭建推广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提高社会各界对新能源汽车的认识和接受度,形成愿意接受和使用新能源汽车良好的社会氛围。

标签:比亚迪众泰江南汽车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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