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甘肃省平凉市发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示范推进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通知称,为切实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圆满完成各项建设任务,结合《平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6-2020年)》,按照省有关文件要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6年将推广800辆电动汽车,至少建设一座集中充换电站,建设80多个充电桩。第二阶段,2017年至2018年,将推广2160辆电动汽车,至少建设一座集中充换电站,建设220多个充电桩。第三阶段,2019年至2020年,将推广4000辆电动汽车,至少建设2座集中充换电站,建设400多个充电桩。
原公告如下:
关于印发《平凉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示范推进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中国平凉县(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平凉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示范推广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已获市政府批准,现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2日
平凉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示范推进实施方案(2016-2020年)
充电基础设施是指电动汽车的各种充换电设施,是一种新型的城市基础设施。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解决电动汽车充电问题,加快燃料替代,减少汽车尾气排放,保障能源安全,促进节能减排,防止空气污染。它是发展新能源产业的重要保障,对创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壮大公共产品和服务“双引擎”、实现稳增长、结构调整、惠及人民生活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的通知(财政部〔2015〕1454号)发展改革部)、《财政部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激励政策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的通知》(建设部[2015]199号),以及省政府《甘肃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为推进我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促进电动汽车的普及应用,制定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平政办发〔2016〕131号)等文件。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大三、四中全会精神和2016年能源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将纯电动作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方向,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统筹规划,统一标准规范,完善配套政策……
,创新发展模式,营造良好的市场服务和应用环境,形成合理、科学、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加大对公共产品的有效投资,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结合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推进城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用电,方便人民生活,更好地惠及民生。努力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促进平凉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二是建设原则
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发展顶层设计,按照“因地制宜、快速经济互助”的要求和发展实际,做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规划,加大交通、,市政和电力,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和空间布局,形成相对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适度超前,有序施工。围绕电动汽车未来发展,结合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充电需求,按照“桩站先行”的原则,按照规划确定的规模和布局,有序推进建设,确保建设规模适度超前,促进充电基础设施科学发展。
统一标准,普遍开放。严格按照最新国家标准体系项目清单要求,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完善工程建设、运营服务和维护管理等相关标准。促进不同充电服务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提高充电设施的通用性和开放性。
以市场为导向,以示范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加快改善政策环境,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建立合理的价格机制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和运营,激发市场活力。加强示范推广,探索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新途径,积累新经验。
加强领导,协调推进。建立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能源局牵头,相关主管部门密切配合的协调推进机制。加强宣传引导和项目协调,充分调动企业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建立系统的政府相关部门和相关企业各司其职、尽力而为、携手合作、合作共赢的促进机制,加快发展。
第三,总体目标
根据国家和省的总体目标以及省“布局建设以快充为主,慢充为辅,单位内部停车场、大型公共建筑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安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新建房屋应100%建成或预留建安我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建设一个公共充电站,充电桩与电动汽车的比例力争达到1:10。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应小于2.5公里“。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我们要坚持适度超前、堆车合理布局的原则。到2020年,全市电动汽车将达到6960辆,建设不少于4个集中式公共充换电站,建设700多个分散式城市公共充电桩,以满足电能充电需求城市里的交通工具。
四、 主要任务
1.重点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公共服务领域的电动汽车,如公共交通、环卫、景区等,应根据线路运营的需要,优先结合停车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
ation;
根据实际需求,可建设一定数量的独立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对于租赁、物流、租赁、巡逻等公共服务领域的电动汽车,要充分挖掘相关单位内部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的潜力,同步推进城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内部专用设施与公共设施的有效互补,提高车辆使用的便利性。
2.加快用户住宅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应优先考虑结合停车位建设充电桩。对于没有固定车位的用户,鼓励企业建设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分时机制,开展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建设,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引导充电服务、物业服务等相关企业参与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鼓励企业统一开展停车位改造,直接办理充电受电手续,允许企业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向用户适当收费,建立合理反映各方“责、权、利”的市场化推进机制,切实解决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面临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3.积极开展单元内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要利用本单位内部停车场资源,结合本单位电动汽车设备更新计划和职工购买使用电动汽车需求,规划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建设充电桩。在本市,相关单位将配备充电基础设施纳入能源减排考核奖励范围。
4.加快城市公共充电网络建设。结合大型商场、文化体育场馆等建筑,以及交通枢纽、停车换乘等社会公共停车场,优先建设城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鼓励在符合条件的加油站建设公共快速充电设施,适当建设独立的停车和充电综合设施,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将按照从市中心向边缘、优先发展区域向一般区域逐步推进的原则,逐步提高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的分布密度。鼓励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向社会开放充电基础设施。
五、实施步骤
为有效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圆满完成各项建设任务,结合《平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6-2020年)》,按照省有关文件要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6年将推广800辆电动汽车,至少建设一座集中充换电站,建设80多个充电桩。
第二阶段,2017年至2018年,将推广2160辆电动汽车,至少建设一座集中充换电站,建设220多个充电桩。
第三阶段,2019年至2020年,将推广4000辆电动汽车,至少建设2座集中充换电站,建设400多个充电桩。
六、 职责分工
(1) 各县(区)和工业园区的职责。
负责本区域充电设施的选址、建设和管理。我们可以在积极落实国家、省、市颁布的相关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全市的实施方案,制定本地区的优惠措施。同时,做好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工作。
(2) ……的责任……
辅助单位。
1.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负责建立部门间密切配合的协同推进机制,监督国家颁布的相关电价政策的实施,研究制定充电服务费标准,制定充电服务收费分类指导价。
2.市能源局:负责起草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协调设施建设的相关工作。
3.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全市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制定电动汽车发展规划。
4.市财政局:负责申请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奖励资金,并对奖励资金的使用提出意见。负责制定市级电动汽车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激励措施,并做好监督管理。
5.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将集中充换电站用地纳入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并根据可供国有建设用地情况优先供地。
6.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办理独立占地充换电站施工许可证,按规定在居民区建设或改造充电设施,协调电力基础设施网络改造。
7.市规划局:负责将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相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做好项目建设布局和选址,办理相关手续。
8.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起草本行业电动汽车年度更新计划并做好实施工作。
9.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充电设施建设在公共服务领域的推广应用,做好中心城市充电设施建设的协调工作。
10、平凉供电公司:负责起草充电基础设施电网规划,负责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的建设和接入。
其他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能,配合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七、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和产业园区要切实承担起统筹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主体责任,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作为政府的一项特殊任务。建立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能源局牵头的协同推进机制,并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明确责任分工,完善配套政策。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在2016年10月底前制定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土地供应、实施标准、财政奖补等相关配套政策,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2) 统筹协调,共同努力推进。市直有关部门要履行职责,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加强对县(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市住房和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局要分别研究制定规划建设标准、设施用地、消防安全和交通标志等方面的政策或规范性文件,及时协调有关问题,为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创造有利条件;
市财政局、市财政办要通过加快制定财政补贴激励等配套政策,加强金融服务和保障,坚定社会资本信心;
市直机关管理局、市国资委要分别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牵头建设内部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其他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做好协调工作。
(3) 简化项目建设审批流程。各县(区)、各部门要减少对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的审批,加快办理。个人在自己的车库、停车位以及各类住宅小区、单位现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时,不需要同时办理充电桩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新建集中充换电站设区,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 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各有关部门、企业和新闻媒体应以各种形式加强对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政策、规划布局和建设趋势的宣传,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充电基础设施,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引导消费者购买和使用电动汽车。加强舆论监督,曝光阻碍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形成有利于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舆论氛围。9月22日,甘肃省平凉市发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示范推进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通知称,为切实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圆满完成各项建设任务,结合《平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6-2020年)》,按照省有关文件要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6年将推广800辆电动汽车,至少建设一座集中充换电站,建设80多个充电桩。第二阶段,2017年至2018年,将推广2160辆电动汽车,至少建设一座集中充换电站,建设220多个充电桩。第三阶段,2019年至2020年,将推广4000辆电动汽车,至少建设2座集中充换电站,建设400多个充电桩。
原公告如下:
关于印发《平凉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示范推进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中国平凉县(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平凉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示范推广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已获市政府批准,现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2日
平凉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示范推进实施方案(2016-2020年)
充电基础设施是指电动汽车的各种充换电设施,是一种新型的城市基础设施。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解决电动汽车充电问题,加快燃料替代,减少汽车尾气排放,保障能源安全,促进节能减排,防止空气污染。是发展新能源产业的重要保障,对创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万众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双引擎”,实现稳定增长、结构调整和惠及人民生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的通知(财政部〔2015〕1454号)发展改革部)、《财政部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激励政策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的通知》(建设部[2015]199号),以及省政府《甘肃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为推进我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促进电动汽车的普及应用,制定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平政办发〔2016〕131号)等文件。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大三、四中全会精神和2016年能源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将纯电动作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方向,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统筹规划,统一标准规范,完善配套政策,创新发展模式,营造良好的市场服务和应用环境,形成合理、科学、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加大对公共产品的有效投资,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结合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推进城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用电,方便人民生活,更好地惠及民生。努力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促进平凉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二是建设原则
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发展顶层设计,按照“因地制宜、快速经济互助”的要求和发展实际,做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规划,加大交通、,市政和电力,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和空间布局,形成相对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适度超前,有序施工。围绕电动汽车未来发展,结合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充电需求,按照“桩站先行”的原则,按照规划确定的规模和布局,有序推进建设,确保建设规模适度超前,促进充电基础设施科学发展。
统一标准,普遍开放。严格按照最新国家标准体系项目清单要求,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完善工程建设、运营服务和维护管理等相关标准。促进不同充电服务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提高充电设施的通用性和开放性。
以市场为导向,以示范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加快改善政策环境,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建立合理的价格机制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和运营,激发市场活力。加强示范推广,探索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新途径,积累新经验。
加强领导和合作……
过度促销。建立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能源局牵头,相关主管部门密切配合的协调推进机制。加强宣传引导和项目协调,充分调动企业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建立系统的政府相关部门和相关企业各司其职、尽力而为、携手合作、合作共赢的促进机制,加快发展。
第三,总体目标
根据国家和省的总体目标以及省“布局建设以快充为主,慢充为辅,单位内部停车场、大型公共建筑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安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新建房屋应100%建成或预留建安我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建设一个公共充电站,充电桩与电动汽车的比例力争达到1:10。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应小于2.5公里“。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我们要坚持适度超前、堆车合理布局的原则。到2020年,全市电动汽车将达到6960辆,建设不少于4个集中式公共充换电站,建设700多个分散式城市公共充电桩,以满足电能充电需求城市里的交通工具。
四、 主要任务
1.重点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公共服务领域的电动汽车,如公共交通、环卫、景区等,应根据线路运营需要,优先结合停车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
根据实际需求,可建设一定数量的独立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对于租赁、物流、租赁、巡逻等公共服务领域的电动汽车,要充分挖掘相关单位内部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的潜力,同步推进城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内部专用设施与公共设施的有效互补,提高车辆使用的便利性。
2.加快用户住宅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应优先考虑结合停车位建设充电桩。对于没有固定车位的用户,鼓励企业建设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分时机制,开展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建设,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引导充电服务、物业服务等相关企业参与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鼓励企业统一开展停车位改造,直接办理充电受电手续,允许企业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向用户适当收费,建立合理反映各方“责、权、利”的市场化推进机制,切实解决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面临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3.积极开展单元内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要利用本单位内部停车场资源,结合本单位电动汽车设备更新计划和职工购买使用电动汽车需求,规划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建设充电桩。在本市,相关单位将配备充电基础设施纳入能源减排考核奖励范围。
4.加快城市公共充电网络建设。结合大型商场、文化体育场馆等建筑,以及交通枢纽、停车换乘等社会公共停车场,优先建设城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鼓励在符合条件的加油站建设公共快速充电设施,适当建设独立的停车和充电综合设施,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将按照从市中心向边缘、优先发展区域向一般区域逐步推进的原则,逐步提高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的分布密度。鼓励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向社会开放充电基础设施。
五、实施步骤
为有效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圆满完成各项建设任务,结合《平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6-2020年)》,按照省有关文件要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6年将推广800辆电动汽车,至少建设一座集中充换电站,建设80多个充电桩。
第二阶段,2017年至2018年,将推广2160辆电动汽车,至少建设一座集中充换电站,建设220多个充电桩。
第三阶段,2019年至2020年,将推广4000辆电动汽车,至少建设2座集中充换电站,建设400多个充电桩。
六、 职责分工
(1) 各县(区)和工业园区的职责。
负责本区域充电设施的选址、建设和管理。我们可以在积极落实国家、省、市颁布的相关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全市的实施方案,制定本地区的优惠措施。同时,做好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工作。
(2) ……的责任……
辅助单位。
1.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负责建立部门间密切配合的协同推进机制,监督国家颁布的相关电价政策的实施,研究制定充电服务费标准,制定充电服务收费分类指导价。
2.市能源局:负责起草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协调设施建设的相关工作。
3.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全市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制定电动汽车发展规划。
4.市财政局:负责申请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奖励资金,并对奖励资金的使用提出意见。负责制定市级电动汽车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激励措施,并做好监督管理。
5.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将集中充换电站用地纳入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并根据可供国有建设用地情况优先供地。
6.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办理独立占地充换电站施工许可证,按规定在居民区建设或改造充电设施,协调电力基础设施网络改造。
7.市规划局:负责将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相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做好项目建设布局和选址,办理相关手续。
8.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起草本行业电动汽车年度更新计划并做好实施工作。
9.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充电设施建设在公共服务领域的推广应用,做好中心城市充电设施建设的协调工作。
10、平凉供电公司:负责起草充电基础设施电网规划,负责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的建设和接入。
其他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能,配合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七、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和产业园区要切实承担起统筹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主体责任,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作为政府的一项特殊任务。建立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能源局牵头的协同推进机制,并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明确责任分工,完善配套政策。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在2016年10月底前制定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土地供应、实施标准、财政奖补等相关配套政策,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2) 统筹协调,共同努力推进。市直有关部门要履行职责,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加强对县(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市住房和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局要分别研究制定规划建设标准、设施用地、消防安全和交通标志等方面的政策或规范性文件,及时协调有关问题,为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创造有利条件;
市财政局、市财政办要通过加快制定财政补贴激励等配套政策,加强金融服务和保障,坚定社会资本信心;市直机关管理局、市国资委要分别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牵头建设内部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其他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做好协调工作。
(3) 简化项目建设审批流程。各县(区)、各部门要减少对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的审批,加快办理。个人在自己的车库、停车位以及各类住宅小区、单位现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时,不需要同时办理充电桩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新建集中充换电站设区,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 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各有关部门、企业和新闻媒体应以各种形式加强对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政策、规划布局和建设趋势的宣传,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充电基础设施,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引导消费者购买和使用电动汽车。加强舆论监督,曝光阻碍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形成有利于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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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