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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出台“十三五”充电设施发展规划 2020年建成充电桩35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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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1900/1/1 0:00:00

11月21日,《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十三五”规划》发布。《规划》详细介绍了山东省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应用和充电桩的建设发展情况,并详细介绍了充电基础设施的发展形势、需求预测、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规划中提到,当前的重点任务是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应用,完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不断加强配套电网的支撑能力,不断推动标准的提高和技术创新,积极探索可持续的商业模式,促进电动汽车和充电基础设施产业的发展。在《规划》中,详细阐述了山东省公共充电服务网络布局,包括在济南、青岛、淄博、枣庄等17个城市和高速公路建设电动汽车快速充电服务网络。

规划总体目标:按照“车桩相随、适度超前”的原则,到2020年,全省将建成920个充电站、35万个充电桩,基本形成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未来全省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建设“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智能服务平台,实现企业和平台之间设施、信息、支付的互联互通,满足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充电需求;基本形成全省一体化公共充电服务网络,有效保障居民绿色安全出行;探索建立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相适应的商业模式和市场服务体系,充电服务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

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充电基础设施生产经营企业,实现产业竞争力。

前言

电动汽车的充电基础设施包括各种集中充换电站、分散式充电桩以及连接上级电源的相关设施。加快充电设施规划建设,是落实国家和省级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战略的现实需要,也是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方便群众出行、促进城市低碳发展的有效举措。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发布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发展改革能源〔2015〕1454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本设施专项规划纲要的通知》(国能电力[2015]44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2015]73号文件加快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2016]18号)等相关要求,进一步推动电动汽车在我省的普及应用,引导充电基础设施有序健康发展,形成桩站先进、便捷高效的发展体系。规划期为2016-2020年。

第一,发展的基础

(A) 基本现状

近年来,在国家的大力支持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省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的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产业实力不断提升,服务保障体系显著增强,应用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

新能源汽车的规模迅速增长。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32457辆,其中公交客运新能源汽车12250辆,行政机关公务和通勤车辆349辆,环卫等公共车辆358辆,出租车2037辆,私家车17463辆。仅2015年,全省新增新能源汽车约3万辆,是2014年的12倍,呈现爆发式增长趋势。其中,公共服务领域全年新增新能源汽车8992辆,占全省公共服务领域新增和更新汽车总量的70%。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建成充换电站277座,其中公交车充换电站70座,出租车充换电站4座,环卫物流专用车充电站4座,城市公共充电站137座,高速公路快充站62座。共建成各类充电桩5537个,其中住宅小区专用充电桩604个,单位专用充电桩1585个,公共充电桩3348个。配套服务能力和运行效能不断增强。

政策支持力度逐步加大。我省先后出台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2]22号文件加快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2]3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家办发〔2014〕35号文件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14〕41号),一系列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配套文件,如《山东省节能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示范推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财建〔2015〕32号),在购车补贴、收费价格、收费服务费等多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济南、青岛、潍坊、泰安……

临沂等城市也结合本地区实际出台了相关配套政策,有力地促进了电动汽车在全省的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的发展。

工业体系不断完善。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有16家列入国家公告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以及中通客车、中国重汽济南豪沃、淄博唐骏欧菱、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等一批有影响力的新能源车生产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青岛TELD和山东鲁能智能应运而生,构建了门类相对齐全、品种丰富、配套服务完善的产业体系。

促销模式在不断创新。随着电动汽车用户的不断扩大,我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体系不断完善,一批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和商业模式逐步形成,通过充电网络、车联网、物联网的融合发展,为用户提供“专业咨询、自助服务、综合管理、平台结算”等综合服务。尤其是电动汽车分时业务呈现良好发展态势,订单量和用户量逐月快速增长。

(2) 需求预测

考虑到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新型城镇化、交通布局等诸多因素,“十三五”期间,我省电动汽车及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预测如下:

图2-1山东省电动汽车现状及预测(2015-2020)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电动汽车核心技术的快速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预计“十三五”期间,电动汽车在全省的应用将迎来快速发展,替代量将逐年增加,推广应用领域将逐步从公共服务车向私人乘用车过渡。根据我省电动汽车的增长趋势,结合国家和省关于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的相关政策要求和规划目标,预计到2020年,全省电动汽车保有量将达到约32万辆,其中电动公交车约2.9万辆,电动出租车约1.4万辆,电动环卫物流专用车约2.4万辆,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和通勤用车约1.7万辆,电动私人客车约23.6万辆。

图2-2山东省电动汽车保有量分类预测

图2-1山东省电动汽车现状及预测(2015-2020)

充电基础设施的配置原则。根据电动汽车在不同应用领域的发展需求,将建设不同类型的充电基础设施。在公交车、出租车、环卫物流等领域,主要建设专用充电站,满足各类特种车辆的充电需求;在个人住宅、工作单位和公共场所,将建设充电桩和一些公共充电站,以满足电动公务车、电动私人客车和一些特种车辆的充电需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遵循桩站先行、适度超前的原则,按照“自(特)用为主、公用为辅、相互补充、分类实施”的原则进行配置。其中,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公共充电桩和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7,其他城市不低于1:12;

每2000辆电动汽车将至少建造一个公共充电站。

充电基础设施预测。结合我省电动汽车发展目标,根据各应用领域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配置要求,分类计算,到2020年,我省需建设充换电站约900座,其中公交车充换电站240座,出租车充换电站30座,环卫物流专用车充电站80座,城市公共充电站390座,城际快速充电站160座;建设充电桩32.5万个,其中住宅小区17万个,内部停车场8.5万个,分散式公共充电桩7万个。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A)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大二、三、四、五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设停车位专用充电设施、单元停车场,用户所在的公交、出租汽车站,本着“因地制宜、快速互助、经济合理、适度超前”的原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以智能充电服务平台为支撑,以公共建筑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位等公共充电设施为补充,以独立的城市快速充电站、换电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为补充,以及国道和省道两侧的城际快速充电站。

(2) 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科学布局

坚持规划先行、科学推进,根据各地发展实际,统筹做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经济、社会、城镇化、城乡、交通、土地利用等规划有效衔接,科学确定建设布局和规模,形成一个相对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

2.因地制宜、分类实施

根据电动汽车在不同地方的发展阶段和应用特点,紧密结合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充电需求,科学把握发展节奏,有序组织实施。加强交通、市政、电力等公共资源整合,倡导集约发展理念,节约土地资源,降低建设成本。

3.依托市场和创新机制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激发企业活力。同时,加强政策引导,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创新商业合作和服务模式,创造更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合作模式和建立合理的价格机制来实现可持续发展。

4.创新驱动,协同集成

改善创新体系环境,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构建产业创新体系,有效供给创新资源,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促进创新引领。加强上游产业技术支持,统筹下游产业技术发展,促进充电基础设施产业与新兴产业特别是互联网+的深度融合发展,形成产业内部纵向分工协作、产业间横向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

(3) 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按照“车桩相随、适度超前”的原则,到2020年,全省将建成920个充电站、35万个充电桩,基本形成车桩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未来全省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建设“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智能服务平台,实现企业和平台之间设施、信息、支付的互联互通,满足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充电需求;基本形成全省一体化公共充电服务网络,有效保障居民绿色安全出行;探索建立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相适应的商业模式和市场服务体系,充电服务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充电基础设施生产经营企业,实现产业竞争力。

2.重点领域发展

目标是加快建设以住宅和办公充电为主、城市公共充电为辅、城际快速充电为辅的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到2020年,在私人使用领域,新建小区基本实现“一车一桩”,满足私人电动汽车的基本充电需求;在社会公共领域,推动充电基础设施规模化、网格化、一体化发展,形成每个城市中心城市平均服务半径小于5公里、高速与国省道平均服务距离小于50公里的充电网络;在公共使用领域,要充分挖掘本站资源,高效利用公共充电网络,在公共交通、租赁、物流、环卫等专用停车场建设规划合理、桩匹配的充电设施,满足电动汽车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充电需求。

3.主要区域发展目标

(1) 率先开发该区域。结合电动汽车发展基础和大气污染防治需要,以京沪、沈海、青银高速公路为网格,济南、青岛为核心,潍坊、淄博、临沂、聊城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和大气污染防控重点城市,建设“两纵一横”充电设施,引领全省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到2020年,将建成充换电站428座,充电桩19.35万个。

表3-1第一开发区2020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预测

(2) 关键促销领域。以烟台、威海、日照、济宁等旅游城市以及东营、泰安、德州等新能源示范城市为重点推广地区,以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为有力抓手,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功能,提升城市整体形象,促进绿色发展,加大工作强度,实施重点突破。11月21日,《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十三五”规划》发布。《规划》详细介绍了山东省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应用和充电桩的建设发展情况,并详细介绍了充电基础设施的发展形势、需求预测、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规划中提到,当前的重点任务是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应用,完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不断加强配套电网的支撑能力,不断推动标准的提高和技术创新,积极探索可持续的商业模式,促进电动汽车和充电基础设施产业的发展。在《规划》中,详细阐述了山东省公共充电服务网络布局,包括在济南、青岛、淄博、枣庄等17个城市和高速公路建设电动汽车快速充电服务网络。

规划总体目标:按照“车桩相随、适度超前”的原则,到2020年,全省将建成920个充电站、35万个充电桩,基本形成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未来全省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建设“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智能服务平台,实现企业和平台之间设施、信息、支付的互联互通,满足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充电需求;基本形成全省一体化公共充电服务网络,有效保障居民绿色安全出行;探索建立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相适应的商业模式和市场服务体系,充电服务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

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充电基础设施生产经营企业,实现产业竞争力。

前言

电动汽车的充电基础设施包括各种集中充换电站、分散式充电桩以及连接上级电源的相关设施。加快充电设施规划建设,是落实国家和省级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战略的现实需要,也是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方便群众出行、促进城市低碳发展的有效举措。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发布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发展改革能源〔2015〕1454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本设施专项规划纲要的通知》(国能电力[2015]44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2015]73号文件加快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2016]18号)等相关要求,进一步推动电动汽车在我省的普及应用,引导充电基础设施有序健康发展,形成桩站先进、便捷高效的发展体系。规划期为2016-2020年。

第一,发展的基础

(A) 基本现状

近年来,在国家的大力支持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省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的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产业实力不断提升,服务保障体系显著增强,应用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

新能源汽车的规模迅速增长。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32457辆,其中公交客运新能源汽车12250辆,行政机关公务和通勤车辆349辆,环卫等公共车辆358辆,出租车2037辆,私家车17463辆。仅2015年,全省新增新能源汽车约3万辆,是2014年的12倍,呈现爆发式增长趋势。其中,公共服务领域全年新增新能源汽车8992辆,占全省公共服务领域新增和更新汽车总量的70%。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建成充换电站277座,其中公交车充换电站70座,出租车充换电站4座,环卫物流专用车充电站4座,城市公共充电站137座,高速公路快充站62座。共建成各类充电桩5537个,其中住宅小区专用充电桩604个,单位专用充电桩1585个,公共充电桩3348个。配套服务能力和运行效能不断增强。

政策支持力度逐步加大。我省先后出台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2]22号文件加快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2]3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家办发〔2014〕35号文件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14〕41号),一系列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配套文件,如《山东省节能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示范推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财建〔2015〕32号),在购车补贴、收费价格、收费服务费等多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济南、青岛、潍坊、泰安……

临沂等城市也结合本地区实际出台了相关配套政策,有力地促进了电动汽车在全省的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的发展。

工业体系不断完善。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有16家列入国家公告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以及中通客车、中国重汽济南豪沃、淄博唐骏欧菱、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等一批有影响力的新能源车生产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青岛TELD和山东鲁能智能应运而生,构建了门类相对齐全、品种丰富、配套服务完善的产业体系。

促销模式在不断创新。随着电动汽车用户的不断扩大,我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体系不断完善,一批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和商业模式逐步形成,通过充电网络、车联网、物联网的融合发展,为用户提供“专业咨询、自助服务、综合管理、平台结算”等综合服务。尤其是电动汽车分时业务呈现良好发展态势,订单量和用户量逐月快速增长。

(2) 需求预测

考虑到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新型城镇化、交通布局等诸多因素,“十三五”期间,我省电动汽车及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预测如下:

图2-1山东省电动汽车现状及预测(2015-2020)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电动汽车核心技术的快速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预计“十三五”期间,电动汽车在全省的应用将迎来快速发展,替代量将逐年增加,推广应用领域将逐步从公共服务车向私人乘用车过渡。根据我省电动汽车的增长趋势,结合国家和省关于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的相关政策要求和规划目标,预计到2020年,全省电动汽车保有量将达到约32万辆,其中电动公交车约2.9万辆,电动出租车约1.4万辆,电动环卫物流专用车约2.4万辆,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和通勤用车约1.7万辆,电动私人客车约23.6万辆。

图2-2山东省电动汽车保有量分类预测

图2-1山东省电动汽车现状及预测(2015-2020)

充电基础设施的配置原则。根据电动汽车在不同应用领域的发展需求,将建设不同类型的充电基础设施。在公交车、出租车、环卫物流等领域,主要建设专用充电站,满足各类特种车辆的充电需求;在个人住宅、工作单位和公共场所,将建设充电桩和一些公共充电站,以满足电动公务车、电动私人客车和一些特种车辆的充电需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遵循桩站先行、适度超前的原则,按照“自(特)用为主、公用为辅、相互补充、分类实施”的原则进行配置。其中,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公共充电桩和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7,其他城市不低于1:12;

每2000辆电动汽车将至少建造一个公共充电站。

充电基础设施预测。结合我省电动汽车发展目标,根据各应用领域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配置要求,分类计算,到2020年,我省需建设充换电站约900座,其中公交车充换电站240座,出租车充换电站30座,环卫物流专用车充电站80座,城市公共充电站390座,城际快速充电站160座;建设充电桩32.5万个,其中住宅小区17万个,内部停车场8.5万个,分散式公共充电桩7万个。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A)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大二、三、四、五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设停车位专用充电设施、单元停车场,用户所在的公交、出租汽车站,本着“因地制宜、快速互助、经济合理、适度超前”的原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以智能充电服务平台为支撑,以公共建筑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位等公共充电设施为补充,以独立的城市快速充电站、换电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为补充,以及国道和省道两侧的城际快速充电站。

(2) 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科学布局

坚持规划先行、科学推进,根据各地发展实际,统筹做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经济、社会、城镇化、城乡、交通、土地利用等规划有效衔接,科学确定建设布局和规模,形成一个相对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

2.因地制宜、分类实施

根据电动汽车在不同地方的发展阶段和应用特点,紧密结合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充电需求,科学把握发展节奏,有序组织实施。加强交通、市政、电力等公共资源整合,倡导集约发展理念,节约土地资源,降低建设成本。

3.依托市场和创新机制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激发企业活力。同时,加强政策引导,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创新商业合作和服务模式,创造更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合作模式和建立合理的价格机制来实现可持续发展。

4.创新驱动,协同集成

改善创新体系环境,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构建产业创新体系,有效供给创新资源,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促进创新引领。加强上游产业技术支持,统筹下游产业技术发展,促进充电基础设施产业与新兴产业特别是互联网+的深度融合发展,形成产业内部纵向分工协作、产业间横向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

(3) 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按照“车桩相随、适度超前”的原则,到2020年,全省将建成920个充电站、35万个充电桩,基本形成车桩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未来全省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建设“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智能服务平台,实现企业和平台之间设施、信息、支付的互联互通,满足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充电需求;基本形成全省一体化公共充电服务网络,有效保障居民绿色安全出行;探索建立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相适应的商业模式和市场服务体系,充电服务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充电基础设施生产经营企业,实现产业竞争力。

2.重点领域发展

目标是加快建设以住宅和办公充电为主、城市公共充电为辅、城际快速充电为辅的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到2020年,在私人使用领域,新建小区基本实现“一车一桩”,满足私人电动汽车的基本充电需求;在社会公共领域,推动充电基础设施规模化、网格化、一体化发展,形成每个城市中心城市平均服务半径小于5公里、高速与国省道平均服务距离小于50公里的充电网络;在公共使用领域,要充分挖掘本站资源,高效利用公共充电网络,在公共交通、租赁、物流、环卫等专用停车场建设规划合理、桩匹配的充电设施,满足电动汽车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充电需求。

3.主要区域发展目标

(1) 率先开发该区域。结合电动汽车发展基础和大气污染防治需要,以京沪、沈海、青银高速公路为网格,济南、青岛为核心,潍坊、淄博、临沂、聊城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和大气污染防控重点城市,建设“两纵一横”充电设施,引领全省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到2020年,将建成充换电站428座,充电桩19.35万个。

表3-1第一开发区2020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预测

(2) 关键促销领域。以烟台、威海、日照、济宁等旅游城市以及东营、泰安、德州等新能源示范城市为重点推广地区,以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为有力抓手,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功能,提升城市整体形象,促进绿色发展,加大工作强度,实施重点突破。到2020年,将建成245座充换电站;有10.6万个充电桩。

表3-2 2020年重点推广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预测

(3) 活跃的促销区域。以枣庄、莱芜、滨州、菏泽为积极推广地区,结合城市转型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推动电动汽车的普及应用,有序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将建成85座充换电站;

有50000个充电桩。

表3-3 2020年积极促进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预测

第四,重点任务

(1) 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

1.不断扩大新能源汽车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规模。

以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市客运以及环卫、物流、治安巡逻等公共服务用车为重点,加大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力度,制定机动车更新计划,不断扩大新能源汽车应用比例和规模。“十三五”期间,清洁能源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在新运营公交车、公交车和出租车中的比例分别达到30%、70%和100%,我省新型道路运输车辆形成了以清洁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为主的发展格局。

2.继续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公务用车领域的应用规模

结合我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公务出行保障体系,大力推行“充电服务+租车”模式,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公务出行保障中的推广使用。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购买机动车时,特别是用于保密通信、相对固定路线执法执勤、通勤等的车辆,优先购买新能源汽车。青岛、淄博、潍坊、聊城等地的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临沂等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当年新能源汽车购置量占换装车辆总数的比例已提高到50%以上;省等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2016年,新能源汽车购置量占当年更新换代车辆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并逐年提高到50%以上。

3.大力推进电动私人乘用车的普及应用

继续实施支持新能源汽车开发、普及和应用的财税优惠政策,建立促进新能源汽车市场化发展的有效机制,鼓励和支持居民优先购买和使用纯电动汽车或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提高汽车节能环保标准,提高高油耗、高排放汽车的使用成本,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实施近零排放交通示范项目,引导居民绿色出行。为缓解交通拥堵,相关地区在采取机动车限购、限购等措施时,应为新能源汽车提供必要便利。

(2) 完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1.优先建设公共服务领域的充电基础设施。

坚持以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原则。对于公共交通、环卫、邮政、机场通勤等公共服务领域的电动汽车,根据线路运营要求,优先结合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沿途合理建设独立占地的快速充电站;

对租赁、物流、租赁、巡逻、电力维护等公共服务领域的电动汽车,充分挖掘相关单位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潜力。同时推进城市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实现与专用设施的高效互补。到2020年,将建设358座公共服务领域的专用充换电站。其中,公交充换电站248座,出租车充换电站30座,环卫物流充换电站等特种车辆80辆。

2.积极开展内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有条件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电动汽车设备更新计划和职工购买、使用电动汽车的需求,利用本单位内部停车场规划建设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和充电设施,并将相关单位的充电设施纳入节能减排考核奖励范围。有条件的办公楼、商业中心、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等目的地停车场也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充电基础设施。鼓励有资质的单位向社会开放充电设施。到2020年,将建设9.5万个内部专用充电桩。

3.大力推进用户住宅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新建和已建房屋分步实施、慢收费的原则,大力推进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住宅停车位原则上应100%配备充电设施或预留施工安装条件;积极推进现有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应优先在停车位建设充电桩;对于没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鼓励充电服务公司和物业服务公司在小区公共停车位建设公共充电停车位,建立停车位充电分时机制,积极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到2020年底,全省将建成18万个专用充电桩。

4.全面推进城市公共场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从市中心到城市边缘、从城市优先发展区到一般区域、从城市郊区到符合条件的中心镇的发展顺序,重点建设城市综合体、大型商场超市、文化体育场馆、交通枢纽、停车换乘(P+R)停车场等公共停车区,公园和风景名胜区,加快完善社会公共收费网络。有停车场的公共建筑和有充电设施或预留建安条件的公共停车场的停车位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每2000辆电动汽车将至少建造一个公共充电站。率先在符合条件的交通枢纽和P+R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在符合条件的加油站建设公共快速充电设施;适当建设独立的公共快速充电站;

鼓励实际建设占地少、成本低、见效快的机械化、立体化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到2020年,将建成400个城市公共充电站和7.5万个分散式公共充电桩。

5.加快城际快速充电网络建设。

将电动汽车城际快速充电网络建设纳入高速公路、国省道等交通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框架,在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同步建设电动汽车快速充电设施,加快现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国省道快速充电网络建设。2016年,将完成京沪、京台、青银、青兰等既有高速公路的城际快速充电网络建设。2020年,完成全省所有高速公路和国道的城际快充网络建设,形成以高速公路为主轴、国道为支撑网格、覆盖全省所有城市的城际充电服务走廊,满足电动汽车城际出行需求。

(3) 不断增强配套电网的支撑能力。

1.加强配电网规划建设。

协调充电基础设施与配电网的融合发展,加强配电网规划与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的有效衔接,将与电网配套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项目纳入配电网专项规划,协调其他相关计划,并在土地安全和走廊交通方面给予支持。根据各类建筑充电基础设施的要求,合理提高各类建筑用电设计标准,确保充电设施科学合理接入和安全稳定运行。电网企业要加强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和改造,确保充电基础设施无障碍接入,满足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需求。

2.优化供电服务保障

电网企业要积极为充电基础设施接入电网提供便利条件,开辟绿色服务窗口,优化业务流程,简化手续,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处理时间。电网企业负责从充电基础设施产权分界点到电网的配套联网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维护,相应的资产全部纳入有效资产,相应的成本如实计入允许成本,计入电网输配电价格回收。提高需求侧管理水平,为用户制定有效的充电指导策略。

3.加强充电设施的安全管理。

建立健全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相关制度和标准,加大对用户私接线、违规用电、违规建设等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使用充电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加强对充电基础设施及其安装场所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和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继续推动标准的提高和技术创新。

1.提高充电基础设施的标准化水平。

建立健全充电基础设施接口、通信协议等国家标准推广应用机制,建设充电接口互操作检测、充电服务平台间数据交换、充电设施互联互通的综合检测平台。建立充电设施产品准入管理体系,开展充电设施测试和认证,实现不同制造商充电设备与不同品牌电动汽车的兼容性和互操作性。研究建立电动汽车充电系统计量校验装置,完善计量、计费、结算等充电基础设施管理规范。根据n……

国家标准,在全省收费基础设施中设立统一的道路交通标志。

2.加快充电基础设施技术创新

充分发挥企业创新的主体作用,加强检测认证、安全防护、与电网双向互动、电池梯级利用、无人值守自助、桩协同控制等关键技术研究,加快高功率密度充电新技术、新设备的研发,转换效率高,适用性强,无线充电和移动充电。积极探索充电基础设施与智能电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智能交通融合发展的技术解决方案;协调推进电动汽车充电站和分布式光伏建设,开展充放电、发电储能“四位一体”多用途电动汽车充电桩试点。

3、加快动力电池技术突破。

延长动力电池的循环寿命,提高电池的比能,降低电池成本将是主要的技术方向,推动大中小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形成协同开放共享的动力电池创新平台,集中力量研究开发关键材料、电池系统等基础技术。到2020年,在动力电池模块稳定循环寿命达到2000次或10年以上的基础上,动力电池模块的比能量将达到300 WHr/kg以上。

4.搭建充电智能服务平台。

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形成“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的产业生态系统为目标,我们将利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积极构建统一开放的充电智能服务平台。统一通信接口标准和工作流程,将全省充换电基础设施信息接入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建立基于充电量的充电基础设施运行评价体系。探索利用智能充电服务平台开展增值服务,为用户提供充电导航、状态查询、充电预约、费用结算等服务,提高充电服务智能化水平,提高运营效率和用户体验,实现能量流双向互动,电动汽车和智能电网之间的信息流和业务流。

(E) 积极探索可持续的商业模式。

1.引入各类资本,建设充电服务市场。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多元化推进,拓宽充电基础设施融资渠道,创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模式。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和配电网专项财政债券,大力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贴、贷款利息补贴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建设和运营充电基础设施。鼓励场馆供应商与充电服务企业通过“多桩施工”有机结合,有效降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难度和成本。将电动汽车的长期租赁和分时租赁相结合,促进充电服务网络的建设和发展;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展有效衔接,有序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2.探索多元化的商业模式。

探索大型充换电站与商业地产相结合的发展模式,引导商场、超市、影院、便利店等商业场所为用户提供辅助充电服务;促进充电服务企业与车企在销售和售后服务方面的合作,通过电子商务、广告等增值服务提高商业盈利能力;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组织产品制造、建设、运营、投融资等相关企业开展业务合作。探索建立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努力构建惠及充电服务企业、消费者、电力供应商、场馆供应商等相关主体的可持续商业模式,带动各类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运营、车辆租赁、电池回收等服务领域。,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网络,提升充电服务能力。到2020年,将建成3-5家在中国具有强大影响力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商。

(六)促进电动汽车和充电基础设施产业发展。

1.培育壮大一批龙头企业。

综合评估企业的生产条件、研发能力、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加快发展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制造和充电服务企业。聚焦济南好沃客车、中通客车等企业,推进电动汽车领域产品技术开发和重大项目建设,培养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产品技术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市场覆盖范围广的电动汽车生产企业。以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青岛TELD、鲁能智能等企业为重点,推进交直流充电设施、直流充电模块等充电基础设施产品的制造、技术研发和运营服务,形成一批创新能力强的“专精特新”企业,技术水平领先,生产规模大,在省内外有很强的影响力。

2.培育形成一批产业发展集群。

充分利用现有产业基础,依托重点企业和重点领域,加大资金和技术投入,加快形成集约化、规模化的产业发展格局。到2020年,将建成245座充换电站;有10.6万个充电桩。

表3-2 2020年重点推广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预测

(3) 活跃的促销区域。以枣庄、莱芜、滨州、菏泽为积极推广地区,结合城市转型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推动电动汽车的普及应用,有序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将建成85座充换电站;

有50000个充电桩。

表3-3 2020年积极促进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预测

第四,重点任务

(1) 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

1.不断扩大新能源汽车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规模。

以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市客运以及环卫、物流、治安巡逻等公共服务用车为重点,加大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力度,制定机动车更新计划,不断扩大新能源汽车应用比例和规模。“十三五”期间,清洁能源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在新运营公交车、公交车和出租车中的比例分别达到30%、70%和100%,我省新型道路运输车辆形成了以清洁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为主的发展格局。

2.继续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公务用车领域的应用规模

结合我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公务出行保障体系,大力推行“充电服务+租车”模式,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公务出行保障中的推广使用。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购买机动车时,特别是用于保密通信、相对固定路线执法执勤、通勤等的车辆,优先购买新能源汽车。青岛、淄博、潍坊、聊城等地的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临沂等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当年新能源汽车购置量占换装车辆总数的比例已提高到50%以上;省等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2016年,新能源汽车购置量占当年更新换代车辆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并逐年提高到50%以上。

3.大力推进电动私人乘用车的普及应用

继续实施支持新能源汽车开发、普及和应用的财税优惠政策,建立促进新能源汽车市场化发展的有效机制,鼓励和支持居民优先购买和使用纯电动汽车或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提高汽车节能环保标准,提高高油耗、高排放汽车的使用成本,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实施近零排放交通示范项目,引导居民绿色出行。为缓解交通拥堵,相关地区在采取机动车限购、限购等措施时,应为新能源汽车提供必要便利。

(2) 完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1.优先建设公共服务领域的充电基础设施。

坚持以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原则。对于公共交通、环卫、邮政、机场通勤等公共服务领域的电动汽车,根据线路运营要求,优先结合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沿途合理建设独立占地的快速充电站;

对租赁、物流、租赁、巡逻、电力维护等公共服务领域的电动汽车,充分挖掘相关单位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潜力。同时推进城市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实现与专用设施的高效互补。到2020年,将建设358座公共服务领域的专用充换电站。其中,公交充换电站248座,出租车充换电站30座,环卫物流充换电站等特种车辆80辆。

2.积极开展内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有条件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电动汽车设备更新计划和职工购买、使用电动汽车的需求,利用本单位内部停车场规划建设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和充电设施,并将相关单位的充电设施纳入节能减排考核奖励范围。有条件的办公楼、商业中心、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等目的地停车场也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充电基础设施。鼓励有资质的单位向社会开放充电设施。到2020年,将建设9.5万个内部专用充电桩。

3.大力推进用户住宅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新建和已建房屋分步实施、慢收费的原则,大力推进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住宅停车位原则上应100%配备充电设施或预留施工安装条件;积极推进现有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应优先在停车位建设充电桩;对于没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鼓励充电服务公司和物业服务公司在小区公共停车位建设公共充电停车位,建立停车位充电分时机制,积极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到2020年底,全省将建成18万个专用充电桩。

4.全面推进城市公共场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从市中心到城市边缘、从城市优先发展区到一般区域、从城市郊区到符合条件的中心镇的发展顺序,重点建设城市综合体、大型商场超市、文化体育场馆、交通枢纽、停车换乘(P+R)停车场等公共停车区,公园和风景名胜区,加快完善社会公共收费网络。有停车场的公共建筑和有充电设施或预留建安条件的公共停车场的停车位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每2000辆电动汽车将至少建造一个公共充电站。率先在符合条件的交通枢纽和P+R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在符合条件的加油站建设公共快速充电设施;适当建设独立的公共快速充电站;

鼓励实际建设占地少、成本低、见效快的机械化、立体化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到2020年,将建成400个城市公共充电站和7.5万个分散式公共充电桩。

5.加快城际快速充电网络建设。

将电动汽车城际快速充电网络建设纳入高速公路、国省道等交通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框架,在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同步建设电动汽车快速充电设施,加快现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国省道快速充电网络建设。2016年,将完成京沪、京台、青银、青兰等既有高速公路的城际快速充电网络建设。2020年,完成全省所有高速公路和国道的城际快充网络建设,形成以高速公路为主轴、国道为支撑网格、覆盖全省所有城市的城际充电服务走廊,满足电动汽车城际出行需求。

(3) 不断增强配套电网的支撑能力。

1.加强配电网规划建设。

协调充电基础设施与配电网的融合发展,加强配电网规划与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的有效衔接,将与电网配套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项目纳入配电网专项规划,协调其他相关计划,并在土地安全和走廊交通方面给予支持。根据各类建筑充电基础设施的要求,合理提高各类建筑用电设计标准,确保充电设施科学合理接入和安全稳定运行。电网企业要加强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和改造,确保充电基础设施无障碍接入,满足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需求。

2.优化供电服务保障

电网企业要积极为充电基础设施接入电网提供便利条件,开辟绿色服务窗口,优化业务流程,简化手续,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处理时间。电网企业负责从充电基础设施产权分界点到电网的配套联网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维护,相应的资产全部纳入有效资产,相应的成本如实计入允许成本,计入电网输配电价格回收。提高需求侧管理水平,为用户制定有效的充电指导策略。

3.加强充电设施的安全管理。

建立健全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相关制度和标准,加大对用户私接线、违规用电、违规建设等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使用充电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加强对充电基础设施及其安装场所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和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继续推动标准的提高和技术创新。

1.提高充电基础设施的标准化水平。

建立健全充电基础设施接口、通信协议等国家标准推广应用机制,建设充电接口互操作检测、充电服务平台间数据交换、充电设施互联互通的综合检测平台。建立充电设施产品准入管理体系,开展充电设施测试和认证,实现不同制造商充电设备与不同品牌电动汽车的兼容性和互操作性。研究建立电动汽车充电系统计量校验装置,完善计量、计费、结算等充电基础设施管理规范。根据n……

国家标准,在全省收费基础设施中设立统一的道路交通标志。

2.加快充电基础设施技术创新

充分发挥企业创新的主体作用,加强检测认证、安全防护、与电网双向互动、电池梯级利用、无人值守自助、桩协同控制等关键技术研究,加快高功率密度充电新技术、新设备的研发,转换效率高,适用性强,无线充电和移动充电。积极探索充电基础设施与智能电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智能交通融合发展的技术解决方案;协调推进电动汽车充电站和分布式光伏建设,开展充放电、发电储能“四位一体”多用途电动汽车充电桩试点。

3、加快动力电池技术突破。

延长动力电池的循环寿命,提高电池的比能,降低电池成本将是主要的技术方向,推动大中小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形成协同开放共享的动力电池创新平台,集中力量研究开发关键材料、电池系统等基础技术。到2020年,在动力电池模块稳定循环寿命达到2000次或10年以上的基础上,动力电池模块的比能量将达到300 WHr/kg以上。

4.搭建充电智能服务平台。

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形成“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的产业生态系统为目标,我们将利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积极构建统一开放的充电智能服务平台。统一通信接口标准和工作流程,将全省充换电基础设施信息接入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建立基于充电量的充电基础设施运行评价体系。探索利用智能充电服务平台开展增值服务,为用户提供充电导航、状态查询、充电预约、费用结算等服务,提高充电服务智能化水平,提高运营效率和用户体验,实现能量流双向互动,电动汽车和智能电网之间的信息流和业务流。

(E) 积极探索可持续的商业模式。

1.引入各类资本,建设充电服务市场。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多元化推进,拓宽充电基础设施融资渠道,创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模式。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和配电网专项财政债券,大力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贴、贷款利息补贴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建设和运营充电基础设施。鼓励场馆供应商与充电服务企业通过“多桩施工”有机结合,有效降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难度和成本。将电动汽车的长期租赁和分时租赁相结合,促进充电服务网络的建设和发展;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展有效衔接,有序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2.探索多元化的商业模式。

探索大型充换电站与商业地产相结合的发展模式,引导商场、超市、影院、便利店等商业场所为用户提供辅助充电服务;促进充电服务企业与车企在销售和售后服务方面的合作,通过电子商务、广告等增值服务提高商业盈利能力;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组织产品制造、建设、运营、投融资等相关企业开展业务合作。探索建立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努力构建惠及充电服务企业、消费者、电力供应商、场馆供应商等相关主体的可持续商业模式,带动各类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运营、车辆租赁、电池回收等服务领域。,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网络,提升充电服务能力。到2020年,将建成3-5家在中国具有强大影响力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商。

(六)促进电动汽车和充电基础设施产业发展。

1.培育壮大一批龙头企业。

综合评估企业的生产条件、研发能力、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加快发展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制造和充电服务企业。聚焦济南好沃客车、中通客车等企业,推进电动汽车领域产品技术开发和重大项目建设,培养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产品技术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市场覆盖范围广的电动汽车生产企业。以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青岛TELD、鲁能智能等企业为重点,推进交直流充电设施、直流充电模块等充电基础设施产品的制造、技术研发和运营服务,形成一批创新能力强的“专精特新”企业,技术水平领先,生产规模大,在省内外有很强的影响力。

2.培育形成一批产业发展集群。

充分利用现有产业基础,依托重点企业和重点领域,加大资金和技术投入,加快形成集约化、规模化的产业发展格局。按照优化产业布局、提高配套效率、延伸产业链、增强区域竞争力的要求,发挥财政资金、专项建设资金等配套资金的引导作用,引导企业、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向优势地区集聚,将济南、青岛、聊城、德州、潍坊培育成为以新能源汽车企业为核心、关键零部件企业为支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为配套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成为我省新能源汽车工业集群。

3.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品牌的龙头企业。

围绕电池、电子控制、电机等关键领域,开展质量技术攻关,攻克一批影响质量提升的关键技术。重点扶持行业重点企业,推动全省电动汽车及关键零部件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加强品牌推广和产品国际认证,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努力进入国内汽车制造商和国际跨国汽车公司的采购和供应体系。开展企业品牌培育和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等活动,提高企业品牌培育能力和产业集群地区品牌建设水平,引领我省电动汽车和充电设施发展。

五、公共收费服务网络建设布局

(1) 济南

济南市中心的空间结构为“一城两区”:“一城”为主城区,“两区”为西部城区和东部城区。“十三五”期间,中心城区规划建设85个充电站、8000个公共充电桩,形成布局清晰、重点突出、密度结合、覆盖全面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

公共充电站。基于土地集约利用的原则,城市公共充换电站应与城市变电站相结合……

应尽可能在经十路、工业北路、清河北路、纬十路、二环东路、唐业中路、大津路等城市主干道沿线建设“三横四纵”公共充电服务体系,并计划在中心城区建设31个公共充电站。

专用充电站。优先考虑石门、朱店、鲁能岭秀城等公交停车站,规划建设36个公交充电站;规划建设3个出租车专用充电站;在长清区、市中区、历下区、高新区等环卫停车场、国电、兴村等物流园区(集中区),规划建设15个环卫物流专用充电站。

公共充电桩。重点关注万达、恒隆、华润万家、银座等商场超市,济南园博园、千佛山公园、大明湖等旅游休闲场所,奥体中心、全民健身中心、省大剧院等文化体育场馆,济南火车站等公共停车场,济南西站和济南东站。计划建设8000个公共充电桩。

(2) 青岛

结合“全域规划、三城联动、轴线拓展、生态分离、组团发展”的城市空间发展战略,合理布局建设充电设施。“十三五”期间,将在市南、市北、李沧、崂山、红岛新区、城阳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中心城市规划建设98个充电站和5400个分散式公共充电桩,形成密度适当的多点分散式充电服务网络,基本实现中心城市充电服务全覆盖。

公共充电站。依托香港路、山东路、福州路、重庆路、黑龙江路、正阳路、江山路、长江路等城市主干道和青岛新机场、青岛国际机场、青岛火车站、红岛综合交通枢纽、青岛北站等交通枢纽,规划建设30座公共充电站。

专用充电站。根据公交线路运营要求,规划在隆德路、瑞安路、沙岭庄等公交停车场,宏达保修厂、黄河路公交保修厂等公交维修店,同安路、海达等公交枢纽站建设68个公交充电站,基本满足电动公交车充电需求。结合董家26港区、前湾港南港区、胶东机场、即墨陆港、娄山等大型综合物流园区,规划建设物流车辆专用充电站或充电桩。

公共充电桩。在万象市,海信、家乐福、利群等大型商场、青岛体育中心、天台体育场、洪城体育场等体育场馆将设置停车场,崂山、中山公园、世博会、八大关景区等旅游景区的公共停车场将规划建设5400个分散式公共充电桩。

(3) 淄博

围绕“突出中心、交叉拓展、组团特色、融合发展”的城市发展思路,“十三五”期间,按照“分类规划、分开建设、统一推进”的原则,在张店区、淄博高新区、淄博新区等中心城区规划建设了38个充电站、3900个公共充电桩,形成了一个跨主体、呈口状的方形充电基础设施网络。

公共充电站。根据服务交叉通道的总体要求,刘全路为南北方向的主干道,新村路为东西方向的主干路,并适当延伸形成交叉主体结构,以金井大道、北京路、中国联通路、昌国路为外围,重点布局;

在其他地区,根据交通流量数据,结合现有的加油站,布局较为分散。计划建设25个公共充电站。

专用充电站。公交充电站主要设置在客运站和公交东站,在Jaeger lecoultre村、天一村等公交末站建设小型充电站。设立充换电站,结合汽车维修、洗车等服务网点,为出租车提供电池更换服务;在环卫停车场建设环卫车辆专用充电站,在良乡物流园、鸿运物流园建设物流车辆专用充电点。环卫车和物流车也可以通过公共充电站充电。计划建设13个专用充电站。

公共充电桩。重点组织建设淄博商厦、华润万向汇、银泰城等大型商超和齐盛湖公园等休闲娱乐场所,积极推进政府、学校等公共机构停车场和现有加油站安装。到2020年,计划安装3900个公共充电桩。

(4) 枣庄

重点在市中、宜城、薛城、高新区等主要城区布局建设15个充电站和3500个公共充电桩,形成分布均衡、拼凑贯通、东西贯通的L型充电服务体系和“双核辐射”的区域间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基本实现中心城区充电需求全覆盖。

公共充电站。东城区以解放、西环路为“两纵”,光明东、军山路为“两横”,以城市出口为节点,布局建设6座充电站;

在西城区,长白山、祁连山、泰山、永福路为“四纵”,光明西、黄河路为“两纵”,城市出口为节点。共布置建设5座充电站。其中,在连接东西区的主干道光明大道两侧规划建设两座充电站,满足区域间充电需求。

专用充电站。以枣庄高铁换乘枢纽、公交停车场、环卫停车场、枣庄东站物流园运输车辆停车场为重点,规划建设4个专用充电站。

公共充电桩。重点关注东城区清潭路、华山路等商场、超市、休闲场所,环城东湖公园、绿道等旅游场所,西城区文体场馆、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3500个公共充电桩。

(5) 东营

坚持组团发展、生态间隔、快速连接的发展布局,以东城、西城、垦利组团为重点,规划建设22个充电站和3500个公共充电桩,形成布局科学、便捷高效、疏密结合、功能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

公共充电站。北二路、黄河路、南一路为“三横”,西四路、西二路、西一路、东二路、东三路、东四路、东六路为“多纵”,四个城市出口为节点,中心城区规划建设11个公共充电站。

专用充电站。重点规划建设东城汽车站、西城汽车站、公交总公司等首末站7个充电站,中心城区环卫站和东营开发区、东营区、垦利物流园(中心)等特种车辆停车站,并计划建设4个专用充电站。

公共充电桩。重点关注银座购物广场、万达购物广场、鲁白集团等商业广场等公共停车场,文化体育中心、文化会展中心、图书馆、大剧院等公共停车场内,城市功能区主要商场、超市、休闲场所等停车场,东营火车站等公共停车场外,东营南站和东营西站,以及长途汽车总站和机场等公共停车场。计划建设3500个公共充电桩。

(6) 烟台

以芝罘区、莱山区、牟平区、浮山区、开发区、高新区为重点,按照私用自用为主、公用为辅、速度与速度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分类、市场化、多元化投资示范,规划建设45个充电站、3600个公共充电桩,形成疏密结合、分散相结合的智能充电服务网络。

公共充电站。重点规划布局城市主干道,努力构建以滨海路为支撑,以观海路、机场路、化工路、富海路、横山路为骨架的扇形公共充电服务网络,规划建设29个公共充电站。

专用充电站。以上海滩、人才市场、幸福中路、福泉路、高新区、高铁牟平站等汽车站和安德国际冷链物流中心、国贸物流园等环卫物流园区为重点,规划建设16个专用充电站。

公共充电桩。重点关注振华、万达、中粮、银座等大型商圈的商场超市,南山公园等旅游休闲场所,城市会展中心、文化中心、博览中心、体育公园、医疗机构等文化医疗场馆,规划在火车总站等车站广场建设3600个公共充电桩,高铁南站和牟平站。

(7) 潍坊

按照提升城市综合交通枢纽地位、完善城市功能、促进沿线地区发展、促进中心城市转型升级的战略规划,将在渭城、奎文、坊子、汉庭等地区布局45个充电站、7000个公共充电桩,最初形成……

g“两环两带”(“两环”:中心城市的“新外圈”和“快速内圈”)。“两带”:济青高速、胶济铁路带中心城区快速公共充电服务网络,全面推进“五区”(行政办公区、旅游区、物流园区、商业区、社会公共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公共充电站。在中心城区的西环路、卫教路、杨洼路、禹王北街“新外环”和月河路、北海路、北工街、保通街“快内环”共有12个城市公共充电站,构建“二环”快速充电网络。在中心城市,济青高速公路和胶济铁路沿线将建设3个城际快速充电站,并在整个潍坊中心城市建设“一带”快速公共充电站网络。

专用充电站。以潍坊高铁站换乘枢纽和乐步山、王滩等公交停车场为重点,建设15个公交充电站;在渭城环卫停车场和苍南、浩德等物流园区的运输车辆停车场,将建设9个物流环卫车辆专用充电站;在凤山、火车站南广场等出租车站点,将建设6个出租车充电站。

公共充电桩。重点关注中百、泰华、万达、银座等商场超市,石泉花园、远渡湖、白朗绿洲湿地公园、北辰绿洲湿地公园等旅游休闲场所,城市规划美术馆、奥体中心等文体场馆,潍坊站、潍坊高铁站等公共停车场,并计划建设7000个公共充电桩。

(8) 济宁

按照“一体两翼”的总体布局,以任城区、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为主体,兖州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两翼。中心城区规划建设30个充电站、3600个公共充电桩,形成布局有序的充电服务网络。

公共充电站。依托金玉路、太白楼路、吉安桥路、琵琶山路等交通要道,规划在市中心建设12座公共充电站。同时,计划在新机场建设一个公共充电站;在鲁南高铁济宁北站和兖州南站规划建设2座公共充电站;在兖州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计划建设两个公共快速充电站。到2020年,中心城区将建设17个公共充电站,形成哑铃形双环公共充电体系。

专用充电站。规划在济宁市公交公司高新区、市中区等5个公交停车场和兖州市公交公司1个公交停车场内建设6个公交充电站。在火炬南路南段建设一个专门的充电站供出租;

在抚河大桥、老北湖中学、东外环路与崇文大道交界处、太白东路与英华路交界处建设5个环卫专用充电站。在高新区快递物流园区内,将建设物流专用充电站。

公共充电桩。在金玉路、太白路等商场、超市、休闲场所,高新区科技馆、人民公园等旅游场所,全民健身广场、中央体育场等文体场馆,以及部分社会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3600个分布式公共充电桩。一些公共充电桩是根据“微客充电”的概念设置的,可以为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满足司机就餐和休息的需求。

(9) 泰安

重点关注泰山区、戴岳区、高新区等中心城市。按照“规划引导、有序推进、公私互补、配配结合”的原则,规划建设25个充电站、2700个公共充电桩,初步形成“两纵五横”的公共充电服务网络。

公共充电站。龙潭路和长城路是“两纵”,环山路、东岳街、泰山街、灵山街和盘河街是“五纵”,城市出口是节点。计划在中心城区建设10个公共充电站。

专用充电站。以台城东、西、中的公交停车场和温泉路等环卫站为重点,规划建设15个专用充电站。按照优化产业布局、提高配套效率、延伸产业链、增强区域竞争力的要求,发挥财政资金、专项建设资金等配套资金的引导作用,引导企业、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向优势地区集聚,将济南、青岛、聊城、德州、潍坊培育成为以新能源汽车企业为核心、关键零部件企业为支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为配套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成为我省新能源汽车工业集群。

3.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品牌的龙头企业。

围绕电池、电子控制、电机等关键领域,开展质量技术攻关,攻克一批影响质量提升的关键技术。重点扶持行业重点企业,推动全省电动汽车及关键零部件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加强品牌推广和产品国际认证,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努力进入国内汽车制造商和国际跨国汽车公司的采购和供应体系。开展企业品牌培育和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等活动,提高企业品牌培育能力和产业集群地区品牌建设水平,引领我省电动汽车和充电设施发展。

五、公共收费服务网络建设布局

(1) 济南

济南市中心的空间结构为“一城两区”:“一城”为主城区,“两区”为西部城区和东部城区。“十三五”期间,中心城区规划建设85个充电站、8000个公共充电桩,形成布局清晰、重点突出、密度结合、覆盖全面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

公共充电站。基于集约用地原则,城市公共充换电站应尽可能与城市变电站相结合,在经十路、工业北路、清河北路、纬十路、二环东路、唐冶中路、大津路等城市主干道沿线建设“三横四纵”公共充电服务体系,中心城区规划建设31个公共充电站。

专用充电站。优先考虑石门、朱店、鲁能岭秀城等公交停车站,规划建设36个公交充电站;

规划建设3个出租车专用充电站;在长清区、市中区、历下区、高新区等环卫停车场、国电、兴村等物流园区(集中区),规划建设15个环卫物流专用充电站。

公共充电桩。重点关注万达、恒隆、华润万家、银座等商场超市,济南园博园、千佛山公园、大明湖等旅游休闲场所,奥体中心、全民健身中心、省大剧院等文化体育场馆,济南火车站等公共停车场,济南西站和济南东站。计划建设8000个公共充电桩。

(2) 青岛

结合“全域规划、三城联动、轴线拓展、生态分离、组团发展”的城市空间发展战略,合理布局建设充电设施。“十三五”期间,将在市南、市北、李沧、崂山、红岛新区、城阳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中心城市规划建设98个充电站和5400个分散式公共充电桩,形成密度适当的多点分散式充电服务网络,基本实现中心城市充电服务全覆盖。

公共充电站。依托香港路、山东路、福州路、重庆路、黑龙江路、正阳路、江山路、长江路等城市主干道和青岛新机场、青岛国际机场、青岛火车站、红岛综合交通枢纽、青岛北站等交通枢纽,规划建设30座公共充电站。

专用充电站。根据公交线路运营要求,规划在隆德路、瑞安路、沙岭庄等公交停车场,宏达保修厂、黄河路公交保修厂等公交维修店,同安路、海达等公交枢纽站建设68个公交充电站,基本满足电动公交车充电需求。结合董家26港区、前湾港南港区、胶东机场、即墨陆港、娄山等大型综合物流园区,规划建设物流车辆专用充电站或充电桩。

公共充电桩。在万象市,海信、家乐福、利群等大型商场、青岛体育中心、天台体育场、洪城体育场等体育场馆将设置停车场,崂山、中山公园、世博会、八大关景区等旅游景区的公共停车场将规划建设5400个分散式公共充电桩。

(3) 淄博

围绕“突出中心、交叉拓展、组团特色、融合发展”的城市发展思路,“十三五”期间,按照“分类规划、分开建设、统一推进”的原则,在张店区、淄博高新区、淄博新区等中心城区规划建设了38个充电站、3900个公共充电桩,形成了一个跨主体、呈口状的方形充电基础设施网络。

公共充电站。根据服务交叉通道的总体要求,刘全路为南北方向的主干道,新村路为东西方向的主干路,并适当延伸形成交叉主体结构,以金井大道、北京路、中国联通路、昌国路为外围,重点布局;在其他地区,根据交通流量数据,结合现有的加油站,布局较为分散。计划建设25个公共充电站。

专用充电站。公交充电站主要设置在客运站和公交东站,在Jaeger lecoultre村、天一村等公交末站建设小型充电站。设立充换电站,结合汽车维修、洗车等服务网点,为出租车提供电池更换服务;

在环卫停车场建设环卫车辆专用充电站,在良乡物流园、鸿运物流园建设物流车辆专用充电点。环卫车和物流车也可以通过公共充电站充电。计划建设13个专用充电站。

公共充电桩。重点组织建设淄博商厦、华润万向汇、银泰城等大型商超和齐盛湖公园等休闲娱乐场所,积极推进政府、学校等公共机构停车场和现有加油站安装。到2020年,计划安装3900个公共充电桩。

(4) 枣庄

重点在市中、宜城、薛城、高新区等主要城区布局建设15个充电站和3500个公共充电桩,形成分布均衡、拼凑贯通、东西贯通的L型充电服务体系和“双核辐射”的区域间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基本实现中心城区充电需求全覆盖。

公共充电站。东城区以解放、西环路为“两纵”,光明东、军山路为“两横”,以城市出口为节点,布局建设6座充电站;

在西城区,长白山、祁连山、泰山、永福路为“四纵”,光明西、黄河路为“两纵”,城市出口为节点。共布置建设5座充电站。其中,在连接东西区的主干道光明大道两侧规划建设两座充电站,满足区域间充电需求。

专用充电站。以枣庄高铁换乘枢纽、公交停车场、环卫停车场、枣庄东站物流园运输车辆停车场为重点,规划建设4个专用充电站。

公共充电桩。重点关注东城区清潭路、华山路等商场、超市、休闲场所,环城东湖公园、绿道等旅游场所,西城区文体场馆、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3500个公共充电桩。

(5) 东营

坚持组团发展、生态间隔、快速连接的发展布局,以东城、西城、垦利组团为重点,规划建设22个充电站和3500个公共充电桩,形成布局科学、便捷高效、疏密结合、功能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

公共充电站。北二路、黄河路、南一路为“三横”,西四路、西二路、西一路、东二路、东三路、东四路、东六路为“多纵”,四个城市出口为节点,中心城区规划建设11个公共充电站。

专用充电站。重点规划建设东城汽车站、西城汽车站、公交总公司等首末站7个充电站,中心城区环卫站和东营开发区、东营区、垦利物流园(中心)等特种车辆停车站,并计划建设4个专用充电站。

公共充电桩。重点关注银座购物广场、万达购物广场、鲁白集团等商业广场等公共停车场,文化体育中心、文化会展中心、图书馆、大剧院等公共停车场内,城市功能区主要商场、超市、休闲场所等停车场,东营火车站等公共停车场外,东营南站和东营西站,以及长途汽车总站和机场等公共停车场。计划建设3500个公共充电桩。

(6) 烟台

以芝罘区、莱山区、牟平区、浮山区、开发区、高新区为重点,按照私用自用为主、公用为辅、速度与速度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分类、市场化、多元化投资示范,规划建设45个充电站、3600个公共充电桩,形成疏密结合、分散相结合的智能充电服务网络。

公共充电站。重点规划布局城市主干道,努力构建以滨海路为支撑,以观海路、机场路、化工路、富海路、横山路为骨架的扇形公共充电服务网络,规划建设29个公共充电站。

专用充电站。以上海滩、人才市场、幸福中路、福泉路、高新区、高铁牟平站等汽车站和安德国际冷链物流中心、国贸物流园等环卫物流园区为重点,规划建设16个专用充电站。

公共充电桩。重点关注振华、万达、中粮、银座等大型商圈的商场超市,南山公园等旅游休闲场所,城市会展中心、文化中心、博览中心、体育公园、医疗机构等文化医疗场馆,规划在火车总站等车站广场建设3600个公共充电桩,高铁南站和牟平站。

(7) 潍坊

按照提升城市综合交通枢纽地位、完善城市功能、促进沿线地区发展、促进中心城市转型升级的战略规划,将在渭城、奎文、坊子、汉庭等地区布局45个充电站、7000个公共充电桩,最初形成……

g“两环两带”(“两环”:中心城市的“新外圈”和“快速内圈”)。“两带”:济青高速、胶济铁路带中心城区快速公共充电服务网络,全面推进“五区”(行政办公区、旅游区、物流园区、商业区、社会公共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公共充电站。在中心城区的西环路、卫教路、杨洼路、禹王北街“新外环”和月河路、北海路、北工街、保通街“快内环”共有12个城市公共充电站,构建“二环”快速充电网络。在中心城市,济青高速公路和胶济铁路沿线将建设3个城际快速充电站,并在整个潍坊中心城市建设“一带”快速公共充电站网络。

专用充电站。以潍坊高铁站换乘枢纽和乐步山、王滩等公交停车场为重点,建设15个公交充电站;在渭城环卫停车场和苍南、浩德等物流园区的运输车辆停车场,将建设9个物流环卫车辆专用充电站;在凤山、火车站南广场等出租车站点,将建设6个出租车充电站。

公共充电桩。重点关注中百、泰华、万达、银座等商场超市,石泉花园、远渡湖、白朗绿洲湿地公园、北辰绿洲湿地公园等旅游休闲场所,城市规划美术馆、奥体中心等文体场馆,潍坊站、潍坊高铁站等公共停车场,并计划建设7000个公共充电桩。

(8) 济宁

按照“一体两翼”的总体布局,以任城区、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为主体,兖州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两翼。中心城区规划建设30个充电站、3600个公共充电桩,形成布局有序的充电服务网络。

公共充电站。依托金玉路、太白楼路、吉安桥路、琵琶山路等交通要道,规划在市中心建设12座公共充电站。同时,计划在新机场建设一个公共充电站;在鲁南高铁济宁北站和兖州南站规划建设2座公共充电站;在兖州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计划建设两个公共快速充电站。到2020年,中心城区将建设17个公共充电站,形成哑铃形双环公共充电体系。

专用充电站。规划在济宁市公交公司高新区、市中区等5个公交停车场和兖州市公交公司1个公交停车场内建设6个公交充电站。在火炬南路南段建设一个专门的充电站供出租;

在抚河大桥、老北湖中学、东外环路与崇文大道交界处、太白东路与英华路交界处建设5个环卫专用充电站。在高新区快递物流园区内,将建设物流专用充电站。

公共充电桩。在金玉路、太白路等商场、超市、休闲场所,高新区科技馆、人民公园等旅游场所,全民健身广场、中央体育场等文体场馆,以及部分社会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3600个分布式公共充电桩。一些公共充电桩是根据“微客充电”的概念设置的,可以为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满足司机就餐和休息的需求。

(9) 泰安

重点关注泰山区、戴岳区、高新区等中心城市。按照“规划引导、有序推进、公私互补、配配结合”的原则,规划建设25个充电站、2700个公共充电桩,初步形成“两纵五横”的公共充电服务网络。

公共充电站。龙潭路和长城路是“两纵”,环山路、东岳街、泰山街、灵山街和盘河街是“五纵”,城市出口是节点。计划在中心城区建设10个公共充电站。

专用充电站。以台城东、西、中的公交停车场和温泉路等环卫站为重点,规划建设15个专用充电站。其中,依托荣军、小井、环湖、盘河、南开开发区和方特的公交专用停车场,建设10座公交专用充换电站;在新华村和田外村建设两个出租车充电站;建设三个环卫收费站,包括温泉路北侧的公共厕所、温泉路中段的公共厕所(在洗涤河边)和东岳街西侧(雅典宫对面)的垃圾中转站。

公共充电桩。聚焦时代发展线等商圈,天外村、南湖公园等旅游和公共休闲场所,全民健身中心等文体场馆,泰山火车站、泰安高铁站等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2700个公共充电桩。其中,依托荣军、小井、环湖、盘河、南开开发区和方特的公交专用停车场,建设10座公交专用充换电站;在新华村和田外村建设两个出租车充电站;建设三个环卫收费站,包括温泉路北侧的公共厕所、温泉路中段的公共厕所(在洗涤河边)和东岳街西侧(雅典宫对面)的垃圾中转站。

公共充电桩。聚焦时代发展线等商圈,天外村、南湖公园等旅游和公共休闲场所,全民健身中心等文体场馆,泰山火车站、泰安高铁站等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2700个公共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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