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2016年底还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规划和全国各地充电补贴的出台情况如何?根据第一电网的不完全统计,截至11月15日,有北京、上海、广州、中山、惠州、重庆、山东、青岛、潍坊、河北、石家庄、衡水、山西、运城、泸州、安徽、安庆、滁州、铜陵、怀北、天津滨海、浙江武清、金华、温州、许昌、郑州、成都、杭州、合肥和广西。哈尔滨、贵阳、Xi的、烟台、文昌、沈阳、海口、江苏等8个省市的充电计划或补贴均在其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指导意见)中提及。
在60个省市发布的充电计划或补贴中,北京、石家庄、陕西、湖南、福建、龙岩、厦门、福州、云南、梧州、新疆、浙江、山西、泸州、河南等15个省市发布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三五”规划。只有北京、上海、河北、中山、甘肃和江西等六个省市出台了收费计划和补贴。深圳、张家口、咸阳、聊城、无锡、太原等6个城市尚未出台实质性收费计划。
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补贴方面,中国有19个省市,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惠州、成都、合肥、沈阳、Xi的、海口、甘肃、江苏、江西、莆田、漳州、南平、湖南、广州、吉林和崇明,其中只有上海、广州,成都、江西、甘肃、莆田,漳州和崇明已经明确了充电设施的补贴标准。在19个省市中,上海的收费补贴手段最为全面。
我们希望那些尚未出台充电计划和补贴的城市能够尽快出台。毕竟,新能源汽车的推广需要政策引导。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不仅需要车企的努力,还需要各级政府的指导,尤其是充电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补贴的切实落实。
2016年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相关政策清单
国家政策
部委
收费相关政策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
住房和城乡发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的通知
财政部等
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激励政策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
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
当地政策
城市
收费相关政策
北京
北京市新能源乘用车公共充电设施投资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
上海
上海市支持电动汽车充电换电设施发展办法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的通知
深圳
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检定机构选择与管理办法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有关问题的函
广州
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中山
中山市区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规划。
中山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暂行办法
惠州
《中国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细则》……
贵州(暂定)
重庆
《重庆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施工技术规范
钱江区
潜江区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
成都
关于2016年成都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补贴的通知
天津
《2016年滨海新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武清
武清区2016年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河北
《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暂行)
河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
石家庄
《关于推进本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石家庄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16-2020年)》。
衡水
《关于加快推进本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张家口
张家口市物价局关于明确电动汽车电价相关政策的通知
辛集市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
安徽(省)
《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合肥
《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
安庆
《安庆市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滁州
滁州市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铜陵
铜陵市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安徽省北部
《淮北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山西(省)
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
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暂行办法
咸阳
《关于我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用服务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铜川市
《铜川市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
商洛
商洛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
湖南
《湖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
湖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
福建(省)
《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三五”规划》
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暂行办法
龙岩
龙岩市中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
莆田
莆田市新能源非公交车车辆推广应用及充电设施建设补助基金实施细则
漳州
漳州市2016年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补贴实施细则
南平
南平市2016年新能源非公交车辆推广应用和充电设施建设财政补贴实施细则
福州
《福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三五”规划》
厦门
电动汽车充电专项规划……
厦门基础设施(2016-2020)
甘肃
《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甘肃省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平凉市
《平凉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示范推进实施方案(2016-2020年)》。
云南(省)
云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16-2020)
云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暂行办法
广西
广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暂行办法
柳州
柳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梧州
梧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
山东(省)
《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青岛
《关于加快推进本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潍坊
《关于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的实施意见》
聊城市
聊城市物价局关于制定我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东营
《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青海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江西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江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试行)
江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省级补贴管理与支付暂行办法
新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新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十三五”规划》
浙江(省)
关于《浙江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温州
温州市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
金华
《金华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实施方案》
武夷
武义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
无锡
无锡市物价局关于公布城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并明确相关问题的通知
潘安
磐安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
杭州
杭州市电动汽车自用和共享充电桩施工安装规定
《杭州市推进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办法》
山西
山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
太原
关于太原市电动汽车电价及充换电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
大和谐
大同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
运城
运城市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海南
《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
泸州
泸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2015-2030年)。
广安
执行Opinio……
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思考
河南(省)
河南省“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河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暂行办法
郑州
关于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的通知
许昌
《许昌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
呼和浩特
呼和浩特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暂行办法
[第页]
19个省市收费补贴标准一览表
城市
充电设施补贴标准
北京
投资建设单位可根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政府投资管理暂行规定》,申请市政府固定资产补贴资金支持,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上海
对专用和公用充换电设备,给予30%的财政补贴:直流充换电设施(含交直流一体机)补贴标准为600元/kW,交流充换电装置补贴标准为300元/kW。
对特殊和公共充换电设施,给予运营用电补贴:公共交通、环卫等特定行业特殊充换电设备补贴标准为0.1元/千瓦时,补贴上限为2000千瓦时/千瓦时;
为社会车辆服务的其他公共充换电设施,00元/千瓦的补贴标准为0.2元/千瓦时,补贴上限为1000千瓦时/千瓦时。
对光伏集成储能充电、无线充电等新技术,对设备投资(不含光伏发电)给予30%的财政补贴,暂不设定千瓦补贴上限。
对上海市充换电企业建设的企业平台,按照设备投资的30%给予财政补贴,个别企业平台补贴上限不超过500万元。距离2016年底还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规划和全国各地充电补贴的出台情况如何?根据第一电网的不完全统计,截至11月15日,有北京、上海、广州、中山、惠州、重庆、山东、青岛、潍坊、河北、石家庄、衡水、山西、运城、泸州、安徽、安庆、滁州、铜陵、怀北、天津滨海、浙江武清、金华、温州、许昌、郑州、成都、杭州、合肥和广西。哈尔滨、贵阳、Xi的、烟台、文昌、沈阳、海口、江苏等8个省市的充电计划或补贴均在其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指导意见)中提及。
在60个省市发布的充电计划或补贴中,北京、石家庄、陕西、湖南、福建、龙岩、厦门、福州、云南、梧州、新疆、浙江、山西、泸州、河南等15个省市发布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三五”规划。只有北京、上海、河北、中山、甘肃和江西等六个省市出台了收费计划和补贴。深圳、张家口、咸阳、聊城、无锡、太原等6个城市尚未出台实质性收费计划。
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补贴方面,中国有19个省市,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惠州、成都、合肥、沈阳、Xi的、海口、甘肃、江苏、江西、莆田、漳州、南平、湖南、广州、吉林和崇明,其中只有上海、广州,成都、江西、甘肃、莆田,漳州和崇明已经明确了充电设施的补贴标准。在19个省市中,上海的收费补贴手段最为全面。
我们希望那些尚未出台充电计划和补贴的城市能够尽快出台。毕竟,新能源汽车的推广需要政策引导。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不仅需要车企的努力,还需要各级政府的指导,尤其是充电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补贴的切实落实。
2016年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相关政策清单
国家政策
部委
收费相关政策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
住房和城乡发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的通知
财政部等
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激励政策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
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
当地政策
城市
收费相关政策
北京
北京市新能源乘用车公共充电设施投资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
上海
上海市支持电动汽车充电换电设施发展办法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的通知
深圳
《深圳市收费法检定机构遴选管理办法》……
新能源汽车的排放量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有关问题的函
广州
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中山
中山市区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规划。
中山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暂行办法
惠州
惠州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细则(暂行)
重庆
《重庆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施工技术规范
钱江区
潜江区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
成都
关于2016年成都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补贴的通知
天津
《2016年滨海新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武清
武清区2016年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河北
《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暂行)
河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
石家庄
《关于推进本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石家庄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16-2020年)》。
衡水
《关于加快推进本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张家口
张家口市物价局关于明确电动汽车电价相关政策的通知
辛集市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
安徽(省)
《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合肥
《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
安庆
《安庆市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滁州
滁州市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铜陵
铜陵市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安徽省北部
《淮北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山西(省)
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
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暂行办法
咸阳
《关于我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用服务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铜川市
《铜川市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
商洛
商洛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
湖南
《湖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
湖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
福建(省)
《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三五”规划》
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暂行办法
龙岩
龙岩市中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
莆田
……
莆田市新能源非公交车车辆推广应用及充电设施建设补助基金实施细则
漳州
漳州市2016年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补贴实施细则
南平
南平市2016年新能源非公交车辆推广应用和充电设施建设财政补贴实施细则
福州
《福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三五”规划》
厦门
厦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
甘肃
《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甘肃省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平凉市
《平凉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示范推进实施方案(2016-2020年)》。
云南(省)
云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16-2020)
云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暂行办法
广西
广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暂行办法
柳州
柳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梧州
梧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
山东(省)
《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青岛
《关于加快推进本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潍坊
《关于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的实施意见》
聊城市
聊城市物价局关于制定我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东营
《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青海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江西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江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试行)
江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省级补贴管理与支付暂行办法
新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新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十三五”规划》
浙江(省)
关于《浙江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温州
温州市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
金华
《金华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实施方案》
武夷
武义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
无锡
无锡市物价局关于公布城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并明确相关问题的通知
潘安
磐安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
杭州
杭州市电动汽车自用和共享充电桩施工安装规定
《杭州市推进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办法》
山西
山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
太原
关于R的通知……
太原市电动汽车电价及充换电服务费有关事项(试行)
大和谐
大同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
运城
运城市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海南
《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
泸州
泸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2015-2030年)。
广安
《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
河南省“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河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暂行办法
郑州
关于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的通知
许昌
《许昌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
呼和浩特
呼和浩特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暂行办法
[第页]
19个省市收费补贴标准一览表
城市
充电设施补贴标准
北京
投资建设单位可根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政府投资管理暂行规定》,申请市政府固定资产补贴资金支持,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上海
对专用和公用充换电设备,给予30%的财政补贴:直流充换电设施(含交直流一体机)补贴标准为600元/kW,交流充换电装置补贴标准为300元/kW。
对特殊和公共充换电设施,给予运营用电补贴:公共交通、环卫等特定行业特殊充换电设备补贴标准为0.1元/千瓦时,补贴上限为2000千瓦时/千瓦时;为社会车辆服务的其他公共充换电设施,00元/千瓦的补贴标准为0.2元/千瓦时,补贴上限为1000千瓦时/千瓦时。
对光伏集成储能充电、无线充电等新技术,对设备投资(不含光伏发电)给予30%的财政补贴,暂不设定千瓦补贴上限。
对上海市充换电企业建设的企业平台,按照设备投资的30%给予财政补贴,个别企业平台补贴上限不超过500万元。支持市政平台加快建设。2016年至2020年,对市级平台设备投资和APP应用平台等相关研发费用给予50%的财政资金补贴,补贴上限不超过2000万元。
为支持市政平台初期运营,对市政平台运营涉及的公共网络租赁等公共服务费用给予财政补贴,每年补贴上限不超过300万元。2016年运营补贴比例为50%,2017-2018年运营补贴率为30%。
广州
公共交通、租赁、物流等独家充换电站补贴上限为300万元/站;公共充电站的补贴上限为90万元/站;分散式直流充电桩的补贴上限为12万元/桩;
分散式交流充电桩最高补贴为6000元/桩。
惠州
直流充电桩(机/端)按220元/kW标准补贴,交流充电桩(电/端)按照40元/kW的标准补贴,电站按20万元/站的标准补贴。
合肥
对验收合格、管理规范的公用(专用)直流充电桩,按充电桩充电功率给予200元/kW财政补贴;
对住宅小区(不含规划建设)新建的充电桩,给予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单位500元/年的财政补贴。
成都
第一类是新建并投入运营的集中充电站(包括换电和无线充电)。成都市将给予建设投资的30%(不含土地成本),最高补贴500万元。第二类是个人消费者在本市购买并上牌新能源汽车后,在自己的停车位安装和建造充电桩。成都市将对每个充电桩一次性给予600元的补贴。一辆汽车只享受一次补贴。第三类是利用现有场地,投资新建充电桩(充电桩数量不少于3个)并建成投产,还可享受每个充电桩600元的一次性补贴。
西安
对充电设施建设投资(不含征地费用)给予30%的财政补贴,待充电设施建设完成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后拨付。
沈阳
中央财政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和地方补贴资金统筹使用。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总额不得超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设备投资的20%。
海港
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单位按照配套基础设施重大设备投资的40%给予地方财政补贴,省市财政补贴各20%,省市补贴总额不超过600万元。
甘肃
用于发放补充资金的财政预算。其他可用于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升级的专项资金,按照其管理办法执行。原则上对项目设备投资的5%左右给予补贴。奖补标准主要根据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确定。晋升人数越多,获得的奖补资金越多,省级财政按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的50%予以支持。
江苏(省)
省级财政资金按照充电桩充电功率对公共区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进行补贴,交流充电桩每千瓦补贴400元,直流充电桩每度补贴600元。市级补贴标准不低于省级补贴标准,单个充电站或充电桩组省市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江西
省级补贴采取建设补贴和经营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建设补贴:根据额定输出功率,对充电基础设施给予一次性补贴,直流充电设施(含交直流一体机)400元/kW,交流充电设施200元/kW。运营补贴:根据实时收集的数据,省级充电信息管理平台每年统计前8000万千瓦时的充电容量信息,并对其运营商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专用充电设施0.15元/千瓦时,公共充电设施0.25元/千瓦小时。
莆田
由充电设施建设单位投资建设的莆田市新建公共、专用充电设施(含公共交通),直流快充桩补贴495元/千瓦,交流桩补贴150元/千瓦。
漳州
省级财政资金按照495元/千瓦的快充桩和150元/千瓦交换桩进行补贴。市财政资金按照充电桩设备投资的20%对新建公共充电设施进行补贴;
新建公交充电设施将按照充电桩设备投资的40%给予补贴。
南平
对公共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按充电桩充电功率给予补贴,直流快充桩每千瓦补贴495元,交流桩补贴150元。2016年,全省在我市共发放充电设施12694千瓦,奖金总额618万元。
湖南
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奖补标准:2016年750元/辆,2017年675元/辆、2018年595元/车、2019年525元/辆和2020年450元/辆。
广安
由市、县(含园区)财政筹集专项资金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可不高于项目设备投资的2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补贴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吉林(省)
对已建成并投入正常运营的充电设施,给予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不超过充电设备总投资的20%,对效率高的充电设施运营单位给予适当奖励。2020年前,充换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全省充换电设施运营企业可收取不超过0.8元/千瓦时的服务费。
崇明县
对在县城范围内建设有充电桩等设施的纯电动乘用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乘用车,购买日期不受限制,对2016-2017年发生的充电费用,凭县城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给予50%的补贴。
[第页]
国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中国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目标是到2020年建设1.2万个集中充换电站和480万个分散充电桩,以满足全国50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发展指南》要求,新建住宅停车位应具备100%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安条件,大型公共建筑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停车位应配备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至少10%的建安条件。每2000辆电动汽车应至少配备一个公共充电站。
补贴:根据《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激励政策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2016年至2020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安排资金,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给予奖励。根据奖励标准,各地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数量越多,获得的奖励资金就越多,奖励补偿门槛也将不断提高。
北京
日前,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正式发布《北京市新能源乘用车公共充电设施投资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到2017年,在具备建设条件的社会公共停车场和公共区域,基本建成平均服务半径5公里的公共充电设施网络服务体系。2016年,北京将建设5000个公共充电桩,公共充电桩数量将达到1万个。
在北京,新建、改扩建各类建筑,应当按照以下标准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安条件:办公楼应当按照25%的停车位规划建设;商业建筑和社会停车库(包括P+R停车场)按分配停车位的20%规划建设;
住宅建筑按100%的停车位进行规划建设;其他公共建筑(如医院、学校、文化体育设施等)按15%的停车位规划建设。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北京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2016年至2020年,需要建设约43.5万个电动汽车充电桩。其中,在社会公用事业领域,按照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7的要求,需要建设6.5万个公共充电桩;在私人使用领域,需要建造36万个充电桩;在公共专用领域,要充分挖掘本站空间资源,高效利用公共充电网络,在公共交通、物流、公务、租赁等领域建设约1万个公共专用充电桩。
补贴:投资建设单位可根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政府投资管理暂行规定》,申请不高于项目总投资30%的市政府固定资产补贴资金支持。
上海
近日,上海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的通知,规定住宅停车位应配备100%的充电设施,或根据充电设施的建设和安装条件预留(包括预留充电设施、管桥、配电设施、电表箱安装位置和用地、预留电力容量和预埋管道)。2020年前,有条件的事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内部停车场(库)和交通枢纽、停车换乘(P+R)等公共停车场(车库)按不低于总停车位10%的比例逐步建设到位;其他单位内部停车场(库)和商场、超市、商业建筑、有停车场(车库)的公共建筑、公共停车场(棚),在2020年前按不低于总停车位5%的比例逐步建设到位;
到2020年,在具备改建和增设充电设施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加油站的每个停车场至少建设4个直流快充桩(加油站可根据市场需求配备外交关系和直流桩)。
补贴:根据《上海市鼓励发展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办法》,上海市对充换电企业建设的充电设施给予财政补贴,补贴资金安排在国家充电设施建设奖励资金和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中。
1.对于特殊和公共充电和更换设备,将给予30%的财政补贴。各种充换电设施的千瓦补贴上限见下表。
直流充换电设施(包括交直流一体机)
交流充电和更换设施
补贴上网标准
600元/kW
三
2.对于特殊和公共充电换电设施,将给予运营电力补贴。补贴标准见下表。
公共交通和卫生等特定行业的特殊充电和更换设施。
其他社会车辆公共充换电设施,单位为人民币00元/kW。
补贴标准
0.1元/kWh
0.2元/kWh
补贴上限功率
2000 kWh/kW年
1000 kWh/kW年
3.对光伏集成储能充电、无线充电等新技术,对设备投资(不含光伏发电)给予30%的财政补贴,暂不设定千瓦补贴上限。
4.对上海市充换电企业建设的企业平台,按照设备投资的30%给予财政补贴,单个企业平台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此外,政府还对市政平台的前期建设和运营进行补贴,补贴资金安排在国家充电设施建设奖励资金和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中。
1.支持市政平台加快建设。2016年至2020年,对市级平台设备投资和APP应用平台等相关研发费用给予50%的财政资金补贴,补贴上限不超过2000万元。
2.为支持市政平台的初期运营,对市政平台运营涉及的公共网络租赁等公共服务费用给予财政补贴(补贴比例见下表),每年补贴上限不超过300万元。
2016年
2017-2018
运营补贴比例
50%
百分之三十
充电服务费:充电设施运营商收取的充电服务费以政府指导价为准。2016年7月1日前,充电服务费的上限为每千瓦时1.6元;2016年7月1日之后,充电服务费的上限为每千瓦时1.3元。未来,根据市场发展,收费服务费将逐步放开,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广州
近日,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广州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州市各类充电设施的补贴上限有所不同。其中,公交、租赁、物流等独家充换电站补贴上限为300万元/站;公共充电站的补贴上限为90万元/站;分散式直流充电桩的补贴上限为12万元/桩;
分散式交流充电桩最高补贴为6000元/桩。
充电服务费:公交车充电服务0.8元/kWh,非公交车充电服务1.2元/kWh。收费时不收取停车费。
中山
根据《中山市中心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规划》,到2017年底,将依次实施12个社会充电站和4个新建公交充电站。配备2.07万个社会充电桩,16个夜间公交停车充电桩,2000个官方和专用充电桩。同时,充电桩在新建住宅和商业项目中的比例应达到10%。支持市政平台加快建设。2016年至2020年,对市级平台设备投资和APP应用平台等相关研发费用给予50%的财政资金补贴,补贴上限不超过2000万元。
为支持市政平台初期运营,对市政平台运营涉及的公共网络租赁等公共服务费用给予财政补贴,每年补贴上限不超过300万元。2016年运营补贴比例为50%,2017-2018年运营补贴率为30%。
广州
公共交通、租赁、物流等独家充换电站补贴上限为300万元/站;公共充电站的补贴上限为90万元/站;分散式直流充电桩的补贴上限为12万元/桩;分散式交流充电桩最高补贴为6000元/桩。
惠州
直流充电桩(机/端)按220元/kW标准补贴,交流充电桩(电/端)按照40元/kW的标准补贴,电站按20万元/站的标准补贴。
合肥
对验收合格、管理规范的公用(专用)直流充电桩,按充电桩充电功率给予200元/kW财政补贴;
对住宅小区(不含规划建设)新建的充电桩,给予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单位500元/年的财政补贴。
成都
第一类是新建并投入运营的集中充电站(包括换电和无线充电)。成都市将给予建设投资的30%(不含土地成本),最高补贴500万元。第二类是个人消费者在本市购买并上牌新能源汽车后,在自己的停车位安装和建造充电桩。成都市将对每个充电桩一次性给予600元的补贴。一辆汽车只享受一次补贴。第三类是利用现有场地,投资新建充电桩(充电桩数量不少于3个)并建成投产,还可享受每个充电桩600元的一次性补贴。
西安
对充电设施建设投资(不含征地费用)给予30%的财政补贴,待充电设施建设完成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后拨付。
沈阳
中央财政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和地方补贴资金统筹使用。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总额不得超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设备投资的20%。
海港
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单位按照配套基础设施重大设备投资的40%给予地方财政补贴,省市财政补贴各20%,省市补贴总额不超过600万元。
甘肃
用于发放补充资金的财政预算。其他可用于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升级的专项资金,按照其管理办法执行。原则上对项目设备投资的5%左右给予补贴。奖补标准主要根据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确定。晋升人数越多,获得的奖补资金越多,省级财政按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的50%予以支持。
江苏(省)
省级财政资金按照充电桩充电功率对公共区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进行补贴,交流充电桩每千瓦补贴400元,直流充电桩每度补贴600元。市级补贴标准不低于省级补贴标准,单个充电站或充电桩组省市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江西
省级补贴采取建设补贴和经营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建设补贴:根据额定输出功率,对充电基础设施给予一次性补贴,直流充电设施(含交直流一体机)400元/kW,交流充电设施200元/kW。运营补贴:根据实时收集的数据,省级充电信息管理平台每年统计前8000万千瓦时的充电容量信息,并对其运营商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专用充电设施0.15元/千瓦时,公共充电设施0.25元/千瓦小时。
莆田
由充电设施建设单位投资建设的莆田市新建公共、专用充电设施(含公共交通),直流快充桩补贴495元/千瓦,交流桩补贴150元/千瓦。
漳州
省级财政资金按照495元/千瓦的快充桩和150元/千瓦交换桩进行补贴。市财政资金按照充电桩设备投资的20%对新建公共充电设施进行补贴;
新建公交充电设施将按照充电桩设备投资的40%给予补贴。
南平
对公共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按充电桩充电功率给予补贴,直流快充桩每千瓦补贴495元,交流桩补贴150元。2016年,全省在我市共发放充电设施12694千瓦,奖金总额618万元。
湖南
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奖补标准:2016年750元/辆,2017年675元/辆、2018年595元/车、2019年525元/辆和2020年450元/辆。
广安
由市、县(含园区)财政筹集专项资金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可不高于项目设备投资的2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补贴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吉林(省)
对已建成并投入正常运营的充电设施,给予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不超过充电设备总投资的20%,对效率高的充电设施运营单位给予适当奖励。2020年前,充换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全省充换电设施运营企业可收取不超过0.8元/千瓦时的服务费。
崇明县
对在县城范围内建设有充电桩等设施的纯电动乘用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乘用车,购买日期不受限制,对2016-2017年发生的充电费用,凭县城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给予50%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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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中国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目标是到2020年建设1.2万个集中充换电站和480万个分散充电桩,以满足全国50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发展指南》要求,新建住宅停车位应具备100%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安条件,大型公共建筑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停车位应配备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至少10%的建安条件。每2000辆电动汽车应至少配备一个公共充电站。
补贴:根据《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激励政策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2016年至2020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安排资金,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给予奖励。根据奖励标准,各地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数量越多,获得的奖励资金就越多,奖励补偿门槛也将不断提高。
北京
日前,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正式发布《北京市新能源乘用车公共充电设施投资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到2017年,在具备建设条件的社会公共停车场和公共区域,基本建成平均服务半径5公里的公共充电设施网络服务体系。2016年,北京将建设5000个公共充电桩,公共充电桩数量将达到1万个。
在北京,新建、改扩建各类建筑,应当按照以下标准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安条件:办公楼应当按照25%的停车位规划建设;商业建筑和社会停车库(包括P+R停车场)按分配停车位的20%规划建设;
住宅建筑按100%的停车位进行规划建设;其他公共建筑(如医院、学校、文化体育设施等)按15%的停车位规划建设。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北京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2016年至2020年,需要建设约43.5万个电动汽车充电桩。其中,在社会公用事业领域,按照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7的要求,需要建设6.5万个公共充电桩;在私人使用领域,需要建造36万个充电桩;在公共专用领域,要充分挖掘本站空间资源,高效利用公共充电网络,在公共交通、物流、公务、租赁等领域建设约1万个公共专用充电桩。
补贴:投资建设单位可根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政府投资管理暂行规定》,申请不高于项目总投资30%的市政府固定资产补贴资金支持。
上海
近日,上海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的通知,规定住宅停车位应配备100%的充电设施,或根据充电设施的建设和安装条件预留(包括预留充电设施、管桥、配电设施、电表箱安装位置和用地、预留电力容量和预埋管道)。2020年前,有条件的事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内部停车场(库)和交通枢纽、停车换乘(P+R)等公共停车场(车库)按不低于总停车位10%的比例逐步建设到位;其他单位内部停车场(库)和商场、超市、商业建筑、有停车场(车库)的公共建筑、公共停车场(棚),在2020年前按不低于总停车位5%的比例逐步建设到位;
到2020年,在具备改建和增设充电设施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加油站的每个停车场至少建设4个直流快充桩(加油站可根据市场需求配备外交关系和直流桩)。
补贴:根据《上海市鼓励发展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办法》,上海市对充换电企业建设的充电设施给予财政补贴,补贴资金安排在国家充电设施建设奖励资金和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中。
1.对于特殊和公共充电和更换设备,将给予30%的财政补贴。各种充换电设施的千瓦补贴上限见下表。
直流充换电设施(包括交直流一体机)
交流充电和更换设施
补贴上网标准
600元/kW
三
2.对于特殊和公共充电换电设施,将给予运营电力补贴。补贴标准见下表。
公共交通和卫生等特定行业的特殊充电和更换设施。
其他社会车辆公共充换电设施,单位为人民币00元/kW。
补贴标准
0.1元/kWh
0.2元/kWh
补贴上限功率
2000 kWh/kW年
1000 kWh/kW年
3.对光伏集成储能充电、无线充电等新技术,对设备投资(不含光伏发电)给予30%的财政补贴,暂不设定千瓦补贴上限。
4.对上海市充换电企业建设的企业平台,按照设备投资的30%给予财政补贴,单个企业平台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此外,政府还对市政平台的前期建设和运营进行补贴,补贴资金安排在国家充电设施建设奖励资金和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中。
1.支持市政平台加快建设。2016年至2020年,对市级平台设备投资和APP应用平台等相关研发费用给予50%的财政资金补贴,补贴上限不超过2000万元。
2.为支持市政平台的初期运营,对市政平台运营涉及的公共网络租赁等公共服务费用给予财政补贴(补贴比例见下表),每年补贴上限不超过300万元。
2016年
2017-2018
运营补贴比例
50%
百分之三十
充电服务费:充电设施运营商收取的充电服务费以政府指导价为准。2016年7月1日前,充电服务费的上限为每千瓦时1.6元;2016年7月1日之后,充电服务费的上限为每千瓦时1.3元。未来,根据市场发展,收费服务费将逐步放开,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广州
近日,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广州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州市各类充电设施的补贴上限有所不同。其中,公交、租赁、物流等独家充换电站补贴上限为300万元/站;公共充电站的补贴上限为90万元/站;分散式直流充电桩的补贴上限为12万元/桩;
分散式交流充电桩最高补贴为6000元/桩。
充电服务费:公交车充电服务0.8元/kWh,非公交车充电服务1.2元/kWh。收费时不收取停车费。
中山
根据《中山市中心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规划》,到2017年底,将依次实施12个社会充电站和4个新建公交充电站。配备2.07万个社会充电桩,16个夜间公交停车充电桩,2000个官方和专用充电桩。同时,充电桩在新建住宅和商业项目中的比例应达到10%。惠州
近日,《惠州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细则(暂行)》发布,要求将充换电设备建设纳入城乡规划,明确充换电设施建设用地的规划条件和要求,充换电设施应按照“选址与现有停车场改扩建相结合、封闭式充电区与社会公共服务区相结合、集中充换电站与分布式充电桩(机/终端)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根据细则,2015年1月至2017年1月,惠州试行0.75元/千瓦时(不含电费)的上限标准,并允许向下浮动。惠州市财政根据市内充换电设施的服务能力(主要指充电设施的额定输出功率),对其提供一定比例的配套补贴。具体而言,直流充电桩(机器/终端)按220元/千瓦标准补贴,交流充电桩(机械/终端)按照40元/千瓦的标准补贴,电站按20万元/站标准补贴。
重庆
1月11日,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公布了《重庆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根据规划,新建住宅的停车库必须100%配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有施工安装条件。到2020年,主城区将建设不少于30座公共充换电站。
充电服务费: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用电量按照重庆市峰谷分时电价相关政策执行。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企业向用户收取的充电服务费,执行政府指导价。对于不同类型的充电基础设施,充电费以电价为基础,服务费暂按每千瓦时不超过执行电价的50%收取,试行一年。
山东(省)
日前,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将助推山东省新能源汽车发展。《意见》聚焦公共服务、居民小区、政府机关及其他单位、城市公共场所、高速公路和国省道五个领域,从规划设计、土地利用支持、电网接入、技术标准和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提出到2020年,全省将建成920个充电站和35万个充电桩,建成布局合理、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青岛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根据电动汽车发展需求,到2020年,全市将建设200个充电站和4.9万个充电桩,通过车辆和桩形成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系统。落实国家标准规范,完善市场监管体系,逐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的充电服务市场;
建设“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服务平台,满足不同领域和层次的充电需求,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充电服务企业和设备制造企业。
潍坊
根据潍坊市发布的《关于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以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充换电设备建设为突破口,重点推进超市、商场、车站、社会停车场(库)、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逐步形成充换电设施服务网络,实现全面辐射,保障新能源汽车充换电需求。有条件的,可以与加油站、加油站、停车场配套建设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新建住宅小区和公共停车场要在场地、用电等方面满足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要求,并预留一定比例的停车位供新能源汽车充电换电使用。
河北
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到2020年,基本建成具有车辆跟桩、适度超前、智能化、高效化特点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可满足20万辆以上电动汽车(标准车)充电要求。截至“十三五”末,河北省已建成充电站1970个,充电桩65625个。其中,公共充电站1533个,充电桩25730个;有437个专用充电站和39895个充电桩。
充电服务费:充电设施运营商可以根据充电程度向电动汽车用户收费,收费标准由市政府确定,但不得超过上限标准。服务费上限标准暂定为七座(不含)以上客车0.6元/千瓦时,七座(含)以下客车1.6元/千瓦小时。
石家庄
石家庄市发布了《石家庄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16-2020年)》,预计到“十三五”末,石家庄电动汽车保有量将达到10万辆标准车。根据新能源标准车换算表,到“十三五”末,石家庄市将有约2.3万辆电动汽车,其中公交车3600辆;7400辆特种车辆;有12000辆私人客车。为实现上述新能源汽车发展目标,预计“十三五”末,石家庄市需要建设24150个电动汽车充电桩和318个充电站。
衡水
衡水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到2020年,基本建成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可满足2万辆以上电动汽车(标准车)的充电要求。截至“十三五”末,衡水市已建成充电站114个,充电桩7638个。其中,公共充电站82个,充电桩1968个;有32个专用充电站和5670个充电桩。
充电服务费:衡水市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分类定价:七座以上电动客车最高充电服务费为每千瓦时0.6元;七座及以下乘用车及其他车辆的收费服务费与成品油价格挂钩,每千瓦时最高标准为当日河北省92号汽油最高零售价的15%。七座以上电动客车的最高服务费为每公里1.8元;
乘用车和其他七座及以下车辆的换电最高服务费为每公里0.5元。
山西
2015年11月27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电动汽车产业发展普及的实施意见》和《2016年电动汽车产业开发普及行动计划》。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2016年,太原、晋中、晋城三市在公共服务和党政机关领域实现区域覆盖;2017年,太原、晋中、晋城实现区域全覆盖,其他设区市在公共服务和党政机关领域实现区域覆盖;2020年,基本实现住宅小区和单位停车场充电设施全覆盖。其中,新建住宅停车位或预留充电设施的比例要达到100%,大型公共建筑、公共停车场和商业区不低于10%。最初以太原为中心,在高速公路主要路段的服务区建设了城际快速充电站。2018年,形成“大”字型城际互联快速充电服务网络,实现全省主要高速公路充电设施全覆盖。
根据《山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到2020年底,将建设343座集中充(换)电站(包括283座城市集中充/换电站和60座高速城际快速充电站)、19万个分布式充电桩和1个智能充电服务平台,覆盖全省,布局合理,高效智能。重点城市(太原、晋城、晋中)推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核心区平均服务半径不超过1公里,其他城市的核心区力争小于2.5公里,高速公路平均服务距离不超过50公里,以满足该省电动汽车的充电(更换)需求。2016年至2020年,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总投资预计超过52亿元,其中充电(换)电站投资24亿元,充电桩投资28亿元,有效解决了电动汽车充电难问题。
收费服务费:在国家和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补贴和免费分配充换设施建设场地等方式降低充换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成本的基础上,原则上批准电动汽车的充换电服务费比燃气汽车的使用成本低10%左右。
运城
根据《运城市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暂行管理办法》,新建住宅停车位应建设100%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新建有停车场的大型公共建筑、有充电设施或预留建安条件的社会公共停车场的停车位比例不低于10%;
在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应当按照不低于规划停车位10%的比例规划设置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并建设充电桩。
泸州
1月25日,泸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公布了《泸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2015-2030年)》。到2016年,泸州市各类社会运营的集中充电站总数将控制在13个。计划到2020年,泸州市各类社会运营的集中充电站总量控制在31个。计划到2030年,泸州市各类社会运营的集中充电站总数将控制在77个。
安徽(省)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出,到2020年,将新增500座集中充换电站和18万个分散式充电桩。其中,新增公交充换电站200座,出租车充换电站60座,环卫物流等特种车辆充电站50座;新增15万个用户专用充电桩;新增城市公共充电站70个,分散式公共充电桩3万个;在全省高速服务区形成城际快充网络,新增120个城际快充站。新建公共建筑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应按不低于规划停车位20%的比例设置充电桩;新建住宅小区的停车位应全部预留给充电桩的施工安装条件,配置的充电桩原则上不低于规划停车位的10%。
安庆
根据《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至少1700个公共充电桩(其中,安庆市1000个,一市六县100个),2016年将建设4个公交充电站(共99个充电桩)和一个智能信息管理平台。到2020年,实现公共交通、租赁、环卫、物流等公共服务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住宅小区和单元停车位的充电桩按比例建设;社会停车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适度提前。
滁州
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到2020年,城区原则上按照服务半径每2公里提供一个公共充电站,公共充电站总数不少于20个;县城已建成至少2座公共充电站;在重点旅游景区建设不少于1-2个公共充电站;有条件的加油站、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实现充电设施全覆盖。
新建公共建筑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应按不低于规划停车位20%的比例配备充电桩,充电设施应以快充桩为主。新建住宅小区的停车位应全部预留给充电桩的施工安装条件,配置的充电桩原则上不低于规划停车位的10%。将充电桩建设纳入规划设计和土地出让条件,由开发企业或建设单位统一建设。
铜陵
根据《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根据全市电动汽车保有量,按不低于1:1的比例安排。到2020年,将新增16个集中充换电站和5000个分散充电桩,满足全市4000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新建公共建筑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应按不低于规划停车位20%的比例设置充电桩;
新建住宅小区的停车位应全部预留给充电桩的施工安装条件,配置的充电桩原则上不低于规划停车位的10%。
安徽省北部
根据《淮北市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到2020年,所有具备安全条件的加油站、加油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将实现充换电设施全覆盖;同时,应按照相关规划建设电动汽车公共充电和换电站。原则上,主城区每3公里建设一座公共充换电站,公交、出租车充换电站优先。基本建成适度先进、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保障电动汽车充电服务需求。
新建住宅小区配置的停车位应全部配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配置的充电桩原则上不低于规划停车位的10%。新建公共建筑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应按不低于规划停车位20%的比例设置充电桩。老旧小区、公共建筑和社会公共停车场等,通过改造安装,到2020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将按不低于停车位总数10%的比例提供。
充电服务费: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企业向用户收取的充电服务费以政府指导价为准。对于不同类型的充电基础设施,收费以电价为基础,服务费暂按不超过执行电价的50%收取,并将在国家和省颁布相关收费政策时进行调整。结合市场发展,收费服务费标准将逐步放开,价格将由市场竞争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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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新区
根据《2016年滨海新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今年将建设300多个充电桩,并鼓励社会资本和居民个人参与建设。根据建设要求,在停车位超过100个的商务停车场,应按不低于10%的停车位数量建设充电桩;鼓励居民小区和已有停车设施的单位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电力部门将给予协助和支持;新建住宅区和大型公共建筑设施将新能源充电设施纳入建设规划;
核心城区、汉沽、大港城区充电设施服务半径不大于0.9公里,其他区域服务半径不超过3公里。惠州
近日,《惠州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细则(暂行)》发布,要求将充换电设备建设纳入城乡规划,明确充换电设施建设用地的规划条件和要求,充换电设施应按照“选址与现有停车场改扩建相结合、封闭式充电区与社会公共服务区相结合、集中充换电站与分布式充电桩(机/终端)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根据细则,2015年1月至2017年1月,惠州试行0.75元/千瓦时(不含电费)的上限标准,并允许向下浮动。惠州市财政根据市内充换电设施的服务能力(主要指充电设施的额定输出功率),对其提供一定比例的配套补贴。具体而言,直流充电桩(机器/终端)按220元/千瓦标准补贴,交流充电桩(机械/终端)按照40元/千瓦的标准补贴,电站按20万元/站标准补贴。
重庆
1月11日,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公布了《重庆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根据规划,新建住宅的停车库必须100%配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有施工安装条件。到2020年,主城区将建设不少于30座公共充换电站。
充电服务费: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用电量按照重庆市峰谷分时电价相关政策执行。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企业向用户收取的充电服务费,执行政府指导价。对于不同类型的充电基础设施,充电费以电价为基础,服务费暂按每千瓦时不超过执行电价的50%收取,试行一年。
山东(省)
日前,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将助推山东省新能源汽车发展。《意见》聚焦公共服务、居民小区、政府机关及其他单位、城市公共场所、高速公路和国省道五个领域,从规划设计、土地利用支持、电网接入、技术标准和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提出到2020年,全省将建成920个充电站和35万个充电桩,建成布局合理、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青岛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根据电动汽车发展需求,到2020年,全市将建设200个充电站和4.9万个充电桩,通过车辆和桩形成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系统。落实国家标准规范,完善市场监管体系,逐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的充电服务市场;
建设“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服务平台,满足不同领域和层次的充电需求,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充电服务企业和设备制造企业。
潍坊
根据潍坊市发布的《关于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以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充换电设备建设为突破口,重点推进超市、商场、车站、社会停车场(库)、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逐步形成充换电设施服务网络,实现全面辐射,保障新能源汽车充换电需求。有条件的,可以与加油站、加油站、停车场配套建设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新建住宅小区和公共停车场要在场地、用电等方面满足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要求,并预留一定比例的停车位供新能源汽车充电换电使用。
河北
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到2020年,基本建成具有车辆跟桩、适度超前、智能化、高效化特点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可满足20万辆以上电动汽车(标准车)充电要求。截至“十三五”末,河北省已建成充电站1970个,充电桩65625个。其中,公共充电站1533个,充电桩25730个;有437个专用充电站和39895个充电桩。
充电服务费:充电设施运营商可以根据充电程度向电动汽车用户收费,收费标准由市政府确定,但不得超过上限标准。服务费上限标准暂定为七座(不含)以上客车0.6元/千瓦时,七座(含)以下客车1.6元/千瓦小时。
石家庄
石家庄市发布了《石家庄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16-2020年)》,预计到“十三五”末,石家庄电动汽车保有量将达到10万辆标准车。根据新能源标准车换算表,到“十三五”末,石家庄市将有约2.3万辆电动汽车,其中公交车3600辆;7400辆特种车辆;有12000辆私人客车。为实现上述新能源汽车发展目标,预计“十三五”末,石家庄市需要建设24150个电动汽车充电桩和318个充电站。
衡水
衡水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到2020年,基本建成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可满足2万辆以上电动汽车(标准车)的充电要求。截至“十三五”末,衡水市已建成充电站114个,充电桩7638个。其中,公共充电站82个,充电桩1968个;有32个专用充电站和5670个充电桩。
充电服务费:衡水市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分类定价:七座以上电动客车最高充电服务费为每千瓦时0.6元;七座及以下乘用车及其他车辆的收费服务费与成品油价格挂钩,每千瓦时最高标准为当日河北省92号汽油最高零售价的15%。七座以上电动客车的最高服务费为每公里1.8元;
乘用车和其他七座及以下车辆的换电最高服务费为每公里0.5元。
山西
2015年11月27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电动汽车产业发展普及的实施意见》和《2016年电动汽车产业开发普及行动计划》。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2016年,太原、晋中、晋城三市在公共服务和党政机关领域实现区域覆盖;2017年,太原、晋中、晋城实现区域全覆盖,其他设区市在公共服务和党政机关领域实现区域覆盖;2020年,基本实现住宅小区和单位停车场充电设施全覆盖。其中,新建住宅停车位或预留充电设施的比例要达到100%,大型公共建筑、公共停车场和商业区不低于10%。最初以太原为中心,在高速公路主要路段的服务区建设了城际快速充电站。2018年,形成“大”字型城际互联快速充电服务网络,实现全省主要高速公路充电设施全覆盖。
根据《山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到2020年底,将建设343座集中充(换)电站(包括283座城市集中充/换电站和60座高速城际快速充电站)、19万个分布式充电桩和1个智能充电服务平台,覆盖全省,布局合理,高效智能。重点城市(太原、晋城、晋中)推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核心区平均服务半径不超过1公里,其他城市的核心区力争小于2.5公里,高速公路平均服务距离不超过50公里,以满足该省电动汽车的充电(更换)需求。2016年至2020年,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总投资预计超过52亿元,其中充电(换)电站投资24亿元,充电桩投资28亿元,有效解决了电动汽车充电难问题。
收费服务费:在国家和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补贴和免费分配充换设施建设场地等方式降低充换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成本的基础上,原则上批准电动汽车的充换电服务费比燃气汽车的使用成本低10%左右。
运城
根据《运城市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暂行管理办法》,新建住宅停车位应建设100%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新建有停车场的大型公共建筑、有充电设施或预留建安条件的社会公共停车场的停车位比例不低于10%;
在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应当按照不低于规划停车位10%的比例规划设置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并建设充电桩。
泸州
1月25日,泸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公布了《泸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2015-2030年)》。到2016年,泸州市各类社会运营的集中充电站总数将控制在13个。计划到2020年,泸州市各类社会运营的集中充电站总量控制在31个。计划到2030年,泸州市各类社会运营的集中充电站总数将控制在77个。
安徽(省)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出,到2020年,将新增500座集中充换电站和18万个分散式充电桩。其中,新增公交充换电站200座,出租车充换电站60座,环卫物流等特种车辆充电站50座;新增15万个用户专用充电桩;新增城市公共充电站70个,分散式公共充电桩3万个;在全省高速服务区形成城际快充网络,新增120个城际快充站。新建公共建筑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应按不低于规划停车位20%的比例设置充电桩;新建住宅小区的停车位应全部预留给充电桩的施工安装条件,配置的充电桩原则上不低于规划停车位的10%。
安庆
根据《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至少1700个公共充电桩(其中,安庆市1000个,一市六县100个),2016年将建设4个公交充电站(共99个充电桩)和一个智能信息管理平台。到2020年,实现公共交通、租赁、环卫、物流等公共服务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住宅小区和单元停车位的充电桩按比例建设;社会停车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适度提前。
滁州
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到2020年,城区原则上按照服务半径每2公里提供一个公共充电站,公共充电站总数不少于20个;县城已建成至少2座公共充电站;在重点旅游景区建设不少于1-2个公共充电站;有条件的加油站、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实现充电设施全覆盖。
新建公共建筑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应按不低于规划停车位20%的比例配备充电桩,充电设施应以快充桩为主。新建住宅小区的停车位应全部预留给充电桩的施工安装条件,配置的充电桩原则上不低于规划停车位的10%。将充电桩建设纳入规划设计和土地出让条件,由开发企业或建设单位统一建设。
铜陵
根据《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根据全市电动汽车保有量,按不低于1:1的比例安排。到2020年,将新增16个集中充换电站和5000个分散充电桩,满足全市4000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新建公共建筑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应按不低于规划停车位20%的比例设置充电桩;
新建住宅小区的停车位应全部预留给充电桩的施工安装条件,配置的充电桩原则上不低于规划停车位的10%。
安徽省北部
根据《淮北市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到2020年,所有具备安全条件的加油站、加油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将实现充换电设施全覆盖;同时,应按照相关规划建设电动汽车公共充电和换电站。原则上,主城区每3公里建设一座公共充换电站,公交、出租车充换电站优先。基本建成适度先进、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保障电动汽车充电服务需求。
新建住宅小区配置的停车位应全部配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配置的充电桩原则上不低于规划停车位的10%。新建公共建筑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应按不低于规划停车位20%的比例设置充电桩。老旧小区、公共建筑和社会公共停车场等,通过改造安装,到2020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将按不低于停车位总数10%的比例提供。
充电服务费: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企业向用户收取的充电服务费以政府指导价为准。对于不同类型的充电基础设施,收费以电价为基础,服务费暂按不超过执行电价的50%收取,并将在国家和省颁布相关收费政策时进行调整。结合市场发展,收费服务费标准将逐步放开,价格将由市场竞争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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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新区
根据《2016年滨海新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今年将建设300多个充电桩,并鼓励社会资本和居民个人参与建设。根据建设要求,在停车位超过100个的商务停车场,应按不低于10%的停车位数量建设充电桩;鼓励居民小区和已有停车设施的单位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电力部门将给予协助和支持;新建住宅区和大型公共建筑设施将新能源充电设施纳入建设规划;核心城区、汉沽、大港城区充电设施服务半径不大于0.9公里,其他区域服务半径不超过3公里。各功能区、乡镇及相关单位将于今年6月底前实施充电设施建设,9月底前具备进场条件,12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武清
根据《武清区2016年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到2016年底,计划在主要景区、公共停车场、商业中心(超市)、医院、工业园区建设100个以上的公共充电桩,城镇和街道以及其他有兴趣建设公共充电设施的地方。
金华
根据《金华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到2020年,全市将建设30座专用充(换)电站、22座以上公共充(换)电站和1.5万个以上充电桩,基本建成“适度先进、宜车宜桩、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确保电动汽车充电服务需求得到满足;建立相对完善的标准和市场监管体系,形成“统一、开放、有序竞争”的充电服务市场;
构建“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的可持续产业生态系统。
温州
根据《温州市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2016年温州将建设11个充电桩和840个充电桩。温州将结合停车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新建住宅停车位充电设施建设或预留建安条件的相关要求,积极推进专用停车位建设,大型公共建筑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按照国家政策执行;加快老旧小区停车位改造。已建或在建住宅小区应结合实际需要和现场施工条件,建设充电桩或预留施工安装条件。
许昌
根据《许昌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许昌市的总体目标是建设1个充电(替代)示范站、10个充电站、5000个公共充电桩和1万个自用桩,初步建成中等先进、,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系统,确保电动汽车的充电服务需求;建立相对完善的标准和市场监管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的充电服务市场;形成“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的可持续产业生态系统。新建住宅停车库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接线条件(电源线的凹槽、套管或桥架)应按100%的停车位预留,充电桩表箱和用电量应按10%的比例预留;
对于其他建设项目,按照分配停车位数量的10%的比例预留接线条件、电表箱位置和用电量。
成都
8月11日,成都市发布《关于2016年成都市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给予补贴的通知》。在满足规划、安全和消防要求的前提下,新建或改建现有加油站和加油站,建设投资(不含土地费)按20%补贴,最高200万元。除《通知》中提到的加油站和加油站外,根据《成都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市政补贴实施细则(暂行)》,三类新能源汽车收费设施可申请补贴。
第一类是新建并投入运营的集中充电站(包括换电和无线充电)。成都市将给予建设投资的30%(不含土地成本),最高补贴500万元。第二类是个人消费者在本市购买并上牌新能源汽车后,在自己的停车位安装和建造充电桩。成都市将对每个充电桩一次性给予600元的补贴。一辆汽车只享受一次补贴。第三类是利用现有场地,投资新建充电桩(充电桩数量不少于3个)并建成投产,还可享受每个充电桩600元的一次性补贴。
青海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到2020年,将建成40座充换电站和2万个充电桩,满足2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公共充电设施建设以西宁、海东、黄南、海南、海北、海西、玉树、果洛为中心,逐步向县城推进。依托东部城市群建设,建设城际快速充电网络,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内沿国(省)道合理布局充电设施,优先推进西宁周边、辐射民和铜仁共和海晏格尔木德令哈的城际快速充电网。“十三五”期间,将初步形成覆盖主要城市(镇)的城际快速充电网络。
江西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到2020年底,全省将建成260个充电站,约10万个充电桩,满足10万辆以上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建立相对完善的市场监管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的充电服务市场;在科技和业务创新方面取得突破,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充电服务企业。
杭州
杭州出台《推进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办法》,杭州的每个停车位都具备安装充电桩的条件。此外,新能源汽车供应商应在家庭或办公室的停车位为车主安装自用充电桩。目标是到2020年,全市基本建成适度先进、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确保满足新能源电动汽车的充电服务需求。
合肥
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到2017年底,全市将推广2万辆新能源汽车,建设1600多个直流充电桩和2万个以上交流充电桩。到2020年底,全市将普及10万辆新能源汽车,建设6000多个直流充电桩和8万多个交流充电桩,基本建成适度先进、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的充电服务市场。
补贴:对验收合格、管理规范的公用(专用)直流充电桩,按充电桩充电功率给予200元/kW财政补贴;
对住宅小区(不含规划建设)新建的充电桩,给予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单位500元/年的财政补贴。
广西
根据《广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新建房屋100%的停车位应具备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交通枢纽、超市、商业楼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园、学校和独立的公共停车场、停车换乘(P+R)停车场应配备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施工安装条件(包括预埋电力管道和预留电力容量)。
柳州
6月30日,广西柳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柳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暂行管理办法》,要求新建住宅小区按不低于规划停车位15%的比例储备充电基础设施用电量,并按100%的比例预留施工安装条件;新建商业、商场、酒店等商业服务设施和社会停车场,应按不低于规划停车位10%的比例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安条件;
在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应当按照不低于规划停车位10%的比例设置电动汽车和充电桩专用停车位。
云南(省)
5月12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云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16-2020年)》和《云南省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到2020年,计划建设350多个集中充换电站,其中公共充电站74多个,公交车充换电站100多个,出租车充换电站62多个,城际快速充电站52多个,42多个转场物流车专用充电站,20多个景区充电站。计划建设16.3万多个分散式充电桩,其中公务用车和私家车专用充电桩14.8万多个(住宅小区9.9万多个,事业单位和企业4.9万多个),分散式公共充电桩1.5万多个。
山西(省)
7月6日,陕西省发布了2016-2020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计划到2020年,新增454多个集中充电站和9.44万个分散式充电桩,满足陕西省1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分为示范、推广和全面推广三个阶段。
在关中地区的Xi的、咸阳、宝鸡、渭南、铜川和杨凌示范区,电动汽车的预期数量大,区域联系紧密,充电设施的需求量大,因此有必要加快建设,形成多点、高密度的充电设施体系。到2020年,将新增317多个中国充电站和7.65万个分散式充电桩,以满足8.1万多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在关中中心城区率先建设城际快速充电网络,实现各大城市互联互通。
在陕北榆林和延安,电动汽车的预期数量很大,因此有必要形成布局合理、密度适中的充电设施体系。到2020年,将新增67个以上集中充电站和10900多个分散充电桩,满足11600多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加强与关中地区互联互通,以高速公路网为基础,逐步推进全省城际快递收费网络建设。陕南的汉中、安康和商洛预计将有少量车辆,充电设施需要确保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到2020年,将新增70多个集中式充电站和7000多个分散式充电桩,满足7400多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陕西省2016年至2020年充电设施计划总投资65亿元,其中充电站和充电桩(不含土地费)分别为24亿元和10亿元,10千伏及以上电网配套建设20亿元,0.4千伏接入10亿元、智能充电网络服务平台1亿元。
郑州
近日,郑州市城乡规划局发布《关于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的通知》。文件明确,新建住宅停车位应100%配备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不低于2%的停车位应与住宅项目同时配备充电设施,满足同时使用要求。
新建2万平方米以上的商场、酒店、医院、办公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应当设置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设有充电设施的停车位应不低于总停车位的10%,应同步建设,并满足同步使用的要求。施工地点应集中在一两个地方。
湖南
根据《湖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根据发展预测和布局……
就湖南省电动汽车而言,结合现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预计到2020年,湖南省将有415个集中充换电站和20万个分散式充电桩,将满足全省22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十三五”期间,全省还需新建170座公交车充换电站、65座出租车充换电站,60座环卫物流专用车充电站、70座城市公共充电站、50座城际快速充电站,17.8万个公务和私家车用户专用充电桩,2.2万个分散式公共充电桩。
湖南省政府发布《湖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对各类建筑和公共停车场停车场充电设施的建设比例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提出要求,并纳入市县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中,党政机关和其他事业单位办公停车场按照不低于停车位数量20%的比例设置充电设施或预留建筑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应当按照不低于停车位数20%的比例设置充电设施或预留建安条件。停车位规模在100个及以上的单位停车场和商业停车场,应当按照不低于停车位数量10%的比例设置充电设施。新建住宅停车位100%具备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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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近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福建省“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到2020年,将新增387-400个集中充换电站和90-12万个充电桩,满足福建省100-13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2016年:将建设102-103个充电站和1.3万个分散式充电桩。所有城市都已建成公共交通示范线;福州、厦门出租车充换网初步建成;建设平潭电动汽车示范区;在每个小区和单元的停车场建设0.8~11.1万个分散桩、0.08~0.1万个公共分散桩和4~5个公共充电站;
建成56座城际快速充电站。
福州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了《福州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根据《规划》,到2020年,福州将新增集中充电站126~145个,分散充电桩25000~31000个,满足福州2.8万~3.5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甘肃
甘肃省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到2020年,初步建立适度先进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将满足3万多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满足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国家电动汽车示范推广区的总体要求,基本形成统一、开放、竞争的充电服务市场。
甘肃省发布《甘肃省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其中包括中央财政和省级预算安排的奖补资金。其他可用于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升级的专项资金,按照其管理办法执行。原则上对项目设备投资的5%左右给予补贴。奖补标准主要根据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确定。晋升人数越多,获得的奖补资金越多,省级财政按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的50%予以支持。各功能区、乡镇及相关单位将于今年6月底前落实充电设施建设工地,9月底前具备进场条件,12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武清
根据《武清区2016年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到2016年底,计划在主要景区、公共停车场、商业中心(超市)、医院、工业园区建设100个以上的公共充电桩,城镇和街道以及其他有兴趣建设公共充电设施的地方。
金华
根据《金华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到2020年,全市将建设30座专用充(换)电站、22座以上公共充(换)电站和1.5万个以上充电桩,基本建成“适度先进、宜车宜桩、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确保电动汽车充电服务需求得到满足;建立相对完善的标准和市场监管体系,形成“统一、开放、有序竞争”的充电服务市场;构建“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的可持续产业生态系统。
温州
根据《温州市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2016年温州将建设11个充电桩和840个充电桩。温州将结合停车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新建住宅停车位充电设施建设或预留建安条件的相关要求,积极推进专用停车位建设,大型公共建筑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按照国家政策执行;加快老旧小区停车位改造。已建或在建住宅小区应结合实际需要和现场施工条件,建设充电桩或预留施工安装条件。
许昌
根据《许昌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许昌市的总体目标是建设1个充电(替代)示范站、10个充电站、5000个公共充电桩和1万个自用桩,初步建成中等先进、,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系统,确保电动汽车的充电服务需求;
建立相对完善的标准和市场监管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的充电服务市场;形成“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的可持续产业生态系统。新建住宅停车库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接线条件(电源线的凹槽、套管或桥架)应按100%的停车位预留,充电桩表箱和用电量应按10%的比例预留;对于其他建设项目,按照分配停车位数量的10%的比例预留接线条件、电表箱位置和用电量。
成都
8月11日,成都市发布《关于2016年成都市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给予补贴的通知》。在满足规划、安全和消防要求的前提下,新建或改建现有加油站和加油站,建设投资(不含土地费)按20%补贴,最高200万元。除《通知》中提到的加油站和加油站外,根据《成都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市政补贴实施细则(暂行)》,三类新能源汽车收费设施可申请补贴。
第一类是新建并投入运营的集中充电站(包括换电和无线充电)。成都市将给予建设投资的30%(不含土地成本),最高补贴500万元。第二类是个人消费者在本市购买并上牌新能源汽车后,在自己的停车位安装和建造充电桩。成都市将对每个充电桩一次性给予600元的补贴。一辆汽车只享受一次补贴。第三类是利用现有场地,投资新建充电桩(充电桩数量不少于3个)并建成投产,还可享受每个充电桩600元的一次性补贴。
青海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到2020年,将建成40座充换电站和2万个充电桩,满足2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公共充电设施建设以西宁、海东、黄南、海南、海北、海西、玉树、果洛为中心,逐步向县城推进。依托东部城市群建设,建设城际快速充电网络,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内沿国(省)道合理布局充电设施,优先推进西宁周边、辐射民和铜仁共和海晏格尔木德令哈的城际快速充电网。“十三五”期间,将初步形成覆盖主要城市(镇)的城际快速充电网络。
江西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到2020年底,全省将建成260个充电站,约10万个充电桩,满足10万辆以上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建立相对完善的市场监管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的充电服务市场;
在科技和业务创新方面取得突破,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充电服务企业。
杭州
杭州出台《推进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办法》,杭州的每个停车位都具备安装充电桩的条件。此外,新能源汽车供应商应在家庭或办公室的停车位为车主安装自用充电桩。目标是到2020年,全市基本建成适度先进、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确保满足新能源电动汽车的充电服务需求。
合肥
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到2017年底,全市将推广2万辆新能源汽车,建设1600多个直流充电桩和2万个以上交流充电桩。到2020年底,全市将普及10万辆新能源汽车,建设6000多个直流充电桩和8万多个交流充电桩,基本建成适度先进、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的充电服务市场。
补贴:对验收合格、管理规范的公用(专用)直流充电桩,按充电桩充电功率给予200元/kW财政补贴;对住宅小区(不含规划建设)新建的充电桩,给予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单位500元/年的财政补贴。
广西
根据《广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新建房屋100%的停车位应具备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交通枢纽、超市、商业楼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园、学校和独立的公共停车场、停车换乘(P+R)停车场应配备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施工安装条件(包括预埋电力管道和预留电力容量)。
柳州
6月30日,广西柳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柳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暂行管理办法》,要求新建住宅小区按不低于规划停车位15%的比例储备充电基础设施用电量,并按100%的比例预留施工安装条件;新建商业、商场、酒店等商业服务设施和社会停车场,应按不低于规划停车位10%的比例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安条件;
在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应当按照不低于规划停车位10%的比例设置电动汽车和充电桩专用停车位。
云南(省)
5月12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云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16-2020年)》和《云南省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到2020年,计划建设350多个集中充换电站,其中公共充电站74多个,公交车充换电站100多个,出租车充换电站62多个,城际快速充电站52多个,42多个转场物流车专用充电站,20多个景区充电站。计划建设16.3万多个分散式充电桩,其中公务用车和私家车专用充电桩14.8万多个(住宅小区9.9万多个,事业单位和企业4.9万多个),分散式公共充电桩1.5万多个。
山西(省)
7月6日,陕西省发布了2016-2020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计划到2020年,新增454多个集中充电站和9.44万个分散式充电桩,满足陕西省1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分为示范、推广和全面推广三个阶段。
在关中地区的Xi的、咸阳、宝鸡、渭南、铜川和杨凌示范区,电动汽车的预期数量大,区域联系紧密,充电设施的需求量大,因此有必要加快建设,形成多点、高密度的充电设施体系。到2020年,将新增317多个中国充电站和7.65万个分散式充电桩,以满足8.1万多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在关中中心城区率先建设城际快速充电网络,实现各大城市互联互通。
在陕北榆林和延安,电动汽车的预期数量很大,因此有必要形成布局合理、密度适中的充电设施体系。到2020年,将新增67个以上集中充电站和10900多个分散充电桩,满足11600多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加强与关中地区互联互通,以高速公路网为基础,逐步推进全省城际快递收费网络建设。陕南的汉中、安康和商洛预计将有少量车辆,充电设施需要确保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到2020年,将新增70多个集中式充电站和7000多个分散式充电桩,满足7400多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陕西省2016年至2020年充电设施计划总投资65亿元,其中充电站和充电桩(不含土地费)分别为24亿元和10亿元,10千伏及以上电网配套建设20亿元,0.4千伏接入10亿元、智能充电网络服务平台1亿元。
郑州
近日,郑州市城乡规划局发布《关于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的通知》。文件明确,新建住宅停车位应100%配备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不低于2%的停车位应与住宅项目同时配备充电设施,满足同时使用要求。
新建2万平方米以上的商场、酒店、医院、办公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应当设置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设有充电设施的停车位应不低于总停车位的10%,应同步建设,并满足同步使用的要求。施工地点应集中在一两个地方。
湖南
根据《湖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根据发展预测和布局……
就湖南省电动汽车而言,结合现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预计到2020年,湖南省将有415个集中充换电站和20万个分散式充电桩,将满足全省22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十三五”期间,全省还需新建170座公交车充换电站、65座出租车充换电站,60座环卫物流专用车充电站、70座城市公共充电站、50座城际快速充电站,17.8万个公务和私家车用户专用充电桩,2.2万个分散式公共充电桩。
湖南省政府发布《湖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对各类建筑和公共停车场停车场充电设施的建设比例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提出要求,并纳入市县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中,党政机关和其他事业单位办公停车场按照不低于停车位数量20%的比例设置充电设施或预留建筑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应当按照不低于停车位数20%的比例设置充电设施或预留建安条件。停车位规模在100个及以上的单位停车场和商业停车场,应当按照不低于停车位数量10%的比例设置充电设施。新建住宅停车位100%具备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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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近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福建省“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到2020年,将新增387-400个集中充换电站和90-12万个充电桩,满足福建省100-13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2016年:将建设102-103个充电站和1.3万个分散式充电桩。所有城市都已建成公共交通示范线;福州、厦门出租车充换网初步建成;建设平潭电动汽车示范区;在每个小区和单元的停车场建设0.8~11.1万个分散桩、0.08~0.1万个公共分散桩和4~5个公共充电站;
建成56座城际快速充电站。
福州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了《福州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根据《规划》,到2020年,福州将新增集中充电站126~145个,分散充电桩25000~31000个,满足福州2.8万~3.5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甘肃
甘肃省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到2020年,初步建立适度先进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将满足3万多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满足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国家电动汽车示范推广区的总体要求,基本形成统一、开放、竞争的充电服务市场。
甘肃省发布《甘肃省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其中包括中央财政和省级预算安排的奖补资金。其他可用于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升级的专项资金,按照其管理办法执行。原则上对项目设备投资的5%左右给予补贴。奖补标准主要根据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确定。晋升人数越多,获得的奖补资金越多,省级财政按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的50%予以支持。平凉市
《平凉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示范推进实施方案(2016-2020年)》显示,根据国家和省总体目标“布局建设以快充为主,慢充为辅,单元停车场、大型公共建筑、社会公共停车场的停车位比例不低于10%,新建或预留100%的建筑安装条件。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应建设一个公共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桩的比例应为1:10,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应小于2.5公里“。结合我市实际,坚持适度超前、车跟桩、合理布局。到2020年,全市将推广6960辆电动汽车,建设不少于4个集中公共充换电站,建设700个分散式城市公共充电桩。
新疆
根据《自治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新疆将新增180个集中充电站和1.38万个分散充电桩,满足新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其中,乌鲁木齐、昌吉、哈密、吐鲁番、克拉玛依等经济水平较高的城市、电动汽车发展基础较好的地区和国家4A、5A级景区将作为重点发展区域。预计到2020年,电动汽车推广规模将达到1.42万辆,需要新建100个充电站和7300个充电桩。库尔勒、伊宁、奎屯等人口超过50万的市县作为主要推广地区,预计到2020年,推广电动汽车的规模将达到1.26万辆,需要新建60个充电站和5700个充电桩。
充电服务费: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价格上限水平暂定为1.2元/千瓦时。其中,电动客车充电服务费的价格上限水平暂定为1.0元/千瓦时。
四川广安
根据《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到2020年,全市将完成12个大型充电站建设(不含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站),包括6个独立选址供地的公共充电站,6个停车场充电站(配套建设大型停车场和住宅停车场);
已建成各类充电桩7200个(不含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站和充电桩),满足城市和在途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在全面落实国家和省财政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市县(含园区)将筹集专项资金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可按不超过项目设备投资的2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最高补贴资金不超过200万元)。
广西梧州
《梧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近日印发。根据专项规划,根据需求预测结果和适度超前原则,到2020年,将建设27个充电站、5410个充电桩,满足全市6425辆电动汽车(标准车)的充电需求。其中,结合公共交通站点、环卫停车场、出租汽车营业网点和公共停车场的相关规划,建设9个公交充电站、4个出租车充电站、四个环卫车辆充电站、两个物流车辆专用充电站和四个公共充电站。结合高速公路网,将建设4座城际快速充电站,满足城际出行需求。积极推进私人小客车充电桩建设,建设4159个私人专用充电桩,满足充电需求。合理布局社会停车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1251个分散式公共充电桩,满足临时用电需求。
截至2016年11月,梧州共有230辆电动汽车,其中电动公交车30辆,隶属于广西梧州超大金汇运输集团公司。有200辆电动出租车,隶属于比亚迪有限公司旗下的梧州绿色汽车运输公司。。
河南(省)
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的实施意见》显示,2016年,全省共建成城市充换电站15座、移动充换电站(车)10座、公共充电桩8000个。
根据《河南省“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河南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预计到2020年,全省将建设1000多个集中充换电站和10万个以上分散式充电桩,满足35万辆以上电动汽车(标准车)的充电需求,建设国省道全覆盖的城际快速充电网络。到2020年底,全省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充换电站在全省集中充换电站中的比例将达到70%。
江苏(省)
3月3日,江苏省财政厅发布《江苏省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省级财政资金根据充电桩充电功率对公共区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进行补贴,交流充电桩每千瓦补贴400元,直流充电桩每度补贴600元。市级补贴标准不低于省级补贴标准,单个充电站或充电桩组省市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哈尔滨
3月2日,哈尔滨市政府发布《关于促进哈尔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在充电设施方面,《通知》要求,配建新房的停车位应建设100%充电设施或预留建安条件;
具有充电设施或预留建安条件的大型公共建筑和社会公共停车场的停车位比例不低于10%。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充电服务收费标准向用户收取充电服务费,其中公交车充电服务费按定价标准的50%收取。
贵阳
近日,贵阳市发布了《关于推动贵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从2016年起,新建城市居住区、公共停车场和有建筑物的停车场,按照100%停车位的比例规划建设。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对完成充电设施建设任务的企业,按照不超过总投资10%的比例给予充电设施建设单位奖励。
西安
Xi的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优惠政策的通知》。
城市各类新建停车场(独立机械车库和临时平面停车场除外)应配备30%的新能源汽车充电停车位。对充电设施建设投资(不含征地费用)给予30%的财政补贴,待充电设施建设完成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后拨付。
烟台
8月16日,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普及应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意见》。到2020年,基本建成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其中,新建住宅停车位100%配备充电设施或预留建筑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和社会公共停车场配备停车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停车位比例不低于10%,并且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建造一个公共充电站。到2020年底,完成山东省发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目标,建设70个充电站、2.45万个充电桩,实现新能源汽车产业产值300亿元。
文昌
根据《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按照结合实际、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强充电(换)电站(桩)等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底,本市将按照车桩比1:0.8,共建成1200个充电桩。新能源汽车已广泛应用于党政机关、公共服务等领域,基本建成布局合理、智能高效的充电设施服务网络和维修保障网络,满足新能源汽车需求。
沈阳
根据《沈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5-2020年)》,到2020年,将完成1万辆新能源汽车的推广目标,同时建设和改造配套电网,建设120个充电站和7200个充电桩。
补贴:《沈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管理办法(暂行)》显示,中央财政基础设施建设激励资金与地方补贴统筹使用。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总额不得超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设备投资的20%。
浙江(省)
根据《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力争到2020年,全省充电站(桩)等配套设施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十三五”期间,将建设800多座充换电站和21万多个充电桩,形成一个大格局……
推进适度、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基础设施体系。
海港
根据《海口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管理暂行办法》,海口市本地消费者将按照中央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的60%给予地方财政补贴,省、市财政补贴分别为30%。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单位按照配套基础设施重大设备投资的40%给予地方财政补贴,省市财政补贴各20%,省市补贴总额不超过600万元。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平凉市
《平凉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示范推进实施方案(2016-2020年)》显示,根据国家和省总体目标“布局建设以快充为主,慢充为辅,单元停车场、大型公共建筑、社会公共停车场的停车位比例不低于10%,新建或预留100%的建筑安装条件。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应建设一个公共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桩的比例应为1:10,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应小于2.5公里“。结合我市实际,坚持适度超前、车跟桩、合理布局。到2020年,全市将推广6960辆电动汽车,建设不少于4个集中公共充换电站,建设700个分散式城市公共充电桩。
新疆
根据《自治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新疆将新增180个集中充电站和1.38万个分散充电桩,满足新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其中,乌鲁木齐、昌吉、哈密、吐鲁番、克拉玛依等经济水平较高的城市、电动汽车发展基础较好的地区和国家4A、5A级景区将作为重点发展区域。预计到2020年,电动汽车推广规模将达到1.42万辆,需要新建100个充电站和7300个充电桩。库尔勒、伊宁、奎屯等人口超过50万的市县作为主要推广地区,预计到2020年,推广电动汽车的规模将达到1.26万辆,需要新建60个充电站和5700个充电桩。
充电服务费: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价格上限水平暂定为1.2元/千瓦时。其中,电动客车充电服务费的价格上限水平暂定为1.0元/千瓦时。
四川广安
根据《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到2020年,全市将完成12个大型充电站建设(不含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站),包括6个独立选址供地的公共充电站,6个停车场充电站(配套建设大型停车场和住宅停车场);
已建成各类充电桩7200个(不含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站和充电桩),满足城市和在途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在全面落实国家和省财政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市县(含园区)将筹集专项资金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可按不超过项目设备投资的2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最高补贴资金不超过200万元)。
广西梧州
《梧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近日印发。根据专项规划,根据需求预测结果和适度超前原则,到2020年,将建设27个充电站、5410个充电桩,满足全市6425辆电动汽车(标准车)的充电需求。其中,结合公共交通站点、环卫停车场、出租汽车营业网点和公共停车场的相关规划,建设9个公交充电站、4个出租车充电站、四个环卫车辆充电站、两个物流车辆专用充电站和四个公共充电站。结合高速公路网,将建设4座城际快速充电站,满足城际出行需求。积极推进私人小客车充电桩建设,建设4159个私人专用充电桩,满足充电需求。合理布局社会停车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1251个分散式公共充电桩,满足临时用电需求。
截至2016年11月,梧州共有230辆电动汽车,其中电动公交车30辆,隶属于广西梧州超大金汇运输集团公司。有200辆电动出租车,隶属于比亚迪有限公司旗下的梧州绿色汽车运输公司。。
河南(省)
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的实施意见》显示,2016年,全省共建成城市充换电站15座、移动充换电站(车)10座、公共充电桩8000个。
根据《河南省“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河南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预计到2020年,全省将建设1000多个集中充换电站和10万个以上分散式充电桩,满足35万辆以上电动汽车(标准车)的充电需求,建设国省道全覆盖的城际快速充电网络。到2020年底,全省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充换电站在全省集中充换电站中的比例将达到70%。
江苏(省)
3月3日,江苏省财政厅发布《江苏省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省级财政资金根据充电桩充电功率对公共区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进行补贴,交流充电桩每千瓦补贴400元,直流充电桩每度补贴600元。市级补贴标准不低于省级补贴标准,单个充电站或充电桩组省市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哈尔滨
3月2日,哈尔滨市政府发布《关于促进哈尔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在充电设施方面,《通知》要求,配建新房的停车位应建设100%充电设施或预留建安条件;
具有充电设施或预留建安条件的大型公共建筑和社会公共停车场的停车位比例不低于10%。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充电服务收费标准向用户收取充电服务费,其中公交车充电服务费按定价标准的50%收取。
贵阳
近日,贵阳市发布了《关于推动贵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从2016年起,新建城市居住区、公共停车场和有建筑物的停车场,按照100%停车位的比例规划建设。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对完成充电设施建设任务的企业,按照不超过总投资10%的比例给予充电设施建设单位奖励。
西安
Xi的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优惠政策的通知》。
城市各类新建停车场(独立机械车库和临时平面停车场除外)应配备30%的新能源汽车充电停车位。对充电设施建设投资(不含征地费用)给予30%的财政补贴,待充电设施建设完成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后拨付。
烟台
8月16日,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普及应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意见》。到2020年,基本建成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其中,新建住宅停车位100%配备充电设施或预留建筑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和社会公共停车场配备停车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停车位比例不低于10%,并且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建造一个公共充电站。到2020年底,完成山东省发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目标,建设70个充电站、2.45万个充电桩,实现新能源汽车产业产值300亿元。
文昌
根据《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按照结合实际、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强充电(换)电站(桩)等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底,本市将按照车桩比1:0.8,共建成1200个充电桩。新能源汽车已广泛应用于党政机关、公共服务等领域,基本建成布局合理、智能高效的充电设施服务网络和维修保障网络,满足新能源汽车需求。
沈阳
根据《沈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5-2020年)》,到2020年,将完成1万辆新能源汽车的推广目标,同时建设和改造配套电网,建设120个充电站和7200个充电桩。
补贴:《沈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管理办法(暂行)》显示,中央财政基础设施建设激励资金与地方补贴统筹使用。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总额不得超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设备投资的20%。
浙江(省)
根据《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力争到2020年,全省充电站(桩)等配套设施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十三五”期间,将建设800多座充换电站和21万多个充电桩,形成一个大格局……
推进适度、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基础设施体系。
海港
根据《海口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管理暂行办法》,海口市本地消费者将按照中央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的60%给予地方财政补贴,省、市财政补贴分别为30%。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单位按照配套基础设施重大设备投资的40%给予地方财政补贴,省市财政补贴各20%,省市补贴总额不超过600万元。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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