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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发布新能源汽车推广实施意见 2016年推广千辆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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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1900/1/1 0:00:00

近日,驻马店市发布了《驻马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驻马店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2016年至2020年,全市推广新能源汽车数量不低于1000辆、1230辆、,分别为1570辆、2130辆和2800辆,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数量应不低于全市新增和更新汽车总数的1.5%和2%。在2016年至2020年全市新增和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的比例分别达到60%、70%、80%、90%和100%。

2016年,该市计划建设9个城市充电站、2个移动充电站(车)和120个公共充电桩。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先进、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约1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驻马店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产业集群、市政府部门:

《关于驻马店市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已获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0月13日

关于驻马店市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发展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56号)和《中国制造2025河南行动计划》,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为了促进行业的快速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抓住国家和省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战略机遇,以创新为核心,以纯电动为主要战略方向,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突出重点领域和产业,促进新能源汽车应用,引入优势企业在我市建厂合作,积极推进工业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新能源汽车生产和充电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形成一批汽车制造及配套产业知名品牌,促进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是加大新能源汽车在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的推广力度。

(1) 新能源汽车的推广目标。2016年至2020年,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不低于1000辆(标准车,下同),分别为1230辆、1570辆、2130辆和2800辆,推广数量占全市新增更新汽车总量的比例不低于1.5%、2%、3%、4%和5%。(责任单位:县、区人民政府)

(二)做好重点县使用推广工作。宜城区、上蔡县、正阳县、平舆县、汝南县被列为新能源汽车重点推广县。2016年,宜城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不少于300辆,上蔡县、正阳县、平舆县、汝南县不少于100辆,其他县不少于50辆。2017年至2020年,重点县区的数量将根据2016年推进的数量增加。(责任单位:宜城区、上蔡县、正阳县、平舆县、汝南县人民政府)

(3) 加大新能源公交车的推广力度。在2016年至2020年全市新增和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的比例分别达到60%、70%、80%、90%和100%。(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四)积极推广使用ne……

旅游景点的能源汽车。2016年,新能源汽车在全市旅游景区新增和置换车辆中所占比例不低于50%,2020年前新能源汽车将在全市景区广泛使用。(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五)增加对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使用。2016年至2020年,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购买新能源汽车占当年设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并将逐年增加。(责任单位:市直机关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县区人民政府)

(六)促进企业和私人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相关规定补贴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采取市场化方式,通过不限购、不限购和降低使用环节成本等政策引导,促进日常办公用车、通勤公交车、私家车等新能源汽车的应用。(责任单位:市局、市财政局)

三是加快充电换电设施建设步伐

(a) 充电设施建设的总体目标。整合社会资源,鼓励社会资本与符合条件的企业充分竞争,参与充电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维护,通过授予特许经营权来保护投资者的初始利益,激发市场投资和市场驱动的产业发展活力。2016年,该市计划建设9个城市充电站、2个移动充电站(车)和120个公共充电桩。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先进、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约1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新建城市公共停车场应配备不低于停车位10%的充电桩。(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国电驻马店供电公司、县区人民政府)

(2) 做好充电设施建设规划。将充换电设施和配套电网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将充电设施规划、电网建设和城乡建设有机衔接。原则上,新建住宅停车位应100%配备充电设施或预留建安条件,商场、酒店、,新建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医院和办公楼应不低于15%,每2000辆电动汽车应至少建设一个公共充电站。制定出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国电驻马店供电公司)

(三)用户住宅内的充电设施建设情况。鼓励充电服务、物业服务等企业参与小区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统一开展停车位改造,直接办理报电、接电手续,制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向用户适当收费。对于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优先考虑在停车位建设充电设施;

对于没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鼓励在居民区建设公共充电停车位,建立停车位充电分时机制,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房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国电驻马店供电公司)

(四)建设单位内部充电设施。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应当利用内部停车资源,规划建设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和充电设施,比例不低于15%。(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直机关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电驻马店供电公司)

(五)公共服务收费设施建设情况。对于公共交通、环卫等公共服务领域的电动汽车,根据线路运营要求,优先建设停车场充电设施,沿途合理建设独立的快速充电站和换电站。对于租赁、物流、租赁、巡逻等公共服务领域的电动汽车,要充分挖掘单位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潜力,结合城市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实现高效互补。(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规划局、国电驻马店供电公司)

(六)城市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公共充电设施建设要从城市中心向边缘逐步推进,从城市优先发展区域向一般区域逐步推进。优先建设大型商场、超市、文化体育场馆等建筑的停车场,以及交通枢纽等公共停车场的充电设施。鼓励在符合条件的加油站建设公共快速充电设施,适当建设独立的公共快速充电站。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向社会开放充电设施。(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规划局、国电驻马店供电公司)

(七)城际快速充电网络建设。充分利用高速公路和快速通道服务区建设城际快充站,到2020年实现城际快充网络全覆盖,满足新能源汽车城际出行需求。(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国电驻马店供电公司)

(8) 培养市场主体。有效整合公共交通、租赁站、社会公共停车场等各类公共资源,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培育市场主体。(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

四是加快商业模式创新

(1) 推动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市场。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车辆租赁、电池租赁回收等服务领域。商业场所可以通过收费、服务费和停车费相结合的方式给予优惠,鼓励个人用自己的充电设施对外提供充电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2) 推进智能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推进“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智能化水平,提高运营效率和用户体验满意度,促进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之间的能源和信息双向互动。鼓励用户利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为用户提供充电导航、状态查询、充电预约、费用结算等服务,拓展平台增值服务。(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市商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 创新的充电服务商业模式。鼓励探索大型充换电站与商业地产相结合的发展模式,引导商场、超市、影院、便利店等商业场所为用户提供辅助充电服务。鼓励充电服务企业通过与车企合作、众筹等方式创新构建充电基础设施业务合作模式,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提供智能充放电、电子商务、广告等增值服务,从而提高充电服务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4) 积极鼓励投融资创新。在公共服务领域,探索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等新能源汽车的融资租赁运营模式,探索个人使用领域的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车辆共享、车辆租赁和按揭购买模式。(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机关管理局)

五、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化

(1) 加快宜城区电动汽车产业园建设进度。抓住新能源汽车市场启动的战略机遇,扩大示范应用范围,重点吸引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和关键零部件企业入驻,逐步形成从关键零部件到整车的全产业链体系,构建“整车+配套”的产业发展格局,建设集电动汽车装配和关键零部件生产为一体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推进有限公司、河南金龙沃城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项目建设,2016年形成万辆以上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到2020年,将形成全省重要的纯电动乘用车制造基地。(责任单位:宜城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 积极推动汽车制造业的快速发展。推动河南银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和河南金龙沃城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按照国家生产准入标准加快生产平台建设,尽快取得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形成生产能力。(责任单位:宜城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 提高新能源汽车的整体质量。严格执行准入标准,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加强生产企业对新能源汽车的安全监测和动态检查,建立惩罚性赔偿、市场退出等机制。(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质量监督局)

六、 加强技术创新

(a) 加强新能源汽车的关键技术。围绕电动化、轻量化、智能化、网联化的发展方向,集中攻关储能系统、燃料电池、驱动系统、车辆控制与节能、智能辅助驾驶、充电与加注、区域工况建设、排放与噪声控制、测试与检测等共性关键技术,电池回收和车辆集成技术。推动大中小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搭建协同研究、开放共享的动力电池创新平台,集中力量研发关键材料、电池系统等共性基础技术。加大对动力电池数字化制造成套设备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新能源汽车制造和研发企业申报上述领域的项目,并积极争取国家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财政厅、市D……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加强充换电的关键技术。依托示范项目,积极探索充电基础设施与智能电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智能交通融合发展的技术解决方案,加强检测认证、安全防护、与电网双向互动、电池梯级利用等关键技术研发,无人值守自助服务和桩的协调控制。充分发挥企业创新的主体作用,加快研发高功率密度、高转换效率、高适用性、无线充电、移动充电等新型充换电技术和设备。(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三)搭建通用技术研发和检测平台。以综合性研发主体和重点实验室为基础,加大研发和检测能力建设投入,不断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支持建立新能源汽车检测、研发等技术支撑平台,提高新能源汽车和动力电池的技术服务和检测检测水平。积极申请设立新能源汽车质量检测中心,鼓励国内外汽车企业和研发机构在我市设立新能源车辆研发中心,加强企业与高校、研发机构的信息交流与合作,推动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科技局)

七、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近日,驻马店市发布了《驻马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驻马店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2016年至2020年,全市推广新能源汽车数量不低于1000辆、1230辆、,分别为1570辆、2130辆和2800辆,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数量应不低于全市新增和更新汽车总数的1.5%和2%。在2016年至2020年全市新增和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的比例分别达到60%、70%、80%、90%和100%。

2016年,该市计划建设9个城市充电站、2个移动充电站(车)和120个公共充电桩。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先进、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约1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驻马店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产业集群、市政府部门:

《关于驻马店市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已获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0月13日

关于驻马店市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发展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56号)和《中国制造2025河南行动计划》,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为了促进行业的快速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抓住国家和省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战略机遇,以创新为核心,以纯电动为主要战略方向,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突出重点领域和产业,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

应用新能源汽车,引进优势企业在我市建厂合作,积极推进工业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新能源汽车生产和充电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形成一批汽车制造及配套产业知名品牌,促进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是加大新能源汽车在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的推广力度。

(1) 新能源汽车的推广目标。2016年至2020年,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不低于1000辆(标准车,下同),分别为1230辆、1570辆、2130辆和2800辆,推广数量占全市新增更新汽车总量的比例不低于1.5%、2%、3%、4%和5%。(责任单位:县、区人民政府)

(二)做好重点县使用推广工作。宜城区、上蔡县、正阳县、平舆县、汝南县被列为新能源汽车重点推广县。2016年,宜城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不少于300辆,上蔡县、正阳县、平舆县、汝南县不少于100辆,其他县不少于50辆。2017年至2020年,重点县区的数量将根据2016年推进的数量增加。(责任单位:宜城区、上蔡县、正阳县、平舆县、汝南县人民政府)

(3) 加大新能源公交车的推广力度。在2016年至2020年全市新增和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的比例分别达到60%、70%、80%、90%和100%。(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四)在旅游景区积极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2016年,新能源汽车在全市旅游景区新增和置换车辆中所占比例不低于50%,2020年前新能源汽车将在全市景区广泛使用。(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五)增加对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使用。2016年至2020年,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购买新能源汽车占当年设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并将逐年增加。(责任单位:市直机关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县区人民政府)

(六)促进企业和私人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相关规定补贴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采取市场化方式,通过不限购、不限购和降低使用环节成本等政策引导,促进日常办公用车、通勤公交车、私家车等新能源汽车的应用。(责任单位:市局、市财政局)

三是加快充电换电设施建设步伐

(a) 充电设施建设的总体目标。整合社会资源,鼓励社会资本与符合条件的企业充分竞争,参与充电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维护,通过授予特许经营权来保护投资者的初始利益,激发市场投资和市场驱动的产业发展活力。2016年,该市计划建设9个城市充电站、2个移动充电站(车)和120个公共充电桩。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先进、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约1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新建城市公共停车场应配备不低于停车位10%的充电桩。(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国电驻马店供电公司、县区人民政府)

(2) 做好充电设施建设规划。将充换电设施和配套电网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将充电设施规划、电网建设和……有机衔接……

城市和农村建设。原则上,新建住宅停车位应100%配备充电设施或预留建安条件,商场、酒店、,新建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医院和办公楼应不低于15%,每2000辆电动汽车应至少建设一个公共充电站。制定出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国电驻马店供电公司)

(三)用户住宅内的充电设施建设情况。鼓励充电服务、物业服务等企业参与小区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统一开展停车位改造,直接办理报电、接电手续,制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向用户适当收费。对于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优先考虑在停车位建设充电设施;

对于没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鼓励在居民区建设公共充电停车位,建立停车位充电分时机制,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房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国电驻马店供电公司)

(四)建设单位内部充电设施。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应当利用内部停车资源,规划建设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和充电设施,比例不低于15%。(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直机关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电驻马店供电公司)

(五)公共服务收费设施建设情况。对于公共交通、环卫等公共服务领域的电动汽车,根据线路运营要求,优先建设停车场充电设施,沿途合理建设独立的快速充电站和换电站。对于租赁、物流、租赁、巡逻等公共服务领域的电动汽车,要充分挖掘单位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潜力,结合城市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实现高效互补。(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规划局、国电驻马店供电公司)

(六)城市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公共充电设施建设要从城市中心向边缘逐步推进,从城市优先发展区域向一般区域逐步推进。优先建设大型商场、超市、文化体育场馆等建筑的停车场,以及交通枢纽等公共停车场的充电设施。鼓励在符合条件的加油站建设公共快速充电设施,适当建设独立的公共快速充电站。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向社会开放充电设施。(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规划局、国电驻马店供电公司)

(七)城际快速充电网络建设。充分利用高速公路和快速通道服务区建设城际快充站,到2020年实现城际快充网络全覆盖,满足新能源汽车城际出行需求。(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国电驻马店供电公司)

(8) 培养市场主体。有效整合公共交通、租赁站、社会公共停车场等各类公共资源,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培育市场主体。(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

四是加快商业模式创新

(1) 推动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市场。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车辆租赁、电池租赁回收等服务领域。商业场所可以通过收费、服务费和停车费相结合的方式给予优惠,鼓励个人用自己的充电设施对外提供充电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2) 推进智能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推进“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智能化水平,提高运营效率和用户体验满意度,促进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之间的能源和信息双向互动。鼓励用户利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为用户提供充电导航、状态查询、充电预约、费用结算等服务,拓展平台增值服务。(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市商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 创新的充电服务商业模式。鼓励探索大型充换电站与商业地产相结合的发展模式,引导商场、超市、影院、便利店等商业场所为用户提供辅助充电服务。鼓励充电服务企业通过与车企合作、众筹等方式创新构建充电基础设施业务合作模式,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提供智能充放电、电子商务、广告等增值服务,从而提高充电服务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4) 积极鼓励投融资创新。在公共服务领域,探索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等新能源汽车的融资租赁运营模式,探索个人使用领域的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车辆共享、车辆租赁和按揭购买模式。(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机关管理局)

五、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化

(1) 加快宜城区电动汽车产业园建设进度。抓住新能源汽车市场启动的战略机遇,扩大示范应用范围,重点吸引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和关键零部件企业入驻,逐步形成从关键零部件到整车的全产业链体系,构建“整车+配套”的产业发展格局,建设集电动汽车装配和关键零部件生产为一体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推进有限公司、河南金龙沃城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项目建设,2016年形成万辆以上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到2020年,将形成全省重要的纯电动乘用车制造基地。(责任单位:宜城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 积极推动汽车制造业的快速发展。推动河南银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和河南金龙沃城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按照国家生产准入标准加快生产平台建设,尽快取得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形成生产能力。(责任单位:宜城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 提高新能源汽车的整体质量。严格执行准入标准,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加强生产企业对新能源汽车的安全监测和动态检查,建立惩罚性赔偿、市场退出等机制。(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质量监督局)

六、 加强技术创新

(a) 加强新能源汽车的关键技术。围绕电动化、轻量化、智能化、网联化的发展方向,集中攻关储能系统、燃料电池、驱动系统、车辆控制与节能、智能辅助驾驶、充电与加注、区域工况建设、排放与噪声控制、测试与检测等共性关键技术,电池回收和车辆集成技术。推动大中小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搭建协同研究、开放共享的动力电池创新平台,集中力量研发关键材料、电池系统等共性基础技术。加大对动力电池数字化制造成套设备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新能源汽车制造和研发企业申报上述领域的项目,并积极争取国家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财政厅、市D……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加强充换电的关键技术。依托示范项目,积极探索充电基础设施与智能电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智能交通融合发展的技术解决方案,加强检测认证、安全防护、与电网双向互动、电池梯级利用等关键技术研发,无人值守自助服务和桩的协调控制。充分发挥企业创新的主体作用,加快研发高功率密度、高转换效率、高适用性、无线充电、移动充电等新型充换电技术和设备。(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三)搭建通用技术研发和检测平台。以综合性研发主体和重点实验室为基础,加大研发和检测能力建设投入,不断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支持建立新能源汽车检测、研发等技术支撑平台,提高新能源汽车和动力电池的技术服务和检测检测水平。积极申请设立新能源汽车质量检测中心,鼓励国内外汽车企业和研发机构在我市设立新能源车辆研发中心,加强企业与高校、研发机构的信息交流与合作,推动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科技局)

七、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协调推动相关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研究协调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市直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动工作落实。县区政府要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各职能部门参加的新能源汽车联席会议制度,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细化扶持政策和扶持措施。要加强指标考核,建立以车辆实际运行和环境便捷使用为主要指标的考核体系,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确保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有效。(责任单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县区人民政府)

(2) 制定配套政策。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实施意见,研究制定支持新能源汽车购置使用、检验检测、技术研发和工业生产的政策;研究出台支持充电设施建设的政策,制定充电服务分类指导价实施细则;

研究出台优惠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通行和使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局)

(3) 加大舆论宣传力度。不定期举办专题学术会议、专家讲座和经验交流活动,了解国内外新能源汽车技术的发展趋势。有计划、有组织地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新能源汽车的宣传力度,支持举办各类新能源汽车展览会,不断提高公众对新能源车的认识,营造有利于新能源汽车商业化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外宣办、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充分发挥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协调推动相关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研究协调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市直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动工作落实。县区政府要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各职能部门参加的新能源汽车联席会议制度,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细化扶持政策和扶持措施。要加强指标考核,建立以车辆实际运行和环境便捷使用为主要指标的考核体系,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确保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有效。(责任单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县区人民政府)

(2) 制定配套政策。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实施意见,研究制定支持新能源汽车购置使用、检验检测、技术研发和工业生产的政策;研究出台支持充电设施建设的政策,制定充电服务分类指导价实施细则;研究出台优惠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通行和使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局)

(3) 加大舆论宣传力度。不定期举办专题学术会议、专家讲座和经验交流活动,了解国内外新能源汽车技术的发展趋势。有计划、有组织地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新能源汽车的宣传力度,支持举办各类新能源汽车展览会,不断提高公众对新能源车的认识,营造有利于新能源汽车商业化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外宣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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