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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岩市发布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 2020年计划建5000个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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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1900/1/1 0:00:00

由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龙岩市城乡规划局委托龙岩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龙岩市中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目前,该规划方案已通过市计委审查,原则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现对规划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2016年11月3日至2016年12月2日,公示期30天。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探讨,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龙岩市城乡规划局总工程师办公室(邮寄地址:福建省龙岩市登高中路72号,邮编:364000,电话:0597-3213509,电子邮箱:lyzgs2011@163.com).

龙岩市中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

一、规划范围

本规划的规划范围与《龙岩总体规划(2011-2030年)》中中心城市的规划范围一致,即东部为苏班,南部为坎市,西部为蛟阳,北部为白沙。包括主城、永丰新城、龙岩新城和古交新城,总面积约312平方公里,其中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121平方公里。

第二,规划期

该计划的期限为2016年至2020年。

第三,规划依据

1.国务院发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

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八项措施的通知》(闽政〔2014〕50号);

4.《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宗〔2014〕387号);

5.《福建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

7.《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发改能源[2015]1454号);

8、《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纲要的通知》(国能电力[2015]447号);

9、《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编制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有关事项的通知》(福建省发展改革能源[2015]750号);

10.《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6〕62号);

11、《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十三五”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通知》(福建省发展改革能源[2016]293号)。

(2) 相关规划

1.《龙岩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

2.《龙岩市中心城区龙岩新区区划规划(2012-2030)》。

3.《龙岩市中心城区古交新区区划规划(2012-2030)》。

4.《龙岩市中心城区永丰新区区划规划(2012-2030)》

5.龙岩市中心城区主要城市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6.《龙岩市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2015-2030)》

7.《厦门龙岩山海合作经济区白沙苏班工业园总体规划(2014-2030年)》。

8.《龙岩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15-2030年)》。

四、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

(A) 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部署,加强规划指导,异地实施;

完善标准体系,加强政策引导;鼓励社会参与,创新发展模式,发挥市场作用;系统科学地构建与电动汽车发展相适应的高效开放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保障和促进电动汽车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2) 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系统推进,适度推进;

2、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经济合理;

3、标准统一、施工规范、普遍开放;

4.创新理念、市场领先、示范引领;

5.加强领导,协调推进,加快发展。

五、规划内容及重点

(A) 中心城市充电设施发展需求预测

1.电动汽车分类发展规模预测。

根据中心城市新能源汽车的发展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到2020年,中心城市的新能源汽车发展规模将达到5000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600辆,乘用车约3800辆,物流环卫专用车600辆。详见表5-5。

表1中心城区各类新能源汽车发展预测(单位:辆)

2.各类车辆充电设施配置原则

公交充电设施配置原则:结合各类公交车站设置公交专用充电桩,公交充电桩与公交电动车的比例不小于1:3。

出租车充换电设施配置原则:考虑到技术和政策的不可控性,根据换电需求安排充换电站,根据充电模式电动出租车的需求安排公共充电桩。考虑换电需求时,按130辆出租车配置两停车充换电站。充换电站需要150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既可以独立建设,也可以附属建设。考虑到充电需求,电动出租车的桩车比不应小于1:3。

电环卫、物流、治安巡逻等充电设施配置原则:结合单位专用停车站或内部停车场配置专用充电桩。根据环卫、物流、巡逻车的运行特点,车桩比为1:1。考虑到公共充电桩的配置,桩与车辆的比例为1:7。

公务用车和私人乘用车充电设施配置原则:结合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和居民小区停车位配置专用充电桩,按车桩比1:1配置专用充电站。考虑到公共充电桩的配置,桩与车辆的比例为1:7。主城区(除红坊、龙门、江山、北翼、铁山单元外)是新能源汽车重点发展区,公共充电设施服务半径不超过0.9公里。红坊、龙门、江山、北翼、铁山山单元在主城区的公共充电服务半径为1.5公里,其他区域为3公里。每2000辆电动汽车配备一个不少于4个直流快速充电桩的充电站(指支数量,下同),并结合交通枢纽、大型文体设施、城市绿地、公共停车场、大型建筑等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站。

3.各类场所充电设施配置原则

(1) 住宅区

对于新建地块,原则上新建住宅充电泊位应按总停车位的100%建设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已建充电设施的非固定产权停车泊位不低于总停车位20%。主要包括充电设施、管桥、配电设施和电表箱的安装位置和用地。对已建地块,鼓励物业联合充电设施运营商根据实际需要建设充电设施;对于小区内可能出现的多车情况,鼓励通过充电泊位分时,满足多辆新能源乘用车的充电需求;停车位

选址应满足充电设施安装的空间要求,最大限度地降低其他项目的施工难度;

对于一些实施条件困难的小区,宜在地块周边1公里范围内积极开发公共充电设施,满足居民充电需求。

(2) 公共停车场、大型购物中心、公共建筑、办公室等。

对新增地块,具备充电设施或预留建安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鼓励在此基础上增加充电设施建设规模;

对于已建地块,按照地面5%、地下2%的比例配置建设充电桩,完成电动汽车的推广任务。鼓励在此基础上提高配置和建设标准;停车位的位置应满足安装充电设施的空间要求,并尽可能降低其他项目的施工难度。

(3) 公交枢纽站、停车场、首末站

新建公交枢纽站、停车场、首末站,应根据电动客车推广任务的安排,建设一定数量的公交充电桩。

对于现有的公交枢纽站、停车场和首末站,根据电动公交车推广任务的安排和现场条件,选择面积大、服务功能强的车站设施,建设一定数量的公交充电桩。

(4) 出租车充电和更换发电站

根据电动出租车的发展需求,规划充换电站,配置两停车充换电站一座,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

独立占地充换电站应考虑充电桩的建设和电动汽车的示范推广功能,以及行业推广、示范、技术培训、维护、充电桩管理和调度中心的服务。

(5) 公共充电站

结合公共停车场、大型商场、公共建筑、办公室等场所,建设公共充电站。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备4个带有直流快速充电桩的充电站。

(6) 高速公路服务区

每个高速服务区将配备一个城际快速充电站,至少有四个直流快速充电桩,未来将根据现场条件和充电需求逐步增加站点数量。

(7) 所有企业和机构都有自己的活动场所。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场地建设充电设施。

4.充电设施需求预测

为了满足中心城市5000辆电动汽车的推广需求,根据上述政策、发展规模评估和充电设施配置原则,到2020年,龙岩中心城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最低要求是:至少一个充电和更换设施,至少200个公交充电桩,至少700个小型汽车公共充电桩和至少4100个小型汽车专用充电桩。

表2充电设施的最低数量要求

(2) 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方案

1.充换电站规划布局方案

出租车充换电设施1处,位于主城洛龙西路客运中心站,占地1500平方米;

共有5个公共充电站,每个充电站不少于4个直流充电桩。详见附图2。

2.公交车充电桩规划布局方案

结合汽车站的现状和规划,进行了充电桩施工。根据现状和规划公交车站区域设置充电桩数量,其中结合现状设置14个公交车站108个充电桩,结合规划公交车站设置21个公交车站192个充电桩。综上所述,到2020年,将在35个车站建设和布置300个公交充电桩,可满足规划要求的200个公交充电站的最低要求。详见附图3、附图4。

3.小型汽车公共充电桩规划布局方案

结合公共停车场的现状和规划,进行了充电桩的建设。本规划共选择31个既有停车场和43个规划停车场进行小型汽车公共充电桩的配置和建设,新建1399个小型车公共充电桩。结合已建成的6个公共充电桩,到2020年,中心城区将建成1405个小型汽车公共充电桩。远远超过规划700个充电桩的最低要求。详见表3以及图5和图6。

表3各地区小型汽车公共充电桩数量统计表

4、专用车充电桩规划布局方案

(1) 环卫车辆专用充电桩布置图

本规划选择3个既有环卫停车场、1个在建环卫停车场和10个规划环卫停车场建设环卫车辆专用充电桩,共新建225个专用充电桩。可满足规划220个的最低要求。详见附图7。

(2) 物流车辆专用充电桩布局

本次规划选择7个既有货运停车场和9个规划货运停车场建设电动物流车专用充电桩,共新建280个专用充电桩以满足规划240个的最低要求。详见附图8。

(3) 客车专用充电桩布置图

到2020年,中心城市至少需要配备60个客车充电桩、30个长途汽车充电桩和30个通勤者充电桩。其中,通勤车专用充电桩建设在通勤车所在单元;

客车专用充电桩主要建设在龙岩市旅游集散服务中心、客运中心站、志高深州欢乐公园和古田碧桃园停车场。每个地方不少于10个充电桩,共有40个客车充电桩,满足规划的最低要求。

(4) 警用巡逻车专用充电桩布置图

到2020年,中心城区共推广电动警用巡逻车80辆,并计划按桩车比1:1建设专用充电桩,即至少建设80个警用巡逻汽车专用充电桩。专用充电桩主要布置在中心城区系统的各个单元。

5.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规划布局方案

计划在全市所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单向设置不少于4个直流充电桩,满足城际交通基本充电需求。未来,设施的数量将根据需求逐步增加。详细的

参见附图9。

6.发展目标

(1) 总体发展目标

建设覆盖整个中心城市的充电设施服务网络和充电设施服务走廊,满足各地新能源汽车开发使用的基本需求。到2020年,中心城区将推广5000辆新能源汽车、1个充换电设施、5个公共充电站、300个公交充电桩和1405个小型汽车公共充电桩,新增4100个专用充电桩。“十三五”期间,年度目标分别为总促销额的10%、15%、20%、25%和30%。主城和三个新城的公共充电桩任务如表3所示。由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龙岩市城乡规划局委托龙岩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龙岩市中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目前,该规划方案已通过市计委审查,原则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现对规划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2016年11月3日至2016年12月2日,公示期30天。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探讨,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龙岩市城乡规划局总工程师办公室(邮寄地址:福建省龙岩市登高中路72号,邮编:364000,电话:0597-3213509,电子邮箱:lyzgs2011@163.com).

龙岩市中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

一、规划范围

本规划的规划范围与《龙岩总体规划(2011-2030年)》中中心城市的规划范围一致,即东部为苏班,南部为坎市,西部为蛟阳,北部为白沙。包括主城、永丰新城、龙岩新城和古交新城,总面积约312平方公里,其中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121平方公里。

第二,规划期

该计划的期限为2016年至2020年。

第三,规划依据

1.国务院发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

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八项措施的通知》(闽政〔2014〕50号);

4.《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宗〔2014〕387号);

5.《福建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

7.《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发改能源[2015]1454号);

8、《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纲要的通知》(国能电力[2015]447号);

9、《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编制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有关事项的通知》(福建省发展改革能源[2015]750号);

10.《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6〕62号);

11、《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十三五”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通知》(福建省发展改革能源[2016]293号)。

(2) 相关规划

1.《龙岩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

2.《龙岩市中心城区龙岩新区区划规划(2012-2030)》。

3.《龙岩市中心城区古交新区区划规划(2012-2030)》。

4.《龙岩市中心城区永丰新区区划规划(2012-2030)》

5.龙岩市中心城区主要城市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6.《龙岩市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2015-2030)》

7.《厦门龙岩山海合作经济区白沙苏班工业园总体规划(2014-2030年)》。

8.《龙岩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15-2030年)》。

四、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

(A) 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部署,加强规划指导,异地实施;完善标准体系,加强政策引导;鼓励社会参与,创新发展模式,发挥市场作用;系统科学地构建与电动汽车发展相适应的高效开放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保障和促进电动汽车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2) 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系统推进,适度推进;

2、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经济合理;

3、标准统一、施工规范、普遍开放;

4.创新理念、市场领先、示范引领;

5.加强领导,协调推进,加快发展。

五、规划内容及重点

(A) 中心城市充电设施发展需求预测

1.电动汽车分类发展规模预测。

根据中心城市新能源汽车的发展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到2020年,中心城市的新能源汽车发展规模将达到5000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600辆,乘用车约3800辆,物流环卫专用车600辆。详见表5-5。

表1中心城区各类新能源汽车发展预测(单位:辆)

2.各类车辆充电设施配置原则

公交充电设施配置原则:结合各类公交车站设置公交专用充电桩,公交充电桩与公交电动车的比例不小于1:3。

出租车充换电设施配置原则:考虑到技术和政策的不可控性,根据换电需求安排充换电站,根据充电模式电动出租车的需求安排公共充电桩。考虑换电需求时,按130辆出租车配置两停车充换电站。充换电站需要150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既可以独立建设,也可以附属建设。考虑到充电需求,电动出租车的桩车比不应小于1:3。

电环卫、物流、治安巡逻等充电设施配置原则:结合单位专用停车站或内部停车场配置专用充电桩。根据环卫、物流、巡逻车的运行特点,车桩比为1:1。考虑到公共充电桩的配置,桩与车辆的比例为1:7。

公务用车和私人乘用车充电设施配置原则:结合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和居民小区停车位配置专用充电桩,按车桩比1:1配置专用充电站。考虑到公共充电桩的配置,桩与车辆的比例为1:7。主城区(除红坊、龙门、江山、北翼、铁山单元外)是新能源汽车重点发展区,公共充电设施服务半径不超过0.9公里。红坊、龙门、江山、北翼、铁山山单元在主城区的公共充电服务半径为1.5公里,其他区域为3公里。每2000辆电动汽车配备一个不少于4个直流快速充电桩的充电站(指支数量,下同),并结合交通枢纽、大型文体设施、城市绿地、公共停车场、大型建筑等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站。

3.各类场所充电设施配置原则

(1) 住宅区

对于新建地块,原则上新建住宅充电泊位应按总停车位的100%建设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已建充电设施的非固定产权停车泊位不低于总停车位20%。主要包括充电设施、管桥、配电设施和电表箱的安装位置和用地。对已建地块,鼓励物业联合充电设施运营商根据实际需要建设充电设施;对于小区内可能出现的多车情况,鼓励通过充电泊位分时,满足多辆新能源乘用车的充电需求;停车位

选址应满足充电设施安装的空间要求,最大限度地降低其他项目的施工难度;

对于一些实施条件困难的小区,宜在地块周边1公里范围内积极开发公共充电设施,满足居民充电需求。

(2) 公共停车场、大型购物中心、公共建筑、办公室等。

对新增地块,具备充电设施或预留建安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鼓励在此基础上增加充电设施建设规模;

对于已建地块,按照地面5%、地下2%的比例配置建设充电桩,完成电动汽车的推广任务。鼓励在此基础上提高配置和建设标准;停车位的位置应满足安装充电设施的空间要求,并尽可能降低其他项目的施工难度。

(3) 公交枢纽站、停车场、首末站

新建公交枢纽站、停车场、首末站,应根据电动客车推广任务的安排,建设一定数量的公交充电桩。

对于现有的公交枢纽站、停车场和首末站,根据电动公交车推广任务的安排和现场条件,选择面积大、服务功能强的车站设施,建设一定数量的公交充电桩。

(4) 出租车充电和更换发电站

根据电动出租车的发展需求,规划充换电站,配置两停车充换电站一座,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

独立占地充换电站应考虑充电桩的建设和电动汽车的示范推广功能,以及行业推广、示范、技术培训、维护、充电桩管理和调度中心的服务。

(5) 公共充电站

结合公共停车场、大型商场、公共建筑、办公室等场所,建设公共充电站。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备4个带有直流快速充电桩的充电站。

(6) 高速公路服务区

每个高速服务区将配备一个城际快速充电站,至少有四个直流快速充电桩,未来将根据现场条件和充电需求逐步增加站点数量。

(7) 所有企业和机构都有自己的活动场所。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场地建设充电设施。

4.充电设施需求预测

为了满足中心城市5000辆电动汽车的推广需求,根据上述政策、发展规模评估和充电设施配置原则,到2020年,龙岩中心城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最低要求是:至少一个充电和更换设施,至少200个公交充电桩,至少700个小型汽车公共充电桩和至少4100个小型汽车专用充电桩。

表2充电设施的最低数量要求

(2) 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方案

1.充换电站规划布局方案

出租车充换电设施1处,位于主城洛龙西路客运中心站,占地1500平方米;

共有5个公共充电站,每个充电站不少于4个直流充电桩。详见附图2。

2.公交车充电桩规划布局方案

结合汽车站的现状和规划,进行了充电桩施工。根据现状和规划公交车站区域设置充电桩数量,其中结合现状设置14个公交车站108个充电桩,结合规划公交车站设置21个公交车站192个充电桩。综上所述,到2020年,将在35个车站建设和布置300个公交充电桩,可满足规划要求的200个公交充电站的最低要求。详见附图3、附图4。

3.小型汽车公共充电桩规划布局方案

结合公共停车场的现状和规划,进行了充电桩的建设。本规划共选择31个既有停车场和43个规划停车场进行小型汽车公共充电桩的配置和建设,新建1399个小型车公共充电桩。结合已建成的6个公共充电桩,到2020年,中心城区将建成1405个小型汽车公共充电桩。远远超过规划700个充电桩的最低要求。详见表3以及图5和图6。

表3各地区小型汽车公共充电桩数量统计表

4、专用车充电桩规划布局方案

(1) 环卫车辆专用充电桩布置图

本规划选择3个既有环卫停车场、1个在建环卫停车场和10个规划环卫停车场建设环卫车辆专用充电桩,共新建225个专用充电桩。可满足规划220个的最低要求。详见附图7。

(2) 物流车辆专用充电桩布局

本次规划选择7个既有货运停车场和9个规划货运停车场建设电动物流车专用充电桩,共新建280个专用充电桩以满足规划240个的最低要求。详见附图8。

(3) 客车专用充电桩布置图

到2020年,中心城市至少需要配备60个客车充电桩、30个长途汽车充电桩和30个通勤者充电桩。其中,通勤车专用充电桩建设在通勤车所在单元;

客车专用充电桩主要建设在龙岩市旅游集散服务中心、客运中心站、志高深州欢乐公园和古田碧桃园停车场。每个地方不少于10个充电桩,共有40个客车充电桩,满足规划的最低要求。

(4) 警用巡逻车专用充电桩布置图

到2020年,中心城区共推广电动警用巡逻车80辆,并计划按桩车比1:1建设专用充电桩,即至少建设80个警用巡逻汽车专用充电桩。专用充电桩主要布置在中心城区系统的各个单元。

5.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规划布局方案

计划在全市所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单向设置不少于4个直流充电桩,满足城际交通基本充电需求。未来,设施的数量将根据需求逐步增加。详细的

参见附图9。

6.发展目标

(1) 总体发展目标

建设覆盖整个中心城市的充电设施服务网络和充电设施服务走廊,满足各地新能源汽车开发使用的基本需求。到2020年,中心城区将推广5000辆新能源汽车、1个充换电设施、5个公共充电站、300个公交充电桩和1405个小型汽车公共充电桩,新增4100个专用充电桩。“十三五”期间,年度目标分别为总促销额的10%、15%、20%、25%和30%。主城和三个新城的公共充电桩任务如表3所示。(2) 主要区域发展目标

到2020年,主城区除红坊、龙门、江山、北翼、铁山等重点区域和古田红色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外,其他单位的充电服务半径将小于0.9公里。

主城区除红坊、龙门、江山、北翼、铁山外的其他单位选取26个既有停车场和26个规划停车场建设公共充电桩,共建设1144个公共充电桩。古田红色景区公共充电桩选择了5个现有停车场和2个规划停车场,共建设55个公共充电桩。

(3) 关键领域的发展目标

积极推动新能源乘用车用户结合住宅小区和商业办公场所的停车位建设充电桩。

到2020年,将有不少于3500个公务和私人乘用车专用充电桩,满足用户的基本充电需求。

鼓励符合条件的自用和专用充电设施向公众开放。

到2020年,通过增加现有公共停车场、新建公共停车场等措施,合理布局社会停车场公共充电桩1405个,满足城市核心区0.9公里的服务半径要求。

到2020年,全市将建设300个公交充电桩和35个具有充电功能的公交车站,满足行业基本充电需求。

到2020年,将建造一个充电和更换设施,以满足出租车行业的需求。将建设5个公共充电站,以满足电动汽车的临时充电需求。(2) 主要区域发展目标

到2020年,主城区除红坊、龙门、江山、北翼、铁山等重点区域和古田红色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外,其他单位的充电服务半径将小于0.9公里。

主城区除红坊、龙门、江山、北翼、铁山外的其他单位选取26个既有停车场和26个规划停车场建设公共充电桩,共建设1144个公共充电桩。古田红色景区公共充电桩选择了5个现有停车场和2个规划停车场,共建设55个公共充电桩。

(3) 关键领域的发展目标

积极推动新能源乘用车用户结合住宅小区和商业办公场所的停车位建设充电桩。

到2020年,将有不少于3500个公务和私人乘用车专用充电桩,满足用户的基本充电需求。

鼓励符合条件的自用和专用充电设施向公众开放。

到2020年,社会停车场1405个公共充电桩将合理……

通过增加现有公共停车场和新建公共停车场等措施进行援助,以满足城市核心区0.9公里的服务半径要求。

到2020年,全市将建设300个公交充电桩和35个具有充电功能的公交车站,满足行业基本充电需求。

到2020年,将建造一个充电和更换设施,以满足出租车行业的需求。将建设5个公共充电站,以满足电动汽车的临时充电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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