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营市发布了《“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预计到2020年,东营市电动汽车保有量将达到约3.4万辆,其中电动公交车约1055辆,电动出租车约757辆,电动环卫物流专用车约969辆,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和通勤用车约5600辆,私人电动客车约2.57万辆。
结合东营市电动汽车的发展目标,根据电动汽车在各个应用领域对充电基础设施的配置要求,分类估计到2020年,东营市需要建设41座公共充换电站,7个公交车充电和更换电站,4个环卫和物流专用车辆充电站。建设充电桩16550个,其中住宅小区专用充电桩8550个,内部停车场专用充电桩4000个,分布式公共充电桩4000根。
东营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
电动汽车的充电基础设施包括各种集中充换电站、分散式充电桩以及连接上级电源的相关设施。加快充电设施规划建设,是落实国家和省级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战略的现实需要,也是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方便群众出行、促进城市低碳发展的有效举措。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发布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发展改革能源〔2015〕1454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本设施专项规划纲要的通知》(国能电力[2015]44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2015]73号文件加快推进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2016]18号)等,进一步推动电动汽车在我市的普及应用,引导充电基础设施有序健康发展,形成先行、适度先进、便捷高效的发展体系。规划期为2016-2020年。
第一,发展的基础
(A) 基本现状
近年来,在国家的大力支持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一定进展,应用规模和范围正在逐步扩大。
新能源汽车的规模迅速增长。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401辆,其中公共交通新能源汽车205辆,行政机关公务、通勤用车41辆,环卫、物流用车59辆,私家车1096辆。新能源汽车的数量持续快速增长。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我市已建成20个公共充电桩,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
政策支持力度逐步加大。我省先后出台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2]22号文件加快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2]3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家办发〔2014〕35号文件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14〕41号),一系列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配套文件……
《山东省节能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示范推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财建〔2015〕32号)等能源汽车在购车补贴、收费价格、收费服务费等多方面提供了政策支持。结合实际,我市陆续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为推动电动汽车的普及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的发展奠定基础。
(2) 存在的问题
电动汽车在我市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受发展阶段、技术水平、认知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它在发展过程中仍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
1.新能源汽车市场培育不完善。
目前,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整体仍处于起步阶段,核心零部件和关键技术尚未完全突破。存在车辆成本高、续航里程短、充电速度慢、电池寿命短等突出问题,制约了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应用,影响了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发展。同时,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过程中,普遍存在关注汽车而不关注充电基础设施的问题。有车无桩,有桩无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
2.充电基础设施难以落地。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涉及城市规划、建设用地、配电网建设与改造、物业管理等多个方面,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协调多个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社会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很难与许多分散的利益相关者协调;在私人乘用车领域,大量用户不具备电力安装条件或基层组织和车主难以自主组织协调,导致充电基础设施难以落地。
3.充电基础设施管理体系相对分散。
我市充电基础设施相对较小,落后于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尚未成立。
4.支持政策仍需加强。
“十二五”期间,国家和省级补贴政策主要针对新能源汽车,不覆盖充电设施;
一些城市对充电基础设施的发展重视不够,在城市建设和相关规划中对充电基础建设考虑不够。充电基础设施的长期用地政策有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对小区、社会停车场等安装困难场所的协调和推动力度不够,缺乏必要的配套政策。
二是发展形势和需求预测
(A) 发展状况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统筹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也是推动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实现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战略机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面临着一系列新的机遇和挑战。
1、新能源汽车产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
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应用,是推动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节能减排、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的有效措施。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我国新能源汽车累计保有量将超过500万辆,新能源汽车产业将进入快速发展期。这不仅给充电基础设施的发展带来了巨大机遇,也对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布局、提高互联互通服务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2、新技术、新模式进入集中突破期。
动力电池一直是制约电动汽车推广的重要因素。近年来,随着科技创新能力的不断增强和研发投入的不断增加,锂硫电池、锂空气电池、石墨烯电池、氢燃料电池等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涌现,动力电池的续航里程、充电速度和效率不断提高,为电动汽车的普及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与此同时,随着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移动支付、大数据等新技术的普及和应用,特别是“互联网+”在电动汽车和充电设施领域的深度融合和发展,一些新的商业模式和新的业态不断涌现。例如,以特殊呼叫为代表的群组充电、以江苏万邦为代表的众筹充电、以中兴通讯为代表的无线充电和以沃特玛电池为代表的移动充电,将进一步推动充电基础设施的快速发展。
3、一系列扶持政策进入密集出台期。
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为标志,我国电动汽车的普及应用已进入从以车为主向车桩并行的重大转变。国家和省将在财税支持、土地利用、规划建设标准、收费价格和服务费等方面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同时,将在充换电技术、安全管理和智能服务等方面制定一系列统一的标准和管理制度,也将迅速推动充电基础设施的发展。
4、大气污染防治进入集中攻坚期。
作为我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我省化学需氧量(COD)、氨氮、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居全国前列,雾霾天气频发。汽车尾气排放是造成城市空气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其中,我省汽车氮氧化物排放量约为每年50万吨,占全省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近30%。随着塔斯的增加……
随着节能减排和汽车数量的不断增加,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和应用,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促进燃料替代变得更加紧迫。
(2) 需求预测
考虑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新型城镇化、交通布局等诸多因素,“十三五”期间,我市电动汽车及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预测如下:
图2-1东营市电动汽车现状及预测(2015-2020)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电动汽车核心技术的快速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预计“十三五”期间我市电动汽车应用将迅速发展,替代量将逐年增加,推广应用领域将逐步从公共服务车向私人乘用车过渡。根据我市电动汽车的增长趋势,结合国家和省关于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的相关政策要求和规划目标,预计到2020年,我市电动车辆保有量将达到约3.4万辆,其中电动公交车约1055辆,电动出租车约757辆,约969辆电动环卫和物流专用车,约5600辆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公务和通勤车辆,25733辆电动私人客车。
图2-2东营市电动汽车保有量分类预测
表2-1东营市电动汽车保有量分类预测
充电基础设施的配置原则。根据电动汽车在不同应用领域的发展需求,将建设不同类型的充电基础设施。在公交车、出租车、环卫物流等领域,主要建设专用充电站,满足各类特种车辆的充电需求;在个人住宅、工作单位和公共场所,将建设8个充电桩和一些公共充电站,以满足电动公务车、电动私人乘用车和一些特种车辆的充电需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遵循桩站先行、适度超前的原则,按照“自(特)用为主、公用为辅、相互补充、分类实施”的原则进行配置。根据《山东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十三五”规划》的总体要求,东营市被确定为新能源城市。到2020年,东营市计划在中心城区合理布局重点区域,因地制宜选择场地类型和规模,形成中心城区主要充电服务网络,实现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小于1:10,中心城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1.2公里。
充电基础设施预测。结合我市电动汽车的发展目标,根据各应用领域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配置要求,分类计算,到2020年,我市需要建设41座公共充换电站,7个公交车充电和更换电站,4个环卫和物流专用车辆充电站;
建设充电桩16550个,其中住宅小区专用充电桩8550个,内部停车场专用充电桩4000个,分布式公共充电桩4000根。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A)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大二、三、四、五、六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实现充电基础设施与电动汽车协同发展为主线,遵循“因地制宜、快速经济、合理适度”的原则。加快建设以用户住宅停车位、单位停车场、公交出租车站等专用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公共建筑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位等公共充电设施为辅助,城市快速充电站、,以独立占地为补充的换电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以国省道两侧的城际快速充电站为支撑,确保和促进电动汽车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近日,东营市发布了《“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预计到2020年,东营市电动汽车保有量将达到约3.4万辆,其中电动公交车约1055辆,电动出租车约757辆,电动环卫物流专用车约969辆,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和通勤用车约5600辆,私人电动客车约2.57万辆。
结合东营市电动汽车的发展目标,根据电动汽车在各个应用领域对充电基础设施的配置要求,分类估计到2020年,东营市需要建设41座公共充换电站,7个公交车充电和更换电站,4个环卫和物流专用车辆充电站。建设充电桩16550个,其中住宅小区专用充电桩8550个,内部停车场专用充电桩4000个,分布式公共充电桩4000根。
东营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
电动汽车的充电基础设施包括各种集中充换电站、分散式充电桩以及连接上级电源的相关设施。加快充电设施规划建设,是落实国家和省级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战略的现实需要,也是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方便群众出行、促进城市低碳发展的有效举措。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发布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发展改革能源〔2015〕1454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本设施专项规划纲要的通知》(国能电力[2015]44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2015]73号文件加快推进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2016]18号)等,进一步推动电动汽车在我市的普及应用,引导充电基础设施有序健康发展,形成先行、适度先进、便捷高效的发展体系。规划期为2016-2020年。
第一,发展的基础
(A) 基本现状
近年来,在国家的大力支持和……的高度重视下……
e省委、省政府,我市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一定进展,应用规模和范围正在逐步扩大。
新能源汽车的规模迅速增长。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401辆,其中公共交通新能源汽车205辆,行政机关公务、通勤用车41辆,环卫、物流用车59辆,私家车1096辆。新能源汽车的数量持续快速增长。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我市已建成20个公共充电桩,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
政策支持力度逐步加大。我省先后出台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2]22号文件加快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2]3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家办发〔2014〕35号文件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14〕41号),一系列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配套文件,如《山东省节能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示范推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财建〔2015〕32号),在购车补贴、收费价格、收费服务费等多方面给予政策支持。结合实际,我市陆续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为推动电动汽车的普及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的发展奠定基础。
(2) 存在的问题
电动汽车在我市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受发展阶段、技术水平、认知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它在发展过程中仍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
1.新能源汽车市场培育不完善。
目前,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整体仍处于起步阶段,核心零部件和关键技术尚未完全突破。存在车辆成本高、续航里程短、充电速度慢、电池寿命短等突出问题,制约了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应用,影响了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发展。同时,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过程中,普遍存在关注汽车而不关注充电基础设施的问题。有车无桩,有桩无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
2.充电基础设施难以落地。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涉及城市规划、建设用地、配电网建设与改造、物业管理等多个方面,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协调多个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社会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很难与许多分散的利益相关者协调;在私人乘用车领域,大量用户不具备电力安装条件或基层组织和车主难以自主组织协调,导致充电基础设施难以落地。
3.充电基础设施管理体系相对分散。
我市充电基础设施相对较小,落后于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尚未成立。
4.支持政策仍需加强。
“十二五”期间,国家和省级补贴政策主要针对新能源汽车,不覆盖充电设施;
一些城市对充电基础设施的发展重视不够,在城市建设和相关规划中对充电基础建设考虑不够。充电基础设施的长期用地政策有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对小区、社会停车场等安装困难场所的协调和推动力度不够,缺乏必要的配套政策。
二是发展形势和需求预测
(A) 发展状况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统筹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也是推动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实现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战略机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面临着一系列新的机遇和挑战。
1、新能源汽车产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
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应用,是推动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节能减排、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的有效措施。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我国新能源汽车累计保有量将超过500万辆,新能源汽车产业将进入快速发展期。这不仅给充电基础设施的发展带来了巨大机遇,也对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布局、提高互联互通服务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2、新技术、新模式进入集中突破期。
动力电池一直是制约电动汽车推广的重要因素。近年来,随着科技创新能力的不断增强和研发投入的不断增加,锂硫电池、锂空气电池、石墨烯电池、氢燃料电池等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涌现,动力电池的续航里程、充电速度和效率不断提高,为电动汽车的普及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与此同时,随着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移动支付、大数据等新技术的普及和应用,特别是“互联网+”在电动汽车和充电设施领域的深度融合和发展,一些新的商业模式和新的业态不断涌现。例如,以特殊呼叫为代表的群组充电、以江苏万邦为代表的众筹充电、以中兴通讯为代表的无线充电和以沃特玛电池为代表的移动充电,将进一步推动充电基础设施的快速发展。
3、一系列扶持政策进入密集出台期。
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为标志,我国电动汽车的普及应用已进入从以车为主向车桩并行的重大转变。国家和省将在财税支持、土地利用、规划建设标准、收费价格和服务费等方面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同时,将在充换电技术、安全管理和智能服务等方面制定一系列统一的标准和管理制度,也将迅速推动充电基础设施的发展。
4、大气污染防治进入集中攻坚期。
作为我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我省化学需氧量(COD)、氨氮、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居全国前列,雾霾天气频发。汽车尾气排放是造成城市空气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其中,我省汽车氮氧化物排放量约为每年50万吨,占全省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近30%。随着塔斯的增加……
随着节能减排和汽车数量的不断增加,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和应用,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促进燃料替代变得更加紧迫。
(2) 需求预测
考虑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新型城镇化、交通布局等诸多因素,“十三五”期间,我市电动汽车及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预测如下:
图2-1东营市电动汽车现状及预测(2015-2020)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电动汽车核心技术的快速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预计“十三五”期间我市电动汽车应用将迅速发展,替代量将逐年增加,推广应用领域将逐步从公共服务车向私人乘用车过渡。根据我市电动汽车的增长趋势,结合国家和省关于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的相关政策要求和规划目标,预计到2020年,我市电动车辆保有量将达到约3.4万辆,其中电动公交车约1055辆,电动出租车约757辆,约969辆电动环卫和物流专用车,约5600辆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公务和通勤车辆,25733辆电动私人客车。
图2-2东营市电动汽车保有量分类预测
表2-1东营市电动汽车保有量分类预测
充电基础设施的配置原则。根据电动汽车在不同应用领域的发展需求,将建设不同类型的充电基础设施。在公交车、出租车、环卫物流等领域,主要建设专用充电站,满足各类特种车辆的充电需求;在个人住宅、工作单位和公共场所,将建设8个充电桩和一些公共充电站,以满足电动公务车、电动私人乘用车和一些特种车辆的充电需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遵循桩站先行、适度超前的原则,按照“自(特)用为主、公用为辅、相互补充、分类实施”的原则进行配置。根据《山东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十三五”规划》的总体要求,东营市被确定为新能源城市。到2020年,东营市计划在中心城区合理布局重点区域,因地制宜选择场地类型和规模,形成中心城区主要充电服务网络,实现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小于1:10,中心城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1.2公里。
充电基础设施预测。结合我市电动汽车的发展目标,根据各应用领域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配置要求,分类计算,到2020年,我市需要建设41座公共充换电站,7个公交车充电和更换电站,4个环卫和物流专用车辆充电站;
建设充电桩16550个,其中住宅小区专用充电桩8550个,内部停车场专用充电桩4000个,分布式公共充电桩4000根。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A)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大二、三、四、五、六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实现充电基础设施与电动汽车协同发展为主线,遵循“因地制宜、快速经济、合理适度”的原则。加快建设以用户住宅停车位、单位停车场、公交出租车站等专用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公共建筑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位等公共充电设施为辅助,城市快速充电站、,以独立占地为补充的换电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以国省道两侧的城际快速充电站为支撑,确保和促进电动汽车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2) 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科学布局
坚持规划先行、科学推进,根据各地发展实际,统筹做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经济、社会、城镇化、城乡、交通、土地利用等规划有效衔接,科学确定建设布局和规模,形成一个相对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2.因地制宜、分类实施
根据电动汽车在不同地方的发展阶段和应用特点,紧密结合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充电需求,科学把握发展节奏,有序组织实施。加强交通、市政、电力等公共资源整合,倡导集约发展理念,节约土地资源,降低建设成本。
3.依托市场和创新机制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激发企业活力。同时,加强政策引导,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创新商业合作和服务模式,创造更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合作模式和建立合理的价格机制来实现可持续发展。
4.创新驱动,协同集成
改善创新体系环境,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构建产业创新体系,有效供给创新资源,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促进创新。加强上游产业技术支持,统筹下游产业技术发展,促进充电基础设施产业与新兴产业特别是互联网+的深度融合发展,形成产业内部纵向分工协作、产业间横向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
(3) 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按照“车桩相随、适度超前”的原则,到2020年,全市将建成41个公共充电站、1.655亿个充电桩,基本形成车桩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未来城市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构建“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智能服务平台,实现企业和平台间设施、信息、支付的互联互通,满足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充电需求;基本形成全市一体化公共充电服务网络,有效保障居民绿色安全出行;
探索建立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相适应的商业模式和市场服务体系,充电服务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充电基础设施生产经营企业,实现产业竞争力。
2.重点领域发展目标
加快建设以住宅和办公充电为主、城市公共充电为辅、城际快速充电为辅的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到2020年,在私人使用领域,新建小区基本实现“一车一桩”,满足私人电动汽车的基本充电需求;在社会公共领域,推动充电基础设施规模化、网格化、一体化发展,形成中心城市平均服务半径小于3公里、高速与国省道平均服务距离小于30公里的充电网络;在公共使用领域,要充分挖掘本站资源,高效利用社会公共充电网络,在公共交通、租赁、物流、环卫等专用停车场建设车桩匹配的合理充电设施,满足电动汽车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充电需求。
3.主要区域发展目标
(1) 率先开发该区域。结合电动汽车的发展基础和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以东营区和东营开发区为核心,东营港开发区、东营农业高新区、,以东营现代畜牧业示范区、东营黄河口生态旅游区为示范点,建设东营市首个充电设施开发区,引领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到2020年,将建成21座充换电站和6050个充电桩。
表3-1第一开发区2020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预测
0
1
(2) 关键促销领域。以河口区、垦利区、广饶区和利津县为重点推进区域,结合城市转型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作为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功能、提升整体形象、促进绿色发展的有力抓手,积极推进电动汽车普及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将建设20座充换电站;
有10500个充电桩。
表3-2 2020年重点推广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预测
2
第四,重点任务
(1) 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
1.不断扩大新能源汽车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规模。
以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市客运和环卫、物流、巡逻等公共服务用车为重点,加大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力度,制定机动车更新计划,不断扩大新能源汽车比重和规模。“十三五”期间,清洁能源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在新运营公交车、公交车和出租车中的比例分别达到20%、50%和80%,我市新型道路运输车辆形成了以清洁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为主的发展格局。
2.继续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公务用车领域的应用规模
结合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公务出行保障体系,大力推行“充电服务+租车”模式,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公务出行保障中的推广使用。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购买机动车时,特别是用于保密通信、相对固定路线执法执勤、通勤等的车辆,优先购买新能源汽车,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更新换代汽车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并逐年上升至40%以上。
3.大力推进电动私人乘用车的普及应用
继续实施支持新能源汽车开发、普及和应用的财税优惠政策,建立促进新能源汽车市场化发展的有效机制,鼓励和支持居民优先购买和使用纯电动汽车或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提高汽车节能环保标准,提高高油耗、高排放汽车的使用成本,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实施近零排放交通示范项目,引导居民绿色出行。为缓解交通拥堵,相关地区在采取机动车限购、限购等措施时,应为新能源汽车提供必要便利。
(2) 完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1.优先建设公共服务领域的充电基础设施。
坚持先快充电,后慢充电的原则。对于公共交通、环卫、邮政管理、机场通勤等公共服务领域的电动汽车,根据线路运营需要,优先结合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沿途建设独立占地的快速充电站;
对租赁、物流、租赁、巡逻、电力维护等公共服务领域的电动汽车,充分挖掘相关单位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潜力。同时推进城市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实现与专用设施的高效互补。到2020年,将建设11个公共服务领域的专用充换电站。其中,公交充换电站7座,环卫、物流充换电站等特种车辆4辆。
2.积极开展内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有条件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根据单车更新计划和职工购买使用电动汽车的需求,利用单位内部停车场规划建设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和充电设施,将相关单位的充电设施纳入节能减排考核激励范围。有条件的办公楼、商业中心、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等目的地停车场也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充电基础设施。鼓励有资质的单位向社会开放充电设施。到2020年,机组内部将建设4000个专用充电桩。
3.大力推进用户住宅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新建和已建房屋分步实施、慢收费的原则,大力推进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住宅停车位原则上应100%配备充电设施或预留施工安装条件;积极推进现有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应优先在停车位建设充电桩;对于没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鼓励充电服务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公共停车位建设公共充电停车位,建立停车位充电分时机系统,积极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到2020年底,全市将建成8550个专用充电桩。
4.全面推进城市公共场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从市中心向城市边缘延伸、从城市优先发展区向一般区域延伸、从郊区向符合条件的中心镇延伸的发展顺序,重点建设城市综合体、大型商场超市、文化体育场馆、交通枢纽等公共停车区,停车换乘(P+R)停车场、公园和风景名胜区,加快完善社会公共充电网络。有停车场的公共建筑和有充电设施或预留建安条件的公共停车场的停车位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每2000辆电动汽车将至少建造一个公共充电站。率先在符合条件的交通枢纽和P+R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在符合条件的加油站建设公共快速充电设施;适当建设独立的公共快速充电站;
鼓励实际建设占地少、成本低、见效快的机械化、立体化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到2020年,将建成39个城市公共充电站和4000个分散式公共充电桩。
5.加快城际快速充电网络建设。
将电动汽车城际快速充电网络建设纳入高速公路、国省道等交通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框架,在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同步建设电动汽车快速充电设施,加快现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国省道快速充电网络建设。到2020年,将建设两个城际快速充电站,完成高速公路和国家、省级快速充电网络建设,满足电动汽车城际出行需求。
(3) 不断增强配套电网的支撑能力。
1.加强配电网规划建设。
协调充电基础设施与配电网的融合发展,加强配电网规划与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的有效衔接,将与电网配套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项目纳入配电网专项规划,协调其他相关规划,并在土地安全和走廊交通方面给予支持。根据各类建筑充电基础设施的要求,合理提高各类建筑用电设计标准,确保充电设施科学合理接入和安全稳定运行。电网企业要加强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和改造,确保充电基础设施无障碍接入,满足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需求。
2.优化供电服务保障
电网企业要积极为充电基础设施接入电网提供便利,开辟绿色服务窗口,优化业务流程,简化手续,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处理时间。电网企业负责从充电基础设施产权分界点到电网的配套联网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维护,相应的资产全部纳入有效资产,相应的成本如实计入允许成本,计入电网输配电价格回收。提高需求侧管理水平,为用户制定有效的充电指导策略。
3.加强充电设施的安全管理。
建立健全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相关制度和标准,加大对用户私接线、违规用电、违规建设等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使用充电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加强对充电基础设施及其安装场所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和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继续推动标准的提高和技术创新。
1.提高充电基础设施的标准化水平。
建立健全充电基础设施接口、通信协议等国家标准应用机制,建设充电接口互操作性检测、充电服务平台间数据交换、充电设施互联互通的综合检测平台。建立充电设施产品准入管理体系,开展充电设施测试和认证,实现不同制造商充电设备与不同品牌电动汽车的兼容性和互操作性。研究建立电动汽车充电系统计量校验装置,完善计量、计费、结算等充电基础设施管理规范。按照国家标准,在全市充电基础设施中设置统一的道路交通标志。
2.加快充电基础设施技术创新
充分发挥企业创新的主体作用,加强检测认证等关键技术研究,……
安全防护、与电网双向互动、电池级联利用、无人值守自助和桩协同控制,加快研发高功率密度、高转换效率、高适用性、无线充电和移动充电的新型充电技术和设备。积极探索充电基础设施与智能电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智能交通融合发展的技术解决方案;协调推进电动汽车充电站和分布式光伏建设,开展充放电、发电储能“四位一体”多用途电动汽车充电桩试点。
3.搭建充电智能服务平台。
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形成“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的产业生态系统为目标,我们将利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积极构建统一开放的充电智能服务平台。(2) 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科学布局
坚持规划先行、科学推进,根据各地发展实际,统筹做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经济、社会、城镇化、城乡、交通、土地利用等规划有效衔接,科学确定建设布局和规模,形成一个相对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2.因地制宜、分类实施
根据电动汽车在不同地方的发展阶段和应用特点,紧密结合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充电需求,科学把握发展节奏,有序组织实施。加强交通、市政、电力等公共资源整合,倡导集约发展理念,节约土地资源,降低建设成本。
3.依托市场和创新机制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激发企业活力。同时,加强政策引导,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创新商业合作和服务模式,创造更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合作模式和建立合理的价格机制来实现可持续发展。
4.创新驱动,协同集成
改善创新体系环境,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构建产业创新体系,有效供给创新资源,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促进创新。加强上游产业技术支持,统筹下游产业技术发展,促进充电基础设施产业与新兴产业特别是互联网+的深度融合发展,形成产业内部纵向分工协作、产业间横向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
(3) 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按照“车桩相随、适度超前”的原则,到2020年,全市将建成41个公共充电站、1.655亿个充电桩,基本形成车桩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未来城市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构建“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智能服务平台,实现企业和平台间设施、信息、支付的互联互通,满足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充电需求;基本形成全市一体化公共充电服务网络,有效保障居民绿色安全出行;探索建立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相适应的商业模式和市场服务体系,充电服务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
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充电基础设施生产经营企业,实现产业竞争力。
2.重点领域发展目标
加快建设以住宅和办公充电为主、城市公共充电为辅、城际快速充电为辅的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到2020年,在私人使用领域,新建小区基本实现“一车一桩”,满足私人电动汽车的基本充电需求;在社会公共领域,推动充电基础设施规模化、网格化、一体化发展,形成中心城市平均服务半径小于3公里、高速与国省道平均服务距离小于30公里的充电网络;在公共使用领域,要充分挖掘本站资源,高效利用社会公共充电网络,在公共交通、租赁、物流、环卫等专用停车场建设车桩匹配的合理充电设施,满足电动汽车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充电需求。
3.主要区域发展目标
(1) 率先开发该区域。结合电动汽车的发展基础和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以东营区和东营开发区为核心,东营港开发区、东营农业高新区、,以东营现代畜牧业示范区、东营黄河口生态旅游区为示范点,建设东营市首个充电设施开发区,引领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到2020年,将建成21座充换电站和6050个充电桩。
表3-1第一开发区2020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预测
0
1
(2) 关键促销领域。以河口区、垦利区、广饶区和利津县为重点推进区域,结合城市转型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作为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功能、提升整体形象、促进绿色发展的有力抓手,积极推进电动汽车普及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将建设20座充换电站;
有10500个充电桩。
表3-2 2020年重点推广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预测
2
第四,重点任务
(1) 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
1.不断扩大新能源汽车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规模。
以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市客运和环卫、物流、巡逻等公共服务用车为重点,加大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力度,制定机动车更新计划,不断扩大新能源汽车比重和规模。“十三五”期间,清洁能源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在新运营公交车、公交车和出租车中的比例分别达到20%、50%和80%,我市新型道路运输车辆形成了以清洁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为主的发展格局。
2.继续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公务用车领域的应用规模
结合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公务出行保障体系,大力推行“充电服务+租车”模式,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公务出行保障中的推广使用。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购买机动车时,特别是用于保密通信、相对固定路线执法执勤、通勤等的车辆,优先购买新能源汽车,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更新换代汽车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并逐年上升至40%以上。
3.大力推进电动私人乘用车的普及应用
继续实施支持新能源汽车开发、普及和应用的财税优惠政策,建立促进新能源汽车市场化发展的有效机制,鼓励和支持居民优先购买和使用纯电动汽车或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提高汽车节能环保标准,提高高油耗、高排放汽车的使用成本,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实施近零排放交通示范项目,引导居民绿色出行。为缓解交通拥堵,相关地区在采取机动车限购、限购等措施时,应为新能源汽车提供必要便利。
(2) 完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1.优先建设公共服务领域的充电基础设施。
坚持先快充电,后慢充电的原则。对于公共交通、环卫、邮政管理、机场通勤等公共服务领域的电动汽车,根据线路运营需要,优先结合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沿途建设独立占地的快速充电站;
对租赁、物流、租赁、巡逻、电力维护等公共服务领域的电动汽车,充分挖掘相关单位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潜力。同时推进城市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实现与专用设施的高效互补。到2020年,将建设11个公共服务领域的专用充换电站。其中,公交充换电站7座,环卫、物流充换电站等特种车辆4辆。
2.积极开展内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有条件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根据单车更新计划和职工购买使用电动汽车的需求,利用单位内部停车场规划建设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和充电设施,将相关单位的充电设施纳入节能减排考核激励范围。有条件的办公楼、商业中心、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等目的地停车场也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充电基础设施。鼓励有资质的单位向社会开放充电设施。到2020年,机组内部将建设4000个专用充电桩。
3.大力推进用户住宅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新建和已建房屋分步实施、慢收费的原则,大力推进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住宅停车位原则上应100%配备充电设施或预留施工安装条件;积极推进现有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应优先在停车位建设充电桩;对于没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鼓励充电服务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公共停车位建设公共充电停车位,建立停车位充电分时机系统,积极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到2020年底,全市将建成8550个专用充电桩。
4.全面推进城市公共场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从市中心向城市边缘延伸、从城市优先发展区向一般区域延伸、从郊区向符合条件的中心镇延伸的发展顺序,重点建设城市综合体、大型商场超市、文化体育场馆、交通枢纽等公共停车区,停车换乘(P+R)停车场、公园和风景名胜区,加快完善社会公共充电网络。有停车场的公共建筑和有充电设施或预留建安条件的公共停车场的停车位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每2000辆电动汽车将至少建造一个公共充电站。率先在符合条件的交通枢纽和P+R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在符合条件的加油站建设公共快速充电设施;适当建设独立的公共快速充电站;
鼓励实际建设占地少、成本低、见效快的机械化、立体化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到2020年,将建成39个城市公共充电站和4000个分散式公共充电桩。
5.加快城际快速充电网络建设。
将电动汽车城际快速充电网络建设纳入高速公路、国省道等交通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框架,在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同步建设电动汽车快速充电设施,加快现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国省道快速充电网络建设。到2020年,将建设两个城际快速充电站,完成高速公路和国家、省级快速充电网络建设,满足电动汽车城际出行需求。
(3) 不断增强配套电网的支撑能力。
1.加强配电网规划建设。
协调充电基础设施与配电网的融合发展,加强配电网规划与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的有效衔接,将与电网配套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项目纳入配电网专项规划,协调其他相关规划,并在土地安全和走廊交通方面给予支持。根据各类建筑充电基础设施的要求,合理提高各类建筑用电设计标准,确保充电设施科学合理接入和安全稳定运行。电网企业要加强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和改造,确保充电基础设施无障碍接入,满足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需求。
2.优化供电服务保障
电网企业要积极为充电基础设施接入电网提供便利,开辟绿色服务窗口,优化业务流程,简化手续,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处理时间。电网企业负责从充电基础设施产权分界点到电网的配套联网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维护,相应的资产全部纳入有效资产,相应的成本如实计入允许成本,计入电网输配电价格回收。提高需求侧管理水平,为用户制定有效的充电指导策略。
3.加强充电设施的安全管理。
建立健全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相关制度和标准,加大对用户私接线、违规用电、违规建设等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使用充电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加强对充电基础设施及其安装场所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和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继续推动标准的提高和技术创新。
1.提高充电基础设施的标准化水平。
建立健全充电基础设施接口、通信协议等国家标准应用机制,建设充电接口互操作性检测、充电服务平台间数据交换、充电设施互联互通的综合检测平台。建立充电设施产品准入管理体系,开展充电设施测试和认证,实现不同制造商充电设备与不同品牌电动汽车的兼容性和互操作性。研究建立电动汽车充电系统计量校验装置,完善计量、计费、结算等充电基础设施管理规范。按照国家标准,在全市充电基础设施中设置统一的道路交通标志。
2.加快充电基础设施技术创新
充分发挥企业创新的主体作用,加强检测认证等关键技术研究,……
安全防护、与电网双向互动、电池级联利用、无人值守自助和桩协同控制,加快研发高功率密度、高转换效率、高适用性、无线充电和移动充电的新型充电技术和设备。积极探索充电基础设施与智能电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智能交通融合发展的技术解决方案;协调推进电动汽车充电站和分布式光伏建设,开展充放电、发电储能“四位一体”多用途电动汽车充电桩试点。
3.搭建充电智能服务平台。
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形成“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的产业生态系统为目标,我们将利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积极构建统一开放的充电智能服务平台。统一通信接口标准和工作流程,将全省充换电基础设施信息接入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建立基于充电金额的充电基础设施运行评价体系。探索利用智能充电服务平台开展增值服务,为用户提供充电导航、状态查询、充电预约、费用结算等服务,提高充电服务智能化水平,提高运营效率和用户体验,实现能量流双向互动,电动汽车和智能电网之间的信息流和业务流。
(E) 积极探索可持续的商业模式。
1.引入各类资本,建设充电服务市场。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多元化推进,拓宽充电基础设施融资渠道,创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模式。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和配电网专项财政债券,大力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吉记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PPP)合作,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贴、贷款利息补贴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建设和运营充电基础设施。鼓励场馆供应商与充电服务企业通过“多桩施工”有机结合,有效降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难度和成本。将电动汽车的长期租赁和分时租赁相结合,促进充电服务网络的建设和发展;有效对接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展,有序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2.探索多元化的商业模式。
探索大型充换电站与商业地产相结合的发展模式,引导商场、超市、影院、便利店等商业场所为用户提供辅助充电服务;促进充电服务企业与车企在销售和售后服务方面的合作,通过电子商务、广告等增值服务提高业务盈利能力;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组织产品制造、建设、运营、投融资等相关企业开展业务合作。探索建立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努力构建惠及充电服务企业、消费者、电力供应商、场馆供应商等相关主体的可持续商业模式,带动各类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运营、车辆租赁、电池回收等服务领域。,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网络,提升充电服务能力。
(六)促进电动汽车和充电基础设施产业发展。
1.培育壮大一批龙头企业。
综合评估企业的生产条件、研发能力、技术水平和服务用水平等因素,加快发展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制造和充电服务企业。推动电动汽车领域的产品技术开发和重大项目建设,培育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产品技术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市场覆盖范围广的电动汽车制造商。
2.培育形成一批产业发展集群。
充分利用现有产业基础,依托重点企业和重点领域,加大资金和技术投入,加快形成集约化、规模化的产业发展格局。按照优化产业布局、提高配套效率、延伸产业链,发挥财政资金、专项建设资金等扶持资金的引导作用,引导企业、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向优势地区集聚。
五、公共收费服务网络建设布局
(A) 中心城市充电服务网络
坚持组团发展、生态间隔、快速连接的发展布局,规划在东城、西城、垦利三个重点区域建设22个充电站和3500个公共充电桩,形成布局科学、便捷高效、疏密结合、功能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
6
公共充电站。北二路、黄河路、南一路为“三横”,西四路、西二路、西一路、东二路、东三路、东四路、东六路为“多纵”,四个城市出口为节点,中心城区规划建设11个公共充电站。
专用充电站。重点规划建设东城汽车站、西城汽车站、公交公司等首末站7个充电站,中心城区环围站等4个专用车停车站,东营开发区、东营区、垦利3个物流园区(中心)。
公共充电桩。重点关注银座购物广场、万达购物广场、鲁白集团等商业广场等公共停车场,文化体育中心、文化会展中心、图书馆、大剧院等公共停车场所,城市功能区超市、休闲场所等停车场,东营火车站等公共停车场地,东营南站和东营西站,以及长途汽车总站和机场等公共停车场。计划建设3500个公共充电桩。
(2) 所有区县的充电服务网络。
(1) 东营区
1) 中心城区共有6-8个公共充电站:
A、 东营森林公园一区;
B、 东营区,2个新区;
C、 北二路以南、西二路以西、广里河以北1个区域;
D.1西五路以西、五干渠以南区域;
E、 东营南站1区;
F、 2个长途航站区。
2) 城市规划区外的3栋建筑:
A、 石口镇1号;
B、 1牛庄镇;
C、 龙居镇1。
(2) 河口区规划建设5个公共充电站,以河口区中心城区、蓝色经济产业园、义和镇、仙河镇、新湖镇为重点区域。
以河口中心城区华欧国际商贸城、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大型酒店、商场、超市、休闲娱乐场所等停车场和乡镇街道为重点,规划建设2500个充电桩。
(3) Kenli区
以垦利区东部、垦利区西部、永安镇、胜坨镇和郝家镇为重点区域,规划建设5个公共充电站和2500个充电桩。
(4) 广饶县
以广饶街道、精益街道、大王镇、道庄镇为重点,规划建设5个公共充电站、3000个充电桩。
(5) 利津县
规划建设城区和重点乡镇5个充电站。其中,有2个城区,1个燕窝镇、1个陈庄镇和1个刁口乡。重点关注银座、百大等商业广场公共停车场,凤凰广场、东进生态园、博物馆、文化艺术中心、翠园湖、黄河外滩等人口休闲娱乐聚集区,南部新区集中居住区停车场,办公单元等办公场所停车场,陈庄、燕窝等乡镇的商业街和人口聚集区,计划建设2500个充电桩。
(6) 东营开发区
规划建设5个公共充电站,包括2个主要工业区、1个东坝路东工业园、1个临港工业园和1个空港工业园。我们计划在行政机构、重点企业、大型商场、商务写字楼、住宅小区和公园公共停车位建设2000个充电桩。
(7) 东营港开发区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将建设一座充电站和100个充电桩。主23将建在办公和生活区,部分充电设施将适时在工业园区建设。
(8) 东营农业高新区
在生态科技城附近,东王路、智慧路、花园路等省道与交通密集区主要道路的交界处是节点。计划建设一个公共充电站和10个充电桩。
以农业创新创业服务基地、孵化展区、电子商务总部基地、健康食品加工物流园等公共设施、商业广场公共停车场为重点,规划在生态科技城南郊花园小区停车位集中区建设90个公共充电桩。
(9) 东营现代畜牧业示范区
在新博路(东坝路)与黄河二路交叉口,规划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重点是一般场地社区(东营现代畜牧业示范区办公楼),规划建设8个充电桩,在综合服务区、低碳产业园和现代物流产业园建设42个充电桩。
(10) 东营黄河口生态旅游区
黄河口生态旅游区南口和北口规划建设1个充电站,南口游客中心停车场规划建设100个充电桩,北口游客中心车位规划建设80个充电桩。
重点规划建设鸟岛、天然柳栈道、沿湖码头、鸟类科技园、远望楼、望塔等重要景区和公共停车场120个公共充电桩。
7
六、 政策措施
(A) 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按照省市政府明确的工作分工,认真做好部门(系统)的规划、政策落实、综合协调、工作监督和推广应用等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市政府作为一个整体承担着促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主体责任,整合建设……
将充电基础设施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建立健全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协同推进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发展规划和工作方案,并认真落实。
(2) 加强规划指导。
完善规划实施责任机制,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发展、土地利用、城镇化、交通运输、电网等其他规划的横向衔接和协调,共同推动规划实施。加强本规划与国家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导方针和充电基础设施开发规划的纵向衔接和协调,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后续监测和评估,落实规划重点任务,做好区域布局和项目推进,增强规划可操作性。加强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杜绝无序违法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 改善政策支持
落实国家和省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政策,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共同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进一步完善价格支持政策,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尽快明确26项收费服务费的收费标准,逐步完善收费服务定价机制。加大土地利用支持力度,根据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土地供应,市政府要协调相关单位在土地利用方面给予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拓宽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逐步形成多元化的资本投资体系。
(4) 加强安全监督。
建立健全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监管机制,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调、市级、国家级、省级相互配合的监管体系。加强约束性指标管理,依法依规对充电基础设施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抽查,加强消防监督检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附件下载:东营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统一通信接口标准和工作流程,将全省充换电基础设施信息接入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建立基于充电量的充电基础设施运行评价体系。探索利用智能充电服务平台开展增值服务,为用户提供充电导航、状态查询、充电预约、费用结算等服务,提高充电服务智能化水平,提高运营效率和用户体验,实现能量流双向互动,电动汽车和智能电网之间的信息流和业务流。
(E) 积极探索可持续的商业模式。
1.引入各类资本,建设充电服务市场。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多元化推进,拓宽充电基础设施融资渠道,创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模式。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和配电网专项财政债券,大力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吉记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PPP)合作,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贴、贷款利息补贴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建设和运营充电基础设施。鼓励场馆供应商与充电服务企业通过“多桩施工”有机结合,有效降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难度和成本。将电动汽车的长期租赁和分时租赁相结合,促进充电服务网络的建设和发展;有效对接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展,有序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2.探索多元化的商业模式。
探索大型充换电站与商业地产相结合的发展模式,引导商场、超市、影院、便利店等商业场所为用户提供辅助充电服务;促进充电服务企业与车企在销售和售后服务方面的合作,通过电子商务、广告等增值服务提高业务盈利能力;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组织产品制造、建设、运营、投融资等相关企业开展业务合作。探索建立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努力构建惠及充电服务企业、消费者、电力供应商、场馆供应商等相关主体的可持续商业模式,带动各类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运营、车辆租赁、电池回收等服务领域。,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网络,提升充电服务能力。
(六)促进电动汽车和充电基础设施产业发展。
1.培育壮大一批龙头企业。
综合评估企业的生产条件、研发能力、技术水平和服务用水平等因素,加快发展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制造和充电服务企业。推动电动汽车领域的产品技术开发和重大项目建设,培育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产品技术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市场覆盖范围广的电动汽车制造商。
2.培育形成一批产业发展集群。
充分利用现有产业基础,依托重点企业和重点领域,加大资金和技术投入,加快形成集约化、规模化的产业发展格局。按照优化产业布局、提高配套效率、延伸产业链,发挥财政资金、专项建设资金等扶持资金的引导作用,引导企业、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向优势地区集聚。
五、公共收费服务网络建设布局
(A) 中心城市充电服务网络
坚持组团发展、生态间隔、快速连接的发展布局,规划在东城、西城、垦利三个重点区域建设22个充电站和3500个公共充电桩,形成布局科学、便捷高效、疏密结合、功能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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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充电站。北二路、黄河路、南一路为“三横”,西四路、西二路、西一路、东二路、东三路、东四路、东六路为“多纵”,四个城市出口为节点,中心城区规划建设11个公共充电站。
专用充电站。重点规划建设东城汽车站、西城汽车站、公交公司等首末站7个充电站,中心城区环围站等4个专用车停车站,东营开发区、东营区、垦利3个物流园区(中心)。
公共充电桩。重点关注银座购物广场、万达购物广场、鲁白集团等商业广场等公共停车场,文化体育中心、文化会展中心、图书馆、大剧院等公共停车场所,城市功能区超市、休闲场所等停车场,东营火车站等公共停车场地,东营南站和东营西站,以及长途汽车总站和机场等公共停车场。计划建设3500个公共充电桩。
(2) 所有区县的充电服务网络。
(1) 东营区
1) 中心城区共有6-8个公共充电站:
A、 东营森林公园一区;
B、 东营区,2个新区;
C、 北二路以南、西二路以西、广里河以北1个区域;
D.1西五路以西、五干渠以南区域;
E、 东营南站1区;
F、 2个长途航站区。
2) 城市规划区外的3栋建筑:
A、 石口镇1号;
B、 1牛庄镇;
C、 龙居镇1。
(2) 河口区规划建设5个公共充电站,以河口区中心城区、蓝色经济产业园、义和镇、仙河镇、新湖镇为重点区域。
以河口中心城区华欧国际商贸城、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大型酒店、商场、超市、休闲娱乐场所等停车场和乡镇街道为重点,规划建设2500个充电桩。
(3) Kenli区
以垦利区东部、垦利区西部、永安镇、胜坨镇和郝家镇为重点区域,规划建设5个公共充电站和2500个充电桩。
(4) 广饶县
以广饶街道、精益街道、大王镇、道庄镇为重点,规划建设5个公共充电站、3000个充电桩。
(5) 利津县
规划建设城区和重点乡镇5个充电站。其中,有2个城区,1个燕窝镇、1个陈庄镇和1个刁口乡。重点关注银座、百大等商业广场公共停车场,凤凰广场、东进生态园、博物馆、文化艺术中心、翠园湖、黄河外滩等人口休闲娱乐聚集区,南部新区集中居住区停车场,办公单元等办公场所停车场,陈庄、燕窝等乡镇的商业街和人口聚集区,计划建设2500个充电桩。
(6) 东营开发区
规划建设5个公共充电站,包括2个主要工业区、1个东坝路东工业园、1个临港工业园和1个空港工业园。我们计划在行政机构、重点企业、大型商场、商务写字楼、住宅小区和公园公共停车位建设2000个充电桩。
(7) 东营港开发区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将建设一座充电站和100个充电桩。主23将建在办公和生活区,部分充电设施将适时在工业园区建设。
(8) 东营农业高新区
在生态科技城附近,东王路、智慧路、花园路等省道与交通密集区主要道路的交界处是节点。计划建设一个公共充电站和10个充电桩。
以农业创新创业服务基地、孵化展区、电子商务总部基地、健康食品加工物流园等公共设施、商业广场公共停车场为重点,规划在生态科技城南郊花园小区停车位集中区建设90个公共充电桩。
(9) 东营现代畜牧业示范区
在新博路(东坝路)与黄河二路交叉口,规划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重点是一般场地社区(东营现代畜牧业示范区办公楼),规划建设8个充电桩,在综合服务区、低碳产业园和现代物流产业园建设42个充电桩。
(10) 东营黄河口生态旅游区
黄河口生态旅游区南口和北口规划建设1个充电站,南口游客中心停车场规划建设100个充电桩,北口游客中心车位规划建设80个充电桩。
重点规划建设鸟岛、天然柳栈道、沿湖码头、鸟类科技园、远望楼、望塔等重要景区和公共停车场120个公共充电桩。
7
六、 政策措施
(A) 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按照省市政府明确的工作分工,认真做好部门(系统)的规划、政策落实、综合协调、工作监督和推广应用等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市政府作为一个整体承担着促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主体责任,整合建设……
将充电基础设施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建立健全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协同推进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发展规划和工作方案,并认真落实。
(2) 加强规划指导。
完善规划实施责任机制,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发展、土地利用、城镇化、交通运输、电网等其他规划的横向衔接和协调,共同推动规划实施。加强本规划与国家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导方针和充电基础设施开发规划的纵向衔接和协调,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后续监测和评估,落实规划重点任务,做好区域布局和项目推进,增强规划可操作性。加强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杜绝无序违法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 改善政策支持
落实国家和省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政策,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共同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进一步完善价格支持政策,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尽快明确26项收费服务费的收费标准,逐步完善收费服务定价机制。加大土地利用支持力度,根据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土地供应,市政府要协调相关单位在土地利用方面给予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拓宽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逐步形成多元化的资本投资体系。
(4) 加强安全监督。
建立健全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监管机制,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调、市级、国家级、省级相互配合的监管体系。加强约束性指标管理,依法依规对充电基础设施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抽查,加强消防监督检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附件下载:东营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
据外媒报道,近日,美国多个州正在考虑制定新的无人驾驶汽车测试法规,或将禁止科技公司运营无人驾驶汽车,只允许汽车制造商在境内测试无人驾驶车。
1900/1/1 0:00:002月21日,作者从相关行业人士获悉,华为目前正在进行无人驾驶汽车项目研究,并和清华大学进行了深度技术合作,通过相关资料显示,华为未来涉足汽车领域基本没有悬念。
1900/1/1 0:00:00现代汽车目前在华已经国产了现代和起亚两大品牌车型,并于2013年正式在华成立了现代汽车研发中心中国有限公司。
1900/1/1 0:00:00编者:即将出台国家标准和一系列规范政策的低速电动车,再次成为舆论焦点。在争论与博弈中,与低速电动车息息相关的人们消费者、经销商、社区人民等则少有发言机会。
1900/1/1 0:00:00今年1月起,新能源汽车行业补贴标准降低,根据规定,中央补贴额度比2016年降低20,地方财政补贴不得超过中央单车补贴额的50。
1900/1/1 0:00:002月21日,车和家智能汽车第二基地及产业基金设立签约仪式在江苏省常州市举行,这标志着车和家SUV制造项目正式落户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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