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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十三五充电设施规划发布,至2020年投入8412万元建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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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1900/1/1 0:00:00

3月1日,南充市政府发布《南充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2016-2020年)》。预计到2020年,南充市的私人乘用电动汽车保有量将达到1.2万辆,其中中心城区9000辆,郎中730辆,南部县640辆,西充320辆,仪陇650辆。中心城区有300辆电动公交车。中心城区有240辆电动出租车。

到2017年底,将建设4个公交快速充电站、13个公共充电桩设施、8个物流专用充电设施和12个政府机构和单位专用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公共超快充电桩18个、公共快充电桩53个、公共慢充电桩207个、公交专用超快充电桩9个、公交车专用快充电桩81个、川华物流慢充电桩170个、川化物流快充电桩5个、川华物流快充桩17个、出租车快充桩5个,20个政府机构快速充电桩,58个政府机构快充桩,以及政府机构慢充桩。

到2020年底,将建设1个公交快充站、9个公交慢充站、5个公共快充站和12个公共充电桩设施。建设公共交通专用超快充电桩13个、公共交通专用快充电桩117个、公共超快充电桩131个、公共慢速充电桩395个、出租车专用超快充电充电桩15个。

截至2020年底,公共充电设施设备投资4793万元,公交充电设施设备投入2119万元,出租车超快充电设施设备建设投资1500万元,总投资8412万元。

Great Wall, Superior, Idea

南充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2016-2020)

第一章规划通则

第一节规划背景

第一条在能源和环境保护的双重约束下,电动汽车的发展已成为世界范围内的必然趋势。中国的电动汽车产业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和计划,引导电动汽车和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发展。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网络的建设对电动汽车的推广具有重要意义。南充的电动汽车产业发展迅速。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促进南充电动汽车产业发展,促进电动汽车使用,特制定《南充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第二节规划范围和时限

第二条规划范围为南充市城区及其所辖县(市),城区是指南充市及其所辖县区(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各自中心城区。其中,核心区为南充市中心区,包括目前的顺庆、嘉陵、高坪建成区和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区;

核心区以外的区域为一般区域,包括郎中、南部、西充、仪陇、营山、彭安等县(市)的城区。

第三条规划期为2016年至2020年,包括第一阶段至2017年底,第二阶段至2019年底,第三阶段至2020年底。

第三节规划依据和内容

第四条规划依据包括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规范和发展规划,以及南充市总体规划、综合交通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规定》(城乡规划部分)

(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5)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

(6)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相关国家标准

(7) 《四川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5-2020)》

(8) 《城市土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9)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建建〔2015〕129号)。

(10) 南充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

(11) 南充市综合交通规划(2010-2030年)

(12) 南充国家公路客运枢纽规划

(13) 南充市中心各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五条规划内容包括预测规划期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需求,提出各类充电设施的发展目标、空间布局原则、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核心区规划内容还包括公共和私人充电设施的空间布局。

第二章电动汽车及其充电设施的分类

第一节电动汽车的分类

第六条电动汽车是指由车载电源供电、电动机驱动,符合道路交通和安全法规要求的车辆。它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电动汽车。规划中的电动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第七条本规划将电动汽车按用途不同分为私人电动汽车和专用电动汽车。特种电动汽车包括电动公交车、电动租赁和网约车、电动物流车、电动公务车和城市服务车等。

第二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分类

第八条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是专门为电动汽车的车载电池充电而设计的装置,是对电池充电时使用的具有特定功能的电力转换装置。

第九条根据充电设施的国家标准和常用充电设施的现状,根据不同的用户,本规划中的充电设施分为私人电动汽车自用充电设施、公共充电设施和专用充电设施,其中包括公交车、出租车、网络车、,小型物流车、班客车、城市服务车等车辆及旅游专用充电设施;

根据充电速度的不同,充电设施分为慢充电设施、快充电设施和超快充电设施。

(1) 慢充设施:一般采用交流充电模式,充电功率低,充电时间通常在5小时以上。

(2) 快速充电设施:有的采用交流充电模式,有的采用直流充电模式,充电功率大,充电时间通常为1-3小时。

(3) 超快充电设施:均采用直流充电模式,充电功率高,充电时间在半小时内。

第三章发展条件

第一节电动汽车的发展趋势

第十条中国电动汽车产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目前电动汽车的数量和比例将逐步提高。预计到2020年,电动汽车产量将达到汽车产量的6%以上,规划期内主流电动汽车的续航里程将在200至300公里之间。

第二节南充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情况

第十一条南充市位于四川盆地东北部,区位条件优越,航空、铁路、高速公路系统齐全。是全省重要的交通节点和重要的出境通道,过境车辆和外来车辆对充电设施的需求很大。

第十二条南充城市体系中,中心城市居首位,城市人口规模和城市建设规模相当于其他县(市)的总和。大力推进中心城市充电设施建设在经济上是可行的。

第十三条南充市的现状是,各类电动汽车保有量较低,但机动车增长速度较快,因此推广电动汽车替代燃油汽车是可行的。

第十四条南充市中心城区居民乘坐公交车出行比例低,私家车、出租车出行比例高,出行分布不均,其中顺庆区占一半以上。各类客车平均行驶里程18.5公里,出租车日运营里程超过450公里。日常通勤充电需求较少,因此私人客车、公交车、出租车和班线的充电设施应分类设置。

第十五条南充市中心区受河流影响,自然形成三段。跨河交通是一个交通瓶颈,老城区严重拥堵。充电设施的布局应考虑城市不同路段的需求,减少老城区的设置,避免拥堵。

第十六条南充市区机动车单次停车时间约为2小时,街道外停车场车位利用率低于街道内停车场。规划期间,使用快速充电设施作为主要的公共充电设施适合平均停车时间消耗,并应在街道外停车场主要考虑充电设施,以引导车辆合理停车。

第四章规划策略和目标

第一节规划策略

第十七条阶段性发展战略,第一阶段,主要是示范引导,积极推广公共交通、物流等特种充电设施,在新建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发展慢充设施;第二阶段,示范与引导并重,满足需求,主要推动公共停车场快速充电设施的发展;

第三阶段以需求为导向,主要推动超快充电设施的发展,进一步完善充电设施的网络体系。

第十八条技术开放战略:本规划基于目前充电站和充电桩的成熟技术,按照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的发展理念,为无线充电、光伏储能充电等前沿技术和应用预留接口,改造路灯和其他现有基础设施,以应对未来技术的开放发展,丰富南充充电设施的布局。

第十九条功能复合战略符合机动车应用能源多元化和城市土地利用功能复合发展的趋势。该方案积极鼓励利用所有加油站、加气站和加气加气站增加充电功能,实现加气+充电、加气+充电,加气+加气+充电等多功能复合;

这不仅可以解决充电设施的落地问题,也有助于传统加油企业优化供应结构,有效应对新能源革命带来的影响,适应未来市场的变化,更有利于城市土地的集约高效利用。

第二节电动汽车充电方式的选择

第二十条规划综合行业发展趋势、政府政策要求和南充市实际情况,确定南充将建设超快、快、慢三级充电设施网络。充电设施网络以慢充为主,快充为辅,超快充是长期升级和发展方向。

第二十一条《规划》要求,公交车、出租车和有条件的联网汽车、小型物流车、城市服务车等特种车辆应当建设速度与速度相结合的专用充电设施网络。

第三节规划目标

第二十二条为南充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提供了科学合理的规划和研究指南,为下一步制定南充市电动车辆充电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提供了依据,为南充市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和电动汽车的推广使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 自用和专用充电桩。2020年,南充市居民自用和专用充电桩与电动汽车保有量的比例不低于1:1。

(2) 公共充电桩。2020年,南充市中心城区公共充电桩与电动车比例不低于1:8,服务半径小于1公里;其他县(市)公共充电桩和电动车比例不小于1:15,服务半径不小于2.5公里。

(3) 建立公共交通、租赁网约车、公务用车、小型物流车、城市服务车专用充电设施体系。

(4) 建立4A级以上旅游景区专用收费设施制度。

第五章规模预测

第一节电动汽车规模

第二十三条电动汽车的规模

(1) 南充市私人乘用车电动汽车规模。预计到2020年,南充市私人乘用车保有量将达到1.2万辆,其中中心城区9000辆、郎中市730辆、南部县640辆、西充县320辆、仪陇县650辆、营山县340辆、蓬安县320辆。

(2) 中心城市电动公交车的规模。据估计,到2020年,中心城市将有300辆电动公交车。

(3) 中心城市电动出租车的规模。预计到2020年,中心城区将有240辆电动出租车。

第二节充电设施规模

第二十四条充电设施规模

(1) 私人乘用车电动汽车自用充电桩规模不低于1.2万个,其中中心城区不低于9000个,郎中市不低于730个,南部县不低于640个,西充县不低于320个,仪陇县不低于650个,英山县不低于340个,蓬安县不低于32个。

(2) 公共充电桩的规模不应小于1325个。其中,中心城区公共快速充电桩不少于1125个,中心城区不少于225个;

郎中有不少于49个公共充电桩,南部县有43个,西充有21个,仪陇有44个,营山有22个,彭安有21个。

(3) 中心城区公交车专用充电桩规模不低于300个,出租车专用超快充电桩规模≥30个,物流专用充电设施不低于6个。

(4) 4)4A级以上旅游景区5%的现有停车场和10%的新建停车场配备充电桩,不计入公共充电桩规模。

第六章城市充电设施布局

第一节城市总体布局原则

第二十五条公共充电站的布局和充电站的空间布局,应当综合考虑公路出入口、车站、旅游景区等区域外来车辆的需求和城市区域车辆的需求。在郎中、南部、仪陇、营山、蓬安和西充设有1至2个快速充电站,布局原则是靠近高速公路进城的主要通道,靠近城市边缘。3月1日,南充市政府发布《南充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2016-2020年)》。预计到2020年,南充市的私人乘用电动汽车保有量将达到1.2万辆,其中中心城区9000辆,郎中730辆,南部县640辆,西充320辆,仪陇650辆。中心城区有300辆电动公交车。中心城区有240辆电动出租车。

到2017年底,将建设4个公交快速充电站、13个公共充电桩设施、8个物流专用充电设施和12个政府机构和单位专用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公共超快充电桩18个、公共快充电桩53个、公共慢充电桩207个、公交专用超快充电桩9个、公交车专用快充电桩81个、川华物流慢充电桩170个、川化物流快充电桩5个、川华物流快充桩17个、出租车快充桩5个,20个政府机构快速充电桩,58个政府机构快充桩,以及政府机构慢充桩。

到2020年底,将建设1个公交快充站、9个公交慢充站、5个公共快充站和12个公共充电桩设施。建设公共交通专用超快充电桩13个、公共交通专用快充电桩117个、公共超快充电桩131个、公共慢速充电桩395个、出租车专用超快充电充电桩15个。

截至2020年底,公共充电设施设备投资4793万元,公交充电设施设备投入2119万元,出租车超快充电设施设备建设投资1500万元,总投资8412万元。

Great Wall, Superior, Idea

南充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2016-2020)

第一章规划通则

第一节规划背景

第一条在能源和环境保护的双重约束下,电动汽车的发展已成为世界范围内的必然趋势。中国的电动汽车产业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和计划,引导电动汽车和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发展。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网络的建设对电动汽车的推广具有重要意义。南充的电动汽车产业发展迅速。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促进南充电动汽车产业发展,促进电动汽车使用,特制定《南充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第二节规划范围和时限

第二条规划范围为南充市城区及其所辖县(市),城区是指南充市及其所辖县区(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各自中心城区。其中,核心区为南充市中心区,包括目前的顺庆、嘉陵、高坪建成区和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区;

核心区以外的区域为一般区域,包括郎中、南部、西充、仪陇、营山、彭安等县(市)的城区。

第三条规划期为2016年至2020年,包括第一阶段至2017年底,第二阶段至2019年底,第三阶段至2020年底。

第三节规划依据和内容

第四条规划依据包括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规范和发展规划,以及南充市总体规划、综合交通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规定》(城乡规划部分)

(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5)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

(6)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相关国家标准

(7) 《四川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5-2020)》

(8) 《城市土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9)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建建〔2015〕129号)。

(10) 南充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

(11) 南充市综合交通规划(2010-2030年)

(12) 南充国家公路客运枢纽规划

(13) 南充市中心各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五条规划内容包括预测规划期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需求,提出各类充电设施的发展目标、空间布局原则、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核心区规划内容还包括公共和私人充电设施的空间布局。

第二章电动汽车及其充电设施的分类

第一节电动汽车的分类

第六条电动汽车是指由车载电源供电、电动机驱动,符合道路交通和安全法规要求的车辆。它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电动汽车。规划中的电动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第七条本规划将电动汽车按用途不同分为私人电动汽车和专用电动汽车。特种电动汽车包括电动公交车、电动租赁和网约车、电动物流车、电动公务车和城市服务车等。

第二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分类

第八条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是专门为电动汽车的车载电池充电而设计的装置,是对电池充电时使用的具有特定功能的电力转换装置。

第九条根据充电设施的国家标准和常用充电设施的现状,根据不同的用户,本规划中的充电设施分为私人电动汽车自用充电设施、公共充电设施和专用充电设施,其中包括公交车、出租车、网络车、,小型物流车、班客车、城市服务车等车辆及旅游专用充电设施;

根据充电速度的不同,充电设施分为慢充电设施、快充电设施和超快充电设施。

(1) 慢充设施:一般采用交流充电模式,充电功率低,充电时间通常在5小时以上。

(2) 快速充电设施:有的采用交流充电模式,有的采用直流充电模式,充电功率大,充电时间通常为1-3小时。

(3) 超快充电设施:均采用直流充电模式,充电功率高,充电时间在半小时内。

第三章发展条件

第一节电动汽车的发展趋势

第十条中国电动汽车产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目前电动汽车的数量和比例将逐步提高。预计到2020年,电动汽车产量将达到汽车产量的6%以上,规划期内主流电动汽车的续航里程将在200至300公里之间。

第二节南充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情况

第十一条南充市位于四川盆地东北部,区位条件优越,航空、铁路、高速公路系统齐全。是全省重要的交通节点和重要的出境通道,过境车辆和外来车辆对充电设施的需求很大。

第十二条南充城市体系中,中心城市居首位,城市人口规模和城市建设规模相当于其他县(市)的总和。大力推进中心城市充电设施建设在经济上是可行的。

第十三条南充市的现状是,各类电动汽车保有量较低,但机动车增长速度较快,因此推广电动汽车替代燃油汽车是可行的。

第十四条南充市中心城区居民乘坐公交车出行比例低,私家车、出租车出行比例高,出行分布不均,其中顺庆区占一半以上。各类客车平均行驶里程18.5公里,出租车日运营里程超过450公里。日常通勤充电需求较少,因此私人客车、公交车、出租车和班线的充电设施应分类设置。

第十五条南充市中心区受河流影响,自然形成三段。跨河交通是一个交通瓶颈,老城区严重拥堵。充电设施的布局应考虑城市不同路段的需求,减少老城区的设置,避免拥堵。

第十六条南充市区机动车单次停车时间约为2小时,街道外停车场车位利用率低于街道内停车场。规划期间,使用快速充电设施作为主要的公共充电设施适合平均停车时间消耗,并应在街道外停车场主要考虑充电设施,以引导车辆合理停车。

第四章规划策略和目标

第一节规划策略

第十七条阶段性发展战略,第一阶段,主要是示范引导,积极推广公共交通、物流等特种充电设施,在新建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发展慢充设施;第二阶段,示范与引导并重,满足需求,主要推动公共停车场快速充电设施的发展;

第三阶段以需求为导向,主要推动超快充电设施的发展,进一步完善充电设施的网络体系。

第十八条技术开放战略:本规划基于目前充电站和充电桩的成熟技术,按照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的发展理念,为无线充电、光伏储能充电等前沿技术和应用预留接口,改造路灯和其他现有基础设施,以应对未来技术的开放发展,丰富南充充电设施的布局。

第十九条功能复合战略符合机动车应用能源多元化和城市土地利用功能复合发展的趋势。该方案积极鼓励利用所有加油站、加气站和加气加气站增加充电功能,实现加气+充电、加气+充电,加气+加气+充电等多功能复合;

这不仅可以解决充电设施的落地问题,也有助于传统加油企业优化供应结构,有效应对新能源革命带来的影响,适应未来市场的变化,更有利于城市土地的集约高效利用。

第二节电动汽车充电方式的选择

第二十条规划综合行业发展趋势、政府政策要求和南充市实际情况,确定南充将建设超快、快、慢三级充电设施网络。充电设施网络以慢充为主,快充为辅,超快充是长期升级和发展方向。

第二十一条《规划》要求,公交车、出租车和有条件的联网汽车、小型物流车、城市服务车等特种车辆应当建设速度与速度相结合的专用充电设施网络。

第三节规划目标

第二十二条为南充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提供了科学合理的规划和研究指南,为下一步制定南充市电动车辆充电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提供了依据,为南充市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和电动汽车的推广使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 自用和专用充电桩。2020年,南充市居民自用和专用充电桩与电动汽车保有量的比例不低于1:1。

(2) 公共充电桩。2020年,南充市中心城区公共充电桩与电动车比例不低于1:8,服务半径小于1公里;其他县(市)公共充电桩和电动车比例不小于1:15,服务半径不小于2.5公里。

(3) 建立公共交通、租赁网约车、公务用车、小型物流车、城市服务车专用充电设施体系。

(4) 建立4A级以上旅游景区专用收费设施制度。

第五章规模预测

第一节电动汽车规模

第二十三条电动汽车的规模

(1) 南充市私人乘用车电动汽车规模。预计到2020年,南充市私人乘用车保有量将达到1.2万辆,其中中心城区9000辆、郎中市730辆、南部县640辆、西充县320辆、仪陇县650辆、营山县340辆、蓬安县320辆。

(2) 中心城市电动公交车的规模。据估计,到2020年,中心城市将有300辆电动公交车。

(3) 中心城市电动出租车的规模。预计到2020年,中心城区将有240辆电动出租车。

第二节充电设施规模

第二十四条充电设施规模

(1) 私人乘用车电动汽车自用充电桩规模不低于1.2万个,其中中心城区不低于9000个,郎中市不低于730个,南部县不低于640个,西充县不低于320个,仪陇县不低于650个,英山县不低于340个,蓬安县不低于32个。

(2) 公共充电桩的规模不应小于1325个。其中,中心城区公共快速充电桩不少于1125个,中心城区不少于225个;

郎中有不少于49个公共充电桩,南部县有43个,西充有21个,仪陇有44个,营山有22个,彭安有21个。

(3) 中心城区公交车专用充电桩规模不低于300个,出租车专用超快充电桩规模≥30个,物流专用充电设施不低于6个。

(4) 4)4A级以上旅游景区5%的现有停车场和10%的新建停车场配备充电桩,不计入公共充电桩规模。

第六章城市充电设施布局

第一节城市总体布局原则

第二十五条公共充电站的布局和充电站的空间布局,应当综合考虑公路出入口、车站、旅游景区等区域外来车辆的需求和城市区域车辆的需求。在郎中、南部、仪陇、营山、蓬安和西充设有1至2个快速充电站,布局原则是靠近高速公路进城的主要通道,靠近城市边缘。第二十六条公共充电桩布局公共充电桩的布局应考虑城市的组团结构,确保每组都有方便的充电设施,并应主要与社会公共停车场相结合。

第二十七条鼓励辖区各县(市)建设公交车、出租车、小型物流车、城市服务车、等级车等车辆、旅游服务车专用充电设施,其具体布局应根据相关需要在城市总体规划修订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修订中实施。

第二十八条中心城市西充蓬安为一体化发展区,应考虑充电设施布局的联动共享。

第二节西充县布局

第29条。计划在西充设立两个快充站,并结合遂西高速和兰海高速在城市边缘设置。其他公共充电设施结合城市组团设置,确保在县城中心城区至少有一个公共充电设施,在多福组团至少一个。

第三节彭安县布局

第三十条计划在彭安县设立一个快速充电站,并结合南大梁高速公路接入道路设置在城市边缘,结合城市群设置其他公共充电设施,确保旧城群和锦屏群至少有一个公共充电设施。

第七章中心城区充电设施布局

第一节中心城市规划布局原则

第三十一条本规划确定的充电设施布局方案为指导性布局方案,最终布局可结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或修订和旧城更新规划编制进行微调,但应保证服务半径和规模要求。

第三十二条本规划应当对公共充电设施和专用充电设施布局进行分类,鼓励各类专用充电设施对外开放。

第三十三条除本规划确定的公共充电站、充电桩、专用充电站和充电桩布局外,鼓励用户和企业按照市场规律自筹资金建设各类充电设施。如果所需场地符合城市规划和其他规划控制条件,各相关部门应予以配合。

第二节公共充电设施布局

第三十四条在现有建成区内,规划以公共停车场、加油站和30个以上停车位的车站为公共充电设施的主要布局场所,以公园、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停车场和大型商业设施停车场为补充;

规划建设区域内,综合交通规划确定的公共停车场和规划的加油站是公共充电设施布局的主要场所。

第三十五条公共充电桩布局应满足中心城市任何车辆5分钟内可达到的服务水平,公共充电站应满足中心城区任何车辆15分钟内可到达的服务水平。计划平均行驶速度为40km/h。。

第三十六条结合南充市区主要出入口,预留4座公共换电站,每个换电站占地5-10亩。

第三十七条规划确定了遂溪、龙门、马市铺、城西、寨公山、黄莲湾、嘉陵、嘉陵啤酒广场、文峰等9个公共充电站,设置超快速充电站54个。

第三十八条公共充电桩设施37个,其中超快公共充电桩54个,快速公共充电桩228个,慢速公共充电桩978个,共计1260个。

第三节特种车辆充电设施布局

第三十九条规划设置电动出租车专用充电设施6个,顺庆2个,嘉陵2个,高平2个,快速或超快充电桩30个,均位于现有建成区外围,具体位置在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确定。

第四十条规划和平东路站、马市铺汽车中心站、玉带南路汽车换乘站、石大路汽车换乘站,西山汽车中心站,春江路汽车总站,滨江北路汽车换乘站和下中坝汽车总站,阳春路汽车换乘站等9个汽车充电站,并且选择快速充电桩和慢速充电桩。计划在西河、清泉寺、文峰、凤牙山、机场、青松临海、高铁站、小龙门、京西等9个公交停车场设置专用慢充电桩,并根据停车规模确定规模。

第四十一条规划在南充川华公路港、高平市物流点、顺庆汽配城、西门市场、富街批发市场、光彩市场、嘉陵工业集中区设立物流专用充电站一个,并结合卸货点设置6个物流专用充电桩。同时,在西山邮区中心局设立邮政物流专用充电桩,根据物流车辆实际需求确定充电设施数量。

第八章公共充电设施规划实施时机及资金投入

第一节:第一阶段(2017年底前)的实施和公共充电设施的资本投资

第四十二条在第一阶段规划中(2017年底前),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物流、单元、新建住宅区等充电设施。出租车专用充电设施是根据南充市电动出租车发展的实际需要建设的。

第四十三条在第一阶段规划中(2017年底前),将建设4个公交快速充电站、13个公共充电桩设施、8个物流专用充电设施和12个政府机构和单位专用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公共超快充电桩18个、公共快充电桩53个、公共慢充电桩207个、公交专用超快充电桩9个、公交车专用快充电桩81个、川华物流慢充电桩170个、川化物流快充电桩5个、川华物流快充桩17个、出租车快充桩5个,20个政府机构快速充电桩,58个政府机构快充桩,以及政府机构慢充桩。

第四十四条本规划第一阶段(截至2017年底),公共充电设施设备投资2136万元,公共充电设备投资1467万元,传化物流投资670万元,出租车超快充电设施设备500万元,政府机构投资2419万元,总投资7192万元。

第二节第二阶段(2019年底)公共充电设施的实施和资本投资

第四十五条规划第二阶段(2019年底前),重点推进公共充电设施建设……

es,继续推进公共交通、物流、单元和新建住宅区等充电设施建设,启动快速充电站建设和现有停车场充电桩改造。

第四十六条在第二阶段规划中(2019年底前),将建设5个公共快速充电站、5个公交充电站、14个公共充电桩设施和2个出租车专用超快充电站。建设48个公共超快充电桩、86个公共快充电桩、376个公共慢充电桩、10个出租车超快充电桩,8个公交专用超快充电桩和72个公交专用快充电桩。

第四十七条本规划第二阶段(2019年底前),公共充电设施设备投资5370万元,公交充电设施设备投入1304万元,出租车专用超快充电设施设备建设投资1000万元,总投资7674万元。

第三节第三阶段(2020年底前)的实施和公共充电设施的资本投资

第四十八条在计划的第三阶段(2020年底前),我们将重点推进快速充电站建设,继续推进公共交通、物流、单元和新建住宅区等充电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公共充电桩建设和现有停车场充电桩改造。

第四十九条在第三阶段规划中(2020年底前),将建设1个公交快充站、9个公交慢充站、5个公共快充站和12个公共充电桩设施。建设公共交通专用超快充电桩13个、公共交通专用快充电桩117个、公共超快充电桩131个、公共慢速充电桩395个、出租车专用超快充电充电桩15个。

第五十条本规划第三阶段(截至2020年底),公共充电设施设备投资4793万元,公交充电设施设备投入2119万元,出租车超快充电设施设备建设投资1500万元,总投资8412万元。

第九章规划保障措施

第一节组织保证

第五十一条市政府应当成立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方案的制定、任务分配和目标考核。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推进南充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节政策保证

第五十二条研究财政补贴政策。在中央和四川省明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政策后,财政部门应根据相关奖励和补偿政策,借鉴其他城市的有益做法,加快制定本市金融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配套政策,并尽快向社会公布。同时,要定期公布财政补贴的发放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十三条充电设施建设用地应当有保障。土地部门和规划部门应当优先建设充电设施。新建项目用地需要配备充电基础设施的,可将建设要求纳入土地供应条件,允许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要求与其他市场主体合作投资建设和运营充电基础设施。鼓励在各类停车场、汽车站、社会公共停车场、公路服务区等场所建设充电基础设施。

第五十四条收取服务费的价格应当经批准。发展改革(价格)部门应制定各类充(换)用服务费的上限指导价,不仅要考虑充(改)用经营企业的合理收入,还要考虑……

o确保电动汽车的使用成本明显低于燃油汽车,体现电动汽车在消费成本方面的优势。随着电动汽车市场和充(换)用设施服务市场的不断成熟和完善,应通过市场手段逐步形成充电(换)服务价格。

第五十五条制定规划建设审批办法。发展改革部门要组织规划、住建、国土等部门研究制定本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规范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率。个人在自己的停车库(位)和各居住小区、单位现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在城市公共停车场和停车楼建设中,同步建设充电桩等充电设施不需要单独申请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新建单独占地的集中充(换)用电站,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手续。

第3节其他担保

第五十六条加强对电力设施的保护。各级电网企业要为接入充电设施提供便利条件,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工作效率。将充电设施纳入电力设施专项规划,确保充电设施供电安全可靠。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套电网改造成本纳入电网企业输配电价,由电网企业负责充电(置换)设施产权分界点至电网的配套接入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维护,并将相应的成本纳入电网输配电成本的统一核算。

第五十七条加强规划实施保障。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承担起统筹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主体责任,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作为政府专项工作有效推进。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特点和居民出行需求,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纳入城乡规划和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实施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在规划城市基础设施时,将根据需求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各地要将支持电网建设和改造项目的充电基础设施纳入配电网规划,并在土地使用安全和走廊交通方面提供保护。

第五十八条加快培育电动汽车充电服务市场。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和运营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整合公交车站、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社会公共停车场等资源,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大力推进“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商业模式创新,鼓励充电设施运营商利用大数据为电动汽车充电提供现场指导、电量查询、缴费等服务,提高电动汽车市场竞争力。鼓励汽车销售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停车场管理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等企业结合自身业务拓展充(换)电服务。探索大型充(换)电站与商业地产相结合的发展模式,引导商场、超市、影院、便利店等商业场所利用自有停车场(车位)资源建设充电桩,提供充电服务……

对外开放。

第五十九条加强对充电设施行业的监管。发展改革、交通运输管理、安全监管、消防部门和电网企业要落实国家安全管理相关标准和制度,落实人身安全、用电安全、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责任。开展充电设施验收工作,依法依规对已投入运营的充电(换)用设施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记录抽查和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充电设施,原则上不得进入市场运营,不得申请建设运营补贴资金。确保充电设施的接口类型、技术指标、安全标准和管理规范符合国家统一要求。

第六十条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有关部门、企业和新闻媒体应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充电设施发展政策、规划布局和实施趋势的宣传力度,促进消费者购买和使用电动汽车,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充电设施,形成有利于充电设施发展的舆论氛围。

附表01

表:充电桩配置目标

土地性质

施工状态

单元

配建比例%

评论

住宅

建造

桩位/停车位

5%

充电桩应与停车位相结合,施工位置应易于看到和到达;

通过管理,确保了分配停车位的流动性,满足了每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原则上,配备住宅项目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应设置在公共停车位。第二十六条公共充电桩布局公共充电桩的布局应考虑城市的组团结构,确保每组都有方便的充电设施,并应主要与社会公共停车场相结合。

第二十七条鼓励辖区各县(市)建设公交车、出租车、小型物流车、城市服务车、等级车等车辆、旅游服务车专用充电设施,其具体布局应根据相关需要在城市总体规划修订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修订中实施。

第二十八条中心城市西充蓬安为一体化发展区,应考虑充电设施布局的联动共享。

第二节西充县布局

第29条。计划在西充设立两个快充站,并结合遂西高速和兰海高速在城市边缘设置。其他公共充电设施结合城市组团设置,确保在县城中心城区至少有一个公共充电设施,在多福组团至少一个。

第三节彭安县布局

第三十条计划在彭安县设立一个快速充电站,并结合南大梁高速公路接入道路设置在城市边缘,结合城市群设置其他公共充电设施,确保旧城群和锦屏群至少有一个公共充电设施。

第七章中心城区充电设施布局

第一节中心城市规划布局原则

第三十一条本规划确定的充电设施布局方案为指导性布局方案,最终布局可结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或修订和旧城更新规划编制进行微调,但应保证服务半径和规模要求。

第三十二条本规划应当对公共充电设施和专用充电设施布局进行分类,鼓励各类专用充电设施对外开放。

第三十三条除本规划确定的公共充电站、充电桩、专用充电站和充电桩布局外,鼓励用户和企业按照市场规律自筹资金建设各类充电设施。如果所需场地符合城市规划和其他规划控制条件,各相关部门应予以配合。

第二节公共充电设施布局

第三十四条在现有建成区内,规划以公共停车场、加油站和30个以上停车位的车站为公共充电设施的主要布局场所,以公园、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停车场和大型商业设施停车场为补充;

规划建设区域内,综合交通规划确定的公共停车场和规划的加油站是公共充电设施布局的主要场所。

第三十五条公共充电桩布局应满足中心城市任何车辆5分钟内可达到的服务水平,公共充电站应满足中心城区任何车辆15分钟内可到达的服务水平。计划平均行驶速度为40km/h。。

第三十六条结合南充市区主要出入口,预留4座公共换电站,每个换电站占地5-10亩。

第三十七条规划确定了遂溪、龙门、马市铺、城西、寨公山、黄莲湾、嘉陵、嘉陵啤酒广场、文峰等9个公共充电站,设置超快速充电站54个。

第三十八条公共充电桩设施37个,其中超快公共充电桩54个,快速公共充电桩228个,慢速公共充电桩978个,共计1260个。

第三节特种车辆充电设施布局

第三十九条规划设置电动出租车专用充电设施6个,顺庆2个,嘉陵2个,高平2个,快速或超快充电桩30个,均位于现有建成区外围,具体位置在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确定。

第四十条规划和平东路站、马市铺汽车中心站、玉带南路汽车换乘站、石大路汽车换乘站,西山汽车中心站,春江路汽车总站,滨江北路汽车换乘站和下中坝汽车总站,阳春路汽车换乘站等9个汽车充电站,并且选择快速充电桩和慢速充电桩。计划在西河、清泉寺、文峰、凤牙山、机场、青松临海、高铁站、小龙门、京西等9个公交停车场设置专用慢充电桩,并根据停车规模确定规模。

第四十一条规划在南充川华公路港、高平市物流点、顺庆汽配城、西门市场、富街批发市场、光彩市场、嘉陵工业集中区设立物流专用充电站一个,并结合卸货点设置6个物流专用充电桩。同时,在西山邮区中心局设立邮政物流专用充电桩,根据物流车辆实际需求确定充电设施数量。

第八章公共充电设施规划实施时机及资金投入

第一节:第一阶段(2017年底前)的实施和公共充电设施的资本投资

第四十二条在第一阶段规划中(2017年底前),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物流、单元、新建住宅区等充电设施。出租车专用充电设施是根据南充市电动出租车发展的实际需要建设的。

第四十三条在第一阶段规划中(2017年底前),将建设4个公交快速充电站、13个公共充电桩设施、8个物流专用充电设施和12个政府机构和单位专用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公共超快充电桩18个、公共快充电桩53个、公共慢充电桩207个、公交专用超快充电桩9个、公交车专用快充电桩81个、川华物流慢充电桩170个、川化物流快充电桩5个、川华物流快充桩17个、出租车快充桩5个,20个政府机构快速充电桩,58个政府机构快充桩,以及政府机构慢充桩。

第四十四条本规划第一阶段(截至2017年底),公共充电设施设备投资2136万元,公共充电设备投资1467万元,传化物流投资670万元,出租车超快充电设施设备500万元,政府机构投资2419万元,总投资7192万元。

第二节第二阶段(2019年底)公共充电设施的实施和资本投资

第四十五条规划第二阶段(2019年底前),重点推进公共充电设施建设……

es,继续推进公共交通、物流、单元和新建住宅区等充电设施建设,启动快速充电站建设和现有停车场充电桩改造。

第四十六条在第二阶段规划中(2019年底前),将建设5个公共快速充电站、5个公交充电站、14个公共充电桩设施和2个出租车专用超快充电站。建设48个公共超快充电桩、86个公共快充电桩、376个公共慢充电桩、10个出租车超快充电桩,8个公交专用超快充电桩和72个公交专用快充电桩。

第四十七条本规划第二阶段(2019年底前),公共充电设施设备投资5370万元,公交充电设施设备投入1304万元,出租车专用超快充电设施设备建设投资1000万元,总投资7674万元。

第三节第三阶段(2020年底前)的实施和公共充电设施的资本投资

第四十八条在计划的第三阶段(2020年底前),我们将重点推进快速充电站建设,继续推进公共交通、物流、单元和新建住宅区等充电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公共充电桩建设和现有停车场充电桩改造。

第四十九条在第三阶段规划中(2020年底前),将建设1个公交快充站、9个公交慢充站、5个公共快充站和12个公共充电桩设施。建设公共交通专用超快充电桩13个、公共交通专用快充电桩117个、公共超快充电桩131个、公共慢速充电桩395个、出租车专用超快充电充电桩15个。

第五十条本规划第三阶段(截至2020年底),公共充电设施设备投资4793万元,公交充电设施设备投入2119万元,出租车超快充电设施设备建设投资1500万元,总投资8412万元。

第九章规划保障措施

第一节组织保证

第五十一条市政府应当成立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方案的制定、任务分配和目标考核。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推进南充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节政策保证

第五十二条研究财政补贴政策。在中央和四川省明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政策后,财政部门应根据相关奖励和补偿政策,借鉴其他城市的有益做法,加快制定本市金融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配套政策,并尽快向社会公布。同时,要定期公布财政补贴的发放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十三条充电设施建设用地应当有保障。土地部门和规划部门应当优先建设充电设施。新建项目用地需要配备充电基础设施的,可将建设要求纳入土地供应条件,允许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要求与其他市场主体合作投资建设和运营充电基础设施。鼓励在各类停车场、汽车站、社会公共停车场、公路服务区等场所建设充电基础设施。

第五十四条收取服务费的价格应当经批准。发展改革(价格)部门应制定各类充(换)用服务费的上限指导价,不仅要考虑充(改)用经营企业的合理收入,还要考虑……

o确保电动汽车的使用成本明显低于燃油汽车,体现电动汽车在消费成本方面的优势。随着电动汽车市场和充(换)用设施服务市场的不断成熟和完善,应通过市场手段逐步形成充电(换)服务价格。

第五十五条制定规划建设审批办法。发展改革部门要组织规划、住建、国土等部门研究制定本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规范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率。个人在自己的停车库(位)和各居住小区、单位现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在城市公共停车场和停车楼建设中,同步建设充电桩等充电设施不需要单独申请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新建单独占地的集中充(换)用电站,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手续。

第3节其他担保

第五十六条加强对电力设施的保护。各级电网企业要为接入充电设施提供便利条件,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工作效率。将充电设施纳入电力设施专项规划,确保充电设施供电安全可靠。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套电网改造成本纳入电网企业输配电价,由电网企业负责充电(置换)设施产权分界点至电网的配套接入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维护,并将相应的成本纳入电网输配电成本的统一核算。

第五十七条加强规划实施保障。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承担起统筹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主体责任,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作为政府专项工作有效推进。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特点和居民出行需求,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纳入城乡规划和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实施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在规划城市基础设施时,将根据需求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各地要将支持电网建设和改造项目的充电基础设施纳入配电网规划,并在土地使用安全和走廊交通方面提供保护。

第五十八条加快培育电动汽车充电服务市场。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和运营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整合公交车站、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社会公共停车场等资源,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大力推进“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商业模式创新,鼓励充电设施运营商利用大数据为电动汽车充电提供现场指导、电量查询、缴费等服务,提高电动汽车市场竞争力。鼓励汽车销售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停车场管理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等企业结合自身业务拓展充(换)电服务。探索大型充(换)电站与商业地产相结合的发展模式,引导商场、超市、影院、便利店等商业场所利用自有停车场(车位)资源建设充电桩,提供充电服务……

对外开放。

第五十九条加强对充电设施行业的监管。发展改革、交通运输管理、安全监管、消防部门和电网企业要落实国家安全管理相关标准和制度,落实人身安全、用电安全、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责任。开展充电设施验收工作,依法依规对已投入运营的充电(换)用设施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记录抽查和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充电设施,原则上不得进入市场运营,不得申请建设运营补贴资金。确保充电设施的接口类型、技术指标、安全标准和管理规范符合国家统一要求。

第六十条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有关部门、企业和新闻媒体应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充电设施发展政策、规划布局和实施趋势的宣传力度,促进消费者购买和使用电动汽车,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充电设施,形成有利于充电设施发展的舆论氛围。

附表01

表:充电桩配置目标

土地性质

施工状态

单元

配建比例%

评论

住宅

建造

桩位/停车位

5%

充电桩应与停车位相结合,施工位置应易于看到和到达;

通过管理,确保了分配停车位的流动性,满足了每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原则上,配备住宅项目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应设置在公共停车位。据外媒报道,沃尔沃将为其新款XC60和沃尔沃90系列(现有版本和新版本)升级其紧急道路救援服务应用程序(随叫随到应用程序)和Sensus车载用户界面,以增强车辆的智能网联服务功能。

为了支持这项新服务,沃尔沃随叫随到的智能手机应用程序将采用全新的设计。目前,应用软件已成为市场上应用最广泛的智能网联汽车服务平台。到2017年底,该服务将在近50个国家推出,覆盖沃尔沃汽车全球90%以上的销售额。如今,沃尔沃汽车可以使用智能手机上的远程应用程序找到附近的加油站、大型停车场或不熟悉的社区。

沃尔沃对其新款XC60和90系列汽车的Sensus用户界面进行了改进,以增强其实用性,外观更新颖,界面设计简单而有吸引力。新款沃尔沃随叫随到的软件更新将应用于沃尔沃品牌下的所有车辆,2012年之后推出的所有车型都可以使用沃尔沃随叫随功能。沃尔沃随叫随到提供远程启动、空气温度预调节、驾驶发布(里程报告)、车辆定位、通知和目的地发送。该服务现在可以与智能手表和可穿戴支持设备一起使用,并且可以与iOS和Android系统的智能手表兼容。新的Sensus用户界面设计将预装在新的XC60和90系列汽车中,现有的90系列汽车将在下一个服务期使用。

第一辆沃尔沃随叫随到于2001年发布。它曾经是第一个车载信息通信服务。最初的研发方向是车载信息通信安全系统。当沃尔沃司机遇到事故或因爆胎需要道路支持服务时,他们向紧急服务救援中心发出警报,请求帮助。同时,作为一种安全系统,沃尔沃随叫随到可以追踪被盗车辆的位置。多年来,沃尔沃为其添加了各种功能,使沃尔沃用户能够与他们的车辆保持联系,并在任何地方找到它们。在过去的几年里,沃尔沃随叫随到已经成为一个方便的智能网联平台,为沃尔沃用户提供各种相关服务。据外媒报道,沃尔沃将为其新款XC60和沃尔沃90系列(现有版本和新版本)升级其紧急道路救援服务应用程序(随叫随到应用程序)和Sensus车载用户界面,以增强车辆的智能网联服务功能。

为了支持这项新服务,沃尔沃随叫随到的智能手机应用程序将采用全新的设计。目前,应用软件已成为市场上应用最广泛的智能网联汽车服务平台。到2017年底,该服务将在近50个国家推出,覆盖沃尔沃汽车全球90%以上的销售额。如今,沃尔沃汽车可以使用智能手机上的远程应用程序找到附近的加油站、大型停车场或不熟悉的社区。

沃尔沃对其新款XC60和90系列汽车的Sensus用户界面进行了改进,以增强其实用性,外观更新颖,界面设计简单而有吸引力。新款沃尔沃随叫随到的软件更新将应用于沃尔沃品牌下的所有车辆,2012年之后推出的所有车型都可以使用沃尔沃随叫随功能。沃尔沃随叫随到提供远程启动、空气温度预调节、驾驶发布(里程报告)、车辆定位、通知和目的地发送。该服务现在可以与智能手表和可穿戴支持设备一起使用,并且可以与iOS和Android系统的智能手表兼容。新的Sensus用户界面设计将预装在新的XC60和90系列汽车中,现有的90系列汽车将在下一个服务期使用。

第一辆沃尔沃随叫随到于2001年发布。它曾经是第一个车载信息通信服务。最初的研发方向是车载信息通信安全系统。当沃尔沃司机遇到事故或因爆胎需要道路支持服务时,他们向紧急服务救援中心发出警报,请求帮助。同时,作为一种安全系统,沃尔沃随叫随到可以……

被盗车辆的位置。多年来,沃尔沃为其添加了各种功能,使沃尔沃用户能够与他们的车辆保持联系,并在任何地方找到它们。在过去的几年里,沃尔沃随叫随到已经成为一个方便的智能网联平台,为沃尔沃用户提供各种相关服务。寨公山充电站

高坪地区

嘉陵充电站

嘉陵区城南段

嘉陵啤酒广场充电站

嘉陵产业集中区段

城西充电站

结合城西高速公路出入口设置

总计

三十

附表11

表:第二阶段公共充电桩施工一览表

公共充电桩

超快充电桩(单元)

快速充电桩(每个)

慢速充电桩(个)

评论

清泉湖充电桩

四十

规划停车场

具体选址详见南充市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

南充北站充电桩

改建现有停车场

小龙北老城区周边商业区

十二

四十

地下的

小龙商业区

四十

规划停车场

小龙医院充电桩

四十

规划停车场(地下)

人民公园

十六

八十

规划停车场

环都大道充电桩

十四

现有停车场

小龙门公园

四十

规划停车场

石油后街充电桩

24

结合规划企业建设

气象公园

24

城西市场充电桩

十六

高坪充电桩

规划停车场

总计

十八

86

三百七十六

附表12

表:二期公交充电站建设一览表

设施分类

站点名称

超快充电桩(单元)

充电桩数量(个)

第一个和最后一个公交车站以及换乘站的充电和换电站

玉带南路公共交通换乘站

师范大学路公共交通换乘站

下中坝公交首末站

十八

滨江北路汽车换乘站

十八

公交停车场充电站

西河停车场

十八

总计

72

附表13

表:第二阶段出租车超快充电桩清单

超快充电桩数量(个)

评论

顺庆区

建议安排在顺庆区、高坪区外围区域,具体位置由顺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

高坪区

附表14

表:三期公交充电站建设一览表

设施分类

站点名称

超快充电桩数量(个)

充电桩数量(个)

第一个和最后一个公交车站的充电和换电站

和平东路站

公交停车场充电站

清泉寺停车场

文峰亭保场

十八

凤牙山停车场

十八

机场停车场

青松林海亭保畅

高速火车站停车场

十八

小龙门停车场

十八

京Xi庭包场

总计

十三

一百一十七

附表15

表:三期公用充电站建设一览表

充电站

超快充电桩(单元)

位置区域

评论

营西段充电站

营西段

公共充电站的具体位置应在南充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执行。

龙门充电站

龙门地区

黄莲湾充电站

黄莲湾地区

文峰充电站

文峰段

总计

24

附表16

……

表:第三阶段公共充电桩施工一览表

公共充电桩

快速充电桩(每个)

慢速充电桩(个)

评论

遂溪公园

四十

规划停车场

具体选址详见南充市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

遂溪公园东北商务商住

四十

规划停车场

大营山风景区

四十

规划停车场

物流园区商业区

三十

一百二十

规划停车场(地下)

清泉坝

四十

规划停车场地面/立体声

西河路充电桩

滨江公园

西门充电桩

西门站搬迁改造

西山风景区

四十

规划停车场

下中坝公园

24

规划停车场

高都路充电桩

加油站

文峰359景区周边商住区

四十

规划停车场(地下)

曲水充电桩

加油站

总计

一百零七

三百九十五

附表17

表:第三阶段出租车超快充电桩清单

超快充电桩数量(个)

评论

嘉陵渠

建议安排在嘉陵区、高坪区外围区域,具体位置按顺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寨公山充电站

高坪地区

嘉陵充电站

嘉陵区城南段

嘉陵啤酒广场充电站

嘉陵产业集中区段

城西充电站

结合城西高速公路出入口设置

总计

三十

附表11

表:第二阶段公共充电桩施工一览表

公共充电桩

超快充电桩(单元)

快速充电桩(每个)

慢速充电桩(个)

评论

清泉湖充电桩

四十

规划停车场

具体选址详见南充市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

南充北站充电桩

改建现有停车场

小龙北老城区周边商业区

十二

四十

地下的

小龙商业区

四十

规划停车场

小龙医院充电桩

四十

规划停车场(地下)

人民公园

十六

八十

规划停车场

环都大道充电桩

十四

现有停车场

小龙门公园

四十

规划停车场

石油后街充电桩

24

结合规划企业建设

气象公园

24

城西市场充电桩

十六

高坪充电桩

规划停车场

总计

十八

86

三百七十六

附表12

表:二期公交充电站建设一览表

设施分类

站点名称

超快充电桩(单元)

充电桩数量(个)

第一个和最后一个公交车站以及换乘站的充电和换电站

玉带南路公共交通换乘站

师范大学路公共交通换乘站

下中坝公交首末站

十八

滨江北路汽车换乘站

十八

公交停车场充电站

西河停车场

十八

总计

72

附表13

表:第二阶段出租车超快充电桩清单

超快充电桩数量(个)

评论

顺庆区

建议安排在顺庆区、高坪区外围区域,具体位置由顺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

高坪区

附表14

表:公交车Chargi列表……

三期车站建设

设施分类

站点名称

超快充电桩数量(个)

充电桩数量(个)

第一个和最后一个公交车站的充电和换电站

和平东路站

公交停车场充电站

清泉寺停车场

文峰亭保场

十八

凤牙山停车场

十八

机场停车场

青松林海亭保畅

高速火车站停车场

十八

小龙门停车场

十八

京Xi庭包场

总计

十三

一百一十七

附表15

表:三期公用充电站建设一览表

充电站

超快充电桩(单元)

位置区域

评论

营西段充电站

营西段

公共充电站的具体位置应在南充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执行。

龙门充电站

龙门地区

黄莲湾充电站

黄莲湾地区

文峰充电站

文峰段

总计

24

附表16

表:第三阶段公共充电桩施工一览表

公共充电桩

快速充电桩(每个)

慢速充电桩(个)

评论

遂溪公园

四十

规划停车场

具体选址详见南充市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

遂溪公园东北商务商住

四十

规划停车场

大营山风景区

四十

规划停车场

物流园区商业区

三十

一百二十

规划停车场(地下)

清泉坝

四十

规划停车场地面/立体声

西河路充电桩

滨江公园

西门充电桩

西门站搬迁改造

西山风景区

四十

规划停车场

下中坝公园

24

规划停车场

高都路充电桩

加油站

文峰359景区周边商住区

四十

规划停车场(地下)

曲水充电桩

加油站

总计

一百零七

三百九十五

附表17

表:第三阶段出租车超快充电桩清单

超快充电桩数量(个)

评论

嘉陵渠

建议安排在嘉陵区、高坪区外围区域,具体位置按顺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

标签:长城优越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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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商会炮轰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

中国欧盟商会3月7日在北京发布了其最新研究报告《中国制造2025产业政策对弈市场力量》特别分析了中国的产业政策对于外资企业进入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影响和干预,

1900/1/1 0:00:00
交通部:《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将于4月1日起实施

近年来,全国各地先后发生多起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营运客车整体安全性能不高,已经成为制约人民群众安全可靠出行的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

1900/1/1 0:00:00
安进否认江淮“代工”蔚来:合资合作仅为突围

“我不大认同代工的概念。”2月28日,在江淮汽车合肥总部的会议室,全国人大代表、江淮汽车董事长安进在接受作者采访时,首次透露了与蔚来之间的合作模式。

1900/1/1 0:00:00
外媒:中国电动汽车计划过于宏大

据彭博社报道,由于中国汽车行业反馈电动汽车计划过于宏大,国家或考虑政策回调,或者延迟执行原计划的电动汽车发展方案。

1900/1/1 0:00:00
共享汽车需提升数量:不能仅仅看上去很美

随着共享单车在全国各大城市迅速铺开,“共享经济”的概念迅速普及,共享汽车也随之悄然进入了人们的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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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电动网2月24日-3月2日大牛说榜单揭晓,期待你加入

第一电动网2月24日3月2日一周大牛说榜单揭晓,踊跃投稿的大牛作者们,感谢大家的积极参与,分享给我们精彩的观点与故事,欢迎更多的新能源汽车圈内圈外的朋友加入大牛说,发表你的见解和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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