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市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示范应用项目资助实施细则》。充电基础设施根据充电设施的额定输出功率进行补贴。其中,2018年建成投入使用的充电基础设施按直流充电桩550元/千瓦、交流充电桩100元/千瓦进行补贴;2019-2020年,对建成投入使用的充电基础设施,按直流充电桩300元/千瓦、交流充电桩60元/千瓦进行补贴。加氢站补贴标准:100万元/站。中山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示范应用项目资助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新能源汽车充能基础设施示范运用项目的资助范围、资助条件和标准,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的通知》(广东省发展改革产业函〔2018〕518号)的规定,制定本细则,《中山市发展改革局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并结合工作实际。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示范应用项目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集中充电站、分散充电桩、示范氢充电站及配套运营管理系统等项目的财政专项资金,经市政府批准设立,由市预算安排。第三条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示范应用项目,优先使用国家新能源汽车充能设施建设奖励资金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市级产业扶持资金补充。国家和省停止实施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激励政策的,本市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停止给予新能源汽车充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贴。第4条绩效目标。推进中山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体系,确保新能源汽车在本市的普及应用。第二章支持范围和标准第五条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本专项资金支持中山市建设的充电基础设施和示范加氢站项目。第六条专项资金支持标准(一)充电基础设施按照充电设施额定输出功率进行补贴,其中2018年建成投入使用的充电基础设施按直流充电桩550元/千瓦、交流充电桩100元/千瓦进行补贴;
2019-2020年,对建成投入使用的充电基础设施,按直流充电桩300元/千瓦、交流充电桩60元/千瓦进行补贴。(2) 加氢站补贴标准:100万元/站。第三章支持条件第七条专项资金支持条件(一)申请补贴的充电基础设施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服务和维护管理应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和管理要求。2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地纳入市政府年度建设计划或工作计划。3.充电基础设施应按照《广东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的规定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4.充电基础设施可测量,位置可查询,充电状态可监督,相关数据信息需接入中山市充电设施信息管理平台。五不属于使用市、镇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2) 申请补贴的加氢站应符合以下条件:1。加氢站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其日加氢能力应不低于200kg。2加氢站建设现场纳入市政府年度建设计划或工作计划。三不属于使用市、镇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第四章申请材料第八条基金申请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a) 《中山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示范应用项目专项资金申报表》;(二)中山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示范应用项目专项资金申请报告;(3) 项目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四)项目批准(备案或批准)文件、竣工验收报告及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五)证明企业资金、资质和业务发展的其他有效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第五章附则第九条申请流程、审计流程、资金监督管理、资金验收、绩效评估、,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产业扶持专项资金信息披露和责任追究按照《产业扶持专项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近日,中山市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示范应用项目资助实施细则》。充电基础设施根据充电设施的额定输出功率进行补贴。其中,2018年建成投入使用的充电基础设施按直流充电桩550元/千瓦、交流充电桩100元/千瓦进行补贴;
2019-2020年,对建成投入使用的充电基础设施,按直流充电桩300元/千瓦、交流充电桩60元/千瓦进行补贴。加氢站补贴标准:100万元/站。中山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示范应用项目资助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新能源汽车充能基础设施示范运用项目的资助范围、资助条件和标准,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的通知》(广东省发展改革产业函〔2018〕518号)的规定,制定本细则,《中山市发展改革局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并结合工作实际。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示范应用项目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集中充电站、分散充电桩、示范氢充电站及配套运营管理系统等项目的财政专项资金,经市政府批准设立,由市预算安排。第三条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示范应用项目,优先使用国家新能源汽车充能设施建设奖励资金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市级产业扶持资金补充。国家和省停止实施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激励政策的,本市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停止给予新能源汽车充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贴。第4条绩效目标。推进中山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体系,确保新能源汽车在本市的普及应用。第二章支持范围和标准第五条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本专项资金支持中山市建设的充电基础设施和示范加氢站项目。第六条专项资金支持标准(一)充电基础设施按照充电设施额定输出功率进行补贴,其中2018年建成投入使用的充电基础设施按直流充电桩550元/千瓦、交流充电桩100元/千瓦进行补贴;
2019-2020年,对建成投入使用的充电基础设施,按直流充电桩300元/千瓦、交流充电桩60元/千瓦进行补贴。(2) 加氢站补贴标准:100万元/站。第三章支持条件第七条专项资金支持条件(一)申请补贴的充电基础设施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服务和维护管理应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和管理要求。2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地纳入市政府年度建设计划或工作计划。3.充电基础设施应按照《广东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的规定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4.充电基础设施可测量,位置可查询,充电状态可监督,相关数据信息需接入中山市充电设施信息管理平台。五不属于使用市、镇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2) 申请补贴的加氢站应符合以下条件:1。加氢站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其日加氢能力应不低于200kg。2加氢站建设现场纳入市政府年度建设计划或工作计划。三不属于使用市、镇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第四章申请材料第八条基金申请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a) 《中山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示范应用项目专项资金申报表》;(二)中山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示范应用项目专项资金申请报告;(3) 项目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四)项目批准(备案或批准)文件、竣工验收报告及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五)证明企业资金、资质和业务发展的其他有效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第五章附则第九条申请流程、审计流程、资金监督管理、资金验收、绩效评估、,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产业扶持专项资金信息披露和责任追究按照《产业扶持专项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标签:
最近几个月,拜腾汽车惊喜连连。
1900/1/1 0:00:002018CESAsia在上周的1315日完美落幕,在本届CES展会上除了玲琅满目的IT产品技外,智能汽车所带来了AI科技和自动驾驶无疑成为了全新的亮点,其中这些热点和技术都来自于新势力造车,
1900/1/1 0:00:00近日,深圳就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修正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送审稿提出“禁止非纯电动车辆新注册为网络预约出租车”等新规定,而且要求车辆为轴距2650毫米以上的纯电动小汽车。
1900/1/1 0:00:006月13日,亚洲CES如期举办至第四届。在N4、N5场馆被车企攻陷之后,亚洲CES的流量主角也自然开始向汽车展台倾斜,不少媒体再次高呼“亚洲消费电子展成为车展”。
1900/1/1 0:00:00继5月25日正式对外发布之后,上汽通用汽车旗下连锁汽车服务品牌“车工坊”今日在北京慧宝行车工坊云岗店举行门店参观活动。
1900/1/1 0:00:00在政府的大力推动和行业的积极努力下,近年来,我国电动汽车产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无论是技术水平还是产销规模都名列世界前茅。
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