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导航 汽车导航
Ctrl+D收藏汽车导航
首页 > 汽车资讯 > 正文

发改委:取消电网企业部分垄断性服务收费项目

作者:

时间:1900/1/1 0:00:00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清理规范电网收费转供电的通知》。通知指出,部分电网企业垄断性服务收费项目将被取消。根据《通知》,电网企业提供输配电及相关服务的成本,应当纳入输配电成本,并通过输配电价格回收,不得以其他名义变相向用户收取费用。取消电网企业向电力用户收取的变电站间隔占用费、计量装置校验费、电力负荷管理终端设备费等收费项目;取消可纳入供电基本服务的收费项目,如电卡更换费、再收费、转让费更名等服务内容类似的垄断性收费项目。电网企业为电力用户提供计量装置检定和复电服务3次以上且不属于电网企业责任的,由用户承担相关费用。全面清理规范供电环节不合理的涨价行为。切换供电是指电网企业不能直接向终端用户供电,需要由其他主体进行切换的行为。目前,商业综合体、工业园区、财产、写字楼等部分地方价格上涨不合理,国家为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而采取的措施没有得到有效传达和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开关电源环节收费的通知〔2018〕8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为切实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降低工商业平均电价10%的要求,我委分别下发了《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发改委价格〔2018〕500号)和《关于调整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降低一般工商电价的通知》,部署了五项降价措施。各地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取得了初步成效。为贯彻落实国家深化“简政放权、强监管、优服务”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的精神,进一步简政放权,创新监管,优化服务,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取消部分电网企业垄断性服务收费项目。电网企业提供的输配电及相关服务成本应纳入输配电成本,并通过输配电价格回收,不得以其他名义变相向用户收取费用。取消电网企业向电力用户收取的变电站间隔占用费、计量装置校验费、电力负荷管理终端设备费等收费项目;取消可纳入供电基本服务的收费项目,如电卡更换费、再收费、转让费更名等服务内容类似的垄断性收费项目。电网企业为电力用户提供计量装置检定和复电服务三次以上且不属于电网企业责任的,由用户承担相关费用。省级物价部门要严格监管,进一步清理电网企业收费,降低工商企业用电成本。对确需保留的垄断性服务性收费,要严格按照地方定价目录和政府定价的经营性收费清单进行管理,并向社会公开、自愿接受;

清单中未包含的项目不予收费。二是全面清理规范转电环节不合理涨价行为。电力转移是指电网企业不能直接向终端用户供电,需要由其他主体转移的行为。目前,一些地方,如商业综合体、工业园区、财产、写字楼等,价格上涨不合理,国家为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而采取的措施没有得到有效传达和实施。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清理规范,确保降价结果真正惠及最终用户。对具备转为一户一表条件的电力用户,电网企业要主动服务,尽快实现直供,并按目录销售价格结算。不具备直接供电条件的,继续实施转供电,转供电主体应将今年的所有降价政策措施转移给终端用户。省级物价部门要会同电网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清理规范转供收取的其他费用,纠正供电主体违规涨价和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的行为。三是加快落实电网清费政策(1)加快退还用户临时电费。省级物价部门要督促电网企业在今年7月底前将已收取的临时电费全部退还给电力用户。因用户注销等原因无法退回的,电网企业应当依法在营业网点和当地主要媒体上予以公告,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仍不能返还的,减记省级电网输配电许可收入。(二)开展自备电厂余热、余压、余气减免政策和系统备用费政策执行情况检查。7月底前,省级电网企业应上报本地区并网自备电厂名单(区分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等两类)、系统备用费减免政策执行情况,向省物价部门提供政府资金和其他收款明细。如果尚未实施,省物价部门应督促电网企业尽快实施。四是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下调10%是《政府工作报告》的明确要求,是必须坚决完成的重大任务。各级物价部门和电网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我们文件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狠抓关键问题和环节,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和更有效的方法,切实增强普通工商用户的获得感。(2) 协调与合作。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要求高,涉及面广,政策力度大。各级物价部门和电网企业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做好宣传解释,务求取得实效。省级物价部门要主动向省政府减负办报告沟通,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说明相关政策的实施效果。(3) 落实责任。省级物价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要加强对各级电力公司的指导。对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通报批评。(4) 加强监督。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加强对开关电源涨价行为的监管……

第二条规定,建立相关主体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将违规涨价、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等失信行为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进行公示。省级物价部门要在8月底前将降价措施落实情况向我委(物价厅)报告,9月我委将组织专项工作组对部分地区开展重点督导。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2018年7月4日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清理规范电网收费转供电的通知》。通知指出,部分电网企业垄断性服务收费项目将被取消。根据《通知》,电网企业提供输配电及相关服务的成本,应当纳入输配电成本,并通过输配电价格回收,不得以其他名义变相向用户收取费用。取消电网企业向电力用户收取的变电站间隔占用费、计量装置校验费、电力负荷管理终端设备费等收费项目;取消可纳入供电基本服务的收费项目,如电卡更换费、再收费、转让费更名等服务内容类似的垄断性收费项目。电网企业为电力用户提供计量装置检定和复电服务3次以上且不属于电网企业责任的,由用户承担相关费用。全面清理规范供电环节不合理的涨价行为。切换供电是指电网企业不能直接向终端用户供电,需要由其他主体进行切换的行为。目前,商业综合体、工业园区、财产、写字楼等部分地方价格上涨不合理,国家为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而采取的措施没有得到有效传达和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开关电源环节收费的通知〔2018〕8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为切实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降低工商业平均电价10%的要求,我委分别下发了《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发改委价格〔2018〕500号)和《关于调整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降低一般工商电价的通知》,部署了五项降价措施。各地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取得了初步成效。为贯彻落实国家深化“简政放权、强监管、优服务”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的精神,进一步简政放权,创新监管,优化服务,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取消部分电网企业垄断性服务收费项目。电网企业提供的输配电及相关服务成本应纳入输配电成本,并通过输配电价格回收,不得以其他名义变相向用户收取费用。取消电网企业向电力用户收取的变电站间隔占用费、计量装置校验费、电力负荷管理终端设备费等收费项目;

取消可纳入供电基本服务的收费项目,如电卡更换费、再收费、转让费更名等服务内容类似的垄断性收费项目。电网企业为电力用户提供计量装置检定和复电服务三次以上且不属于电网企业责任的,由用户承担相关费用。省级物价部门要严格监管,进一步清理电网企业收费,降低工商企业用电成本。对确需保留的垄断性服务性收费,要严格按照地方定价目录和政府定价的经营性收费清单进行管理,并向社会公开、自愿接受;

清单中未包含的项目不予收费。二是全面清理规范转电环节不合理涨价行为。电力转移是指电网企业不能直接向终端用户供电,需要由其他主体转移的行为。目前,一些地方,如商业综合体、工业园区、财产、写字楼等,价格上涨不合理,国家为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而采取的措施没有得到有效传达和实施。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清理规范,确保降价结果真正惠及最终用户。对具备转为一户一表条件的电力用户,电网企业要主动服务,尽快实现直供,并按目录销售价格结算。不具备直接供电条件的,继续实施转供电,转供电主体应将今年的所有降价政策措施转移给终端用户。省级物价部门要会同电网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清理规范转供收取的其他费用,纠正供电主体违规涨价和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的行为。三是加快落实电网清费政策(1)加快退还用户临时电费。省级物价部门要督促电网企业在今年7月底前将已收取的临时电费全部退还给电力用户。因用户注销等原因无法退回的,电网企业应当依法在营业网点和当地主要媒体上予以公告,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仍不能返还的,减记省级电网输配电许可收入。(二)开展自备电厂余热、余压、余气减免政策和系统备用费政策执行情况检查。7月底前,省级电网企业应上报本地区并网自备电厂名单(区分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等两类)、系统备用费减免政策执行情况,向省物价部门提供政府资金和其他收款明细。如果尚未实施,省物价部门应督促电网企业尽快实施。四是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下调10%是《政府工作报告》的明确要求,是必须坚决完成的重大任务。各级物价部门和电网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我们文件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狠抓关键问题和环节,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和更有效的方法,切实增强普通工商用户的获得感。(2) 协调与合作。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要求高,涉及面广,政策力度大。各级物价部门和电网企业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做好宣传解释,务求取得实效。省级物价部门要主动向省政府减负办报告沟通,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说明相关政策的实施效果。(3) 落实责任。省级物价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要加强对各级电力公司的指导。对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通报批评。(4) 加强监督。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加强对开关电源涨价行为的监管……

第二条规定,建立相关主体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将违规涨价、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等失信行为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进行公示。省级物价部门要在8月底前将降价措施落实情况向我委(物价厅)报告,9月我委将组织专项工作组对部分地区开展重点督导。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2018年7月4日

标签:

汽车资讯热门资讯
奇点汽车联合创始人沈海寅:硬件软件双轮驱动,奇点汽车正在不断成长稳步升级

7月12日,由GNEV官方机构主办、第一电动网承办的2018未来汽车展暨未来汽车开发者大会在上海嘉定汽车会展中心盛大开幕,奇点汽车联合创始人沈海寅表示,奇点汽车希望打造的不仅仅是一个交通工具,

1900/1/1 0:00:00
蔚来联合创始人秦力洪:ES8开始交付用户,蔚来完整走过第一轮,但这是一个开始

7月12日,由GNEV官方机构主办、第一电动网承办的2018未来汽车展暨未来汽车开发者大会在上海嘉定汽车会展中心盛大开幕,蔚来汽车联合创始人秦力洪在以“汽车的未来”主题演讲中表示,

1900/1/1 0:00:00
Uber缩减无人驾驶团队规模:裁员约100人

Uber正在缩减自动驾驶团队的规模。此前,Uber自动驾驶汽车在亚利桑那州发生事故,造成行人身亡,随后该公司宣布暂停该业务。

1900/1/1 0:00:00
特斯拉在华售价上调最高涨了近26万

随着中美贸易战升温,7月6日起,中国对美国整车进口关税由15上调至40。受其影响,特斯拉在中国市场销售的产品已经全部上调了价格,其中SUV车型ModelX的涨幅最大,上涨了2566万元。

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