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13日,由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宝鸡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中国汽车知识产权年会”隆重举行。今年中国汽车知识产权年会的主题是“知识产权奠定创新发展的基础”,从更加多元化的国际视角进行了新的定位。会议围绕知识产权管理的推进与效率提升、汽车知识产权发展的政策导向、国际形势、如何应对诉讼风险等议题展开。峰会期间,韩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艳发表了题为“标准必要专利审判的全球趋势与进展”的主题演讲。
王燕,韩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以下为演讲实录:
谢谢大家,大家听了很多精彩的演讲,有点累了。恰好我说的话题和之前的专家略有不同。
刚才李总说知识产权专利管理要以诉讼为导向,我听起来很有感触,因为我是诉讼律师。我从事知识产权工作这么多年,主要从事诉讼。你说我们今天演讲的主题是知识产权管理。是和诉讼对立的概念吗?今天是不是有点跑题了?有点跑题,但不跑题。最终,知识产权管理最强烈的利益通过诉讼得以体现。我们都是管理人才。在日常工作中,我们需要一些智力投入来做一些非常机械的工作。这项工作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重要的,另一类是紧急的。刚才专家讨论了如何做好重要的、战略性的事情,避免突发事件。可惜的是,管理有时候并不是万能的,在事情发生之前,我们无法做到一切。有时候我们必须表明立场。
再说诉讼。诉讼是一个巨大的话题,不知道从何说起。后来和同事、专家聊过之后,我讲了两个方向。第一,产业结构和收费水平,这是通信领域的遗留问题,在通信领域一直没有解决。在我们汽车发展物联网的时代,这个问题会如何发展?我预测竞争会很大,尤其是反垄断法的规制,可以观望;第二,全球专利和诉讼纠纷中的法律冲突以及各国对管辖权的争夺,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脱离了专利本身,完全是一场诉讼技巧和诉讼能力的比拼。如果你看新闻,可以看到最近有很多这样的新闻。可惜有些时候真的不是比各种企业对科技的贡献,真的不是比谁对创新有贡献。而是比较企业之间的诉讼能力,甚至国家之间的国力,这是无可奈何的。
先说产业结构和收费水平。大家都是从事知识产权行业的专家和工作者。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简单来说,因为知识产权侵权是一种传统的民法理论,如果有侵权,受害人可以找任何一个犯了错误的人寻求赔偿,放在我们知识产权行业制造一个收费水平问题。作为权利人,他的主张是上下游企业都使用了他的技术,没有许可就侵犯了他的专利权,所以我可以找你们任何一个人协商许可。如果协商不成,我可以追求100%的赔偿,按比例分配,我承担10%和20%的赔偿。他原话是你和其他侵权人协商,和我没关系。
但是,随着知识产权的发展,新理论意味着知识产权垄断与其他垄断行为一样,不能脱离其他部门法,特别是竞争法和反垄断法。除了知识产权法给你的竞争优势,市场的力量是不能滥用的。如果滥用受到法律和监管部门的限制。世界各国都对这一理论进行了调查和诉讼。可惜,今天我就粗略总结一下。虽然很多权利人一次又一次被全球各种监管机构重罚,包括我们中国十年前对高通非常高的罚款,但是他们的许可模式和商业模式本身并没有受到根本性的挑战。
这个问题在手机行业一直没有解决。在手机行业,权利人喜欢起诉准手机厂商收费,甚至拒绝给上游企业和基带芯片企业许可。当别人要实施你的技术时,你就是一个标准的必要专利,你添加的并不是专利固有的竞争优势。他说我给你做免诉安排,但是不会把知识产权作为许可形式给你,可以再起诉下游厂商收费,避免专利浸入。这个问题在手机行业一直到今天都没有解决,他们可以继续用传统的方式运营。
在我们汽车行业,这个层次已经越来越多,矛盾也更加突出,因为整车和其中的通信单元的价值比更大。现在有汽车厂商,比如奔驰和大陆公司在进行诉讼,欧美和专利权人在进行非常激烈的诉讼。从被许可方的角度来看,那么你应该只考虑通信单元的价值。你所有的创新和发明都是针对交流的。无论从智力角度还是互联网角度,你的贡献就在于这点小事。如果我把这个小东西拿走,功能车就完全不适用于你的发明了。他说你控制不了,还要考虑整车价值。当他从车辆制造商或从单位(即TCU单位)收取许可费时,他以整车价格作为参考。这显然带来了不公平不合理的现象,进一步放大了手机行业的不公平不合理现象。
这里简单介绍一下戴姆勒和大陆集团以及诺基亚和Avanci专利池之间正在进行的诉讼,我就不赘述了。
在汽车领域,专利权人组织专利池,这是一个很古老的概念,在智能手机之前就存在了。如果你回想一下DVD播放机,它在光存储时代就存在了。智能手机时代,不知什么原因,专利权人开始单打独斗。当他们坐汽车到达时……ile field,出于某种原因,他们开始分组组织专利池。专利池在限制竞争方面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一旦少数人加入群体,形成的谈判团队的实力和市场势力就远远高于其他人。
以下是戴姆勒和大陆集团之间诉讼的时间线。可见德国、美国、欧盟同时存在法律禁令。这张幻灯片上主要说的是,即使在德国,德国最重要的企业之一在专利诉讼中仍然大量败诉,而且根据传统的知识产权理论,在败诉的情况下,法院不参与民营企业之间的商业谈判。禁令在德国是否强制执行,如何强制执行,是否可以因为情况紧急而要求法院中止禁令案件,今天我们不是诉讼,也不会强调在德国诉讼的具体情况。
美国也是如此,涉及到新概念。大陆集团询问能否要求美国法院下达禁令,即获得专利许可的禁令,导致被许可方被胁迫进行全面和解。可惜在美国一直失败到今天。
在欧洲,抱怨仍处于僵局。因为投诉人或起诉人希望监管机构和法院采取行动,僵局意味着投诉人或起诉人败诉。直到今天,案子还是败诉或者不利。未来僵局能否打破,只能拭目以待。
对现状的反思,从竞争法的角度来看,终端层面收费公平吗?我觉得很不公平。应该有监管部门或者法院来审查,而不是让专利权人利用他的诉讼能力或者诉讼技巧来敲诈我到最高的许可费。
第二点是传统侵权诉讼中的禁令救济是否合理。你们两个说西方人思想的看不见的手,肯定是公平合理的。因为技术锁定和比例不公平的情况,这种谈的还是价值不公平。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考虑是否应该在诉讼中给予专利权人禁令救济或其他救济。
以下两个问题是反垄断当局是否应该干预市场。我个人的回答应该是干预。在欧美发达国家,甚至是诉讼文化很少的日本,都是偏向权利人的,因为他们的R&D投资是无声的,他们手里的武器弹药更多,所以偏向许可人。这也是我个人分析为什么许可人的商业模式直到今天还能在各个国家维持。在中国,有我们讨论什么是公平合理的客观土壤,而在欧美,许可人有压倒性优势。
其次,如果中国是一个相对客观的法律,能够提供真正公平合理的许可协议,在欧美可能更高,直接体现在市场上。直接指数许可费在欧美定的高,在中国定的低,这时候就会出现法律之间的冲突。大家都是搞知识产权法的,研究法律的,比如版权的全球保护,但是有地域性,商标法,专利。专利是否成立是由一个国家来判断的。一项发明在一个国家获得专利,并不自动同时在其他国家获得专利。当然,每个国家都必须满足本国专利保护的国际基本条件,但每个诉讼只能在本国有效。这也是为什么更多有创造力的国家开始想要接触其他国家的管辖范围。
这是我下面要重点介绍的三个案例,围绕着禁制令这个案例。
在中兴和康的第一案中,康是的打手之一。康找到了一个来自英国的诉讼,在管辖权上更为激进。在这个案件中,英国感到错误的不仅仅是英国专利和英国标准必要专利率,而是我想决定全球标准必要专利,包括中国的你。它的理论是,世界上有不同的国家,任何国家都无法作为许可方和被许可方来设定标准必要专利的费率。从民法的角度来看,他的逻辑听起来很荒谬,都是发达的……殖民时代的法律冲突。我们是一个统一的国家,只有一套法律。没有省份有自己的法律。英国有优质殖民地,每个殖民地都不一样。殖民地之间都有法律冲突,所以英国对法律冲突的研究最透彻,所以他有一个惯性思维,你决定不了。该由我来做这个判断。中国最高法院直接回答了他。我很遗憾你不能在这件事上做决定。你为什么不能做决定?第一个是中国的专利,第二个是中兴所有的生产都在中国,在中国的销售市场也很大。它所写的大约65%也在中国销售。如果世界上有一个国家法院能对此作出最终判决,那就是中国法院,而不是你们英国法院,所以你们英国法院就算牵强附会也会强词夺理。另一方面,在其他过程中,欧洲和中国在争夺管辖权时,禁止当事人提起诉讼的请求会在第一时间被其他国家扼杀。关注点并不是知识产权的保护,实际上与一个国家的司法组织有关,这一点我下面会讲到。
右图中,在华为和康的案件中,康选择在德国起诉,德国很快下达了禁令。德国法官下达禁令,根据德国标准禁止在德国生产和销售。这听起来没有英国那么烦人,也没有对中国的专利指指点点。最高法院本着务实的精神表示,无论是来自许可方还是被许可方,谈判都是行业内的全球一揽子谈判。没有人会主动说我一个国家一个国家的跟你谈,一个技术领域一个技术领域的,这样谈判就没完没了了。因此,谈判或相应的诉讼是全球性的,但诉讼或专利本身是区域性的。虽然诉讼本身是在德国展示的,但是一旦你禁止华为在德国销售,你就胁迫其中一个诉讼当事人签订了全球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协议还是不公平合理,可想而知,对。华为的具体选择只有两个。你要么接受德国和中国法院裁决的公平合理的18.3倍的费率,要么退出整个德国市场。在这种情况下,最高人民法院表示,即使你表面上没有干预中国的司法独立,实际上也会被禁止做这种事情。这里没有禁制令,学术上也叫禁制令,但这是禁制令。在我们的中国法院就公平合理问题做出最终裁决之前,Covenson不得寻求执行您在德国获得的许可。这种情况是否是对他国司法独立的干涉,国际上也有争议,我们拭目以待。从严格意义上讲,禁令必然是当头一棒,禁令也可能被其他国家接受,因为各国司法都要考虑国际礼让。如果大家都没有国际礼让,当事人就会从泥潭中被陷害,你就必须违背一个国家的生效判决。你如何选择?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一名律师,我很难给我的客户提供建议。可能会有刑事责任,我会被逮捕入狱。
我的回答第三方评论家说,如果竞争阶段终于来了,而且现在正在进行中,如果真的到了最后,会选择市场小的国家禁令来违背。第三方评论家给出的结论是,如果大家开始完全无视国际礼让,很有可能在管辖权方面中国会赢,当事人自己会选择。
还有一个比较公开的案例,就是小米和互动数码的全球案例。小米希望禁止互动数码公司在全球纠纷过程中在其他国家寻求禁制令,从而胁迫小米达成协议。印度法院立即做出回应,下达了反禁令令。印度在创新方面和欧美国家不完全是一个水平,但是他们的法院牵强,我们的立场和那些国家是一样的。如果你先反对禁令,我会发布反禁令。11月12日-13日,由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联合主办的“中国汽车知识产权年会”宝鸡市人民政府牛鼻子研究中心。今年中国汽车知识产权年会的主题是“知识产权奠定创新发展的基础”,从更加多元化的国际视角进行了新的定位。会议围绕知识产权管理的推进与效率提升、汽车知识产权发展的政策导向、国际形势、如何应对诉讼风险等议题展开。峰会期间,韩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艳发表了题为“标准必要专利审判的全球趋势与进展”的主题演讲。
王燕,韩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以下为演讲实录:
谢谢大家,大家听了很多精彩的演讲,有点累了。恰好我说的话题和之前的专家略有不同。
刚才李总说知识产权专利管理要以诉讼为导向,我听起来很有感触,因为我是诉讼律师。我从事知识产权工作这么多年,主要从事诉讼。你说我们今天演讲的主题是知识产权管理。是和诉讼对立的概念吗?今天是不是有点跑题了?有点跑题,但不跑题。最终,知识产权管理最强烈的利益通过诉讼得以体现。我们都是管理人才。在日常工作中,我们需要一些智力投入来做一些非常机械的工作。这项工作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重要的,另一类是紧急的。刚才专家讨论了如何做好重要的、战略性的事情,避免突发事件。可惜的是,管理有时候并不是万能的,在事情发生之前,我们无法做到一切。有时候我们必须表明立场。
再说诉讼。诉讼是一个巨大的话题,不知道从何说起。后来和同事、专家聊过之后,我讲了两个方向。第一,产业结构和收费水平,这是通信领域的遗留问题,在通信领域一直没有解决。在我们汽车发展物联网的时代,这个问题会如何发展?我预测竞争会很大,尤其是反垄断法的规制,可以观望;第二,全球专利和诉讼纠纷中的法律冲突以及各国对管辖权的争夺,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脱离了专利本身,完全是一场诉讼技巧和诉讼能力的比拼。如果你看新闻,可以看到最近有很多这样的新闻。可惜有些时候真的不是比各种企业对科技的贡献,真的不是比谁对创新有贡献。而是比较企业之间的诉讼能力,甚至国家之间的国力,这是无可奈何的。
先说产业结构和收费水平。大家都是从事知识产权行业的专家和工作者。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简单来说,因为知识产权侵权是一种传统的民法理论,如果有侵权,受害人可以找任何一个犯了错误的人寻求赔偿,放在我们知识产权行业制造一个收费水平问题。作为权利人,他的主张是上下游企业都使用了他的技术,没有许可就侵犯了他的专利权,所以我可以找你们任何一个人协商许可。如果协商不成,我可以追求100%的赔偿,按比例分配,我承担10%和20%的赔偿。他原话是你和其他侵权人协商,和我没关系。
但是,随着知识产权的发展,新理论意味着知识产权垄断与其他垄断行为一样,不能脱离其他部门法,特别是竞争法和反垄断法。除了知识产权法给你的竞争优势,市场的力量是不能滥用的。如果滥用受到法律和监管部门的限制。世界各国都对这一理论进行了调查和诉讼。可惜,今天我就粗略总结一下。虽然很多权利人一次又一次被全球各种监管机构重罚,包括我们中国十年前对高通非常高的罚款,但是他们的许可模式和商业模式本身并没有受到根本性的挑战。
这个问题在手机行业一直没有解决。在手机行业,权利人喜欢起诉准手机厂商收费,甚至拒绝给上游企业和基带芯片企业许可。当别人要实施你的技术时,你就是一个标准的必要专利,你添加的并不是专利固有的竞争优势。他说我给你做免诉安排,但是不会把知识产权作为许可形式给你,可以再起诉下游厂商收费,避免专利浸入。这个问题在手机行业一直到今天都没有解决,他们可以继续用传统的方式运营。
在我们汽车行业,这个层次已经越来越多,矛盾也更加突出,因为整车和其中的通信单元的价值比更大。现在有汽车厂商,比如奔驰和大陆公司在进行诉讼,欧美和专利权人在进行非常激烈的诉讼。从被许可方的角度来看,那么你应该只考虑通信单元的价值。你所有的创新和发明都是针对交流的。无论从智力角度还是互联网角度,你的贡献就在于这点小事。如果我把这个小东西拿走,功能车就完全不适用于你的发明了。他说你控制不了,还要考虑整车价值。当他从车辆制造商或从单位(即TCU单位)收取许可费时,他以整车价格作为参考。这显然带来了不公平不合理的现象,进一步放大了手机行业的不公平不合理现象。
这里简单介绍一下戴姆勒和大陆集团以及诺基亚和Avanci专利池之间正在进行的诉讼,我就不赘述了。
在汽车领域,专利权人组织专利池,这是一个很古老的概念,在智能手机之前就存在了。如果你回想一下DVD播放机,它在光存储时代就存在了。智能手机时代,不知什么原因,专利权人开始单打独斗。当他们坐汽车到达时……ile field,出于某种原因,他们开始分组组织专利池。专利池在限制竞争方面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一旦少数人加入群体,形成的谈判团队的实力和市场势力就远远高于其他人。
以下是戴姆勒和大陆集团之间诉讼的时间线。可见德国、美国、欧盟同时存在法律禁令。这张幻灯片上主要说的是,即使在德国,德国最重要的企业之一在专利诉讼中仍然大量败诉,而且根据传统的知识产权理论,在败诉的情况下,法院不参与民营企业之间的商业谈判。禁令在德国是否强制执行,如何强制执行,是否可以因为情况紧急而要求法院中止禁令案件,今天我们不是诉讼,也不会强调在德国诉讼的具体情况。
美国也是如此,涉及到新概念。大陆集团询问能否要求美国法院下达禁令,即获得专利许可的禁令,导致被许可方被胁迫进行全面和解。可惜在美国一直失败到今天。
在欧洲,抱怨仍处于僵局。因为投诉人或起诉人希望监管机构和法院采取行动,僵局意味着投诉人或起诉人败诉。直到今天,案子还是败诉或者不利。未来僵局能否打破,只能拭目以待。
对现状的反思,从竞争法的角度来看,终端层面收费公平吗?我觉得很不公平。应该有监管部门或者法院来审查,而不是让专利权人利用他的诉讼能力或者诉讼技巧来敲诈我到最高的许可费。
第二点是传统侵权诉讼中的禁令救济是否合理。你们两个说西方人思想的看不见的手,肯定是公平合理的。因为技术锁定和比例不公平的情况,这种谈的还是价值不公平。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考虑是否应该在诉讼中给予专利权人禁令救济或其他救济。
以下两个问题是反垄断当局是否应该干预市场。我个人的回答应该是干预。在欧美发达国家,甚至是诉讼文化很少的日本,都是偏向权利人的,因为他们的R&D投资是无声的,他们手里的武器弹药更多,所以偏向许可人。这也是我个人分析为什么许可人的商业模式直到今天还能在各个国家维持。在中国,有我们讨论什么是公平合理的客观土壤,而在欧美,许可人有压倒性优势。
其次,如果中国是一个相对客观的法律,能够提供真正公平合理的许可协议,在欧美可能更高,直接体现在市场上。直接指数许可费在欧美定的高,在中国定的低,这时候就会出现法律之间的冲突。大家都是搞知识产权法的,研究法律的,比如版权的全球保护,但是有地域性,商标法,专利。专利是否成立是由一个国家来判断的。一项发明在一个国家获得专利,并不自动同时在其他国家获得专利。当然,每个国家都必须满足本国专利保护的国际基本条件,但每个诉讼只能在本国有效。这也是为什么更多有创造力的国家开始想要接触其他国家的管辖范围。
这是我下面要重点介绍的三个案例,围绕着禁制令这个案例。
在中兴和康的第一案中,康是的打手之一。康找到了一个来自英国的诉讼,在管辖权上更为激进。在这个案件中,英国感到错误的不仅仅是英国专利和英国标准必要专利率,而是我想决定全球标准必要专利,包括中国的你。它的理论是,世界上有不同的国家,任何国家都无法作为许可方和被许可方来设定标准必要专利的费率。从民法的角度来看,他的逻辑听起来很荒谬,都是发达的……殖民时代的法律冲突。我们是一个统一的国家,只有一套法律。没有省份有自己的法律。英国有优质殖民地,每个殖民地都不一样。殖民地之间都有法律冲突,所以英国对法律冲突的研究最透彻,所以他有一个惯性思维,你决定不了。该由我来做这个判断。中国最高法院直接回答了他。我很遗憾你不能在这件事上做决定。你为什么不能做决定?第一个是中国的专利,第二个是中兴所有的生产都在中国,在中国的销售市场也很大。它所写的大约65%也在中国销售。如果世界上有一个国家法院能对此作出最终判决,那就是中国法院,而不是你们英国法院,所以你们英国法院就算牵强附会也会强词夺理。另一方面,在其他过程中,欧洲和中国在争夺管辖权时,禁止当事人提起诉讼的请求会在第一时间被其他国家扼杀。关注点并不是知识产权的保护,实际上与一个国家的司法组织有关,这一点我下面会讲到。
右图中,在华为和康的案件中,康选择在德国起诉,德国很快下达了禁令。德国法官下达禁令,根据德国标准禁止在德国生产和销售。这听起来没有英国那么烦人,也没有对中国的专利指指点点。最高法院本着务实的精神表示,无论是来自许可方还是被许可方,谈判都是行业内的全球一揽子谈判。没有人会主动说我一个国家一个国家的跟你谈,一个技术领域一个技术领域的,这样谈判就没完没了了。因此,谈判或相应的诉讼是全球性的,但诉讼或专利本身是区域性的。虽然诉讼本身是在德国展示的,但是一旦你禁止华为在德国销售,你就胁迫其中一个诉讼当事人签订了全球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协议还是不公平合理,可想而知,对。华为的具体选择只有两个。你要么接受德国和中国法院裁决的公平合理的18.3倍的费率,要么退出整个德国市场。在这种情况下,最高人民法院表示,即使你表面上没有干预中国的司法独立,实际上也会被禁止做这种事情。这里没有禁制令,学术上也叫禁制令,但这是禁制令。在我们的中国法院就公平合理问题做出最终裁决之前,Covenson不得寻求执行您在德国获得的许可。这种情况是否是对他国司法独立的干涉,国际上也有争议,我们拭目以待。从严格意义上讲,禁令必然是当头一棒,禁令也可能被其他国家接受,因为各国司法都要考虑国际礼让。如果大家都没有国际礼让,当事人就会从泥潭中被陷害,你就必须违背一个国家的生效判决。你如何选择?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一名律师,我很难给我的客户提供建议。可能会有刑事责任,我会被逮捕入狱。
我的回答第三方评论家说,如果竞争阶段终于来了,而且现在正在进行中,如果真的到了最后,会选择市场小的国家禁令来违背。第三方评论家给出的结论是,如果大家开始完全无视国际礼让,很有可能在管辖权方面中国会赢,当事人自己会选择。
还有一个比较公开的案例,就是小米和互动数码的全球案例。小米希望禁止互动数码公司在全球纠纷过程中在其他国家寻求禁制令,从而胁迫小米达成协议。印度法院立即做出回应,下达了反禁令令。印度在创新方面和欧美国家不完全是一个水平,但是他们的法院牵强,我们的立场和那些国家是一样的。如果你先反对禁令,我会发布反禁令。“金九银十”色彩缤纷。11月11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月度数据发布会传来好消息(何……以下简称“中汽协”)。10月份,中国汽车市场继续保持良好的复苏态势。1-10月,我国汽车产销量同比降幅已收窄至5%以内。
前10个月产销同比降幅收窄至4.6%和4.7%,全年降幅可能不高于5%。
10月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55.2万辆和257.3万辆,环比增长0.9%和0.1%,同比增长11.0%和12.5%。截至本月,汽车产销已连续7个月呈现同比增长,其中销量增速连续6个月保持在10%以上。分析10月份产销同比增长的原因,中汽协副秘书长陈世华认为,这与10月份扩大内需的战略和各项促消费政策的持续发力,以及促进我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有很大关系。“市场需求继续复苏,工业周期继续改善,企业利润稳步回升,就业形势总体稳定,消费市场继续稳步复苏,国庆中秋双节效应叠加。汽车市场需求不减,产销形势总体向好,同比延续增长势头。”陈世华说。
1-10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951.9万辆和1969.9万辆,同比下降4.6%和4.7%,降幅比1-9月继续收窄2.1和2.2个百分点。从产销同比发展趋势来看,10月份汽车产销继续呈现两位数增长,汽车产销累计降幅已收窄至5%以内。中汽协副总工程师徐海东虽然没有对今年汽车产销下滑做出更具体的预测,但他表达了乐观的态度。"每年的降幅可能不会高于目前的5% . "陈世华也表示,从行业发展趋势来看,随着消费者信心的不断恢复,在双十一、车展、新能源下乡等活动的带动下,市场需求的恢复将保持稳定良好。但他也表示,应该看到,当前国际环境依然复杂,不确定不稳定因素较多;国内防疫进口和内防反弹仍有较大压力,对进一步巩固市场需求带来一定风险。
乘用车增长贡献高于商用车,中国品牌市场份额上升。
数据显示,10月份,乘用车继续增长,对整体汽车市场增长的贡献超过商用车。乘用车中,SUV和交叉型乘用车继续快速增长。在卡车和客车的带动下,商用车依然呈现大幅增长,当月销量第七次刷新纪录,其中重型、轻型和微型卡车销量也创当月新纪录。
10月份,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08.4万辆和211万辆,环比增长1.6%和0.8%,同比增长7.3%和9.3%。从分车型来看,除MPV车型外,其他三类车型产销均呈现同比增长。10月商用车产销分别为46.8万辆和46.4万辆,环比分别下降2.2%和2.8%。分别增长了30.9%和30.1%。
10月份,中国品牌乘用车销量达86.9万辆,同比增长12.4%;市场份额也增长了1.1个百分点,达到41.2%。陈世华表示,今年4月份以来,中国品牌乘用车市场份额连续几个月同比下降,9月份开始恢复,与去年基本持平,10月份最终实现同比正增长,这是一个逐步恢复的过程。
新能源汽车和出口市场继续改善。
10月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6.7万辆和1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69.7%和104.5%。单月产销量第四次刷新纪录。在徐海东看来,月销16万辆是相当意外的。1-10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91.4万辆和90.1万辆,同比下降9.2%和7.1%,降幅比1-9月大幅收窄9.5和10.6个百分点。
本文分析了新能源汽车市场快速增长,月销量不断刷新的原因。徐海东认为,这与企业逐渐找准市场方向,做出更好的应对有关。面对高端和低端两个发展方向,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对策。当补贴大幅下降时,高端车型可以通过产品力和更好的服务减少对补贴的依赖;低端机型可以补贴销售,性价比更好。经过一年多的探索,两头都有“领头羊”,比如Model3和洪光MINI EV,市场自然会逐渐好转。同时,一系列刺激新能源汽车消费的政策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随着双积分比例的提高,未来两个月部分企业可能会加大新能源汽车的营销力度,以满足积分要求,从而推高今年新能源汽车市场呈现较好的发展态势。
此外,10月份,出口市场也继续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当月汽车企业出口汽车10.9万辆,环比增长10.1%,同比增长25.7%。汽车出口市场已经连续两个月增长。1-10月,中国汽车企业出口72.8万辆汽车。
编辑:刘晓晔“金九银十”色彩缤纷。11月11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以下简称“中汽协”)月度数据发布会传来好消息。10月份,中国汽车市场继续保持良好的复苏态势。1-10月,我国汽车产销量同比降幅已收窄至5%以内。
前10个月产销同比降幅收窄至4.6%和4.7%,全年降幅可能不高于5%。
10月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55.2万辆和257.3万辆,环比增长0.9%和0.1%,同比增长11.0%和12.5%。截至本月,汽车产销已连续7个月呈现同比增长,其中销量增速连续6个月保持在10%以上。分析10月份产销同比增长的原因,中汽协副秘书长陈世华认为,这与10月份扩大内需的战略和各项促消费政策的持续发力,以及促进我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有很大关系。“市场需求继续复苏,工业周期继续改善,企业利润稳步回升,就业形势总体稳定,消费市场继续稳步复苏,国庆中秋双节效应叠加。汽车市场需求不减,产销形势总体向好,同比延续增长势头。”陈世华说。
1-10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951.9万辆和1969.9万辆,同比下降4.6%和4.7%,降幅比1-9月继续收窄2.1和2.2个百分点。从产销同比发展趋势来看,10月份汽车产销继续呈现两位数增长,汽车产销累计降幅已收窄至5%以内。中汽协副总工程师徐海东虽然没有对今年汽车产销下滑做出更具体的预测,但他表达了乐观的态度。"每年的降幅可能不会高于目前的5% . "陈世华也表示,从行业发展趋势来看,随着消费者信心的不断恢复,在双十一、车展、新能源下乡等活动的带动下,市场需求的恢复将保持稳定良好。但他也表示,应该看到,当前国际环境依然复杂,不确定不稳定因素较多;国内防疫进口和内防反弹仍有较大压力,对进一步巩固市场需求带来一定风险。
乘用车增长贡献高于商用车,中国品牌市场份额上升。
数据显示,10月份,乘用车继续增长,对整体汽车市场增长的贡献超过商用车。乘用车中,SUV和交叉型乘用车继续快速增长。在卡车和客车的带动下,商用车依然呈现大幅增长,当月销量第七次刷新纪录,其中重型、轻型和微型卡车销量也创当月新纪录。
10月份,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08.4万辆和211万辆,环比增长1.6%和0.8%,同比增长7.3%和9.3%。从分车型来看,除MPV车型外,其他三类车型产销均呈现同比增长。10月商用车产销分别为46.8万辆和46.4万辆,环比分别下降2.2%和2.8%。分别增长了30.9%和30.1%。
10月份,中国品牌乘用车销量达86.9万辆,同比增长12.4%;市场份额也增长了1.1个百分点,达到41.2%。陈世华表示,今年4月份以来,中国品牌乘用车市场份额连续几个月同比下降,9月份开始恢复,与去年基本持平,10月份最终实现同比正增长,这是一个逐步恢复的过程。
新能源汽车和出口市场继续改善。
10月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6.7万辆和1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69.7%和104.5%。单月产销量第四次刷新纪录。在徐海东看来,月销16万辆是相当意外的。1-10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91.4万辆和90.1万辆,同比下降9.2%和7.1%,降幅比1-9月大幅收窄9.5和10.6个百分点。
本文分析了新能源汽车市场快速增长,月销量不断刷新的原因。徐海东认为,这与企业逐渐找准市场方向,做出更好的应对有关。面对高端和低端两个发展方向,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对策。当补贴大幅下降时,高端车型可以通过产品力和更好的服务减少对补贴的依赖;低端机型可以补贴销售,性价比更好。经过一年多的探索,两头都有“领头羊”,比如Model3和洪光MINI EV,市场自然会逐渐好转。同时,一系列刺激新能源汽车消费的政策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随着双积分比例的提高,未来两个月部分企业可能会加大新能源汽车的营销力度,以满足积分要求,从而推高今年新能源汽车市场呈现较好的发展态势。
此外,10月份,出口市场也继续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当月汽车企业出口汽车10.9万辆,环比增长10.1%,同比增长25.7%。汽车出口市场已经连续两个月增长。1-10月,中国汽车企业出口72.8万辆汽车。
编辑:刘晓晔
11月10日,据中国政府网消息,近日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第二督查组派员赴河北省邢台市明察暗访,
1900/1/1 0:00:00中汽协:10月汽车产销同比继续保持大幅增长11月11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10月汽车销量2573万辆,同比增长125;110月汽车销量19699万辆,同比减少47。
1900/1/1 0:00:0011月12日13日,由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宝鸡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中国汽车知识产权年会”隆重召开。
1900/1/1 0:00:00网易汽车11月12日报道北京时间2020年11月12日(美国东部时间11月12日盘前),
1900/1/1 0:00:001、科技部:继续加强氢能与燃料电池电池技术攻关近日,科技部官网公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592号建议的答复。
1900/1/1 0:00:0011月12日13日,由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宝鸡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中国汽车知识产权年会”隆重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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